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非子》雲:“夫婦者,非有骨肉之親也。愛,則親;不愛,則疏”。夫婦間的關係,不是單方麵的付出與要求,而是雙方共同維護,彼此也要給對方空間,才能各得其所。所謂“夫婦和,則家道自然可成”。以下四點夫婦的“互相”之道:

第一,要互諒相親

既然男女雙方,情投意合,結為夫婦了,首要相處的關係,就是要互相體諒。因為兩個人,來自兩個不同的生長習慣的環境、家族,一下子要在同一屋簷下共同生活,如果不能互相原諒彼此的過失,哪裏能平安無事呢?能互相體諒對方,才能生起互相親近的感情,所謂“鶼鰈情深”,才能持久。

第二,要互容相愛

夫妻要互相包容,這天長地久的日子裏,天天開門七件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天天要講話,天天要在一起生活,如果彼此不能相互包容對方的缺點,怎麽能彼此相愛呢?世間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無缺,所以互相包容,才能互相愛護。

第三,要互讓相依

夫妻之間不要為了一句話,爭得麵紅耳赤;更不要為了一件事,斤斤計較,不肯讓步。既然已結為夫妻,就要甘苦同之,安危與共,在生活上要互相禮讓,在精神上要互相依靠,如此才能“少年夫妻老來伴”,白頭偕老地相依相護。

第四,要互信相敬

夫婦之間,雖已結為夫妻,一樣要有“相敬如賓”的尊重,才能維持永恒的情意。此外,夫妻之間,要彼此互信,才能家庭和諧,因為“疑”會讓彼此之間“草木皆兵”,我們打開報紙電視,不乏看到夫妻之間因為彼此的不信任,而發生仳離,甚至種種不幸事件,所以夫妻之間,一定要互信互敬。

《詩經》雲:“妻子好合,如鼓琴瑟。”琴瑟要奏出美妙的音樂,要彼此兼容、彼此互讓、彼此相依,甚至彼此聲音大小高低,節拍速度快慢都要能配合,才能算是成功的曲目,夫妻之間不也是如此?所謂“好丈夫應該要裝聾,好妻子應該要裝啞”,如此忍讓夫婦必定能和睦相處。夫婦的“互相”,有以上四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