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全麵闡述張居正十年改革取得的成就,絕非在一篇文章裏能夠完成。但必須要提的,則是他矢誌推行的“一條鞭”法。

明朝製定的賦稅征收政策極其複雜。有丁差、有糧賦、有雜稅。每戶農家按田畝計算,一年要出多少力差,該交納多少糧賦,一經核定多年不變,交納糧賦遠近不一,百姓不堪其苦。一條鞭法的內容是將田賦、徭役及各項雜稅總為一條,合並征收銀兩,按畝折算交納。這種方法由嘉靖初年的福建巡撫龐尚鵬提出,後來相繼有王宗林、劉光濟、海瑞等先後在浙江、江西、南直隸等處推行,但始終沒有在全國統一推行。其因是推行一條鞭法的前提是要核定各州府的田畝。武宗之後,一些勢豪大戶大肆兼並田地並隱瞞畝數,導致稅源流失,這些田地的擁有者千方百計阻撓重新丈量田畝;二是沿襲多年的差、賦、稅的分類征收方法,使一些黑心的地方官員可趁機勒索以農民為主體的納稅人。所以說,施行一條鞭法的真正阻力,來自於官方與勢豪大戶。這兩種都是社會上的強勢利益集團。張居正知道,若要真正推行一條鞭法,必然要在全國重新丈量土地。而此舉就意味著要得罪所有的權貴。張居正一再強調“朝廷盛衰,重在吏治;國家興亡,功在財政”。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抓住吏治與財政兩個牛鼻子。所以,他抱著“雖機阱滿前,猶不足畏”的宏大決心和“知我罪我,在所不計”的堅決態度,毅然決定在全國清丈田畝。此一工程,耗時兩年才完成,全國應征賦稅的田畝,一下子增加了近四百萬公頃之多。僅此一項,就為朝廷增加了一百餘萬兩稅銀,幾乎占了全國賦稅征收的三分之一。

一條鞭法的實行,既減輕了農戶的負擔,又增加了白銀的流通。據史家研究,當時世界上三分之一的白銀在中國流通,山西的票號就是在這一時期產生的。而且,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可在官府的組織下投入運輸、興修水利、商貿等經濟活動,這導致了中國在萬曆時期開始了第一次城市化過程。

可以說,一條鞭法的實施,功在當代,利澤後世。隆慶六年,當張居正接任首輔的時候,國庫虧空四百多萬兩銀子,經濟幾近崩潰;十年之後,國庫存銀達一千多萬兩,府倉的積糧可支九年。這麽短的時間取得如此大的經濟成就,張居正居功至偉。

但是,誠如海瑞對張居正“工於謀國,拙於謀身”的評價,張居正這種義無反顧的改革精神,最終導致了他個人的巨大悲劇。

發生在萬曆五年的“奪情”事件,已經露出了事情的端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