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七十九章 事件平息
墓園外,媒體紛湧,墓園內展開了緊急搜救。
天亮時分,左林帆與顏紫洛被救出來。
當意識到情況不妙的時候,左林帆帶著顏紫洛躲到了沙發倒下後形成的一個窄小的三角形空間裏。當時顏紫洛都有些暈眩,根本不知道左林帆是怎樣以那麽快的速度躲避好的。
二人棲身在狹窄的空間裏,黑暗的四周漸漸平靜下來,隻有二人均勻的呼吸聲,證明各自都沒事。
很快就聽到頂端的動靜,一定是外麵的人展開搜救。
又一次萬幸的死裏逃生。
“這件事情就算結束了,回去之後安穩的做你的醫生,跟洛洛在一起,忘掉於夢綺。”顏紫洛道,跟左林帆挨著這麽近,感覺到溫熱的鼻息,令她渾身有些不舒服,比蜷縮在這個三角空間裏還要不舒服。
顏紫洛將左林帆做的這一切都看成是為了於夢綺,不管他們究竟有怎樣的過去,在顏紫洛看來,左林帆對於夢綺不隻是出自他口中所說的報恩,而是夾雜了很多東西。
這些東西差點將左林帆送進牢獄,或者是讓他踏上逃亡之路,可是現在,看到左林帆對警方,甚至在破獲魅上立的功勞,也看在洛洛的份上,顏紫洛願意給他一次新的機會。
就算是徇私,她隻是這一回,為了妹妹的幸福。她相信,如果沒有於夢綺的事,左林帆不是個壞人,甚至不會暴露他的身手,給自己招惹到麻煩。即使現在她還不知道左林帆從哪裏練得這樣的身手,但是隻要他跟那些罪犯沒有關係,就可以。
不能說所有身懷絕技的人都有不可告人的目的,都有犯案的嫌疑,也不能否認不會有正常的人鍾情女殺手,這個世界本來就充滿著各種奇妙,尤其是人的感情不容易把控,就像洛洛,出其不意的就給自己選擇了另一半。
提到陳洛洛,左林帆微微擰起了眉,在黑暗裏沒人看得到。
二人在黑暗裏沒有繼續言語,靜靜的等待。
終於迎來了清晨的光束。
二人被順利解救出來,而且毫發無傷。
顏紫洛知道又是左林帆救了自己一命,如果不是他出手及時,估計他們找到的也將是一具冰冷的屍體。
“回警局。”顏紫洛沒有接受同事的提議,暗暗查了下還在身上的魅的資料,道。
經過連番審訊核實,在警局留了四十八小時的左林帆終於獲準離開。他的通緝令算正式解除,吳佳豪的死被以左林帆的正當防衛提交法庭裁決。
左林帆還被警察們交口稱讚,甚至懷疑他是不是原本也是警官學校畢業,為了辦案方便才沒有以警察身份就職?
左林帆對其付之一笑。
根據顏紫洛交給重案組的資料,還有從墓園地下搜到的其他東西,警方終於可以對墨海正式立案,並且還牽扯到不少高官,揪出一條隱藏極深的犯罪鏈。
破案是結果,顏紫洛與左林帆,包括陳家的行為就成了經過,免罪獲得釋放。
左林帆不關心什麽破案的結果,也拒絕了警方授予他的嘉獎,他認為自己的一意孤行換來嘉獎是受之有愧的,他隻是想盡快了了自己心中的事,但是如果世上的人都像他這樣處理問題,這種和平的秩序就大亂了。
他不是這個時代的人,左林帆這樣給自己解釋。到了這個世界兩年多了,他的內心還是無法融入,他可以想象染畫與顏紫洛到了他的世界又是怎樣讓自己融入到那個環境中的?
顏紫洛也沒有要警方的嘉獎,對於她來說這隻是她冒險取得的結果,給警方的報告充斥著謊言,那將是她這一生的秘密。
她不在乎給她警察的身份留下汙點,畢竟經左林帆的手得到的東西價值巨大,盤踞濱海市多年的墨海倒塌,國際殺手組織魅也會很快破獲,接下來她要做的事還有很多,隻願洛洛能心想事成的與左林帆在一起,再無其他的牽掛。
“姐姐,你要回總部了?”陳洛洛得知顏紫洛要離開,有些不舍的問。
雖然因為左林帆產生了一點說不出的矛盾,但是姐妹親情是抹殺不掉的。
“處理好事情就會盡快回來,我還等著吃你的喜酒。”顏紫洛摟住陳洛洛,在她耳邊輕聲道。
陳洛洛的臉微微的泛起了紅暈。
“陳伯伯,請你原諒我。”顏紫洛對陳征道。
“沒關係,那幅畫本來就是留給你的。”陳征知道顏紫洛道歉的意思,是說她幫助左林帆偷了那幅畫。
“發生了一係列的事,我覺得那幅畫並不是什麽好的象征。”顏紫洛想了想道,“媽媽得到那幅畫後不久,外公就破產了,之後爸爸殉職,你們的女兒也替洛洛受難,媽媽得病後也早早的去世,如今這幅畫又被犯罪分子盯上,之前有吳佳豪,之後還不知會有什麽人。”
“你的意思是?”陳征問。
“左林帆已經把畫還給我。”顏紫洛道。
那天為處理吳佳豪的事,左林帆先把資料交給顏紫洛,將畫仍然藏在自己身上沒有及時給她,未免有什麽不測再被什麽人看到,泄露出去畫的事,給陳家招來麻煩。
直到離開警局,左林帆才找機會將畫悄悄的還給顏紫洛。由於躲避墓園塌陷,那幅畫不可避免的有了新的折痕,但是藏在左林帆衣內,沒有損壞。
“我就知道小左不是貪圖什麽的人。”陳征道。
“我想把那幅畫交給古跡專家去處理一下。”顏紫洛接著道,“總之,不會讓它再留在陳家。”
“隨你吧,你這麽一說,我心裏還慌得很。”陳夫人手捂著心口道,“活了一大把年紀,竟然被拘留了兩天,真是什麽都見識過了,我可不要再發生什麽事,趕緊拿走吧。”
雖然窩藏左林帆的事是她出於對陳洛洛的過分寵溺,想要暫時穩住洛洛的情緒跟著自願做出的,可事後想起來確實心有餘悸,觸動法律的事實在是不應該,危險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