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才氣自然天成,自然得就跟粉蝶翅膀上的圖案一樣。有一個時期,他和粉蝶沒兩樣,並不了解那些圖案,不知道那些圖案是何時被抹掉或毀壞的。後來他才意識到自己的翅膀受了損傷,並了解了它們的構造,於是學會了思索。他再也不會飛了,因為對飛翔的那份熱情已經消失,隻能回憶回憶自己過去毫不費力翱翔的情景。
我和司各特·菲茨傑拉德初次相逢,就發生了一件非常奇怪的事。司各特的怪事迭出,但這一件我卻是怎麽也忘不了的。那天,我正在德朗布爾大街上的丁哥酒吧,跟一些沒有一點名堂的人坐在一起,他走了進來,做了自我介紹,並且介紹了一位跟他一起來的身材高大、和藹可親的男子—— 著名的棒球投球手鄧克·查普林。我過去沒有關注過普林斯頓的棒球賽,因此從未聽說過鄧克·查普林。然而,他平易近人、和顏悅色、虛懷若穀、熱情友好,跟司各特相比,我喜歡他更多點。
司各特看上去像個少年,麵孔既有男性的英俊,也有女性的漂亮,一頭金發呈波浪狀,額頭高高的,眼睛裏有一種激昂、友善的神情,嘴巴小巧細長,如果生在女孩子的臉上,稱得上是櫻桃小口。他的下巴造型很好,耳朵也很漂亮,鼻子幾乎可以說是完美無瑕。他的五官組合在一起,原本不能構成一張漂亮的臉,而他的漂亮來自紅潤的膚色、金黃色的頭發和小巧的嘴。那張嘴在你熟識他以前就會引起你的注意,等你熟識了之後便更吸引你的目光了。
我原本就很想見見他,而現在埋頭苦幹了一整天,卻看到他和那位偉大的棒球投球手鄧克·查普林突然出現在了麵前,簡直太奇妙了—— 鄧克·查普林我以前聞所未聞,現在則成了我的朋友。司各特滔滔不絕說個沒完,說的盡是我的作品,滿口的讚譽之詞,弄得我很不好意思,於是我就緊緊盯著他看,索性不再聽他講了。當時業內仍有這麽一種說法:當麵恭維無異於公開羞辱。司各特要了香檳酒,我們三人就跟那些沒名堂的人坐在一起喝了起來。依我看,鄧克並沒有注意聽司各特說話(我也如此),覺得那隻不過是即興閑聊罷了。我目不轉睛地仔細打量著司各特,見他身板單薄,健康狀況似乎不太好,臉有點浮腫,外穿一身布魯克斯兄弟服裝公司[105]生產的套裝,內穿一件領尖釘有飾扣的白襯衫,脖係一條格爾德公司的領帶[106]。至於那條領帶,我很想發表一下看法:巴黎的確有英國人,也許有個把英國人會走進這丁哥酒吧(眼前這裏就有兩個),但沒有人會係格爾德領帶。後來轉念一想不說也罷,於是就又盯著他看了。事後我才知道那條領帶原來是他在羅馬買的。
現在盯著他看,其實也沒有什麽可看的了,無非是他身條很好,兩手不大不小,顯得很能幹。當他在一個酒吧高腳凳上坐下的時候,我發現他的兩條腿很短——如果是正常的腿,他的個子也許還能再高出兩英寸。我們幹光了一瓶酒,開始喝第二瓶時,他的話變少了。
這時,我和鄧克感覺很好,甚至比滴酒未沾唇時感覺還好。而司各特的嘮叨也結束了,情況大妙。之前,我就覺得自己是個了不起的作家,不過這一點秘而不宣,隻是我們兩口子知道,有時也對老熟人講一講。想不到司各特也得出了同樣的結論,認為我了不起,真是叫人高興。不過,他絮絮叨叨的講話結束時,我也同樣感到高興。可是,他的講話結束了,提問卻開始了。他講話時,你可以盯著他看,不聽他講,而提問卻是想躲也躲不過的。我發現司各特有這麽一種觀點:小說家可以直接向朋友或熟人提問,以此獲得素材。他的提問可謂開門見山、直截了當。
“歐內斯特,”他說,“我直呼你的大名歐內斯特,你不介意吧?”
“你問鄧克吧。”我說。
“別開玩笑,我可是認真的。你和妻子結婚之前,在一起睡過覺嗎?”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這是什麽意思?”
“我記不得了。”
“這麽重要的事,你怎麽能記不得呢?”
“說不清道不明。”我說,“很奇怪,是不是?”
“比奇怪更糟。”司各特說,“你一定能記得起來的。”
“對不起。很遺憾,是不是?”
“請別像英國佬那樣講話!”他說,“請你嚴肅一點,回憶回憶。”
“回憶不起來,”我說,“實在沒辦法。”
“你可以好好想一想,使勁回憶一下嘛。”
他說這話時聲音很高。我心想:他平時是不會這般跟別人講話的。我發現他說著說著就冒汗了—— 那汗珠很小,是從他那細長的完美的愛爾蘭式上唇沁出來的。接著,我把視線從他的臉上往下移,開始目測他的腿之長短(他坐在酒吧高凳上,把腿提了起來)。之後,我將目光又收回到他的臉上。就在這時,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他坐在吧台前,手裏端著一杯香檳,臉上的皮似乎開始緊繃,使得臉上的浮腫**然無存,而且越繃越緊,最後像一個骷髏頭。隻見他兩眼凹陷,開始呈現出死人相,上下唇緊合,麵無血色(原來的紅潤變成了蠟白)。這可不是我的憑空想象。他的臉變成了一個真正的骷髏頭,或者可以說成了一張死人的麵模,就在我的眼前。
“司各特,”我說,“你沒事吧?”
他沒有回答,臉上的皮看上去繃得更緊了。
“咱們最好把他送到急救站去。”我對鄧克·查普林說。
“不用。他沒事的。”
“他看起來像快要死了。”
“不會的。他喝了酒就這樣。”
我們把他扶上了一輛出租車。我非常擔心,但鄧克說沒事,不用為他擔心。“很可能一到家他就好了。”他說。
情況一定如鄧克所說。幾天之後,我在丁香園咖啡館和他見麵,向他表示歉意,說讓他喝酒喝高了,八成是因為說話喝得太猛了。
“你說抱歉是什麽意思?我喝什麽喝高了?你到底在說些什麽呀,歐內斯特?”
“我是在說那天晚上在丁哥酒吧的情況。”
“那天在丁哥酒吧我屁事都沒有,隻是不願搭理和你在一起的那幾個癟三英國佬罷了,所以才打道回府呀。”
“你們去的那次,壓根就沒有英國佬在跟前。跟前隻有吧台侍者一人。”
“得了,別跟我玩花樣了。你知道我指的是誰。”
“哦,是嗎?”我支吾道,心裏覺得他可能自己那天又拐回丁哥酒吧去了,要不就是另外的一天又去了一趟。不,我記起來了,當時的確有兩個英國佬在那兒。這是千真萬確的!我想起他們是誰了—— 他們確實在現場。
“是的,”我說,“當然囉。”
“那個冒充貴族的女孩子很無禮,還有跟她在一起的那個傻不拉幾的酒鬼也是一路貨色。他們說是你的朋友。”
“他們是我的朋友。那女孩有時候確實非常無禮。”
“看到了吧?千萬不要因為我喝了幾杯酒,你就跟我玩花樣。你說話為什麽要避實就虛呢?我原以為你不是這種人呀。”
“誰說得清呢。”我敷衍了一句。我不想再談這個話題,可後來心裏有所悟,便隨口問道:“他們無禮,是不是針對你的領帶?”
“他們為什麽要針對我的領帶無禮呢?我那天係的是一條普通的黑色針織領帶,穿的是一件白色馬球衫。”
我聽了一時無語。他問我為什麽喜歡這家咖啡館,我把這家咖啡館的曆史講了一通。這一下,他也開始有點喜歡了。就這樣,我們倆坐在這家我非常喜歡,而他開始有點喜歡的咖啡館裏神聊起來。他提了許多問題,接下來就發表自己的見解,有的是針對作家、出版商,有的則是針對代理人和評論家,還談到了喬治·霍勒斯·洛裏默[107],談到了作家成名後所遭受的流言蜚語以及生計的窘迫。他憤世嫉俗、語言風趣、態度樂觀、魅力十足、和藹可親,即便你抱有戒心,他也會拉近跟你的距離。談到自己的作品時,他輕描淡寫,但語氣中沒有苦澀的成分。我知道他的新作一定非常成功,所以談到舊作的敗筆之處他並不感到苦澀。他想讓我看看他的新作《了不起的蓋茨比》,說他手頭隻有一本,借給了別人,一旦收回來就拿給我看。聽他談起這本書,你絕對無法知道它有多麽出彩,隻可以看到他滿臉的羞澀(但凡謙虛的作家寫出了非常優秀的作品時都會流露這樣的表情)。我說希望他能很快討回這本書,讓我一睹為快。
他告訴我,他從編輯麥克斯韋·帕金斯那兒得知這部書銷量欠佳,但評論界好評如潮。記不得是在那一天還是過後許久的一天,他讓我看了一篇吉爾伯特·塞爾德斯[108]寫的書評,簡直把《了不起的蓋茨比》捧到了天上。沒有人能比吉爾伯特·塞爾德斯的文筆更好了,也沒有人那般讚揚《了不起的蓋茨比》了。此書銷量欠佳,這叫司各特感到困惑,也讓他感到傷心。但他談到此書,正如我以上所言,話語一點也不苦澀,而是有點害羞,同時為書的質量感到高興。
這一天,我們坐在丁香園咖啡館外麵的平台上,看著暮色漸濃,觀望著人行道上人來人往,觀望著傍晚時分那淡淡的晚霞在一點一點發生變化。我們喝了兩杯兌蘇打水的威士忌,這在他身上沒有引起化學變化。我仔細觀察著,但是這種變化沒有出現。他沒有提叫人臉紅的問題,沒有做使人難堪的事情,也沒有瞎嘮叨,而是舉止正常,完全是一個聰明、可愛的人。
他告訴我,說他跟他的妻子塞爾達因為氣候惡劣不得不把他們的那輛雷諾牌小汽車丟在了裏昂,問我是否願意陪他一同乘火車去把那輛汽車找到,然後開回巴黎。菲茨傑拉德夫婦在離北鬥星廣場不遠的蒂爾西特路14號租了一個帶家具的套間。此時已是暮春,我想鄉野正是一派大好風光,旅途一定會叫人心曠神怡。再說,司各特似乎那麽和藹可親,那麽通情達理,看著他喝了滿滿兩杯威士忌什麽事也沒有,可見他魅力四射、神誌正常,這使那天晚上發生在丁哥酒吧的事宛若一場不愉快的噩夢。於是,我說願意陪他一起去裏昂,問他何時出發。
我們說好第二天碰頭,接下來便做出安排,準備乘早班快車前往裏昂。這班車的發車時間很合適,行駛速度極快,記得中途隻在第戎停一次。我們打算進入裏昂城,檢查一下汽車的車況,如果車況好,便美美地吃上一頓晚餐,第二天一早動身開回巴黎。
這次旅行讓我心潮澎湃。我將和一個功成名就的老作家一道出行!坐在車上交談,我一定會獲益匪淺,學到許多有用的知識。現在回想起來覺得奇怪:我竟會把司各特視為老作家。可當時由於沒有讀過《了不起的蓋茨比》,我的確是這麽看的。他三年前發表在《星期六晚郵報》上的那些短篇小說是值得一讀的,隻不過我從不認為他是個嚴肅作家。他曾在丁香園咖啡館告訴我那些他自以為得意的短篇小說是怎麽創作的,說那些作品對《星期六晚郵報》是佳作,而後來他將那些東西改頭換麵、喬裝打扮,轉投給暢銷的雜誌。我一聽驚呆了,說那和賣**差不多。他說正是賣**,但也是迫不得已—— 他從暢銷雜誌那兒拿到錢,才可以寫正兒八經的書。我說我認為一個作家要寫就寫最好的東西,否則就是白白葬送自己的才華。他說他一開始寫的是好東西,後來糟蹋掉了,做了改動,不過終究也不會對他有什麽害處的。這我可不相信,想勸他改弦易轍,但又覺得底氣不足,認為自己得寫出一部長篇來才能說服得了他。可惜我當時還沒有寫出一部這樣的長篇小說。我正致力於打破原有的寫作窠臼,摒棄一切寫作技巧,力圖用塑造事物來代替描述事物,於是寫作便成了一種奇妙的事情,然而又千難萬難。我真不知自己是不是能寫完一部長篇小說—— 寫一個段落,我往往要花整整一上午的時間。
我的妻子哈德莉很高興我和司各特一道出行。不過,她雖然看過司各特的作品,卻並不把他的作品當回事。她心目中的好作家是亨利·詹姆斯。她隻是覺得我應該放下案頭工作,好好休息一下,出門散散心。其實,我們倆有個心願:攢足錢買一輛自己的車,開著出去旅行。但這僅僅是願望,真不知是否能如願以償。那年秋天,我的第一個短篇集要在美國出版,我收到了伯尼-利夫萊特出版公司預支的兩百美元稿費。眼下,我正把幾個短篇賣給《法蘭克福日報》、柏林的《橫截麵》雜誌、巴黎的《本季度》和《大西洋彼岸評論》。除此之外,我們省吃儉用,不該花的錢絕對不花,為的是省下錢在7月份去潘普洛納[109]參加那裏的節日,然後去馬德裏,最後去巴倫西亞參加火祭節。
從巴黎的裏昂站出發的那天早晨,我到得早,時間還很充裕,就在上車的站門口等候司各特來。他將把車票帶來。列車離站的時間都快到了,他卻還沒有來,於是我就買了一張可以進站的站台票,沿著列車旁邊走著找他,卻沒有看到他。這時長長的列車快要啟動離站了,我便跳上車,在車廂裏穿行,希望他已上了車。列車很長,搜到頭也沒見他的蹤影。我向列車員說明了情況,買了一張二等車廂的車票(這趟車沒有三等車廂),並向列車員打聽裏昂最好的旅館叫什麽。此時別無良策,隻好到了第戎給司各特發電報了,把裏昂那家旅館的地址告訴他,就說我在那裏等他。
電報發過去時,他恐怕已經離開巴黎了,不過他的妻子會把電文轉給他的。那時我還從未聽到過一個成年人居然會錯過火車,可是在這次旅行中我算見識到了很多新鮮事。
在那些日子裏,我性子壞,是個火暴脾氣。不過,列車穿過蒙特羅時,我冷靜下來,不再怒氣衝衝了,開始眺望和觀賞窗外的鄉村景色。中午,我到餐車上大吃了一頓,喝了一瓶聖埃美隆[110]紅葡萄酒。想一想覺得自己真蠢,接受別人的邀請出門辦事,原該由對方掏腰包,現在卻成了自費,花的是我們到西班牙旅行的盤纏—— 這對我實在是一個深刻的教訓。以前受邀出去旅行,倒都是AA製,平均分攤費用,這一次我也曾提出要分攤住宿費和膳食費。現在可好,我心裏沒了底,甚至連菲茨傑拉德來不來都不知道了。生氣的時候,我不再將他當朋友對待,不再稱呼他的名字司各特,而是稱呼他的姓菲茨傑拉德。後來幸好胸中升騰起的無名之火發泄一空,也就不再生氣了。出門旅行,可不是來找氣生的!
抵達裏昂後,我得知司各特已離開巴黎來裏昂了,但是沒有留下話說他住在何處。我把自己的住址告訴了司各特家裏的人,女仆說司各特打電話來就通知他,還說司各特夫人身體欠佳,正在睡覺呢。接下來,我給所有知名的旅館都打了電話,留了口信,卻仍然找不到司各特的蹤跡。後來,我走出住處,準備到咖啡館裏喝杯酒,看看報紙。在咖啡館裏我遇見一個以吞火謀生的人,他會用一副沒牙的牙床骨咬住硬幣,然後用拇指和食指把硬幣扳彎。他露出牙齦給我看,那牙齦看上去在發炎,但還堅實。他說他幹的這行可是個不賴的行當。我提出要請他喝杯酒,他感到很高興。他相貌堂堂、皮膚黝黑,吞火時臉上熠熠閃光。他說:目前在裏昂靠吞火以及用手指和牙床扳硬幣跑江湖賣藝已經掙不到什麽錢了,怪都怪那些冒牌貨毀了聲譽,如果縱容他們這樣下去,這一行還會繼續走下坡路。他說他整個晚上一直在吞火,可是由於沒錢,除了吃火,別的什麽也吃不成。我請他再喝一杯,把吞火時留下的汽油味衝掉,並說如果他知道哪裏有便宜的好餐館,我們可以一起吃頓晚餐。他說他知道有一處很好的地方。
我們在一家阿爾及利亞餐館吃了一頓非常便宜的晚餐。我喜歡那裏的飯菜和阿爾及利亞葡萄酒。這位吞火藝人是個挺不錯的人。看他吃飯很有趣,因為別人用牙齒咀嚼,而他卻用牙齦,且毫不遜色。他問我是靠什麽過活的,我說自己是個作家,現在剛起步。他問我寫哪種作品,我告訴他是短篇小說。他說他知道許多故事,有些故事比任何人寫出過的故事都聳人聽聞,簡直叫你無法相信。他說可以把這些故事講給我聽,由我寫出來,要是賺到錢,隨我給他多少都可以。最好我們倆一起到北非去。他將領我去藍色蘇丹[111],在那裏我能釆集到人們從沒聽到過的故事。
我問他都是哪種類型的故事,他說有打仗的,有處決和折磨犯人的,有強奸婦女的,有關於駭人聽聞風俗的,也有關於令人無法置信的傳統以及****逸的行為的,反正是應有盡有。吃完飯,我也就該回旅館了,回去後再查一下司各特的下落。於是我付了飯錢,對吞火人說後會有期。他說他要到馬賽去,一路賣藝糊口。我說我們遲早會再次相逢的,還說和他一道進餐心情十分愉快。話別後,我就回旅館了,而他在擺弄那些硬幣,把扳彎的硬幣一個一個扳直,堆在桌子上。
夜晚的裏昂並非一個特別令人心馳神往的福地,而是一個巨大、氣氛沉重、充滿了銅臭味的城市。如果你有錢,也許你會覺得它是一方樂土,正是你心中青睞的城市。多年來,我一直聽人說這兒餐館裏的雞肉是一道美味。我們沒吃上雞肉,卻吃了羊肉,不過羊肉的味道也相當不錯。
旅館裏沒有司各特的消息。我回到自己尚不習慣的豪華房間,躺到**閱讀從西爾維亞·比奇圖書館借來的屠格涅夫的《獵人筆記》第一卷。我已經有三年沒住過這麽豪華的大旅館了。我推開窗戶,把窗戶敞得大大的,將枕頭卷起來墊在頭和肩膀下,樂悠悠地與屠格涅夫一起遊曆俄羅斯。讀著讀著,我就睡著了。第二天早晨,我正在刮臉,準備出去吃早飯,服務台打電話來說有一位先生在樓下要見我。
“請他上樓來吧!”我說完就繼續刮我的臉,一邊聽著外邊的市聲—— 那喧鬧聲一大早就開始了,充滿了生氣。
來訪者是司各特,但他沒有上樓來,於是我就下樓在櫃台那兒和他見了麵。
“非常抱歉,一切都亂成了一鍋粥,”他說,“要是我早知道你打算住哪家旅館,事情就簡單了。”
“沒關係。”我說。接下來我們要開車走很遠的路,目前我隻求相安無事。“你是乘哪趟車來的?”
“就是你的車剛開走後不久的那趟。那趟車舒適極了,咱倆要是一道來就好了。”
“你吃過早飯了嗎?”
“還沒有。我在全城到處找你來著。”
“真遺憾,”我說,“你家裏沒人告訴你我住在這兒嗎?”
“沒有。塞爾達身體不適,也許我就不該來。這次旅行到目前為止簡直是場災難。”
“咱們去吃些早點,然後找到你的汽車就走人。”我說。
“很好。就在這兒吃嗎?”
“到咖啡館去吃更快些。”
“可是,在這兒吃,一定能吃上可口的飯菜。”
“那好吧。”
這是一頓豐盛的美式早餐,有火腿和雞蛋,味道的確十分可口。可是,點菜、等菜,吃完後又等著埋單,花了差不多近一個小時。待侍者把賬單送來,司各特又決定讓旅館給我們準備一份自帶午餐。我竭力勸他別這麽幹,因為我肯定到了馬貢[112]完全可以搞一瓶馬貢葡萄酒喝,可以在熟食店買些食材自己做三明治吃。我說即便我們路過的店鋪已經打烊,途中也有的是餐館,隨時可以停車就餐嘛。但他聲稱聽我說過裏昂的雞肉是一道美味,所以應該帶一份上路。就這樣,旅館為我們準備了一份午餐,價錢至少比我們在路上花錢買要高出四五倍。
司各特來見我之前顯然喝了酒,但還沒有喝夠,看樣子還需要再來一杯,於是我便問他是否在出發前到酒吧喝上一杯。他卻聲稱自己早晨不喝酒,還問我是否也是這樣的人。我說早晨喝不喝酒完全取決於自己的感覺如何,取決於要做什麽樣的事情。他說如果我想來一杯,他就舍命陪君子,免得讓我獨斟獨飲。於是,趁著等待旅館給我們準備午餐的空兒,我們去了酒吧間,各喝了一杯兌畢雷礦泉水[113]的威士忌,二人感覺都非常好。
盡管司各特願意承擔一切費用,我還是付了旅館客房和酒吧的賬。這次旅行開始以來,我的心理就有點複雜—— 付賬付得越多,心情反而越加舒暢。雖然節省下來到西班牙旅遊的錢在一點點花掉,但我知道自己在西爾維亞·比奇那裏享有很好的信譽,因此不管我現在怎樣揮霍,都可以向她借了過後償還。
在司各特存放汽車的車庫裏,我驚奇地發現那輛雷諾小汽車沒有頂篷。頂篷八成是在馬賽拆卸時損壞了,要不然就是在馬賽由於別的原因壞掉了,塞爾達索性吩咐修理工截掉了頂篷,不願再安新的。塞爾達討厭汽車的頂篷。司各特說他和妻子開著沒有頂篷的車一路到了裏昂,結果在裏昂遇雨受阻。雖然沒有頂篷,但車況良好。經過討價還價,司各特付了洗車費、潤滑油費以及兩公升的汽油費。修理工告訴我,說這輛車需要換新的活塞環,還說這輛車在汽油和水都不夠的情況下還繼續駕駛,結果造成了損傷。他指給我看,說這車曾經開得發燙,連發動機的塗漆都燒掉了。他說要是我能說服先生到了巴黎換一個新的活塞環,這輛漂亮的小汽車就能按設計要求為車主服務了。
“先生硬是不讓我裝新頂篷。”他說。
“是嗎?”
“作為車主,應該對自己的車負責。”
“是該這樣的。”
“你們兩位先生都沒有帶雨具嗎?”
“是的,”我說,“我不知道這輛車沒有頂篷。”
“你勸勸那位先生,讓他認真考慮一下吧!”他懇求道,“至少應該為他的車多想想。”
“好的。”我搪塞地說。
離開裏昂後,我們往北開了大約一個小時就遇到了大雨。
那天,我們遇雨就停,大概有十次之多。那些雨大都是短暫的陣雨,也有幾次曆時較長。如果穿著雨衣,在春雨中駕車飛馳不失為一件樂事。但實際情況是:遇到雨,我們就躲在樹下,或者躲進路邊的咖啡館。裏昂那家旅館為我們準備的午餐十分豐富,有味道極佳的帶有鬆露菌味的烤雞、可口的麵包,還有馬貢白葡萄酒。每當遇雨停車時,我們就開杯痛飲,喝得司各特樂悠悠的。到了馬貢,我又買了四瓶佳釀,想喝時開瓶就喝。
我不知道司各特以前是否就著瓶子喝過酒,反正他現在這樣喝酒顯得十分興奮,就像到了貧民區一般好奇,或者像一個大姑娘第一次去遊泳卻沒有穿泳裝那樣激動。但正午剛過,他就開始擔心起自己的健康來了。他告訴我,說最近有兩個人死於肺部充血,二人都是在意大利送的命,這使他深受觸動。
我告訴他肺部充血隻是肺炎的舊名稱。他說我是個門外漢,絕對說錯了。他說肺部充血是歐洲特有的一種疾病,即使我把我父親的醫書看完,也不可能對此有所了解,因為那些書講的全是美國才有的疾病。我說我的父親也曾在歐洲念過書。但司各特解釋說,肺部充血隻是最近幾年才在歐洲出現的,我父親不可能對此有任何了解。他還解釋說,美國的疾病因地而異,如果我的父親在紐約而不是在中西部行醫,那他熟悉的病種就會完全不同。此處,他用到了“病種”一詞。
我說關於這一點他說得很對—— 在美國,某些疾病在一些地區流行,而在其他的地區壓根就沒有。我舉例說,麻風病的發病率在新奧爾良很高,在芝加哥則很低。不過我又說,醫生之間有一種知識和信息交流體係。既然他提起肺部充血症,這倒叫我想起自己曾在《美國醫學協會雜誌》上讀到過一篇論述歐洲肺部充血症的權威論文,把該病的曆史追溯到希波克拉底[114]的時代。他一聽這才不作聲了。我便勸他再喝一杯馬貢酒,說這種酒是香醪美釀,雖然味道有點濃烈,但酒精含量卻很低,幾乎可以說是一種防治疾病的特效藥。
我這麽一說,司各特情緒稍微好了一些,但不一會兒又陷入了低沉,問我能不能在肺部充血症的征兆出現之前趕到一座大城市(我告訴他歐洲型真正的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是發燒和神誌昏迷)。關於肺部充血症的征兆,我說那是我在訥伊的美國醫院等候做喉部燒灼手術時,在一篇法國醫學文章上讀到的,現在引用的是文章裏的觀點。不知怎麽,“燒灼手術”這個詞對司各特起了一種撫慰的作用。不過,他還是想知道何時能趕到城裏去。我說如果兼程前進,我們將在二十五分鍾到一個小時內抵達。
隨後,他問我怕不怕死,我回答說有時怕有時不怕。說話間,滂沱大雨從天而降,我們急忙跑到下一個村子的咖啡館裏躲雨。至於那天下午的細枝末節我已記不清了,反正等我們住進一家旅館時(肯定是索恩河畔沙隆鎮的一家旅館),天色已經非常晚了,所有的藥店都關了門。一進房間,他脫下衣服就倒在了**,聲稱至於會不會死於肺部充血他才不在乎呢。隻不過,他死了會有一個問題:誰照看塞爾達和小司各蒂?真不知我能不能勝任這個工作—— 照看我的妻子哈德莉以及幼子邦比我已經夠狼狽的了。不過,我說自己將一定會盡力而為,司各特為此對我千恩萬謝。我說一定會勸塞爾達不要酗酒,一定給司各蒂請一位英國家庭女教師。
我們把濕衣服送去叫人烘幹,換上了睡衣。外邊仍在下雨,房間裏亮著電燈,讓人感到心情舒暢。司各特躺在**養精蓄銳,準備和疾病進行殊死搏鬥。我摸了摸他的脈搏,每分鍾七十二跳,摸摸他的額頭也是涼涼的。聽他的胸音時,我叫他做深呼吸,結果發現他的胸音完全正常。
“聽著,司各特,”我說道,“你的身體一點問題都沒有。如果你想不出問題,那就最好別感冒,乖乖躺在**就是了。我給咱倆一人要一份檸檬水和威士忌。你喝檸檬水時服一片阿司匹林,就會感到很舒服,甚至還會驅散你腦袋瓜裏的寒意。”
“這是老太太的土方。”司各特說。
“你沒有發燒。真是活見鬼!不發燒,怎麽會患肺部充血症?”
“別衝我發火。”司各特說,“你怎麽知道我沒有發燒?”
“你的脈搏很正常。摸你的額頭知道你根本沒有發燒。”
“摸額頭管什麽用!”司各特充滿怨氣地說,“你要是夠哥們,就快給我找體溫計來。”
“我已經換上睡衣了。”
“那就叫服務員去找。”
我按電鈴叫服務員,但沒人來,再次按了按還是沒人來。於是我就到走廊裏去找人。司各特閉著眼睛躺在**,慢慢地、謹小慎微地呼吸著,麵容清秀、臉色蠟黃,像是個死去的十字軍小騎士。此時的我對文學生涯已經有點厭倦,真不知自己過的這是什麽日子,反正已經懶於動筆創作了,隻感到自己在虛度年華,每一天下來都會覺得空虛和寂寞。對於司各特以及他的那種愚蠢鬧劇我心生厭惡。但我還是去找到了服務員,把錢給他,讓他去買一支體溫計,又點了兩杯生榨檸檬汁和兩杯威士忌。我原想要一瓶威士忌,但他們隻論杯賣。
回到房間時,司各特仍在**躺著,就像一尊給他自己立的雕像躺在他的墳墓上一樣,雙目緊閉,一呼一吸都是那般莊重嚴肅。
聽見我的腳步聲,他開口問道:“體溫計拿來了嗎?”
我走過去,伸出一隻手放在他的額頭上,覺得他的額頭雖然不似墓碑那樣冰冷,卻也是涼涼的,沒有出汗。
“沒有。”我說。
“我還以為你拿來了呢。”
“我讓人去買了。”
“這可不是一回事。”
“不是一回事。真的嗎?”
對待司各特就像對待瘋子一樣,你是不能跟他生氣的。不過,我卻生起了自己的氣,怪自己不該卷進這件蠢事,落得出力不討好。他並非杞人憂天,擔憂也是有道理的,這我非常清楚。那時候,但凡酒鬼,多有死於肺炎者(這種病現今幾乎已絕跡)。可是,要將司各特稱為酒鬼卻不容易,因為他喝酒喝的量極小。
那時在歐洲,人們認為葡萄酒是一種像食物一樣有益於健康的普普通通的飲品,能給人帶來愉悅、歡樂和舒暢的感覺。喝葡萄酒並非附庸風雅,也不是招搖過市和趕時髦,而是像一日三餐那般自然,對我而言是不可或缺的。我簡直無法想象吃飯時不喝葡萄酒(或者蘋果酒和啤酒),那怎麽能成。除了甜的或帶點甜味的以及太烈性的葡萄酒,我什麽樣的葡萄酒都愛喝,因此沒想到一起喝幾瓶相當淡的馬貢幹白葡萄酒竟會在司各特身上引起化學反應,把他變成了一個傻瓜。
那天早晨我們喝過兌畢雷礦泉水的威士忌。但由於對酒精的危害一無所知,我簡直無法想象一杯威士忌竟會對一個在雨中駕駛敞篷汽車的人造成傷害,認為那點酒精在很短時間內就會氧化掉的。
我坐下來看報,等待服務員送東西來,一邊把最後一次停車時開了瓶的馬貢葡萄酒全灌進了肚子裏。在法國,報紙上總有一些精彩的文章報道罪案,隻要你住在法國,每天都可以看到。讀之猶如連載的故事,但必須從頭看起,因為法國人連載這樣的故事不像美國人那樣附有前情梗概。總而言之,這樣的連載與美國期刊上的連載相比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除非你從頭看,看過頂頂重要的第一章)。如果你是觀光客,來法國旅遊,讀報就是一種失望的體驗,因為你無法看連載的形形色色的罪案、桃色事件或醜聞,無法享受在咖啡館閱讀這些事件的種種樂趣。要是在巴黎,我可以讀一讀早晨版的巴黎各報,望一望街上的行人,喝上一杯比馬貢酒口碑稍微強一些的葡萄酒,悠閑地等待進餐。可現在要照料司各特,我也就隻好隨遇而安、苦中作樂了。
服務員來時,送來了兩杯加冰塊的生榨檸檬汁、兩杯威士忌和一瓶畢雷礦泉水。他告訴我說藥店已經關門,體溫計沒買成。他拿來的幾片阿司匹林是他向別人借的。我問他能不能想辦法借一個體溫計。司各特睜開眼,用愛爾蘭人的那種惡狠狠的目光朝著服務員瞪了一眼。
“你沒告訴他我的病情十分嚴重嗎?”他問我。
“我想他應該是知道的。”
“你應該對他交代清楚才對。”
接下來,我對服務員解釋了一通,而對方說:“我將盡力而為。”
“你給他的小費夠不夠?隻有給夠小費,他們才肯盡心。”
“這我倒不知道,”我說,“我原以為旅館會給他們獎金的。”
“依我看,你隻有把小費給足,他們才願意為你服務。大多數服務員都腐敗得要命。”
這時,我想起了埃文·希普曼,想起了丁香園咖啡館的那個侍者,想起丁香園要創建美國式酒吧,逼那個侍者剃掉胡子的事情,想起埃文曾和那個侍者一起在蒙魯日的花園裏弄花務草的情景—— 這些都是我未結識司各特很久之前發生的事情。那時的我們都是好朋友,大家在丁香園咖啡館長時間友好相處。我們當時在一起的情景仍曆曆在目,彼此之間的友誼對我們每一個人都意義重大。我想到要把丁香園咖啡館的那段情節講給司各特聽(這些情節也許以前跟他提起過),可又覺得他並不關心那些服務人員,不關心他們的死活,不關心他們是否善良和具有人情味。那段時期,司各特討厭法國人(他經常接觸的法國人都是些他並不了解的侍者、出租車司機、汽車修理工和房東之類的人),於是動輒便出言不遜,侮辱他們的人格。
他厭惡意大利人甚至比厭惡法國人更甚,即使在沒有喝醉的時候談起意大利人也會言辭激烈。對於英國人他也常常心懷怨怒,但有時對他們還能寬容一些,偶爾還表現出一絲敬意。至於他對德國人和奧地利人有什麽樣的感受,我就不得而知了,也不知道他是否接觸過德國人、奧地利人或者瑞士人。
這天晚上在旅館,他顯得非常平靜,這令我高興。我把檸檬汁和威士忌混在一起,連同兩片阿司匹林遞給了他。他二話沒說,立刻吞下了藥片,鎮定得叫人敬佩,隨後便慢慢喝酒,眼睛睜得大大的望著遠處。我打開報紙,看有關罪案的報道,看得非常開心,恐怕有點過於開心了。
“你是個冷酷的人,是不是?”隻聽司各特這樣問道。我看了他一眼,懷疑自己的診斷出了問題,要不就是藥方開錯了,或者他喝酒喝糊塗了。
“你這是什麽意思,司各特?”
“我都快要死了,你卻漠不關心,還在看一份烏七八糟的法國報紙。”
“你是不是想讓我請個醫生來?”
“不。外省的醫生都是庸醫,我才不需要呢。”
“那你想要什麽?”
“我想量體溫,想把我的衣服烘幹,然後搭乘快車回巴黎,住進訥伊的那家美國醫院。”
“衣服得等到明天早晨才能幹。再者,這裏是沒有快車的。”我說,“何不好好休息一下,在**吃點晚飯呢?”
“我要量體溫。”
我們倆你一言我一語說了很長時間,服務員才把體溫計拿來。
“隻能搞到這麽一支嗎?”我問道。服務員進來時,司各特閉著眼睛,有點像眼看就要香消玉殞的茶花女[115]。我從沒見過一個人臉上的血色消失得這麽快,真不知他臉上的血跑到哪兒去了。
“全旅館就隻有這麽一支。”服務員說著,把體溫計遞給了我。其實,那是一支測量浴缸洗澡水的溫度計,安在一塊木板上,底座是金屬的,可以浸在洗澡水裏。我咕咚灌了一口兌過酸汁的威士忌,打開窗子看了一會兒外邊的雨景。待我轉回身時,發現司各特正盯著我瞧。
我內行地甩了甩溫度計,說道:“你運氣好,這不是肛門體溫計。”
“這一種該往哪兒放?”
“夾在腋下。”我說著,把溫度計夾在了我自己的腋下。
“別把溫度指數搞亂了!”司各特說。我猛地朝下一揮胳膊,又甩了甩溫度計,然後解開他睡衣上的紐扣,把溫度計塞進了他的胳肢窩,接著摸摸他涼涼的額頭,又給他診了脈。他眼睛直愣愣地望著前麵。他的脈搏是七十二跳。我叫他夾著溫度計,夾了有四分鍾的時間。
“我原以為隻夾一分鍾就夠了。”司各特說。
“這是大號溫度計,”我解釋說,“你得根據溫度計的大小決定時間的長短,溫度計大,夾的時間就長。還有,這是一個攝氏溫度計。”
最終把溫度計從他的腋下取出後,我將它拿到台燈下去看。
“多少度?”
“三十七度六。”
“正常的體溫是多少?”
“這就是正常的體溫。”
“你敢肯定嗎?”
“當然敢。”
“你給你自己量量看。我一定要十拿九穩才放心。”
我甩甩溫度計,解開自己的睡衣,把它放在腋下夾住,然後看著表計算時間。最後,我取出溫度計看了看。
“多少度?”
我仔細看著上麵的度數,說道:“完全一樣。”
“你感覺怎樣?”
“非常好。”我回答說。其實,我心裏正在絞盡腦汁回憶三十七度六是否真的正常。不過,這也沒什麽關係,因為這溫度計就沒有變化,始終停留在三十度上。
司各特顯得有點懷疑,於是我問他要不要我再給他量一次。
“不要了。”他說,“這下可以放心了,心裏的疑慮一下子就消除了。我的恢複能力一直都是很強的。”
“你的身體很好,”我說,“不過我覺得你最好還是待在**別動,稍微吃點東西就睡覺,明天一大早出發上路。”我原打算給我們倆去買兩件雨衣,但為此就得向他借錢,而我不想跟他多嘴,於是索性不提。
司各特不想待在**,而是想起床,穿好衣服下樓去給塞爾達打電話,讓她知道他安然無恙。
“她為什麽會想到你身體有恙呢?”
“自從結婚以來,我沒有一天不跟她在一起睡覺,這還是頭一夜,所以我必須跟她通通話。你能明白這對我們倆意味著什麽,是不是?”
這我能明白,但就是不明白他跟塞爾達在剛剛過去的那一夜怎麽能在一起享受**。不過,和他爭這些毫無價值。這時司各特把加酸汁的威士忌一口氣幹光,要我再去要一杯。我找到那個服務員,把溫度計還給他,問我們的衣服烘幹了沒有,他說大概還需要一個小時就能烘幹。我說:“讓熨衣工把衣服熨燙一下,這樣容易幹些。即使不幹透也不礙事。”
那位服務員送來了兩杯預防感冒的加酸汁的威士忌,我呷著我的那杯,勸司各特也慢慢地喝。我心裏直打鼓,擔心他患上了感冒。我看得很清楚:假如他真的得了糟糕的感冒,恐怕就得住院治療。然而,喝了點酒,他一時感到心情舒暢,早將他和塞爾達婚後頭一夜不能同床而眠所產生的憂鬱忘到了腦後。最後,他再也按捺不住要打電話的衝動,於是穿上晨衣,下樓去和塞爾達通話了。
接通電話是要等一些時間的。他回來後不久,服務員又送來兩杯加酸汁的威士忌。司各特開懷痛飲,以前從未見過他喝這麽多的酒。酒精沒有對他產生別的影響,隻是叫他更加亢奮,讓他打開了話匣子,滔滔不絕地講起了他和塞爾達的情緣。他說他和塞爾達相逢於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曾經一度失去了她,後又贏回了她的愛,最終喜結良緣。接下來,他講述了大約一年前在聖拉斐爾發生在他們身上的一段悲慘往事——塞爾達跟一個法國海軍飛行員墜入了愛河。那是一段真實的、令人傷心的往事,我相信裏麵沒有摻水分。對於這件事,這是他的第一個版本,後來他又提供了另外的幾個版本,似乎想寫入小說。後來的幾個版本,雖然有些情節也真實可信,但都不如第一個版本那樣催人淚下——我始終相信的是第一個版本。後來的版本一個比一個娓娓動聽,但都不如第一個那樣能刺痛你的心。
司各特口才特別好,講故事講得非常棒。給你寫信他會一揮而就,不注意拚寫,也不屑加標點,而你不會覺得那是信手塗鴉,也不會覺得他沒文化。我認識他已有兩年之久,他才能拚寫出我的姓名。不過話又說回來,我的姓名很長,拚寫起來的確很費勁,你越想拚寫出來反而越費勁。所以,對於他最終能準確地拚寫出我的姓名,我大加稱讚。世界上還有更重要的詞語需要他學會拚寫,還有許多道理需要他苦苦思索!
話說在旅館的那個夜晚,他一心想讓我知道、理解並欣賞在聖拉斐爾發生的那件事情。我仿佛覺得當時的情景清晰可見,可以看見一架單座水上飛機在司各特他們的木筏上方轟隆作響,可以看見飛機上的充氣浮筒,以及浮筒在蔚藍色海麵上投下的影子,看見塞爾達和司各特被太陽曬成了古銅色,兩個人都是一頭金發(一個顏色較深,一個顏色較淺),看見那個愛上塞爾達的年輕飛行員也被曬得黑黑的。我腦子裏有個疑問,但是無法啟齒:如果這件事是真的,確實發生過,司各特又怎能每夜都跟塞爾達同床共枕呢?也許正是這一點,使得這個事件比我所聽到過的任何一個事件都更叫人感到悲傷。這種傷痛他也許記不得了,就像他記不得昨夜的遭遇一樣。
電話尚未接通,我們的衣服就送來了。於是我們穿戴整齊,下樓去吃晚餐。這時,司各特情緒有點不太穩,用好鬥的目光斜睨周圍的人。我們點了味道鮮美的蝸牛,喝一杯紅葡萄酒作為開胃酒。吃蝸牛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時候,司各特的電話接通了。他去了大約有一個小時,最後我把他剩下的蝸牛也吃了,用碎麵包把黃油、蒜泥和歐芹醬全蘸著吃了,還喝光了那瓶紅葡萄酒。等他回來後,我說再給他要一份蝸牛來,他卻說不想吃了。他想吃些家常的東西,不是牛排、牛肝或熏豬肉,也不是煎蛋餅,而是雞肉。中午我們已經吃過冷雞肉,味道絕佳,不過此處仍屬於聞名遐邇的雞肉之鄉,於是我們就點了布雷斯烤雞[116]和一瓶蒙塔尼酒(本地區出產的一種清淡可口的白葡萄酒)。司各特吃得極少,端著一杯酒慢慢品著,後來不知怎麽竟昏了過去,腦袋枕在兩隻手上。他沒有一點做戲的樣子,而是很自然——就在昏過去前的那一刹那他似乎很謹慎,不願碰翻酒水,或打碎玻璃杯。我和服務員急忙將他扶到房間裏,讓他躺到**。我為他脫掉外套,隻剩下內衣,把外套掛好,然後揭下床罩,蓋在他的身上。接著,我打開窗子,看到外麵天已放晴,便讓窗子敞開著。
我回到樓下,吃完晚餐,心裏一直惦記著司各特。看來,他就不該喝酒,都怪我沒有看護好他。他不管喝什麽樣的酒,好像都會受到刺激,繼而中毒。我痛下決心,決定次日能不喝就不喝,把飲酒量減少到最低程度。我將會對他說,眼看就要回巴黎了,我得有所節製,以便投入寫作中。其實這話並不屬實。我平時的所謂“節製”是飯後不喝,寫作前和寫作中間也不喝。待我回到樓上,我把房間裏所有的窗戶都敞開,然後脫衣睡覺,幾乎頭一挨枕頭就睡著了。
次日天晴日朗,我們驅車穿過科多爾省返回巴黎。雨後初晴,空氣清新,山巒、田野和葡萄園都煥然一新,司各特精神振奮、心情愉快、身體健康,對我大講特講邁克爾·阿倫[117]的作品,對每本書的情節都如數家珍。他讓我注意觀察邁克爾·阿倫,說從那個人的身上可以學到許多東西。我說找不到邁克爾·阿倫的作品,他說沒必要去尋找,他可以為我講述邁克爾·阿倫作品的情節,介紹書中的人物。他這一通話說得神采飛揚,好像在宣讀一篇博士論文。
我問他在他跟塞爾達通話的時候,電話是否暢通,他說通話情況還不錯,他們談了很多事情。途中就餐的時候,我盡量選度數低的酒,點了一瓶最淡的葡萄酒,同時告訴他:如果他不要求再添酒,那就是幫了我一個大忙,因為我回去要寫東西,必須有所克製,飲酒量無論如何都不能超過半瓶。他跟我配合默契,看到我不安地望著那唯一的快見底的那瓶葡萄酒,便把他那一份倒了一些給我。
我把他送到家,隨即乘出租車返回鋸木廠那兒。回家見到妻子,我欣喜萬分。隨後,我們倆到丁香園咖啡館去喝酒。我們非常高興,猶如兩個久別重逢的小夥伴。我把這趟旅行的情況講了講。
“難道你就沒有碰到什麽好玩的事情,沒有什麽收獲嗎,塔蒂?”她問道。
“至於收獲,我要是用心聽司各特講邁克爾·阿倫的作品,倒是會有所得的。收獲是有的,我還沒有理出個頭緒來。”
“司各特玩得高興不高興?”
“還湊合吧。”
“可憐的人。”
“我懂得了一個道理。”
“什麽道理?”
“出門旅行,千萬不要跟你不喜歡的人結伴。”
“是嗎?”
“是的。咱們就要到西班牙去了。”
“是呀,離出發不到六個星期了。今年的旅行,任何人都不得毀掉,你說對不對?”
“是的。咱們先去潘普洛納,再去馬德裏,然後到巴倫西亞去。”
“嗯……嗯……嗯。”她輕聲應道,就像貓叫一樣。
“司各特真是夠可憐的了。”我說。
“人人活得都不輕鬆。”哈德莉說,“表麵看人五人六,其實都有自己難念的經。”
“咱們算非常幸運的了。”
“咱們可得當心點,別讓好運溜走。”
說到這裏,我們倆敲了敲咖啡館桌子上的木塊[118],侍者跑過來問我們要點什麽。他哪裏知道我們的心願——他或者任何一個別的人都不知道敲敲木頭或大理石(這家咖啡館的桌麵是大理石的)能給我們帶來什麽。那天晚上連我們自己都不知道,隻是感到高興罷了。
從西班牙歸來後過了一兩天,司各特給我送來了他那部小說,外麵套著花哨的書皮。記得我當時見了那書,為它那刺眼、庸俗和光鮮亮麗的外觀感到不舒服。司各特叫我別對書皮反感,說它跟長島一條公路邊的廣告牌有關,而這在小說故事中極為重要。
他說他原來很喜歡這個書皮,現在卻不再喜歡了。我把套在外邊的書皮取掉,這才看了起來。
看完這本書之後,我掩卷長思:不管司各特幹什麽,不管他有多麽荒唐的行為,我就權當他在生病,應該傾心幫助他,成為他的好朋友。其實,他的朋友遍天下,比任何一個我認識的人朋友都多。但我願意成為其中的一員,爭取做一個對他有用的人。他的《了不起的蓋茨比》非常棒,可圈可點,我堅信他還能更上一層樓,寫出更好的東西來。那時我還不了解塞爾達,不知道司各特所處的環境是多麽糟糕。但後來不久,我們便明白了那是一種什麽樣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