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健一邊說著,一邊伸手指向跪在幾塊地磚之外的陳萬祥,大聲道:“我可是真的不認識陳萬祥,陳萬祥夜裏闖入我家,嚇壞我母親這是事實,且跟我沒有任何關係。大人您不能因為我在月夕商號幹過活,知道秦月夕私印形狀,就判定我陳萬祥的事情也與我有關係啊!”

“再說了,去找玉雕師傅刻私印的可不是我,而是陳萬祥他自己,他與秦月夕之間興許也有什麽恩怨呢?我隻認誣告了秦月夕行凶,但是陳萬祥的事情,我不認!”

高健說道後麵,聲調還委屈起來,一臉受冤地看著桌子後麵的縣令。

事到如今,所有的證據,再加上這麽多人證都在場,他就算死鴨子嘴硬,不認誣告的事兒也不行了,早些認了,興許等下縣令宣判的時候還能判的輕一些。若是繼續嘴硬不認,就要挨板子了。

可他也隻能認這一樣罪名。

至於陳萬祥,管他後麵會怎麽判。縣令手裏的證據必定不足,要不然也該把跟陳萬祥事情有關的其餘人證全都叫上來作證了。

到現在都沒有傳新的人證上來,一定是因為縣令手裏也沒有什麽證據,可以指向他跟陳萬祥之間認識。

再說了,他本來就不認識陳萬祥,隻是從龍魚坊的管家口中知道那天夜裏會有一個人闖入家裏,嚇唬他一家子,好給秦月夕多羅列一個罪名。

既然橫豎他的確和陳萬祥本就無關,那他就死咬著不認,減輕一下罪名,免得一個人背著兩個罪,還不知道要在監牢裏蹲多久。

“大人,您若是不相信我的一麵之詞,您也可以問問陳萬祥啊,我是真的不認識他,也沒有見過他啊!”高健委屈地指著陳萬祥的臉。

那邊的陳萬祥一直縮在地磚上當鵪鶉,突然被高健指著鼻子點名,懵了一下,才不知所措的抬起頭,眼神有些慌亂地看向高健。

在看到高健惡狠狠瞪了自己一眼後,陳萬祥也稍微明白過來,意識到自己是不能和高健扯上關係的,不然罪過更大。

想清楚這一點,趕緊伏下身子,趴在地上聲音顫抖的說:“縣令大,大人,我的確是不認識這個高健。我也沒和高健私下裏有任何接觸。”

“那你為何要偽造秦月夕的私印,捏造事實,夜闖高健家裏呢?私印圖紙,你又是從何而來的?”縣令穩如泰山的坐在桌案前,一絲不苟的繼續詢問。

陳萬祥身子抖了一下,遲疑了好幾秒才緩緩開口:“是,是因為……因為我在賭坊裏賭錢的時候,有人把這個塞給我,還告訴我隻要我按照他們說的做,就免去我在賭坊裏欠的銀子,還白給我五十兩銀子。我一聽有這個好事,自然就答應了。”

“你是蔚城人士,為何不再蔚城賭錢,卻要跑到鄴城賭坊裏賭錢?”

“那是因為,蔚城城裏熟人太多,有不少我們村進城的,我怕在蔚城賭錢被我爹知道,就謊稱是去外地做小買賣了……給我錢的那個人讓我去找一個玉雕師傅,刻一枚印章,然後等天黑了,再去高健家裏夜闖,若被人發現,就說是秦月夕派來的就行。”

縣令聽到這裏,狐疑地看向高健,口中的話卻在盤問陳萬祥,“你確定,派去找你的人,也跟高健沒有關係嗎?”

“沒有,應該是,我當時還問了,那人叫我別管這麽多,聽口音根本不是本地人,我著急拿銀子,就沒敢多問了。”陳萬祥也不敢回答太肯定,“小人真的不認識那個給我差事的人,但我可以發誓我以前真的沒見過高健,跟高健從無交集,也沒有收高健的銀子。”

縣令眉頭一皺,這麽說來,陳萬祥這裏就少了一環證據。

在加上高健和陳萬祥彼此互不相識,這陳萬祥與高健就不能當做同案處理。

坐在邊上的秦月夕在這會心裏也已經有了答案。

陳萬祥和高健之間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是從犯與主犯的關係,陳萬祥最多追究一個冒用他人私印,私闖民宅之罪,打板子外加罰銀。

看來龍魚坊的白詡做這些事情的時候,還真是很謹慎。

不過她也有問題要質問陳萬祥,“沈大人,民女有幾句話想要問陳萬祥,不知是否可行?”

“自然無妨,秦老板請問。”縣令爽快答應。

有了縣令的準許,秦月夕從椅子上倏地站起身,快步走到了陳萬祥麵前。

陳萬祥沒有撂倒秦月夕會突然過來,還以為她要動手打自己,嚇得雙腿蹭在地磚上,連著退出了好幾步遠。

“嗬。”秦月夕被陳萬祥的慫樣逗笑了,“你緊張什麽,我隻是想問你,我跟你無冤無仇的,之前你在京中有難,我也曾出手幫過你,你為什麽要聽別人的吩咐,給我身上潑髒水。”

“……”陳萬祥自知理虧,慚愧的不敢抬頭,支支吾吾地說:“因,因為我窮,我爹給我的那點做生意的本錢已經被我花光了,我又欠了那麽多銀子,所以我想賺點錢。再說了,我想你家大業大的,就算我說是你指使的,最多罰你點銀錢,你也損失不了什麽。所以,所以我就……”

“所以你就恩將仇報了是吧?”秦月夕替他說了剩下的那半句話。

陳萬祥尷尬地抬手捂臉,不好意思再回答了。

秦月夕不屑地從鼻子裏發出一聲冷哼,“我真是謝謝你了,看我辛苦掙了幾個銀子,就覺得我活該受點委屈,是嗎。能和你這樣的人做同村人。陳萬祥,你還真是扶不起來的爛泥,枉費你爹在你身上傾注那麽多心血,又是送你去京城趕考,又是給你銀錢做買賣,你就是這麽回報你爹的。”

說完後,懶得在看他,秦月夕直接看向縣令。“我要問的話已經問完了,大人請判定案子,給此事做個了結吧。”

縣令也已經跟身邊的師爺商量後有了結論,拿起了驚堂木,在桌上重重一拍:“本官宣判,原告高健實乃惡人先告狀,誣告東家秦月夕,將大晉律法視為兒戲,實在可惡,按律重打三十大板,罰銀一百兩,入監牢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