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舞靜養了七日,前胸的傷勢大好,遂和謝雪痕去外麵兜風散心。靜心苑有一條兩丈寬,直通市內,用石板鋪成的石板路,也是靜心苑修築的。

二人騎著兩匹高頭大馬,沿著石板路,慢悠悠地往市裏趕。沿途不斷地看見一隊隊的官兵,押著犯人行走在路上。二人看得麵麵相覷,不知怎會有這麽多犯人。臨近市裏,卻見牆上貼著的詔告到處都是。

鳳舞撕下一看,大意是節度使殷壽謀反,率軍攻進皇宮。前皇太子王開疆獲悉情況,報於軍機大臣夏敏,並率霸王蠱、聶海棠、夢魂離、勸融前來成功平定叛亂。

現念王開疆平叛有功,仍複封為太子,夢魂離為太子妃;夏扶恢複丞相之位,並兼巡案使;霸王蠱封為國師;聶海棠與勸融同為神威大將軍,夏敏為刑部尚書。

殷壽擁眾造反,按律當淩遲處死,誅滅九族,但念其素有戰功,特從輕處罰,降恩賜死,其滿門十五歲以上者斬立決,其餘良賤全數發配邊疆,充軍為奴。

謝雪痕在旁看了一遍,吃驚不小:“這,這,這是怎麽回事?殷壽謀反?”

鳳舞在中土時,位居朝廷攝政王,深諳政(治)鬥爭的黑暗,這殷壽不過是政治上的犧牲品而已。他看了看,什麽話也沒說,隨手將詔告給扔了。謝雪痕伸手抄住,又仔細看了一遍,喃喃地道:“卑鄙,狠毒,無恥,這些人竟能做出這種事。”鳳舞道:“這便是政治。”

謝雪痕道:“我是忍不住要插上一手了。”鳳舞道:“意料中事。”謝雪痕道:“你還回靜心苑去,這件事我想自己一個人去辦。”鳳舞道:“你去吧,一切有我。”謝雪痕抿嘴一笑,道:“我就這麽不中用麽?好像沒有了你,我就什麽也辦不成似的?”

二人進了城裏,沿著大街前行,謝雪痕有意探聽殷壽的消息。這時從大街的拐角處走出六個漢子,攔住了二人的去路。為首一個四十來歲的漢子,很客氣的道:“請二位下馬,勞駕隨我們走一趟。”

謝雪痕和鳳舞互視一眼,問道:“你們是什麽人,我們憑什麽要跟你走?”

那漢子從腰間摸出一塊飄著穗子的金牌,道:“讓你走之前,你有權知道我們的底細,我們是直屬於由太子殿下所親領的,由八大組織組成的聯合組織中的神龍會的專員,專一調查官吏貪汙腐敗的案件。”謝雪痕笑道:“我們又不是官吏。”

那漢子道:“你可曾記得在二十一天前,曾向明廉城的布政司,行賄三十兩銀子?”

“確有此事!” 謝雪痕回想起自己康複後的第四日,服侍鳳舞睡熟之後,獨自出來為鳳舞裁剪衣服,正逢三個大漢正拽著一個渾身十五六歲,渾身不著一絲的女孩兒一路追打。在她的眼裏是決容不下這種場麵的,當即趕上前去,幾個左推右擺,三個大漢便倒在地上滿地找牙了,然後細問究竟。

原來這女孩名叫阿秀,生在一個偏遠的山村,因母親早喪,自幼隨父長大,去年夏天父親上山打獵,因追趕一隻野山羊,從山上滾下來,摔的無法動彈。阿秀見父親久去不歸,便前去尋找,苦尋了一天一夜,終於在三十裏外找到了已經奄奄一息的父親。

她以瘦弱的身體,把父親扶到了小山路上,正在路邊休息時,這時正有兩個漢子路過此處,一見這一對苦命人,便心起歹意,生生的將阿秀擄走,以十裏銀子的價錢賣到這城外的窯子裏的。

阿秀起先想要尋死,被打的皮開肉綻,而且刻刻嚴加看守,防她逃跑。這些窯子破爛不堪,在這暗無天日的人間地獄中幾番尋死,不但被打的皮開肉綻,而且更以殘酷手段折磨。今日覷著看守的大漢打盹,便光著身子逃了出來,滿擬有人看見,會上來搭救。但不想附近居民都不想多惹事非,任由這三個大漢將其捉回。

謝雪痕在中土時,聞聽過類似的事情,不想今日卻在此碰到,不由得怒火中燒,殺機頓起。豈料這開窯子老板是當地布政司的外甥,他遠遠的看出謝雪痕是海外來客,知道這些人生性凶狠,都是有手段的人,當即去找其舅父求援。那布政司聞報,立刻帶了衙役趕了過來。

謝雪痕見來了官差首先吃了一驚,以為是夏敏發現了她的行蹤,派兵來抓捕她的。以她現在的見識和身手,這些官兵不過是草木飛灰,根本就構不成任何威脅。可是鳳舞還在養傷,她不想將事情鬧大,讓鳳舞不得安寧,對付這一類人,除了用暴力外,還有另一種手段很有效,那就是金錢。

當下身形閃了閃,五個衙役腰間挎的刀到了他的手裏,伸出右手,張開五根白蔥般的纖纖玉指,將五把刀疊在一起,五指往刀身上一插,便似插在豆腐上一般,整個洞穿了五個洞。那布政司以及那幫布衙役,無不驚慌失措地瞪大了眼睛。

謝雪痕自懷中掏出兩錠銀子,帶著威脅的口吻,說道:“想要命的,要麽帶著銀子趕緊滾,要麽銀子留下,命也留下,這個姑娘橫豎我是要帶走。”那布政司和這些個惡吏自然是命和錢都要,至於這個女娃,不過是他們的搖錢樹而已,日後再尋找一個補上就是了,便道:“你把銀子扔過來,就走吧。”

謝雪痕將銀子丟在地上,領著女孩兒去了,在路上順便為她買上一身衣服,又給了她五十兩銀子,雇上一輛馬車將她送走了。她久行江湖,此類事件視為平常,並未將此事放在心上。今日這漢子問起,此事才又複湧上腦際。

謝雪痕梳理了一下自己的頭緒,道:“我想起來了,臨走的時候,好像是給過他們錢,不過我忘記當時給了多少。”

那漢子道:“忘了也不要緊,隻要姑娘肯隨我們走一趟,指認他一下就行。本朝新法,隻要行賄者揭發了受賄官員,便既往不咎。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