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可怕了。”我們剛走到大街上,他就這樣說道。
我意識到:他提出要跟我一塊兒走,原來是想跟我繼續說他跟他的小姨子已經談論了好幾個小時的那件事。
“那個女的是何人,目前還不清楚。”他說,“我們隻知道那個流氓跑到巴黎去了。”
“我原以為他們夫妻的關係很好呢。”
“是很好。唉,就在你進來之前,埃米還說他們結婚這麽多年從沒有吵過一次嘴呢。你知道埃米是怎樣一個人—世界上沒有比她更好的女人了。”
既然他主動跟我說知心話,我覺得不妨問他幾個問題。
“你是說她從不懷疑他有外遇?”
“是的。八月他是同她和孩子們一起在諾福克度過的。他跟平時一樣,沒什麽異常之處。我和我妻子到那兒和他們一起住了兩三天,我還和他打高爾夫球來著。九月,他回到城裏來,為的是替換他的搭檔,讓他的搭檔去度假。埃米仍然待在鄉下—他們在那兒租了房子,租期是六個星期。租期快到時,她給他寫信,說了她回倫敦的日期。他回了信,但回信是從巴黎發的,說他已經打定主意以後不同她一起生活了。”
“他給的理由是什麽?”
“我親愛的夥計,什麽理由也沒有。那封信我看了,還不到十行字。”
“這太反常了。”
說到這裏我們正好過馬路,過往車輛把我們的談話打斷了。麥克安德魯上校告訴我的事聽起來很難令人相信,我懷疑斯特裏克蘭夫人出於某些原因,有些隱情沒有對他坦露。顯然,都結婚十七年了,做丈夫的不可能一拍屁股就離開了自己的妻子,連點兒緣故都沒有—如果有緣故,就一定會叫妻子心生懷疑,意識到他們的婚姻出了問題。上校猜出了我的心思,隻聽他說:“當然了,他是說不出理由的,除非承認自己跟一個女子私奔了。他大概是覺得她自己能夠悟出理由來。他就是這號人。”
“斯特裏克蘭夫人打算怎麽辦?”
“哦,第一件事是抓到證據。我準備親自到巴黎去一趟。”
“他的生意怎麽辦?”
“這正是他的狡詐之處。一年來,他把生意的範圍越縮越小。”
“他告訴沒告訴他的搭檔他不想幹了?”
“隻字未提。”
麥克安德魯上校對證券交易的事所知甚少,我更是一竅不通—我不太清楚斯特裏克蘭是在什麽情況下拋下了手頭的業務。據上校說,他的合夥人中途被甩,簡直氣得要命,揚言要訴諸公堂;似乎等到此事塵埃落定,這位合夥人的錢包裏得少四五百英鎊。
“幸而公寓裏的家具都在埃米名下。不管怎麽說吧,她還能落下這些東西。”
“你剛才說她從他那兒一分錢也得不到,此話當真?”
“當然是真的。她自己還有兩三百英鎊,另外還有那些家具。”
“那她怎樣生活呢?”
“天曉得。”
這件事好像顯得越發撲朔迷離了—上校罵不絕口,義憤填膺,非但沒有把事情講清楚,反而叫我越聽越糊塗。我很高興,他看到陸海軍商店的大鍾時,突然想起自己跟人約好要到俱樂部打牌,急忙同我分了手,穿過聖詹姆斯公園往另一個方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