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2章 高飛的又一個女人!
晚上商場內還有大批的顧客,也唯有在京華這種大都市中才會出現。
好不容易逮住一頭肥豬的肖魚兒,果然是把刀子磨得雪亮,去了最高級的商場,撿著最貴的價格買了兩雙鞋子。
隻買貴的,不買對的,這是典型的殺豬風格。
肖魚兒自己買了一雙休閑版的帆布鞋,另一雙卻是皮鞋,替張暮涵拿的。
對此,高先生沒有一點異議,也不覺得疲倦了,畢竟被一個活潑、一個文靜的女孩子簇擁著逛商場的男人,是很幸福的。
同樣也很讓人嫉恨的。
“哥,暮涵姐,你們在這兒等我啊,我去外麵電話亭給老媽打個電話,告訴她馬上就回家,手機沒電了。”
換上新鞋子的肖魚兒,拿著手機晃了下,不等高飛倆人說什麽,就小跑著衝向了商場門口。
“慢點,隻是去打個電話而已,有必要這麽快嗎?再說了,用我的手機還不行嗎?”
高飛看她出門時差點撞在別人身上後,趕緊囑咐了一句,扭過頭來就對張暮涵不好意思的笑笑:“這孩子就這樣,毛躁了點,不過我很喜歡和她在一起,感覺特輕鬆。”
“嗯,我也是有這種感覺,所以才是她的好朋友。”
張暮涵笑殷殷的,咬了下嘴唇說:“其實,我以前也是這樣的瘋丫頭,隻是後來一下子改變了。”
張暮涵沒有撒謊,她還沒有認識高飛那會兒,很瘋很狂很跋扈來著,要不然也不會在剛認識焦恩佐沒多久,就跑去冀南給她撐腰了。
都說愛情能改變一個人,這句話一點也不假。
正是從認識高飛之後,張暮涵才有了大改變,從跋扈大小姐一下子變成淑女了。
“哦,是嗎?我們可能都是從那時候走過來的吧。再過兩年,魚兒也會像你這樣文靜的。”
高飛心裏有些納悶,納悶張暮涵為什麽會和他說這些話。
這些話,不該是對男朋友來說的嗎?
倆人站在收銀台前,隨意聊著,就在高飛伸長脖子看向門口,希望肖魚兒能快點回來時,張暮涵的手機叮當響了一聲。
來短信了。
她打開看了眼,眼神好像就亮了一些,看似隨意的說:“魚兒的短信,她說媽媽叫她早回家,她已經打車回去了,讓我告訴你一聲。”
高飛愣了下,心想:啥,魚兒走了?她怎麽扔下我和這位張大小姐,就走了呢?
就在高飛搞不懂咋回事時,忽然聽張暮涵輕聲說:“高飛。”
“昂,哦,我在,你、你是不是也要走了?”
想事的高飛連忙抬頭,他以為張暮涵是覺得肖魚兒走了,就倆人呆在一起好像太不方便了,尤其是倆人之間還有過矛盾,盡管那些矛盾是安歸王招惹上的。
張暮涵卻沒有說她要走,隻是舉起鞋子垂著眼簾輕聲問:“我能不能,把這鞋子退掉?”
“可以啊。”
高飛張口就回答。
兩個沒太多牽扯的年輕男女,女方好像實在沒理由接受男人的禮物,尤其這個男人還是結過婚,當前正在打光棍的。
張暮涵卻沒有注意到高飛的心思,隻是低著頭說:“我隻想、想換條絲巾。”
“行,隨便你想要什麽,都可以!”
高飛很痛快的說著,接過鞋子放在吧台上,和服務生說了一句。
反正還沒有刷卡付帳,就是不要了也可以的。
張暮涵又說話了,聲音好像更小了點:“我們老家那邊的習俗,送、送人禮物是不能送鞋子的,因為鞋子是用來走路的,代表著兩個人會越走越遠……而圍巾呢,則是代表著能緊緊糾纏在一起。”
“啊?哦,哦,可以啊,無論你換什麽都行。”
高先生張口結舌的說著,終於意識到了什麽:我尿了個去的,她也是陳果果給我招惹的冤孽嗎?
當初高飛在地下樓蘭養傷時,莫邪征東就曾經告訴他說,假扮他的安歸王正在外麵那個世界上給他泡女人。
當時他也沒有在意,反正他喜歡的女人那麽多,能夠有人待他照顧一下也是好的,隻要這個人不是男人就行。
隻是高飛卻沒想到,陳果果簡直是太神通廣大了,竟然把九局的局長郝連偃月替他泡上了。
那時候,他就懷疑除了郝連偃月之外,可能還有別的女人,不過後來隨著他和王晨結婚,也沒有看到哪位美女再對他眉梢傳情的,慢慢的就把這事兒給忘了。
結果,今晚出來一個。
“陳果果,你也太濫情了吧?怎麽什麽人都敢招惹,這不是在給我招惹麻煩嗎?”
高飛心中哀嚎一聲,表麵上卻很鎮定,還主動跟著服務生前往圍巾專賣區。
剛走到那邊,高飛就看到一隻小手,悄無聲息的挽住了他的胳膊。
自然是張暮涵的。
“唉,果然是這樣。”
心中幽幽的歎了口氣,高飛很配合的握著了她有些冰涼的小手。
不管高飛本人對張暮涵有沒有那種意思,當前必須得按照陳果果的‘安排’,哪怕是演戲呢,也不能讓她受到冷落。
至於以後該怎麽發展,以後再說吧,反正當前是絕不能義正辭嚴的摔開她的手,跟她說他不是個隨便的人,隻能希望以後用打電話,或者委托肖魚兒把誤會解釋開就行。
從肖魚兒自己溜走就能看出,她肯定知道張暮涵對高飛的感情,並一力撮合的。
如果高飛這時候就把話挑明了,張暮涵肯定會羞愧難當,掩麵寄走,要是出點什麽意外那可是追悔莫及了。
被握著手後,張暮涵立即就興奮了起來,就像歡樂的小鳥那樣,嘰嘰喳喳的讓高飛幫她選圍巾。
在高先生看來,話數千甚至上萬,買一塊光好看沒有一兩重的圍巾,這是隻有弱智人士才肯做的事兒,不過既然能讓女孩子高興,那就隨她去吧,反正哥們現在是有錢人。
沒有了肖魚兒這個電燈泡後,張暮涵活潑了很多,也懂得撒嬌了,服務生每推薦一款絲巾,她就讓高飛給她圍上看看。
最終,張暮涵挑選了一塊紫色的圍巾,和她的容顏氣質都非常相配。
“走吧。”
聽張暮涵說出這句話後,高飛心中總算鬆了口氣:“好啊,那我們走。”
商場內這麽多人,誰知道裏麵有沒有認識他,認識張暮涵的?
假如被人看到,不管是誰的熟人,在看到他們狀態親密的樣子後,肯定會大吃一驚的,所以高飛在陪著她挑選圍巾時,總是垂著頭一副不敢看人的模樣。
張暮涵好像無所顧忌,不是發出歡快的咯咯輕笑聲,看樣子很想讓全世界的人都能看到,她現在和高飛在一起是多麽的開心。
幸好,張暮涵雙手抱著高飛的胳膊走出商場後,也沒發現有什麽熟人。
來到人行道上,高飛左右看了眼長街盡頭,說道:“張、暮涵,我送你回家?”
不管怎麽樣,男人陪女人逛街完畢後,都得送她回家的,這是禮節。
張暮涵卻輕輕搖了搖頭,微微仰起下巴看著高飛說:“我不回家。”
“不回家?俺靠,不會是想和俺去酒店度過這個浪漫之夜吧?”
高飛心裏叫了一聲苦,臉上卻帶著鎮定的笑容:“好,那就先不回家。說吧,想去哪兒?我都陪你。”
“今晚我讓魚兒陪我出來,本想去參加高中同學聚會的。”
張暮涵抬手看了下腕表:“還有半個小時,就在那邊的江南風酒吧--高飛,你沒事的話,陪我一起去啊?”
我有事,我是真的有事,鬼才願意陪你參加什麽同學聚會。
高飛很想說出這句話,話到嘴邊卻說:“好啊,距離酒吧遠不遠?”
話剛出口,高先生右手就在自己腿上掐了一下,暗恨自己吃過美女那麽多虧了,怎麽就沒長多少記性,不懂得拒絕呢?
“不遠了啦,就在那邊,我們走過去就行了啦。”
見高飛這樣爽快的答應,張暮涵心中更加歡喜,說話都帶有了嗲嗲的味道,很惹人。
既然事情到了這份上了,高飛也隻能陪著她去那勞什子江南風酒吧,並在心中祈禱千萬別遇到熟人,要不然就慘了。
被熟人看到自己和張大小姐在一起,這還不是最讓高飛忌憚的。
最讓他忌憚的是,他怕被沈銀冰的人看到--話說,陳果果正在冀南裝成他的模樣來應付沈銀冰呢,他要是再出現在京華,肯定會讓那個女人懷疑的,開始後悔在告辭高老頭後,沒有馬上化妝易容了。
要不然,怎麽可能會招惹這個麻煩?
但事已至此,不管高飛怎麽後悔,都已經無濟於事了,隻能陪著張暮涵沿著人行道向西走去。
一路上,張暮涵都挽著高飛的左臂,幾次看他右肩上背著的帆布包。
高飛背著的這個包,是用來裝那幾本經書的,還有幾件換洗的衣服。
用張暮涵的眼光來看,高飛背著的這個帆布包很土,最起碼配不上他們倆人的身份。
張大小姐的男朋友竟然背著個帆布包參加同學聚會,誰知道會不會讓人誤以為他是個來京打工的鄉巴佬?
她很想讓高飛把包扔在垃圾裏拉倒,等同學聚會完事後再給他買個新的,但幾次張嘴,都沒有說出來。
她怕這樣說會被高飛誤以為她愛慕虛榮,這可不是張大小姐所希望看到的。
嗨,不就是個帆布包嗎?
不就是我張暮涵的男人背著這樣不著調的包去參加同學聚會嗎?
這有什麽了不起的呀?
都是些高中同學,就算他們為此鄙視高飛又有什麽?
反正隻要他的人能在我身邊就ok了。
張暮涵心裏這樣想著,不再關注帆布包,隻撿著她和肖魚兒之間的那些趣事說,盡管她現在最想談論的話題,就是問問高飛為什麽要和王晨離婚。
是不是為了她?
如果真是那樣的話,王晨覺得她得幸福的昏過去:當今社會,一諾千金的男人太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