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主任查案(5)
“這是遺傳沒有傳好。***”沈達說,“老爹當官,不愁吃穿,背有靠山,靠山吃山,隻知道依靠,況一變就完了。”
蘇宗民說:“這個叫做特定環境影響,跟遺傳不相幹。”
沈達不屑:“咬文嚼字。辦案辦上癮了?”
他問蘇宗民回去以後準備怎麽向領導匯報?本大案要案就此了結,還是打算繼續深入辦理?蘇宗民閉口不談,隻讓沈達注意打聽,到時候本案中的標點符號有幾個,想必公司裏會有人向沈局長密報。
沈達再次表示不滿:“你蘇宗民真不夠意思。”
蘇宗民立刻回應:“是你活該。”
“怎麽說?”
蘇宗民說:“你心裏清楚。”
蘇宗民建議沈達繼續深入研究一下遺傳。看起來有些毛病確實是從上輩子那裏傳過來的,弄不好會置人死地。據說有一種基因治療辦法,也許可以解決問題。
沈達笑:“行了。”
這個案子隻能辦到這裏,蘇宗民心裏很清楚。不管沈達是否做了手腳,張副市長是不是他請來友讚助,僅從現場況看,租用者大毛確屬創業階段。小老板掙紮為生,手中不可能有多少資本。以蘇宗民對沈達的了解,沈達可能很敢,但是絕不會從這類朋友手中揩油要錢。所以沈達在這件事上雖然有私,但是目前沒有現、他也不太可能從大毛手中為自己索賄。
蘇宗民並沒有立刻回省城,他安排隨行的幹事先走,自己回連山住了幾天。蘇宗民調省公司後沒把家搬到省城,妻子和女兒一直住在連山水電廠的宿舍。妻子仍然在附近村小學裏當老師,嶽父嶽母年事已高,也還在廠區附近的小山村裏生活。這一次下來辦案前,公司老總齊斌曾特意交代,讓他回家住兩天,跟家人團聚,看看女兒,聽聽老婆讀唐詩。領導是好心,考慮到該幹部服從工作需要,與妻女分居兩地,有意借工作之便,批準他們鵲橋一會。領導關心當然得領,蘇宗民本次回家,也還另有要務。
當時他們這個家庭麵臨一個特殊事項:女兒要上中學了。蘇宗民的女兒出生於深山間,從小生活於父親工作的連山水電廠,小學就讀於母親任教的村小學,讀初中需要離家去鎮中學寄宿,周末才能回家。這孩子很聰明,頗得蘇宗民遺傳,書讀得挺好,特別是數學,小學讀了六年,數學從沒被考倒過。但是村小學不是好學校,蘇宗民的女兒在山溝裏遙遙領先,出了山就不好說。鎮中學也不是好學校,師資和施設都不行,教育質量很差,女兒去鎮中學讀完初中後,如果中考揮得好,她有望進入縣城一中讀高中。連山一中在本縣屈一指,放在市裏不算好學校,卻是她原先最好的可能,除此別無他選。現在況忽然變了,蘇宗民調到省城工作,隻要把家搬離,戶籍遷入省城,他女兒就具備進省城中學讀書的資格與機會。蘇宗民很愛自己的女兒,作為父親,有責任為女兒爭取好的學習條件,幫助女兒創造未來。
對很多家庭來說,這件事不而喻。所謂水往低處流,人往高處走,從深山到省城,無異於一步登天,沒有機會還要想辦法,有機會何樂不為。但是蘇宗民有些不同,他本人出自機關大院宿舍,母親和妹妹一直生活在城市裏,他因為某種命運機緣落到山間,在那裏工作成家,落地生根,一過近二十年。蘇宗民早有在山溝裏終老的打算,一家人在山間生活慣了,並無離開的想法。省公司一張調令把蘇宗民調離深山,他走得不太願,當時考慮不去不行,去了也不想待久,一年半載後還是要設法回來;因此盡管公司老總答應幫助家屬調動,還可以安排宿舍,蘇宗民不為所動,堅持吃食堂,與家人兩地分居。蘇宗民的妻子林秋菊沒有不同意見,她聽丈夫的。她本人出世時兩眼一睜,就在山溝裏,十幾歲跟著父親當民辦老師,領著山溝裏的十幾個山村小孩讀唐詩,像隻小母雞守著一窩小雞。過慣那種日子,忽然間把她扔到省城來,不說出了門就暈,看到人都像妖怪,至少是分不清東南西北,聽不懂張三李四。她在山溝裏可以當個小學老師,到了省城真不知道可以幹什麽,這邊的唐詩完全是另一種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