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八章 寫和離書(1/3)

“是,如果你不能接受,那我們成親的事就作罷,我也不必去京城了。”蘇琬看著沈雋的眼睛,認真的說道。

固然他們一路走來,一起經曆很多事。

可若是真不能繼續走下去了,便也要及時止損。

他們成親並非小事,倘若到時候才爆發出各種矛盾來,反倒成了怨侶。

“阿琬,你竟能如此淡漠的說出這樣的話來,我是否真在你的心裏?”沈雋直直的看著蘇琬,仿佛想從她眼裏看出些什麽來。

蘇琬低垂了眉眼看著茶杯,煙氣折騰起來,眼前雲山霧罩一般。

在她眼裏,所謂愛情,是需要兩個人並肩而立,同沐風雨。

沒有誰可以因為被愛就高高在上,趾高氣揚,也沒有誰必須因為愛一個人就委曲求全,卑微到塵埃裏。

既然兩個人是平等的,有事便需要商量解決,而不是誰無條件的對另一個人妥協。

她從不惦著腳尖愛人,不想為了一段感情將自己摔的粉身碎骨。

“阿雋,我喜歡你,可不意味著我凡事都會順著你,為了你受盡委屈。”蘇琬猛然抬眸。

她將他的手覆在她的心口,“哪怕我一顆心滿滿的都是你,可我依然還是我,我不會因為在乎一個人,而忘了自己是誰。”

如人所言,兩個人起初在一起,是要看自己喜不喜歡這個人。

而相處久了,便需要反問自己,是否還喜歡現在的自己。

好的感情,必然是兩個人攜手進步,成就對方,也成就自己。

如果在一份感情裏,漸漸的失去了自我,終有一日變成了自己討厭的模樣,這種感情就毫無意義。

“我不想我們努力了很久,終於能夠在一起,卻因為有些我不能接受的事而分道揚鑣。提前說明白了,若是我們說不到一處去,那就不要繼續走下去了。”

沈雋感覺著她的心在掌下跳動著,一下一下,仿佛和他心口的跳動交織在一起。

看著蘇琬鄭重的神情,他知道她是想在入京

之前好好和他說清楚。

她這個人啊!在乎一個人是一回事,真要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了。

可她所言也對,他們若是成親,那是一起過一輩子的。彼此都有些什麽條件,該開誠布公的提前說清楚。

免得成親後才說,反倒是彼此都不高興。

“一生一代一雙人,我答應你。”沈雋一字一頓的說得很慢。“你若還有什麽,便都一並說吧!”

蘇琬驚詫的看著他,眸中生出耀眼的光彩來,“你當真這樣快就答應了?”

其實她心裏一直是有些緊張的,她也想過,他或許會不能接受。

畢竟在這個時代,娶一個妒婦,還是令很多人忌諱的。

既然在這裏,三妻四妾是男人的權力,那就少有人願意放棄這樣的權力。

不納妾,和答應放棄這種權力,都非一回事。

就像是自己不樂意出門是一回事,可被人鎖在屋裏不能出去,是另外一回事。

就算他真的會答應,她也覺得,他或許需要些時間考慮,而不是這樣快就給了明確的答複。

“我答應了,這不好嗎?”沈雋撫摸著她的眼角,她眸中生輝的樣子,美的仿佛春日裏百花齊放,有一種很絢爛的感覺。

“我並非在同你玩笑,故而你答應了,便要做到,而不是隨意一句話敷衍我。”蘇琬定定的看著他的眼睛。“你若應了我,卻又做不到,我怕我會殺了你。”

有多在乎一個人,在遭受背叛的時候便有多恨。

“我自然不是在敷衍你,我生於皇家,自然也知曉後宅裏那些爭鬥的狠辣。”沈雋歎息道。

後院裏女人多了,可未必是好事。若隻是簡單的爭風吃醋還罷了,可很多後宅,那是隱私手段頻出,不見硝煙,卻也狠毒血腥。

尤其是後宮之中,不知道多少紅顏都於爭鬥中葬送性命。

皇家的孩子難養大,許多孩子都因為各種各樣的緣故夭折了。

看多了宮裏的事,反倒是覺得鄉下地方很不錯。

不納妾,孩子都是嫡妻所出,自然一家人頗為和睦。即便偶有口角爭鬥,也都隻是小事,不至於到要人命的地步。

這些年來,阿琬本就是他唯一心儀之人,倒也沒想往後宅裏放別的女人。

若真納妾,不說給阿琬添堵,他也怕今後阿琬和他們的孩子被人所害。

在他看來,他和阿琬廝守在一起,再生幾個孩子,日子便很圓滿了。

“我隻心儀你,本也不願再讓旁的女人進門。”

我隻心儀你……一字字的在蘇琬的腦海裏回**著,隻覺得這樣簡簡單單的幾個字,卻如暖流流淌進了心裏,竟泛起陣陣的甜美來。

“既是如此,咱們立字為據。”蘇琬說著便去拿筆墨。

沈雋笑了笑,“你就這樣不信我?還要立個字據?”

“你既然都應了我了,那立個字據也不是大事啊!”蘇琬將筆遞給他。

“那你說,我寫。”沈雋蘸了墨汁,準備寫下去。

“你就寫和離書。”

沈雋放下了筆,有些不解的看著蘇琬,“我這輩子都不想同你寫和離書。”

“我隻是希望有備無患罷了,你若是一直對我好,自然這東西留在我這裏,我就當成情詩收著。你若是對我不好,我就離開。”蘇琬說的認真。

她知曉,一旦他們成親,她想要和離,那是極難的。

皇家的親事,哪裏是想和離就和離的?

皇家之內,甚至於連休妻都極少,若真是皇家的媳婦犯了什麽錯,隻怕都秘密處死了。

若隻是夫妻不和,感情破裂,這種事在兩姓聯姻中不算大事,最多夫妻少見麵罷了,往往不會鬧到休妻或和離的地步。

在成親之前就想這些,的確很不好,可她還是希望自己手裏握著自主權。

就像是現代,若是夫妻能好好的過日子,自然誰也不會想要離婚。

可離婚也是兩人的權力,倘若婚姻實在無法持續了,便不必勉強綁在一起,傷人傷己。

有些權力可以永遠都不用,卻必須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