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沒有選擇

楊嗣昌死了,崇禎很悲痛,連他爺爺輩的親戚(襄王)死了,他都沒這麽悲痛,非但沒追究責任,還追認了一品頭銜,撫恤金養老金,一個都沒少。知己死了,沒法以死相報,以錢相報總是應該的。

其實和崇禎比起來,楊嗣昌是幸運的,死人雖說告別社會,但畢竟就此解脫,徹底拉倒。

而崇禎是不能拉倒的,因為他還要解決另一個問題,一個更麻煩的問題。

崇禎十三年(1340),崇禎正忙著收拾張獻忠的時候,皇太極出兵了。

雖然此前他曾多次出兵,但這一次很不尋常。

因為他的目標,是錦州。

自打幾次到關寧防線挖磚頭未果,皇太極就再也沒動過錦州的心思,估計是十幾年前被袁崇煥打得太狠,打出了恐x 症,到錦州城下就打哆嗦。

所以每次他進攻的時候,都要不遠萬裏,跑路、爬山、爬長城,實在太過辛苦,久而久之,搏命精神終於爆發,決定去打錦州。

但實踐證明,孫承宗確實舉世無雙,他設計的這條防線,曆經近二十年,他本人都死了,依然在孜孜不倦地折騰皇太極。

皇太極同誌派兵打了幾次,毫無結果,最後終於怒了,決定全軍上陣。

同年四月,他發動所部兵力,包括多爾袞、多鐸、阿濟格,甚至連尚可喜、孔有德的漢奸部隊,都調了出來,同時,還專門造了上百門大炮,對錦州發動了總攻。

守錦州的,是祖大壽事情的發展告訴皇太極,當年他放走祖大壽,是比較不明智的。

因為這位仁兄明顯沒有念他的舊情,還很能幹,被圍了近三個月,覺得勢頭危險,才向朝廷求援。

而且據說祖大壽的求援書,相當地強悍,非但沒喊救命,還說敵軍圍城,若援軍前來,要小心敵人陷阱,不要輕敵冒進,我還撐得住,七八月沒問題但崇禎實在夠意思,別說七八月,連七八天都沒想讓他等,他當即開會,商量對策。

開會的問題主要是兩個,一、要不要去,二、派誰去。

第一個問題很快解決,一定要去。

就軍事實力而言,清軍的戰鬥力,要強於明軍,遼東能撐二十多年,全靠關寧防線,如果丟了,很沒戲了。

第二個問題,也沒什麽疑問,盧象升死了,楊嗣昌快死了。

隻有洪承疇。

問題解決了,辦事。

崇禎十三年(1640)五月,洪承疇出兵了。

得知他出兵後,皇太極就懵了。

打了這麽多年,按說皇太極同誌是不會懵的,但這次實在例外,因為他雖然料定對方會來,卻沒有想到,會來得,這麽多。

洪承疇的部隊,總計人數,大致在十三萬左右。屬下將領,包括吳三桂、白廣恩等,參與作戰部隊除本部洪兵外,還有關寧鐵騎一部,總之,最能打的,他基本都調來了。

本來是想玩玩,對方卻來玩命,實在太敞亮了。

考慮到對方的戰鬥能力和兵力,皇太極隨即下令,繼續圍困錦州,不得主動出戰,等待敵軍進攻。

但是接下來的事情,卻讓他很暈。

因為洪承疇來後,看上去沒有打仗的打算,安營、紮寨,每天按時吃飯,睡覺,再吃飯,再睡覺,再不就是朝城裏(錦州)喊喊話,兄弟挺住等等。

暈過之後,他才想明白,這是戰術。

洪承疇的打算很簡單,他判定,如果真刀真槍拚命,要打敗清軍,是很困難的,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守在這裏,慢慢地耗,把對方耗走了,完事大吉。

這是個老謀深算的計劃,也是最好的計劃。對這一招,皇太極也沒辦法,要走吧,人都拉來了,路費都沒著落,就這麽回去,太丟人。

但要留在這裏,對方又不跟你開仗,隻能耗著。

耗著就耗著吧,總好過回家困覺。

局勢就此陷入僵持,清軍在祖大壽外麵,洪承疇在清軍外麵,雙方就隔幾十裏地,就不打。

當然,清軍也沒完全閑著,硬攻不行,就開始挖地道,據說裏三層、外三層,賽過搞網絡的,密密麻麻。

但事實告訴我們,祖大壽,那真是非一般的頑強,而且他還打了埋伏,之前跟朝廷說,他可以守八個月,實際滿打滿算,他守了兩年。

就這樣,從崇禎十三年(1640)五月到崇禎十四年(1641)五月,雙方對峙一年。

六月底,出事。

洪承疇突然打破平靜,出兵,向鬆山攻擊挺進。

這個舉動大大出乎清軍的意料,清軍總指揮多爾袞(皇太極回家)

沒有提防,十萬人突然撲過來,被打了個措手不及,戰敗。

消息傳來,皇太極暈了,一年都沒動靜,忽然來這麽一下,你打雞血了不成?

多年的作戰經驗告訴他,決戰的時刻即將到來,於是他立即上馬,率領所有軍隊,前往鬆山。

但是,有個問題。

當時皇太極,正在流鼻血。

一般說來,流鼻血,不算是個問題,拿張手紙塞著,也還湊合。

但皇太極的這個鼻血,據說相當之詭異,流量大,還沒個停,連續流了好幾天,都沒辦法。

但軍情緊急,在家養著,估計是沒轍了,於是皇太極不顧流鼻血,帶病工作,騎著馬,一邊流鼻血,一邊就這麽去了讓人難以理解的是,他沒有找東西塞鼻孔,卻拿了個碗,就放在鼻子下麵,一邊騎馬一邊接著,連續兩天兩夜趕到鬆山,據說到地方時,接了幾十碗。

反正我是始終沒想明白,拿這碗幹什麽用的。

會戰地點,鬆山,雙方亮出底牌。

清軍,總兵力(包括孔有德等雜牌)共計十二萬,洪承疇,總兵力共計十三萬,雙方大致相等。

清軍主將,包括多爾袞、多鐸、濟爾哈朗等精銳將領,除個把人外,都很能打。

洪承疇方麵,八部總兵主將,除吳三桂外,基本都不能打。

至於戰鬥力,就不多說了,清軍的戰鬥力,大致和關寧鐵騎差不多,按照這個比率,自己去想。

換句話說,要攤開了打,洪承疇必敗無疑。

但洪承疇,就是洪承疇。

崇禎十四年(1641)七月二十八日,洪承疇突然發動攻擊,率明軍搶占製高點乳鋒山,奪得先機。

他十分得意,此時他的軍中的一個武官對他說了一件事:

占據高地固然有利,但我軍糧少,要提防清軍抄襲後路。

然而洪承疇似乎興奮過度,把那個人訓了一頓,說:

我幹這行十幾年,還需要你提醒?

大多數曆史學者認為,這句話,就是他失敗的最終原因。

因為就戰略而言,固守是最好的方法,進攻是最差的選擇,而更麻煩的是,當時的洪承疇,在進攻之前,隻帶了三天的糧食。

無論如何,隻帶三天的糧食,是絕對不夠的。

所以結論是,一貫英明的洪承疇,犯了一個愚蠢的錯誤,最終導致了戰敗。

我原本認為,這個結論很對,洪承疇很蠢,起碼這次很蠢。

後來我想了想,才發現,洪承疇不蠢,起碼這次不蠢。在他看似荒謬的行動背後,隱藏著一個極為精明的打算。

其實洪承疇並不想進攻,他很清楚,進攻極為危險,但他沒有辦法。

因為有個人一直在催他,這個人的名字叫陳新甲,時任兵部尚書,而這位陳尚書的外號,叫小楊嗣昌。

楊嗣昌同誌的特點,是風風火火,玩命了幹,能得這個外號,可見陳大人也不白給。

自打洪承疇打持久戰,他就不斷催促出戰,要洪督師趕緊解決問題,是打是不打,多少給個交代。

但洪承疇之所以出戰,不僅因為陳尚書嘮叨,像他這樣的老油條,是不會怕唐僧的。

他之所以決定出戰,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兩個字——沒錢。

我查過資料,明末時期的軍餉,以十萬人計,吃喝拉撒外加工資、獎金,至少在三十萬兩白銀以上。

要在平時,這也是個大數,趕巧李自成、張獻忠都在鬧騰,要是洪承疇再耗個幾年,崇禎同誌的褲子,估計都要當出去。

所以不打不行。

但洪承疇不愧為名將,所以在出發前,他想出了一個絕招:隻帶三天糧食。

要還沒明白,我就解釋一遍:

帶上三天糧食出征,如果遇上好機會,就猛打一悶棍,打完就跑,也不怕對手斷後路。

如果沒有機會,看情形不妙,立馬就能跑,而且回來還能說,是糧食不夠了,才跑回來的,對上麵有了個交代,又不怕追究政治責任,真是比猴還精。

精過頭,就是蠢如果換了別人,這個主意沒準也就成了,可惜,他的對手是皇太極。

皇太極不愧老牌軍事家,剛到鬆山,還在擦鼻血,看了幾眼,就發現了這個破綻。

八月二十日,就在洪承疇出發的第二天,他派遣將領突襲洪軍後路,占領錦州筆架山糧道。

“欲戰,則力不支;欲守,則糧已竭。”洪承疇徹底休息了。

當然,當然,在徹底休息前,洪承疇還有一個選擇——突圍。

畢竟他手裏還有十幾萬人,要真玩命,還能試試。

於是他找來了手下的八大總兵,告訴他們事態緊急,必須通力合作,然後,他細致分配了工作,從哪裏出發,到哪裏會合,一切安排妥當,散會。

我忘了說,在這八個總兵裏,有一個人,叫做王樸。

第二天,突圍開始。

按照洪承疇的計劃,突圍應該是很有秩序的,包括誰進攻,誰佯攻,誰殿後,大家排好隊,慢慢來可還沒等洪承疇同誌喊一二三,兩個人就先跑了。

那兩個先跑的人,一個是王樸。

如果沒有重名,這位王樸兄,應該就是八年前,在黃河邊上收錢,放走諸位頭領的總兵同誌。

照此看來,他還是有進步的,八年前,收錢讓別人跑,現在撒腿就跑,也沒想著找皇太極同誌拿錢,實在難得。

而另一位帶頭逃跑的,史料記載有點爭議,但大多數人認為,是吳三桂。

無論如何,反正是散了,徹底散了,全軍潰敗,無法收拾,十餘萬人土崩瓦解,被人殺的,被踩死的,不計其數,損失五萬多人。

洪承疇還算是鎮定,關鍵時刻,找到了曹變蛟、丘民仰,還聚了上萬人,占據鬆山城,準備伺機撤退。

可是皇太極很不識相,非要解決洪承疇,開始圍城,勸降。

洪承疇拒不投降,派使者向京城求救。

可他足足等了半年,也沒有等來救兵,他很納悶,為什麽呢?

因為他糊塗了,就算用腳趾頭想,也能明白,援兵是絕不會到的。

要知道,他老人家來,就是救援錦州的,能帶的部隊都帶了,可現在他也被人圍住,再去哪裏找人救他?

其實洪承疇同誌不知道,皇帝陛下也在等,不過他等的,不救兵,而是洪承疇的死亡通知書。

按史料的說法,洪承疇同誌被圍之後不久,京城這邊追悼會什麽的都準備好了,家屬慰問,發放撫恤,追認光榮,基本上程序都走了,就等著洪兄弟為國捐軀。

其實洪承疇原本也這麽盤算來著,死頂,沒法頂了,就捐軀。做夢都沒想到,他連捐軀都沒捐成。

崇禎十五年(1642)二月二十日,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鬆山副將夏承德與清軍密約,打開了城門,洪承疇被俘。

幾個月後,無計可施的祖大壽終於投降,這次,他是真的投降了。

自崇禎十三年(1641)至崇禎十五年(1643),明朝和清朝在鬆山、錦州一帶會戰,以明軍失利告終,史稱“鬆錦大戰”。

除寧遠外,遼東全境陷落,從此,明朝在關外,已無可戰。

消息傳到北京,照例,崇禎很悲痛,雖然這幾年他經常悲痛,但這次,他尤其激動,連續幾天都淚流滿麵,因為他又失去了一位好同誌——洪承疇。

按目擊者的說法,洪承疇同誌被抓之後,非常堅強,表示啥也別說了,給我一刀就行,後來英勇就義,眼睛都沒眨,很勇敢,很義氣。

所以崇禎很是感動,他親自主持了洪承疇同誌的追悼會,還給他修了壇(明朝最高規格葬禮),以表彰他英勇就義的精神。

洪承疇沒有就義,他投降了。

當然,他剛被俘的時候,還是比較堅持原則的,沒有投降,結果過了幾天,由於平時沒有注意批評和自我批評,關鍵時刻沒能挺住,還是投降了。

至於他投降後的種種傳奇,就不說了,可以直接跳過,說說他的結局。

清朝統一中原時,洪承疇由於立下大功,幹了很多工作,有很大的貢獻,被委以重任,擔任要職。

清朝統一中原後,洪承疇由於立下大功,幹了很多工作,有很大的貢獻,被剝奪一切官職,光榮退休。

後來他死了,死後追封爵位,三等阿達哈哈番,這是滿語,漢語翻譯過來,是三等輕車都尉。

如果你不清楚清朝爵位製度,我可以解釋,高級爵位分為公、候、伯、子、男五級,每個爵位,又分一到三等,一等為最高。

男爵再往下一等,就是輕車都尉,三等輕車都尉,是輕車都尉中的最低等。我查了一下,大致是個從三品級別。

我記得洪承疇活著給明朝打工時,就是從一品太子太保,死了變從三品,有性格。

後來又過了幾十年,乾隆發話,要編本書,叫做貳臣傳。

所謂貳臣,通俗點說,就是叛徒,洪承疇同誌以其光輝業績,入選叛徒甲等。

在此之前,似乎就是乾隆同誌,還曾發話,說抗清而死的黃道周,堪稱聖人,說史可法是英雄,要給他立碑塑像。

我又想起了陳佩斯那個經典小品裏的台詞:

叛徒,神氣什麽!

好像還是這個小品,另一句話是:

你說我當時要是咬咬牙,不就挺過來了嗎?

絮絮叨叨說這幾句,隻是想說:一、曆史證明,叛徒是沒有好下場的。同誌瞧不起的人,敵人也瞧不起。

二、黃道周挺過來了,我敬佩,盧象升挺過來了,我景仰,洪承疇沒挺過來,我鄙視,但理解。

咬牙挺過來,是不容易的。

所以,我不接受,但我理解。

氣數現在的崇禎,基本已經焦了,裏麵打得一塌糊塗,外麵打得糊塗一塌,沒法混了。

但他還是要撐下去,直到撐死,因為最能折騰他的那位仁兄還沒出場。

據說打崇禎十二年起,崇禎同誌經常做夢,夢見有一個人,在他的手上,寫了一個字——有。

這是個很奇怪的夢,而且還不止一次,所以他把這個夢告訴文武大臣,讓他們幫忙解釋。

大家聽說,都說很好,說很吉利,我想了想,有道理,因為有,總比沒有好。

然而有一個人卻大驚失色,這個人叫王承恩,是崇禎的貼身太監。

散朝後,他找到了崇禎,對他說出了這個夢境的真實意義,可怕的寓意——大明將亡。

按照王承恩的解釋,這個有,實際上是兩個字。上麵,是大字少一撇,下麵,是明字少半邊。

所以這個字的意思,就是大明,要少一半。

崇禎不信,不敢信,大明江山,自打朱重八起,二百多年,難道要毀在自己手上?

個人認為,崇禎同誌過於憂慮了,因為毀不毀,這事不由他。

但這個夢實在比較準,我查了一下,他做夢的時間,大致就是那個毀他江山的人,出現的時間。

崇禎十二年(1639),一個人從深山中走出。

他的隨從很少,很單薄,且很不起眼,無論是張獻忠,還是皇太極,他都望塵莫及。但命中注定,他才是最終改變一切的人,五年之後。

這人我不說,你也知道是李自成。

李自成在山裏蹲了一年多,幹過什麽,沒人知道,隻知道他出來之後,進步很快。

一年多時間,他又有了幾千人,占了幾個縣城。

但就全國而言,他實在排不上,有時經濟困難,還得找張獻忠拉兄弟一把。

鑒於生計困難,崇禎十三年(1640)初,他率軍進入河南,新年新氣象,他準備到那裏碰碰運氣。

通常來講,這個想法沒啥搞頭,因為之前他經常全國到處出差,河南也是出差地之一,跑老跑去,沒什麽意外驚喜。

但這次不一樣。

崇禎十三年(1640),河南大旱。

這場大旱,史料上說,是兩百多年未遇之大旱,河南的景象,借用古人的話:白骨露於野,千裏無雞鳴。

大旱也好,沒有雞叫也罷,沒有牛,沒有豬都罷,有一樣東西,是終究不會罷的——征稅。

不征稅,就沒錢打張獻忠,沒錢防皇太極,必須征。

這麽個環境,讓人不造反,真的很難。

至於結局,不用想也知道,勞苦大眾,固然勞苦,也是大眾,勞苦久了,大眾就要鬧事,就要不交稅,不納糧,於是接下來,就是那句著名的口號:

吃他娘,喝他娘,開了大門迎闖王,闖王來時不納糧。

之前我說什麽來著?氣數。

沒錯,就是氣數。

其實氣數這玩意,說穿了,就是個使用年限,好比餅幹,隻能保質三天,你偏三年後吃,就隻能拉肚子。好比房子,隻能住三十年,你偏要住四十年,就隻能住危房,沒準哪天上廁所的時候,被埋進去。

什麽東西,都有使用年限,比如大米,比如王朝,比如帝國。

不同的是,大米的年限看得見,王朝的年限看不見。

看不見,卻依然存在。

對於氣數,崇禎是不信的,開始不信。

等到崇禎十四年,怕什麽來什麽,後院起火,前院也起火,盧象升死了,遼東敗了,中原亂了,信了在一次檢討會上,他緊繃了十四年的神經,終於崩潰了。

他嚎啕大哭,一邊哭,一邊說:

我登基十四年,飽經憂患,國家事情多,災荒多,沒有糧食,竟然人吃人,流寇四起,這都是我失德所致啊,這都是我的錯啊。

他不停地哭,不停地哭。

我同情他。

大臣們似乎也很同情,紛紛發言,說這不是您的錯。

但不是皇帝的錯,是誰的錯呢?

氣數。

幾乎所有的人,眾口一詞,說出了這兩字。

崇禎終於認了,他承認這是氣數。但他終究是不甘心的:

“就算是氣數,人力也可補救,這麽多年了,補救何用?

然後接著大哭。

崇禎大哭的時候,李自成正在前進,在屬於他的氣數上,大踏步地前進。

在河南,他毫不費力地招募了十幾萬人,隻用了兩年時間,就占領了河南全境,所向披靡,先後殺死陝西總督傅宗龍、汪喬年,以及我們的老熟人福王朱常洵。

鑒於崇禎同誌的倒黴史,已經太長,鑒於他受的苦,實在太多,鑒於不想有人說我拿崇禎同誌混事,還鑒於我比較樂觀,不太喜歡落井下石,所以,我決定簡單點,至少保證你不至於看得太過鬱悶。

李自成同誌依然在前進,一年後,他進入陝西,擊敗了明朝的最後一位猛人孫傳庭,占領西安。明軍就此再無還手之力。

崇禎十六年(1643),李自成在西安,集結所有兵力,準備向京城出發,他將終究這已延續二百七十多年的帝國。

在出發前,他發出了一道檄文,文中有八個字:

嗟爾明朝,氣數已盡。

嗟爾,明朝對於上述八個字,崇禎應該是認賬的,因為不認賬不行。

上台以前,憋足了勁要幹掉那個死人妖,死人妖幹掉了,又出來黨爭,後金入侵,看準了袁崇煥,要他出來上崗,一頓折騰,後金沒能折騰回去,袁督師倒給折騰沒了,本想著臥薪嚐膽,忍幾年,搞好國內經濟建設,再去收複大好河山,結果出了天災,又出來若幹人等造反。

調兵,幹掉若幹人等,若幹人等被幹掉,又出來了若幹更狠的人(比如張獻忠、李自成),再調兵,把若幹更狠的人,又打下去,投降的投降,跑的跑,正準備一鼓作氣……

清軍打進來了。

好吧,那就去打清軍,全部主力調到遼東,打個一年半載,好不容易把人熬走,後院又起火了,投降的不投降,跑進去的又跑出來。

很巧,又是災荒,大荒,沒法活,於是大家跟著一起造反。

這種編劇思路,很類似於早些年的經典電視劇《渴望》,按照當時編劇的思路,就是找個弱女子,什麽壞事、孬事、惡心人到死的事,都讓她碰上,整體流程大致是,一棍子打過來,挺住,再一棍子打過來,繼續挺住,挺到最後,就好人一生平安了。

崇禎的故事就是這樣,他挨棍子的數量,估計比渴望女主角要多得多,抗擊打能力更強,但不同的是,他的故事沒有一個好的結局。

因為他的故事,是真實的,而真實的東西,往往都很殘酷。

崇禎並非一個溫和的人,他很急躁,很用力,用今天的話說,叫用力過猛,但那個爛攤子,不用力過猛,隻能收攤。

崇禎很節儉,他的衣服、襪子,都打了補丁,請注意,打補丁的,並不一定很節儉,往往很浪費,比如後來清朝的道光同誌,衣服破了,讓人去打了個補丁,五十兩白銀,這哥們全然是敗家的,還說特便宜。

而崇禎的補丁,是他找老婆打的,免費。

此外,崇禎還有個特點:走路慢,因為走得快,裏麵的破衣服就會飄出來——節儉是節儉,臉麵還是要的。

他工作很努力,每天白天上朝,晚上加班,據史料記載,大致要幹七八個時辰(十四到十六個小時),累得半死不活,第二天接著幹。

簡單地說,崇禎同誌幹的,是這樣一份工作,沒有工作範圍,沒有工作界限,什麽都要管,每天上班,不是跟人吵架(言官),就是看人吵架(黨爭),穿得破爛,吃得也少,跟老婆困覺較少,隻睡五六小時,時不時還有噩耗傳來,什麽北邊打過來,西邊打過去,祖墳被人燒了,部將被人殺了,東西被人搶了等等。

這工作,誰幹? 最不幸的是,崇禎同誌以上所有的不幸,都無法換來一個幸福的結局——他的努力,終究失敗。

但比最不幸更不幸的是(簡稱最最不幸),崇禎知道這點。

知道結局(注:悲劇),也無法改變,卻依然要繼續,這就是人生的最大悲哀史料告訴我們,崇禎同誌應該知道自己的結局,他多次談到命數,氣數,經常對人哀歎:大明天下,奈何亡於朕手!

然而他依然盡心盡力、全力以赴、日以繼夜、夜以繼日、勤勤懇懇、任勞任怨、不到長城心不死,撞了南牆不回頭,往死了幹,直到最後結局到來,依然沒有放棄,直到兵臨城下的那一天,依然沒有放棄。

一個了不起的人。

結局到來的具體過程,就沒必要細說了,我說過,我是個有幽默感的人,很明顯,至少對於崇禎而言,這段並不幽默。

我還說過,我是個不喜歡寫廢話的人,同樣,對崇禎而言,這段是廢話。

當然,對李自成同誌而言,這段很幽默,也不是廢話,他從陝西出發,隻用了三個月時間,就到了北京。

三月十七日,李自成的軍隊到達西直門(他從西邊來),開始攻城。

崇禎同誌有句名言,諸臣誤我,還有一句,是文臣人人可殺,三月十七日,事實證明,這兩句話很正確。

內閣大臣拿不出主意,連話都沒幾句,且不說了,守城的諸位親信,什麽兵部尚書、吏部侍郎,壓根就沒抵抗,全部打開城門投降。

當天,外城失陷,第二天,內城失陷崇禎住在紫禁城,就是今天的故宮,故宮有多大,去過的地球人都知道。

這裏,就是他的最後歸宿。

三月十八日的夜晚在這個夜晚,發生了很多事,都是後事。

其實後事處理起來,也很簡單,就幾句話,後妃上吊,兒子跑掉(對於後患,大多數人都不留),料理完了,身邊還有個女兒。

這個女兒,叫做長平公主,關於她的前世今生,金庸同誌已經說過了,雖然相關內容(包括後來跟韋小寶同誌的際遇),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胡扯,但有一點是正確的,他確實砍斷了女兒的手臂。

這個舉動在曆史上非常有名,實際情況,卻比許多人想象中複雜得多,但無論如何,原因很簡單,他不希望這個女兒落入敵人的手中,遭受更大的侮辱。

不是殘忍,而是慈愛。

我知道,許多人永遠無法理解,那是因為,他們永遠無需去理解。

處理完一切後,崇禎決定,去做最後一件事——自盡。

自盡,是一件比較有勇氣的事,按照某位哲學家的說法,你敢死,還不敢活嗎?沒種。

但現實是殘酷的,而今這個世界,要活下去,比死需要更大的勇氣。

但崇禎的死,並非懦弱,而是一種態度,負責任的態度。

我說過,所謂王朝,跟公司單位差不多,單位出了事,領導要負責任,降級、扣工資、辭退,當然,也包括自盡。

崇禎決定自盡,他打算用這種方式,表達他的如下觀點:

一、絕不妥協。

二、絕不當俘虜。

三、尊嚴於是,在那天夜裏,崇禎登上了煤山(今天叫做景山),陪在他身邊的,還有一個叫做王承恩的太監。

就這樣嗎?

就這樣吧他留下了最後的遺言:

諸臣誤朕,朕死,無麵目見祖宗,自去冠冕以發覆麵,任賊分屍,勿傷百姓一人。

所有的一切,都結束了。

他走向了那顆樹。

應該結束了。

按照慣例,每個人的講述結束時,會有一句結束語,而當這個王朝結束的時候,也會有一句話,最後一句話。

是的,這句話我已經寫過了,不是昨天,也不是前天,而是幾年以前,在我的第一本書裏,朱元璋登基那一段的最後,有一句話,就是那句,幾年前,我就寫好了。

還記得嗎?

所有的王朝,他的開始,正如他的結束,所以才有了這句結束語,沒錯,就是下麵這句:

走上了這條路,就不能再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