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兩點要開集體會,明天上午要去某科室填表,該領新的辦公用品……諸如此類的小事情,不費腦筋,不用思考,隻是簡單的傳達即可。即使這樣,也總有人做不好,因為他忘記去向他人傳達了。

別人托給你的事,無論大小都需要負責。忘記傳達小事情,簡單地說是“忘記了”,嚴格地說是辜負了別人的信任,耽誤了別人的時機,同時也說明你心裏“沒有別人”。這是辦公室禮儀所不允許的。

溫馨提示:

□平時應養成隨時作記錄的習慣。

□對於需要及時傳達給別人的小事情,應該盡量在第一時間通知對方。

□如果擔心自己遺忘,可以請別人代為傳達。

□事無大小,都要抱著對別人負責的態度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