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討賊檄文
陳思忠:
我們兩個人的關係走到現在的地步,是日積月累的結果,矛盾並不是今年才有,隻不過最近才爆發而已。婚姻出現了問題,一定是兩個人的原因,我決定離婚,也是深思熟慮的結果,再沒有更改的可能。
我為什麽會給你發這一條很長的消息,並不是我對你還有什麽感情,而是因為你每天不斷地給我打電話、發消息,還到我單位來,你覺得那是愛,但我隻覺得那是騷擾。我要和你說清楚我為什麽要離婚。
第一,你覺得你很愛我,但是我並沒有感覺到愛。我知道你肯定要說,你為了這個家多麽多麽辛苦,你做了這個事情做了那個事情。但是你有問過我心裏想的是什麽嗎?你尊重過我的喜怒哀樂嗎?
當你一次次對我使用暴力的時候,你想過我是什麽感受嗎?我告訴你:生不如死!你如果把暴力也當作愛,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形容你了。
我甚至可以對你說,你根本就不認識我。我曾經以為我是認識你的,但是現在我覺得我也不認識你了。你心裏隻有你自己,你所謂的對我的愛,其實不過是愛你自己。
如果你認為你從來沒有錯,錯的都是我,那太好了,我既然這麽差,我們離婚,你再去找一個,不是更好嗎?如果你認為你錯了,你覺得我是一個好女人,那更對不起,我給過你改錯的機會,但是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的限度已經被突破了,被突破了很多次,再沒有修複的可能。
不要再說你愛我、你會改錯的話了,去說給別人聽吧。時至今日,你還不明白嗎?我們兩個人的婚姻從一開始就是一個錯誤,是一個徹頭徹尾的錯誤,我理解不了你,你也理解不了我。我們的婚姻能維持這麽多年,已經是一個奇跡了,你知道嗎?
回頭想一想,這麽多年我都不知道我是怎麽熬過來的!如果你愛我,那就請你放過我!如果你不愛我,我們正好離婚,你去找一個你愛的人。不要再打著愛的名義來綁架我,那隻會讓我對你產生更多的恨!
第二,不要再拿孩子的事情來強迫我。我知道,你肯定又要說,孩子要有一個完整的家,要和親生的父母在一起,那樣才能健康長大。我告訴你,我以前之所以沒有堅決和你離婚,就是因為考慮到孩子的感受。
但現在,我發現我錯了。親生的父母的確重要,但一個幸福美滿的原生家庭對孩子的成長才是有利的,一個充滿矛盾的原生家庭對孩子的成長隻會帶來更大的傷害。
要說家庭對孩子的重要性,我比你有發言權,我看過很多書,知道很多這樣的案例,而你根本就不懂,不過就是在道聽途說。你說的話,對我們這段婚姻毫無意義。
如果你真的愛孩子,就不要用孩子做籌碼來要挾我。就算你要挾我也沒有用,因為我已經下定了決心要離婚。如果你覺得你可以照顧好孩子,他跟著你更有利於他的成長,那好,那就把撫養權給你,我們離婚。對於孩子來說,單親家庭比痛苦的婚姻要好得多。
不是我不愛孩子,是這段婚姻讓我絕望。我是要斬斷我們的婚姻關係,而不是斬斷我和孩子的關係。離婚之後,你還是孩子的爸爸,我還是孩子的媽媽,孩子並沒有失去父母。不管孩子的撫養權歸誰,我都會像以前一樣愛他。
第三,我離婚並不是為了要和任何別的男人在一起。你說我和你離婚,是為了和高士源在一起。我告訴你,我和他以前都是在瑋城現代職業學院的高職部上班,如果要在一起的話,我還會調動工作嗎?
還有,這麽多年來,你總是不信任我,懷疑我出軌,我不想解釋。我們的婚姻出現問題,是我們自己的責任,與其他人沒有任何關係!既然你認為我是一個這樣下賤的人,為什麽還要抓著我不放?我們離婚了,你去找一個清白的女人,不是更好嗎?
我們在一起生活了這麽多年,你居然會這樣看我,還當著那麽多老師和學生的麵侮辱我,這讓我更加看清了你的真實為人。想讓我回頭,絕不可能!
不要覺得我是一個身體瘦小的女人,就會任你擺布。我是一個活生生的人,是一個有尊嚴有人格的人,你這樣踐踏我的尊嚴,如果我還會原諒你,那我就不是一個人了!
這是我對你做的最終回複,不要再給我打電話、發微信騷擾我,我不會接聽,也不會看,更不會回複。也不要再來找我,那隻會讓我對你產生更多的厭惡和恨!
假如你對我還有一點憐憫之心,對我還有一點真感情,就同意離婚吧。如果你不同意,就是要拖著我,讓我難受,對不起,我不難受了,因為我早已把這段錯誤的婚姻放下了。
你不同意離婚,就是在逼我和你打官司,起訴離婚,我們真的要在法院見嗎?你覺得那是很光彩的事情嗎?那對孩子和你我的家人有什麽好處嗎?我不想起訴離婚,但是你這樣逼我,我隻能起訴。
當然,到了法庭上,你還可以堅持不離婚,就是要拖著我,但是這對你對我對孩子又能有什麽好處呢?即使第一次起訴時,法院判決我們不離婚,但是一年以後,我會再次起訴,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這是有明確的法律依據的。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去看婚姻法,你可以去谘詢律師。
不論你說什麽,不論你做什麽,這個婚我都是一定要離的。不要再對我說,我們離婚了你就死。生或者死,都是你自己的事情,與我無關。
每個人都隻對自己的生命負責,我正是為了能夠活下去,才要和你離婚。你在說到死的時候,請先想想你的父母。動不動就以死相威脅,你連一個弱小的女人都不如!這樣隻會讓我更加看不起你!
再說一次,這是我最後一次在微信上回複你,不要再給我發消息,我不會看,更不會回複。我唯一想看的消息,就是你同意離婚。也不要再來找我,如果你來,請告訴我你同意離婚。
協議離婚是最好的選擇,我還沒有起訴之前,我們還來得及去民政局辦離婚證。
程芳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