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起來,美國家長教育孩子的做法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

第一,注重培養孩子的平等意識。美國家庭把各式各樣的玩具和兒童讀物放在讓孩子能接觸到的地方,牆上門上則貼滿孩子們的“美術作品”。在家裏家長很少強求孩子的言行循規蹈矩,孩子們像夥伴似的稱呼長輩的名字是很自然的事,家長與孩子說話永遠是蹲下來。

第二,注重培養孩子動手能力。美國家長看見孩子在牆上亂畫、用嘴咬玩具、拿剪刀在書本衣服等物品上亂剪亂畫,往往不是痛惜某件東西被孩子損壞了,而是感到高興,然後耐心地告訴孩子一些操作上的技巧和知識。因為他們認為這樣能讓孩子學會某種技能。

第三,注重培養孩子的獨立能力。在美國,家長從小培養孩子的獨立意識,孩子從小睡小床,稍大後單獨有一間房子。在孩子打理日常事務上,家長隻幫孩子做一些當時年齡還無法做到的事,凡孩子自己力所能及的事都盡量由孩子自己去完成。絕大多數18歲以上的青少年,都自己掙錢讀書。

第四,注重培養孩子的創造能力。美國家長對孩子從不進行大量的知識灌輸,而是想方設法把孩子的眼光引向家庭外那個無邊無際的知識海洋,在師長的幫助下學會遊泳。他們很少讓孩子去死記硬背大量的公式和定理,而是煞費苦心地告訴孩子怎樣去思考問題;他們從不用考試把孩子分成三六九等,而是竭盡全力肯定孩子的一切努力,去讚揚孩子通過思考得出的一切結論。

美國《華盛頓郵報》在一篇文章中對家長如何教育子女使他們健康成長提出了十二條基本通用法則:

第一條,歸屬法則:保證孩子在健康的家庭環境中成長。

這條法則看起來是不言而喻的,哪個家長不想給孩子創造健康環境?但實際上也不盡然,有些家長有此心卻不懂如何做。比如說,過分溺愛嬌慣孩子,由著孩子不知節製地吃喝、不鍛煉、不勞動,這都是不正確的做法。孩子變得好逸惡勞,罪魁禍首也是家長的慫恿。還有,家長之間有矛盾經常當著孩子的麵爭吵,也是不正常、不健康的環境。

第二條,希望法則:永遠讓孩子看到希望。

家長們都是對孩子寄予希望的,但是否永遠用正麵鼓勵的話語讓孩子們看到希望,認為自己確實有希望呢?如果你是一位家長,愛對孩子喊:“你怎麽這麽笨”“這麽沒出息”“你算是沒指望了”之類的話語,站到孩子的立場想一想,自己會看到希望嗎?

第三條,力量法則:永遠不要與孩子鬥強。

大人總是比孩子有力量,無論是拚體力還是鬥智能和經驗,因此,大人與孩子鬥強本來就不平等,勝利了也不光彩。尤其是家長、老師等和孩子關係密切的成年人,不可采用與孩子賭氣、硬比等方式去刺激孩子。對心理感情處於不成熟階段的少兒來說,“激將法”是不合適的。

第四條,管理法則:在孩子未成年前,管束是父母的責任。

“子不教,父之過”在哪裏都通行。孩子自我克製的能力還不成熟,因此,父母必須負起責任來管束。但這種管束應該是充滿親情、人性化、科學而理性的,切不可把孩子作為私有財產來任意修理擺布,也不可采用簡單粗暴的命令,毫不顧及和尊重孩子自己的想法和人格。

第五條,聲音法則:要傾聽孩子的聲音。

平等地對待孩子,給他們發言權,傾聽他們的聲音,他們才會說出真實思想。如果大人不尊重孩子的想法,忽視他們的心聲,久而久之,他們會不敢對家長說真話,不愛與家長交流。

第六條,榜樣法則:言傳身教對孩子的榜樣作用是巨大的。

“以身作則,言傳身教”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家長檢點自身言行極為重要,孩子的教養,多半來自生長環境中的耳濡目染。家長也要注意交往的社會關係和常去的場合對孩子的影響。

第七條,求同存異法則:尊重孩子對世界的看法,並盡量理解他們。

孩子和大人的看法往往不同,他們會有很多不符合常規的幻想。其實,這些正是孩子童心的可愛之處。如果大人認為孩子的想法奇怪而潑冷水,會扼殺他們的想象力和好奇心,也會讓他們因為得不到理解而失望。

第八條,懲罰法則:這一法則容易使孩子產生逆反和報複心理,慎用。

單純的懲罰,尤其體罰,是非常負麵和拙劣的教育方式,也是不文明的。孩子做錯了事可以批評,也可以采用適當的方式做些處罰,比如孩子做錯了事,可以罰其幾天不能看電視,但絕不能不許孩子吃飯,甚至罰站數小時,打罵更是違規的。

第九條,後果法則:讓孩子了解其行為可能產生的後果。

有時候,大人都說不清楚後果和危害,光對孩子橫加指責,這就無法服人。因此,要讓孩子心服口服,家長、老師等成人首先得周密思考前因後果,然後好好與孩子談談,曉之以理,讓孩子明白道理。

第十條,結構法則:教孩子從小了解道德和法律的界限。

在美國這樣的法治社會,法製教育融匯在社會生活和學校教育之中,因此做到這點不算太難。孩子們從小就受到熏陶,心中都有一道道德底線和法製底線。或許有人以為美國很開放,但實際上,美國人對待道德感情、家庭責任、兩性關係等,很少超越底線,也很少有人因為幫親友等社會關係的忙而腐敗違法。因為他們心中有原則,知道越界就是犯罪,不能為了遷就親人而觸犯法律。

第十一條,二十碼法則:尊重孩子的獨立傾向,與其至少保持二十碼的距離。

這個“二十碼”是個象征,說明美國人注重從小培養孩子的獨立性,給孩子留出心理空間。家長不必處處圍著孩子轉,否則自己覺得是關心照顧他們,孩子們卻覺得家長控製得太嚴。也應允許孩子保有自己的隱私,有自己的主動權和決定權。當然,家長還是需要在二十碼之外關注著孩子的。

第十二條,四W法則:任何時候都要了解孩子跟誰在一起(Who),在什麽地方(Where),在於什麽(What)以及什麽時候回家(When)。

有些家長看起來對孩子操心管製很多,可到時候卻不知道孩子的這“4W”內容,這可算不上好家長。隻有上麵所有這些法則都做好了,孩子才肯對家長說真話,家長也才能了解到這“4W”的內容。也有些家長舍得掏錢送孩子去昂貴的私立寄宿學校,認為這是為孩子提供更好的學習成長環境。孩子能進管理嚴格專業的學校確實有好處,但家長也應該自問一下動機,把孩子完全托出去是否有圖省事而把家長應負的責任推給學校的意圖呢?其實,教育培養孩子的過程,也是家長學習成長的過程,過早讓孩子離家寄宿,家長會失去這樣一段雖然辛苦卻非常有意義的人生時機。即便孩子去了寄宿學校,有老師管教,家長仍然不可忘記自己的責任,要隨時了解這些“W”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