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世界上來,既不是為了吃苦,也不是為了受罪來的。人來到世界最大的目的,是為了追求幸福和快樂。那麽,人生的幸福快樂如何才能獲得呢?有三點看法:
第一,平時要自得其樂
在平常的生活裏,不要天天希望別人給你快樂,也不要希望從物質感官裏滿足快樂的享受,因為這都是短暫的。能開發自己內心的本源,才會享有真正的快樂。比如看得開,凡事往好處想;我不貪欲,我能享有世界,不就能自得其樂了嗎?
唐朝大梅法常禪師以荷葉為衣,杉花為食,自得其樂。近代弘一大師洗盡鉛華,歸投佛教,一生以弘揚律宗為業,一條毛巾使用十多年,破爛不堪,仍然愛惜有加,不以為苦。古德先聖之所以有這種淡泊清高、陶然自得的胸襟,最主要的是他們能把握住內心無限的寶藏,並且充分地將它發揮出來。
第二,待人要為善最樂
我們和人相處,要講究待人的藝術;待人的藝術,就是“為善最樂”。佛教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台灣的《青年守則》也說:“服務為快樂之本。”我能為你服務,給你一些慈悲,給你一些關懷,給你一些照顧,給你一點歡喜;你得到歡喜快樂,我也能分享你的歡喜快樂。所以,獲得歡喜最好的方法,就是給人歡喜。
第三,生活要知足常樂
世間的物質有限,人的欲望卻是無窮。在生活裏,如果每天發展自己的欲望,想要滿足無窮的欲望,這是不可能的。你不能滿足,就會痛苦,因此古人說:“樂天知命,故不憂。”在心裏能經常感到滿足,在生活上有知足常樂的習慣,人生何處不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