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用兵有言曰:吾不敢為主而為客[1],吾不進寸而退尺。是謂行無行[2],襄無臂[3],執無兵,乃無敵矣[4]。禍莫大於無敵,無敵近亡吾葆矣[5]。故稱兵相若[6],則哀者勝矣[7]。

【章旨】

通行本此作《玄用章》第六十九,茲據甲、乙兩本編次。本章和前麵二章是相應的,繼續講“道”在軍事方麵的運用。特別闡揚哀慈,以明不爭之德。第三十一章曾反映出老子的反戰思想,他認為戰爭是“不得已而用之”,這種思想與本章一氣相通。

本章先講主張不要挑起爭端戰事。應取“不敢為主而為客”,說明有“道”的軍事家不把戰爭用作進攻手段,而隻用作防禦手段。也是一種鬥爭方式。其次講自視力量薄弱,在戰爭中要慎之又慎,不敢進一寸而寧可退一尺。做到有理有利了。再次講懼怕的是目無敵人——輕敵。輕敵殺傷多,殺傷多則傷慈,所以老子說:“近亡吾寶矣。”最後講:當兩軍力量相當時,被迫迎戰而懷有“哀”心的一方必定勝利。其中提到輕敵必敗、哀兵常勝的見解,確有它合理的地方。

【注釋】

[1]主:指挑戰的一方,進攻的一方。客:指應戰的一方,防守的一方。

[2]行無行(hánɡ):第一個“行”,動詞,指行進。第二個“行”,名詞,指行列,陣勢。

[3]襄:通“攘”,通行本作“攘”字,上舉、舉起。

[4]乃:就。通行本作“扔”字。無敵:通行本作“輕敵”。

[5]近:接近。亡:失去。葆:通“寶”。指六十九章“慈”、“儉”、“不敢為天下先”三寶。

[6]稱:舉。相若:相當。

[7]哀:悲憤,慈柔。

【譯文】

用兵的人有這樣的說法:我不敢主動挑起戰爭,確是不得已而應戰,我不前進一寸,而寧可後退一尺。這叫做出兵行軍卻不見行列,奮臂上舉卻不見手臂,握起武器卻不見武器,這樣就無敵於天下了。禍害沒有再比輕敵更大的了,輕敵幾乎等於喪失了我的三寶。所以,舉兵相爭時,雙方力量相當,那心懷慈柔、悲憤的一方必定獲得最後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