第二百三十四章 軍隊整編二

“國防部長--段小勇,原國務院總理。

總參謀長--隋建剛元帥,原副總參謀長。

陸軍總司令--孫二虎上將,同時晉升元帥,參謀長--諸葛建明上將。

空軍總司令--伍思想上將,同時晉升元帥,參謀長--易繼明上將。

海軍總司令--隋建勇上將,同時晉升元帥,參謀長--匡明亮上將。

特殊作戰部隊總司令--王勝天上將,同時晉升元帥,參謀長--上官一鳴上將。

戰略部隊總司令--強勇元帥,參謀長--雲明上將。

特殊作戰部隊中,李強上將擔任海軍陸戰隊司令,明建一上將擔任空降部隊司令,閻增強少將擔任特種部隊司令。

聯合勤務部隊司令--夏一天中將,同時晉升上將。

各級副職名單稍後公布,下麵請國防部編製局局長劉永祥少將公布部隊編製的新方案。”

一,班級單位

1,步兵班--10人,正副班長各一名,8名步兵,人員裝備1挺輕機槍,突擊步槍,9mm自動手槍。

2,火力班--10人,正副班長各一名,人員裝備1挺重機槍,2具80mm火箭筒,9mm自動手槍。

3,基礎指揮班--10人,所在級別正副指揮官各一人,通訊人員2名,衛生兵5名,事務人員1名,裝備9mm自動手槍。

指揮官軍銜為上士或中士。

二,排級單位

排級單位為獨立作戰的最小單位,人數核定為60人,指揮官軍銜為中尉或少尉,設立排長,副排長各一人。

1,步兵排--步兵班4個,火力班1個,指揮班1個,裝備5輛步兵戰車或者兩棲裝甲車,2輛裝甲輸送車或者兩棲裝甲車,2輛吉普車。

2,坦克排--5個坦克班,裝備10輛主戰坦克或者輕型坦克,兩棲坦克,傘降戰車,1個指揮班,裝備1輛裝甲輸送車或者兩棲裝甲車,2輛吉普車。

3,保障排--5個保障班,1個指揮班,裝備6輛裝甲輸送車,10輛卡車,11輛吉普車。

4,工兵排--5個工兵班,1個指揮班,裝備6輛裝甲輸送車及變形車,5輛卡車,11輛吉普車。

5,醫務排--5個醫務班,1個指揮班,裝備6輛裝甲輸送車,5輛卡車,11輛吉普車。

6,自行火炮排--3個自行火炮班,裝備3輛155mm自行火炮,2個保障班,1個指揮班。

7,自行火箭炮排--3個自行火箭炮班,裝備3輛300mm12管自行火箭炮,1個保障班,1個步兵班,1個指揮班。

8,小口徑自行火箭炮排--4個小口徑自行火箭炮班,裝備8輛107mm6管自行火箭炮,2個保障班,1個指揮班。

9,牽引火炮排--3個牽引火炮班,裝備3門155mm牽引火炮,3個保障班,1個步兵班,1個指揮班。

10,防空排--2個防空導彈班,裝備3輛雙聯裝防空導彈車,1個四聯裝25mm防空班,裝備3輛25mm四聯防空炮,2個保障班,1個單兵導彈班,1個步兵班,1個指揮班。

11,化學排--3個化學班,裝備特種車輛,1個步兵班,1個指揮班。

12,獨立偵察排--4個獨立偵察班,1個指揮班,裝備車輛,武器由軍種任務決定。

13,輕型火力排--3個迫擊炮班,裝備6門82mm迫擊炮,2門120mm迫擊炮,1個指揮班。

14,憲兵排--5個憲兵班,1個指揮班。

15,攻擊車排--4個攻擊車班,裝備12輛攻擊車,3輛25mm攻擊車,1個保障班,1個指揮班。

16,反坦克排--3個反坦克導彈班,配備12枚單兵反坦克導彈,2個火箭筒班,配備6門80mm反坦克火箭筒,1個指揮班。

三,連級單位

一般作為指揮機構,由5個排,1個指揮班,3座20人編製的野戰廚房組成,人數核定為360人,指揮官軍銜為上尉或少校,設立連長,副連長,參謀各一人。

四,營級單位

獨立作戰單位,在航空兵配合下擁有全方位作戰能力,擁有獨立番號和軍旗,指揮官軍銜為中校或上校,設立營長,副營長,參謀長各一人,參謀三人。

1,裝甲營核定人數為5000人,組成如下

4個步兵連

1個坦克連

1個自行火炮連

1個保障連

1個工兵連

1個醫務連

2個獨立偵察排

1個防空連

1個輕火力連

1個60人的營部

1座20人的野戰廚房

2,坦克,自行火炮,牽引火炮,自行火箭炮營,核定人數為4500人,組成如下

4個坦克,自行火炮,牽引火炮,自行火箭炮連

1個步兵連

2個保障連

1個工兵連

1個醫務連

2個獨立偵察排

1個防空連

1個60人的營部

1座20人的野戰廚房

3,保障,工兵,化學,防空營,核定人數為3000人,組成如下

4個保障,工兵,化學,防空連

1個步兵連

1個醫務連

2個獨立偵察排

1個60人的營部

1座20人的野戰廚房

4,特戰部隊為營級編製,核定人數為2000人。

五,陸軍航空兵

分為小隊,中隊,大隊,對應排級,連級,營級。

小隊基數為8架直升機,以後為五五編製和指揮,後勤部門,核定人數為1500人。

六,旅級單位

為獨立作戰的最大作戰單位,各軍種人數不同,指揮官軍銜為中將,少將,上校,設立旅長,副旅長,參謀長各一人,副參謀長兩人,參謀五人。

1,裝甲旅編製如下

3個裝甲營

2個坦克營

2個保障營

1個工兵營

1個化學營

1個防空營

1個自行火炮營

1個牽引火炮營

1個自行火箭炮營

1個憲兵營

2個攻擊直升機大隊

3個多用途直升機大隊

3座修理所

5座軍需品倉庫

5所醫院

1個300人的旅級指揮部,核定人數6萬人。

2,海軍陸戰隊旅

3個裝甲營

2個坦克營

2個保障營

1個工兵營

1個化學營

1個防空營

1個牽引火炮營

1個憲兵營

3個反坦克連

3個輕火力連

1個攻擊直升機大隊

2個多用途直升機大隊

3座修理所

5座軍需品倉庫

5所醫院

1個300人的旅級指揮部,核定人數5萬人。

3,空降旅

3個空降步兵營

1個傘降戰車營

1個保障營

3個單兵導彈防空連

3個反坦克連

3個輕火力連

1個小口徑自行火箭炮營

1個攻擊車營

1個憲兵營

2個攻擊直升機大隊

4個多用途直升機大隊

5座修理所

3座軍需品倉庫

2所醫院

1個300人的旅級指揮部,核定人數3萬人。

七,旅級單位數量

1,裝甲旅共計6個,部署在蘇門答臘,蘇拉威西各一個,加裏曼丹,伊裏安各兩個。

2,海軍陸戰隊旅共計5個,部署在蘇門答臘,安汶,摩鹿加,加裏曼丹,伊裏安各一個。

3,空降旅共計3個,部署在蘇門答臘,布魯島,伊裏安各一個。

特戰部隊部署在伊裏安,蘇拉威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