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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雲點了點頭,語音平和了許多,道:“我朝自太祖洪武皇帝就明確禁止內官不得幹政,蕭大哥這麽多,豈不是要破壞了祖宗的規矩?”

道衍點了點頭,卻不答話,想來也想不出如何辦法。

蕭琴嗬嗬一笑,道:“常言道,事又輕重緩急,更何況人移活,樹移死的道理相信兩位也比我這個武夫懂得多了,眼下是非常時期,必須用非常手段,況且太監不得幹政,乃是太祖年間,我們須得與時俱進,發揚太監的作用,人才才是社會的推動力麽?”

這番話直說得二人膛目結舌,呆呆的望了他半響,方才回過神來,道衍點了點頭道:“小兄弟說的不錯,這太監雖是半個人,但也總算是個人,況且這個京城,最能接近皇帝的人便是這群太監,這個法子果然是絕妙之極,能讓皇帝的一舉一動落入王爺之手,又能讓皇帝不起任何疑心!果然是妙法,難怪馬三寶對小兄弟稱讚有加!這等計謀,這種目光如注,什麽軍事,什麽謀士都是想不出來的!“

蕭琴道:“大師,你讚我已經夠多了!再讚的話,我蕭琴隻怕要驕傲自滿了!”

道衍道:“年輕人身負絕世智慧,卻不驕,屬實難得!”這幾句由衷而發,說的蕭琴心中一陣大喜。

三人說了大半響,早已口幹舌燥,蕭琴返回大樹旁取來了燒雞和酒,這些都是趙靜今早為他製作的,他練劍練得勤,平日裏也帶著飯上後山,今日這隻燒雞剛好三人使用,朱雲、道衍二人坐在火堆旁,看著蕭琴用一把利劍,砍斷了一個很大的樹枝,然後將一隻清理好的野雞,插了放在火上烤。隨著火焰的炙烤,野雞肉漸漸變得金黃色,而一粒粒的油脂也凝成水珠,滴了下來。沒多久,三人便問道了一股香味,朱雲餓了大半響,聞得香味,忍不住吞了口口水,蕭琴嘻嘻一笑, 湊近聞了聞,喜道:“好了,可以吃了。”

朱雲頓時臉露喜色,忽然“啊”的一聲,蕭琴大聲叫了起來,原來他見朱雲滿臉饞像,一時善心大發,伸出去斯扯野腿,誰知一時忘了,手一碰變“啊”了一聲,縮了回來,卻是被燙著了。朱雲看著好笑,咯咯咯笑個不停,眼看蕭琴左手湯得通紅,慌忙從懷裏掏出了一條手絹,方在了蕭琴的手上包了起來,蕭琴大驚,慌忙道:“郡主,這怎麽可以呢?”

“怎麽不可以呢?你幫了我父王解決了這麽一個大難題,難道我送你一條手絹也不成麽?“朱雲沉著臉道。

蕭琴望了她一眼,心道:“這女孩的臉,怎麽都是那麽善變呢?跟翻書似的,剛才還是笑嘻嘻的,這會兒就黑雲密布,跟下雨似的!“當下也不敢反駁,任由他包著,等她包好了才嘻嘻一笑道:”燕王也太摳爹了吧?我幫他解決了這麽大的難題,居然讓自己的女兒用一條手絹就把我打發了,我也太不值錢了吧?“

朱雲聽得有趣,嘻嘻一笑,道:“那你想怎樣?“

蕭琴有意逗她,嘻嘻一笑,湊過身子,目光在她身上打著轉轉,朱雲紅著臉,目光倒也沒躲避,忽見蕭琴眼神之中流有輕薄之意,頓時大怒,道:“蕭琴,你……?”

蕭琴見她臉色大變,暗叫了聲:“不好,這玩笑開大了!“急忙笑道:”郡主別誤會了,在下非輕薄之人,隻不過見郡主如此可愛,想做個朋友而已?“

朱雲臉上神色似有不信,卻也不答話,紅著臉坐在一旁一動不動,偏巧肚子早已餓的不行了,“咕咕……咕咕……?“叫了兩聲,這下臉色更紅,蕭琴微微一笑,小心地撕下一個半個雞腿,遞給了過去,笑道:“吃吧。”

朱雲臉色血紅,無奈肚子饑餓不已,這會兒也顧不得禮義廉恥了,結過雞腿,正要張口,忽然間看到蕭琴一臉溫和笑容,看著自己微笑,臉上一紅,捏著雞腿,轉過頭去,背對蕭琴,這才吃了起來。蕭琴微微一笑,心道:“小屁孩,還知道害羞呢?“這會兒自己也早餓得不行了,一把撕下另一隻雞腿遞給道衍,將身下的雞肚大口啃了起來。

這一隻燒雞,不消一會,便被這三個餓人給消滅幹淨了。朱雲吃了完了雞腿,正想找個東西擦擦嘴巴,往懷裏一摸,臉色一頓,忽然一條幹淨的手帕第了過來,跟著蕭琴的聲音傳了過來,道:“郡主,用這個擦擦嘴吧?“

朱雲扭過臉望了一眼那手帕,道:“這是我送給你的手帕,便是你的!“

蕭琴心中一笑,道:“難道這個時代的女孩都喜歡送手帕麽,來的實惠的不行,實在不行的話,送塊玉佩也行啊,都是手帕,千篇一律,毫無新意!“

朱雲見他本沒有收回手帕,臉色變了變,道:“怎麽,這手帕不好看麽?你為何不要?”

蕭琴一愣,隨即笑道:“郡主誤會了,在下並不是個意思?”

“那是何意?”朱雲目光閃閃的盯著蕭琴道。

蕭琴臉上一陣尷尬,幹笑了兩聲,道:“在下的意思,在下於郡主萍水相逢,這手帕過於貴重,在下實在無福消受!”

朱雲臉色忽變,道:“蕭少俠,若是嫌棄的話,大可扔掉便是!本郡主送出的東西,從來沒有收回的!”

蕭琴暗道:“你爺爺的,你這不是強人所難麽?”但還是收回了手帕。

*

備注:皮外話

自宦官成一代之禍始,明人就堅信並宣揚:太祖禁止宦官幹政;它不僅是昭然之“祖訓”,也訴諸於政令法製,是無可質疑的“祖宗之法”。這一“話語”,是由數個似是而非的“事例”作支撐的。其一為洪武十七年七月的一道敕令:

敕內官毋預外事,凡諸司毋與內官監文移往來。

內官監是當時內府“第一衙門”,其地位相當於後來的司禮監。該禁令顯示,之前外廷諸司是可以與內府文移往來的。為什麽突然頒令禁止?朱元璋實際上給出了明確解釋:“為政必先謹內外之防,絕黨比之私,庶得朝廷清明,紀綱振肅。前代人君不鑒於此,縱宦寺與外臣交通,覘視動靜,夤緣為奸,假竊威權以亂國家,其為害非細故也。間有奮發欲去之者,勢不得行,反受其禍,延及善類,漢唐之事深可歎也。夫仁者治於為亂,知〔智〕者見於未形,朕為此禁,所以戒其未然耳。”[5](卷一六三,洪武十七年秋七月戊戌,p2523)

朱元璋自述得明白,該禁令的要害在於防“宦寺與外臣交通”,“夤緣為奸”,可在後人的解讀中,卻轉義為禁止宦寺幹政,成為支持“禁說”的法律依據。

也不能脫離當時的政情來分析這條敕令。其實就在這道禁令頒布前三個月,朱元璋剛剛對內監品秩及職掌進行了一次大的更定,將內府首監“內使監”更名為“內官監”,還提高了它的品級,[5](卷一六一,洪武十七年四月癸未,p2501) 這顯然是強化內官地位的措施。原因很簡單,自洪武中期以來,朱元璋迭興大獄,一連串慘酷的政治事件接續發生,當外廷鬥爭加劇,政治壓力急劇上升時,朱元璋不得不加強自己的“羽翼”以予承受。但既加強之,何以又旋即公布上述禁令?這表明朱元璋對任何一種權力集中的自然疑懼,他並非毫無顧忌地使用宦官,他更害怕宦寺與外臣交通作弊。若一定要把此令引作禁止宦官幹政的證據,立論實為乏力。

明代人對宦禍的痛恨總伴隨著對太祖嚴馭宦官的懷念,沈德符在其名著《萬曆野獲編》中有這樣一段話:“太祖舊製,內臣出外,非跟隨親王駙馬及文武大臣者,凡遇朝廷尊官,俱下馬候道旁,待過去方行。今小火者(按指無官職的閹人)值部閣大臣,俱揚鞭直衝其中道矣。”[8](卷一三,《禮部·舊製一廢難複》,p353) 類似記載常見於明人文集,以抒發對宦官昔日之卑、今日之橫的感歎。其實它不過又是一條誤讀。考洪武二十年十月勅修的《禮儀定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