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4章 美女逆襲
“如果不是黑頭發黑眼睛,我都懷疑你是法國人了。”碰了一下杯,艾瑪輕抿了一口紅酒道。
“我學東西快,而且從來不讓人失望。”周軒微笑道。
艾瑪點了點頭,微笑道:“你不隻是球星,心理醫生,還是個廚師,紳士。不過和花花公子還不一樣,他們也許會等到晚上請我吃這頓飯……燭光晚餐,再配上音樂。”
“那樣你一定會誤會,又或者考慮要不要來了。”周軒搖了搖頭說:“而且你想和我聊的事情會不會也說不出來,怕破壞氣氛?”
“對哦,咱們相識以來,我總是跟你發牢騷。”艾瑪覺得很好玩。
“要音樂的話,也可以有,那裏不是有架鋼琴嗎?”周軒指了指客廳裏的鋼琴。
“我看到過你學琴的新聞,但你不是9月才開始學的嗎?”艾瑪一直沒問,因為她覺得一個初學者彈不了多好,說不定會讓周軒沒麵子。
“我學的很快,有些曲子已經彈的很熟了。”
“你喜歡什麽風格?”
“b露es。”周軒回答。他在家裏聽歌也都是藍調歌曲。
“真的?那我可要考考你了……你不是查資料看到我喜歡這個才這麽說吧?”艾瑪又驚又喜,她是崇拜音樂家的,在布朗大學也和幾個音樂係的人成了朋友。
藍調音樂始於二十世紀初美國的南部。這種音樂有一種很明顯的特點,便是使用類似中國民俗唱山歌的“一呼一應”的形式進行,起初會給人們一種緊張、哭訴,無助的感覺,然後接著的樂句便像是在安慰、舒解受苦的人。就好像受苦的人向上帝哭訴,而其後得到上帝的安慰與響應!
藍調音樂很著重自我情感的宣泄和原創性或即興性,這種即興式的演奏方法,後來慢慢地演變為各種不同類形的音樂,藍調亦是現代流行音樂的根源。
藍調口琴亦隨之在芝加哥開支散葉,及後更自成一派名為“chicagob露es”。艾瑪就喜歡chicagob露es,還特意學過吹口琴。
周軒看過的書大體都記在了腦子裏,兩人聊起音樂知識來,艾瑪問什麽他都對答入流。
艾瑪苦笑道:“難怪你說沒必要為了別人的看法上大學,居然可以憑自學到這種地步,那些號稱喜歡學習的人天天背書也到不了你這個程度。你真是天才啊。”
“雖然不願承認,但我學東西確實比別人要快很多。不說理論了,你想聽什麽曲子?看我會不會彈?”
“《玫瑰人生》,這首法國歌曲你會彈嗎?”艾瑪問道,這是世界名曲,她很喜歡,也會用口琴吹奏。
1946年伊迪絲?琵雅芙這首歌風靡世界,1998年登上了格萊美名人殿堂,那是讓人一聽就難以忘懷的那種既浪漫又傳統的美妙節奏。
周軒當然聽過,剛好也練過,因為聽太多次,他連歌詞都記住了,可以唱出來。作為鋼琴伴奏曲這首非常容易。
他先收拾好餐具,然後坐到了鋼琴前,沒有翻琴譜,艾瑪看到上麵停留的並不是《玫瑰人生》,剛想提醒,周軒已經開始彈了,雙手按在琴鍵上,一連串優美悅耳的旋律傳出。
艾瑪一聽到那熟悉的動聽旋律就認出了確實是玫瑰人生。而周軒雕像般線條分明的側臉和在琴鍵上輕快遊走的雙手也給艾瑪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優雅感覺,這一刻的他,讓人無法相信是個籃球運動員,仿佛就是一個在帶著感情演奏的音樂家。
不自覺的,跟著周軒的節奏,艾瑪輕唱起來,他的父母都是英國人,祖母是法國人,她有四分之一法國血統,小時候也學過法語。
周軒聽到歌聲,手繼續彈,抬頭看了艾瑪一眼,她臉微微一紅,歌聲也停下了。
周軒沒有停下,接著唱了下去。艾瑪心頭一震,才意識到他居然也會唱法語歌,雖然發音稍微有點不同,但幾乎可以忽略。兩人又合唱了一段,周軒彈奏也結束了。(你倆這是要上春晚啊!)
艾瑪看著周軒,一時不知道說什麽好,她本來以為經常聊天,自己已經很了解這個男人,沒想到還隻是看到冰山一角。她對鋼琴有研究,自己也會彈,練過一段時間,剛剛還想周軒如果彈的不好就指導一下,沒想到周軒的指法非常純熟,一比自己就像個初學者。
“你真的是9月開始學習鋼琴的?這怎麽可能?”艾瑪問完覺得是廢話,因為這事兒上報了,全世界都知道。教周軒的女教師還接受過采訪,說周軒是理查德?克萊德曼那樣的天才,如果他從小開始練,一定會成為知名音樂家。
當時人們隻當是恭維周軒,艾瑪也這麽以為,今天一見才知居然真有這種可能。
“我鄰居家的孩子練琴,我是心血**,也想學一學。”
“那你會彈的最難的曲子是什麽?”艾瑪翻了翻周軒的琴譜,翻到一首《野蜂飛舞》,問道:“這個會嗎?”
周軒搖了搖頭:“不會,從來沒有試過。”
“為什麽?”
“因為我覺得這首不好聽,我隻練自己喜歡的曲子。”
艾瑪無言以對,從認識到現在看來,周軒就是這種性格,隻做自己想做的事。《野蜂飛舞》被稱為世界上最難彈的幾首曲子之一,但馬蜂發出的聲音真的好聽嗎?艾瑪也不喜歡。
“你認識朗朗嗎?中國人彈琴難道都這麽厲害?”艾瑪坐在周軒身邊問道。
“我知道他,他應該也認識我,但沒見過。”
2006年,郎朗得到過做客白宮的禮待。美國人很喜歡他。因為美國人喜歡那種憑借自己獨立拚搏而後成功的人,不論他們何種出身。比如,美國人非常推崇勒布朗?詹姆斯,不隻因為他是狀元秀,還因為他生在一個單親家庭,家境貧寒,完全憑借自己的一路拚搏和天賦,成為nba史上最年輕的“狀元秀”、最年輕的10000分獲得者、最年輕的全明星賽mvp。
美國人喜歡周軒也是類似原因。他們喜歡有獨立思考習慣、有自由精神的人。
“如果你一直練鋼琴,也許能和朗朗一樣厲害呢。”艾瑪眼中露出了崇拜的神采,如果有英國記者看到,一定會拍張照片上新聞頭條,因為這太難得了。
“你喜歡他那樣彈鋼琴?我其實現在就能像他一樣。”周軒說著,又彈起了《星空》。
他先把眼瞪瞪得如銅鈴般,接著閉眼搖頭晃腦,眉毛眼角嘴角一起動。彈到****,表情痛苦,嘴巴大張。
如果給周軒現在的表情配音的話,最合適的是“吟霜,回去!回去!吟霜,知我如你,怎不聽我從我?!”(馬景濤附體了)
艾瑪一分鍾前還覺得這人深不可測,現在噗嗤笑了出來,然後捂著肚子哈哈大笑。朗朗是有名的表情帝,彈琴時表情還真就這麽誇張。
這很二,但艾瑪喜歡,如果周軒擺出副高人姿態,她反而會不高興。這麽一鬧,關係就近了很多。當然,周軒不是刻意做這些討艾瑪的歡心,他隻是做自己。
艾瑪笑的眼淚都快出來了,過了一會兒,她好像下定了什麽決心,靠近了周軒,臉貼著臉問道:“我好像越來越喜歡你了,怎麽辦?”
也許,我們可以距離稍微遠一點討論這個問題……周軒心想。他隻要輕輕往前一湊,就能親到艾瑪。她應該不會反對,但理智告訴他好像不該這麽做。理由是跑回中國失去音訊的聶語嫣?他忽然覺得自己有點傻。
艾瑪見周軒不回答,也不退卻,而是采取了主動。她可不像電影裏赫敏那樣沒談過戀愛,坐在了周軒腿上,突然變成了“生猛女豹”,直接就親了上去!
周軒打死也想不到,會有被女人強吻的一天,還是被大明星強吻。他以為第一次接吻都該慢慢的,溫柔的呢。至少他以前是這樣。
在**的親吻下,周軒把持不住了。他20歲,血氣方剛的年齡,不是初哥,幾個月沒有碰過女人,忽然有個金發尤物撲到懷裏,下半身立即有了反應。要知道這世界上有數以百萬計的人,期待著被她親呢。
來就來吧,誰怕誰啊。周軒馬上也變的粗獷起來,抱住艾瑪回應了起來。這是年輕人的正常選擇。有種東西比智力更能控製人的思維,那就是本能!
過了一分鍾,艾瑪滿麵紅光,喘了口氣說:“你的吻技很棒,和我猜的一樣。”
“我沒想到你這麽**。”周軒摟著她,頓了一下,還是問出了他想知道的,有些煞風景的問題:“如果我不回應,推開你……你會怎麽樣?我心裏還有前女友呢,我很喜歡她。”
“你不會推開我的。”艾瑪口中的熱氣噴在周軒耳邊。
“為什麽?”
“因為你的口頭禪就是‘我不會讓你失望的’。”艾瑪笑道。
周軒一想,難道這就是我的死穴?隻要是有好感的人,我確實會想到他們的感受,我想到推開會讓她傷心,所以……她居然已經這麽了解我了?
兩人打電話是互發牢騷,了解當然也是相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