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冬天,一個百萬富翁請孔子赴宴,酒後要他題幾個字。孔子有個窮學生,寫得一手好字,他想讓學生去露一手,顯顯做先生的不凡。於是,他便叫這學生陪他去吃酒。
這時候,老天正下著鵝毛大雪,寒風刺骨。窮學生衣著單薄,可又不敢不遵從師命。沒辦法,他隻好穿上妻子陪嫁的紅棉襖和紅褲子,外麵罩上自己的藍外衣,跟孔子一起去。
富翁擺有100桌酒,酒杯全是金子做的。不想剛入席,孔子師徒這一桌就少了一隻金杯,同桌的人為了表白自己,都撩起衣袍要主人搜身。窮學生怕別人笑他寒酸,一時不知如何是好,就在桌下偷偷地踢了孔子一腳。孔子以為他真的偷了金杯,心想搜出來自己麵目無光,名譽掃地,立即掏出10兩銀子,對主人說:“不必為一隻金杯掃了大家的興,算我拿了吧!”
回來路上,孔子責備窮學生。窮學生這才撩起藍外衣,將老婆的紅襖紅褲露給他看,並說明了原委。孔子跺著腳說:“唉,我10兩銀買個賊做,真是死要麵子活受罪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