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跟著你小子嚐嚐牢飯

聽到楚楠叫黃鎮長,於根順已經知道這人是誰了。石翠花的老公嘛!就是被王思平戴了綠帽子的鎮長。王思平這廝,有道行啊!

回到醫院門口,五魁三人正蹲在那裏抽煙,或多或少的都有點心事。他們看見了黃鎮長,黃鎮長也看見了他們,還明確無誤地瞪了他們一眼。

尤其是劉栓柱,就算是九叔同意退位,也推薦他當村主任,可不也得鎮上批準嗎?現在可倒好,讓黃鎮長知道了他們來縣裏鬧事!不過話又說回來,不來鬧事的話,能要回種子錢嗎?要不回種子錢,九叔能推薦他嗎?這還真是糾結……

“王站長,把種子錢給他們三人分了吧!”於根順吩咐王思平。忙活了大半天,現在才得消停,先把這件事吩咐下去。

兄弟們跟著他出來一趟,不能白忙活。銀錢這東西,於根順看得很淡;人心這東西,於根順也看得很清。前世當總瓢把子的時候,也是大把的袁大頭往下發。

“哦。”王思平下意識地就執行了於根順的命令,拉著五魁三人走到牆角處。兩萬塊錢,很大一筆啊,被人盯上就不好了。

“怎麽分?”王思平又回頭問於根順。看來這家夥領會領導意圖的能力還不是很強,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也不太夠。

“先按種子錢數分給丁山和劉栓柱,剩下的給五魁。那輛皮卡,暫歸五魁處理。”於根順隻好事無巨細,手下沒人啊!他接著說,“拿上錢,你們都回去吧!我和楚所這邊,還有點事,要晚點回。”

“大哥!我不回,我陪著你!”丁山見於根順又趕他們走,急紅白赤地說。丁山有一個強有力的老爹罩著,考慮事情少些,本身也是個一竿子見底的直脾氣。

“先回去再說!再跟來我翻臉了!”於根順不聽丁山叨叨,又見五魁也朝他這邊看,就說,“五魁帶頭回去,記得給開車的師傅一百塊,讓他自己回城。”

“走吧,宋大隊!”於根順也不等他們反應,就和宋岱一起走向警車。楚楠和馬奮也跟著過去了。

丁山還想硬著頭皮過去,卻被五魁一把拽住,“你個混蛋,你跟著有什麽用?我們找個地方住下,看看情況再說!就算幫不上忙,也不要添亂!”

那兩個刑警上了另一輛車頭前走了。宋岱親自開著這一輛,拉著他們三人,一路上都沒有說話。馬奮到底是年紀大了些,居然歪在後座上睡著了,不過他的嘴角往上翹著,好像心情挺不錯。

宋岱對於根順的認識又深了一層,但感覺上對他更看不清楚了,誰知道這個臉色平靜的小家夥在想什麽呢?看楚楠坐在副駕駛位置上,時而撇嘴,時而淺笑,時而迷茫。宋岱一時間禁不住感慨,莫不是我老了?

刑警大隊和縣局並不在一起,是個單獨的二層小樓。顧大同雖然兼任大隊長,在二樓上也留有辦公室,但他並不在這裏辦公,偶爾才過來開個會。在這座樓裏,就是宋岱最大。還有另外兩個副大隊長,雖然年齡比宋岱大,但排在宋岱後麵。

其實現在已經沒有馬奮什麽事了,但這老頭自來熟,非要跟著過來,楚楠和於根順也都沒表示反對,宋岱也就由他了,反正顧大同對此也沒什麽交代。刑警大隊雖然是暴力機關,那也是針對犯罪分子的,對人民群眾還是要敞開門辦公,更何況馬奮好歹是個台商。

羈押的本質就是限製行動,在哪裏都是限製,宋岱就把於根順和馬奮放進會議室了。他還有別的工作,交代了兩句就走了。

楚楠四處溜達,好好地考察了一下刑警大隊的工作秩序。去年畢業的時候,她一門心思進刑警大隊,不過不是平陽縣刑警大隊,而是滄海市刑警大隊,她對刑警大隊一直是心向往之。

但老爹卻非讓她到滄海市局當內勤,做做宣傳,搞搞政工,也都是警察工作嘛!楚楠當然不肯答應,結果就和老爹談崩了。她一怒之下,刑警也不當了,要去最艱苦最危險的地方去工作!反正要離老爹越遠越好,看著煩!老爹當然更不答應了,不過楚楠爭取到了爺爺的支持,這個很方便,也很有效。

爺爺一拍桌子,一吹胡子,溫室裏能長出大樹來?老子當年……兒子立馬投降了。

會議室裏有報紙雜誌,還有一台二十九英寸的電視,下午還是很容易消磨的。

馬奮一直扯著於根順講那過去的事情,於根順一邊敷衍,一邊擺弄著電視遙控器。心說這東西真不錯,在屋裏就給自己放電影了,想看什麽看什麽。要說六十年後,社會的進步還是很明顯的,除了女人有點不太像話。

前世中於根順也是看過電影的,還記得一個片子叫《馬路天使》,甚至還知道胡蝶和阮玲玉等影星。不過電影隻是大城市才有的放,看一場很不容易的。

一時間於根順看得如饑似渴,如醉如癡,直把電視當作神器一般。馬奮痛講革命家史收不到恰到好處的回應,氣得直罵,“我說你個混蛋小子沒看過電視啊!”

“這叫電視?我第一次看。”於根順實話實說,眼睛還是沒從電視裏拔出來。馬奮被他氣得吐血,“混小子!好好說話會死不?”

於根順家裏沒有電視,農技站的會議室裏好像有一台小點的,但於根順不知道是幹嘛用的。他不習慣問人,隻會自己琢磨,就算是藏拙吧。這台電視還是馬奮打開的,搜了一圈沒找到感興趣的節目,卻被於根順發現了新大陸,也算是馬奮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

楚楠走了以後就沒有回來。傍晚時,有個二十出頭的刑警送了飯進來,兩葷兩素一個湯,好像挺豐盛,不過沒有酒。

馬奮不由分說地把電視關了,拎起筷子說,“我老頭子什麽飯都吃過,就是沒吃過牢飯。這是跟著你小子來嚐嚐,看上去還不錯?”

送飯的刑警鼻子都歪了,心說這是牢飯?這是我自掏腰包從酒店裏定的,我自己還得去吃食堂!宋大走的時候囑咐過,但他還沒說錢從哪裏出呢!刑警大隊的辦案經費很緊張的。

“有的吃你就吃,話多的。”於根順也拎起了筷子,心說都是和常務副局長一起吃過飯的人了,怎麽還不懂警局的規矩?我不和你一個沒規矩的台灣人一般見識。“兄弟,你們這裏是不是規定不允許喝酒?”這叫入鄉問俗。

那刑警正要開門離開,差點摔了個趔趄。心說兄弟就兄弟吧,你們是宋大托付過的。關在刑警大隊預審的嫌犯,有個饅頭吃不錯了,聽意思你還要喝點?

“這個,倒是沒有明確規定。”那刑警咧了咧嘴。

“兄弟貴姓啊?”馬奮笑眯眯地問道。

“您叫我小吳就行。”那刑警笑了笑,心說我是那小子的兄弟,也是你老大爺的兄弟,大家一般大。不過這老大爺更知道禮節。

“小吳兄弟,宋大不讓我們擅自離開,麻煩你給我們買兩瓶酒行嗎?”馬奮掏出一張鈔票來,“宋大不是待客之道啊!”

得,小吳隻好又轉回來,拿上馬奮的百元大鈔出門,身後又飄來馬奮的囑咐,“一般的白酒就行,兩瓶,剩下的錢你買包煙抽。”

得,我這還有小費!小吳嘟嘟囔囔地走了,走出門去又有點不爽,我還餓著呢,給你們買酒?我還是先去吃飯吧,去晚了湯都沒得喝,刑警大隊的牲口們很凶猛的。

“你事多的!”於根順已經開動了,菜的味道還不錯,大盤裝的,量也足。

“待會兒買回來你別喝!”馬奮自然不甘落後,也開始吃菜。

“買回來就喝點,你孫女不讓你喝太多。”於根順才不上他的當。

菜都吃得差不多了,刑警小吳還沒回來,看來路還挺遠。兩人越吃嘴裏越寡淡,這時會議室的門打開了,進來了兩個警察。

年輕點的警察拿出一張白紙,冷著臉念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對涉嫌故意傷害的於根順執行刑事拘留,送平陽縣看守所羈押。誰是於根順?簽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