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到有人說,習慣比愛更可怕,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的存在之後,就像魚與水的關係一樣,水無魚,可以更清澈,魚無水,則隻有死亡。

其實,後來,我想了,魚無水,確實會死亡,但是,水無魚,卻也會變成一潭死水。

在我和她的關係當中,我應該就是那條魚,而她,就是那一潭水吧。

她叫高雪,我一直叫她老大,我們在一起的時候,誰都沒有追求誰,很自然的,兩顆心就靠在了一起。

那一次,她在QQ空間裏發了一條說說,說誰給她買車票,她就跟誰回家。

當時距離放假還有一個月的時間,我其實早就已經注意到了她,在辯論賽培訓的時候,她總是那麽的俏皮,紅星在社團聯誼晚會有節目,我在寫一個搞笑辯論的稿子,寫到一半,寫不下去了,因為性格緣故,搞笑不起來,有些死氣沉沉的。

我將稿子給了她,我說,你寫一下試試,結果,就看到她寫了幾個金句。

對方辯友,你以為這是你家衛生紙,想怎麽扯,就怎麽扯啊!

當時看到這句話的時候,我笑翻了,感覺這個姑娘真的太萌,太逗逼了,性格死氣沉沉的我,立馬就被她給吸引了過去。

我開始在扣扣上跟她聊天,聊天的過程當中,她還是會經常爆出金句來,我笑的很開心,時常忘記時間,聊到深夜一兩點。

“大叔,你長的這麽老,肯定沒人願意嫁給你了。”

“大叔,明年繼續留級吧,留到我們班,我當你的班長,哈哈!”

她經常叫我大叔,可能是我確實比較滄桑的緣故吧,可我就喜歡被她這麽叫。

我們出去聚會,她總是坐在我的旁邊,玩夢幻紮金花喝酒的時候,她會悄悄的將她的牌換給我,等到我輸了酒,她也會幫著我喝一點,她酒量不錯,鬼點子也多,古靈精怪的,跟她在一起,總是會有很多很多意想不到的驚喜。

她喜歡吃冰糖葫蘆,總是叫嚷著讓我給她買冰糖葫蘆。

有一次,我在糖廠吃飯的時候,跟她扣扣上聊了聊,問她想吃什麽,我進去的時候給她帶,她說想吃冰糖葫蘆,我就從糖廠跑到了校門口那邊,去給她找,可是,那天的冰糖葫蘆似乎在躲著我,我去找了,卻沒找到。

她也喜歡吃糖,我跟她約定,每天給她一個棒棒糖,她告訴我說,我要那個很大的棒棒糖,一個十塊錢的那個,每天都要一個。

我給她買了,不過,第一個給她之後,她就告訴我說,以後不要買了,她吃不掉,讓我給她攢著,換算成錢,每天十塊錢,每個月三百塊錢,等到年底的時候一起給,俗稱年終獎金。

我笑著答應了,然後每天都給她算著,如果一直到現在的話,應該也有三千六百多塊錢了。

回憶很痛,卻也很甜,轉眼,到了買車票的時候了,當她發了那個說說之後,我立馬就評論了一句,說,我給你買,我帶你回家。

她回複了我,說成啊。

當時,我雖然心花怒放,但也還是感覺她應該是開玩笑的,就立馬私聊了她,說你把身份證號什麽的都發過來,我給你買車票。

結果,下一刻,我就看到她將身份證號什麽的全部都發了過來。

看到這些,我震驚了,感覺她像是玩真的一樣。

不過,不管她是不是玩真的,我都打定了注意,趕緊買票,票買好了,就算她反悔,我也有辦法反製她。

於是,我給我們兩個人買了一起去武威的車票,期間讓她在武威停留四天,然後再去蘭州。

買好車票之後,我告訴了她,她隻是笑著說你還真買了啊,但其實也並沒有要反悔的意思,我心裏就安穩了一些。

接下來的那一段時間,我心裏其實還是挺忐忑的,害怕她中間反悔什麽的。

有一次,她問我,說我跟你回家,我的身份是什麽。

我說,你就是我女朋友啊,到時候假扮我女朋友,不然我也不好跟我爸媽說,我總不能說,我領了個女同學回家去了吧。

她答應了下來,說假扮女朋友可是要給錢的,一天一百塊錢。

我立馬點頭,說成,沒問題!

就這樣,我終於等到了回家的那一天,雖然中間因為她們班主任的事情推遲了一天,改簽了一下車票,但最終,也還是成行了。

在去往武威的火車上,她拿著手機,在看倩女幽魂,對麵坐著一個很可愛的小女孩,大概隻有十二歲的樣子,她看了一會兒電影,就跟那個小女孩聊到了一起。

她總是慫恿那個小女孩,要那個小女孩跟她一起欺負我。我感覺自己跟那個小女孩並沒有什麽共同話題,可她們倆卻聊的特別的歡快,沒有一點點的代溝。

我心裏想著,果然是個小孩子啊。

去到了武威,當天晚上,就跟一幫子哥們喝到了一起,我酒量不咋地行,她就給我代酒,到了最後,我還是醉了。

去往我姑姑家的出租車上,我躺在了她的懷裏,感覺很溫暖,一個漂泊多年,無依無靠的浪子終於有了一個可以依靠的溫暖的港灣。

我感覺自己很幸福,我想要一直這樣躺在她的懷裏,直到老去,直到我們誰也看不到誰的那一天。

不過,當時的我們,卻也還是沒有在一起。

我姑姑家的房子是兩室一廳的,我姑姑和我姑父睡一個臥室,我表弟睡在了陽台,隻留下了一個臥室和一個客廳。

她扶著我進去的時候,我姑姑說,讓姑娘子睡臥室,你去到外麵沙發上睡。

我沒聽,喝的有些暈暈乎乎的我,自顧自的就躺在了**。

這一趟,我也不知道自己躺了有多久,總之,我是睡著了。

半夜的時候,我醒了過來,醒過來之後,我就看到她拿著手機,躺在我的旁邊在看著手機,看上去孤零零的樣子,讓人感覺有些心疼。

我知道,我錯了,我不應該這樣子丟下她一個人孤零零的看著手機,都半夜了,卻還不知道自己應該睡在哪裏。

我很霸道的伸過手去,將她摟了過來,讓她枕在了我的胳膊上。

她沒有反抗,將手機放下之後就枕著我的胳膊睡了下來。

我知道,當時的自己肯定是跟她說話了的,不過,我忘記了自己跟她說了些什麽。

第二天一早起來之後,我感覺我們兩個人更加的親近了。

我家在農村,我姑姑家在市裏,從姑姑家出來,要回家的時候,我們去步行街轉了一圈,當時,就在步行街上,她主動牽住了我的手,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我才知道,我們兩個,似乎真的在一起了。

這一次的假戲變真了。

在地下步行街,她看上了一對耳環,兩塊錢的,當時我也沒什麽錢,就答應她說以後給她買個好點的耳環。

那個兩塊錢的耳環,她戴了兩天,就感覺耳朵有些發炎了,我讓她取了下來,她保存了很長的時間,不過,我感覺現在她應該已經把那一對耳環丟棄到不知道什麽地方了吧。

在我家裏,她跟我弟弟玩到了一起,我弟弟才六年級,特別喜歡她,總是黏在我們的那個臥室裏麵,死活不出去,我將他給轟出去了好幾次,最後他生氣了,一個人在自己的臥室裏麵呆著,見了我就瞪著一對眼睛,後來還跟我說,哥,我就認定這個嫂子了,你要是再像以前那樣,我就恨死你了。

是的,我弟弟的語氣就是這樣,一個小大人,總是喜歡裝作把自己當做成一個大人。

而她,則是一如既往的慫恿我弟弟跟她一起欺負我。

她在我們家裏呆了四天的時間,因為是冬天,我們出去的時候,她就將自己的兩隻手都塞到了我的衣兜裏,俏皮的

說,以後你買衣服就全部都要買兜兜大的,這樣我的兩隻手才能塞進去。

我笑著答應了,她歡快的跳著,看上去很開心的樣子,我看著她那俏皮的樣子,心裏也特別的開心。

在日常生活中,我是一個話比較少的人,她就經常在我周圍搞笑逗逼,每一天,我都會過的特別的開心。

當我們聊到未來的時候,我說,以後生一個娃就成了,養娃成本高,生太多養不起。

她憋著個小嘴,立馬就說道,我不,我要生兩個娃,一男一女,我要帶著兩個娃一起欺負你。

又是欺負我,似乎,在她的意識當中,隻有欺負我才是最有樂趣的。

她確實喜歡欺負我,看到我的胳膊,下意識的就會張嘴咬過來,我不知道自己的胳膊被她咬過多少次,可記得最清楚的,還是那一次她一邊哭,一邊咬著自己胳膊的情景。

我永遠都忘不了那一天,那一天的她哭的很厲害,我把自己的胳膊拿了過去,我說,你咬我的,可是,她不成,她就咬著自己的胳膊,當真的有痛苦的時候,她還是願意把痛苦留在自己的身上,卻不願意讓我痛苦。

四天的時間過去的很快,在離開我家的前一晚,我和她被我爸叫出去罵了一頓,原因就是我們睡在了一起,我爸媽覺得這樣子不好,可最終,臭罵一頓之後,她還是來了我的臥室。

當時其實已經決定,就像前一晚一樣,她去跟我媽睡的,結果,我剛躺在**,心裏還有些哀怨的時候,她就跑了進來,很開心地跟我說,你媽讓我自己選擇,我就過來了。

可是,那一晚,我們也有了一些矛盾,或許是因為我爸罵了我們的緣故吧,她要跟我分手,當時我正摟著她睡著,可是,她那句話出來之後,我就將胳膊收了回來。

我後來其實很後悔的,我摟著她的時間並不是太多,可是,我卻白白的浪費了那一次摟著她的機會。

第二天一大早,我送她去火車站,在外麵等車的時候,寒風淩冽,忘記了是否有雪,她穿著那件米白色的大衣,很單薄,我抱著她,將她抱得緊緊地,悄然之間,我們又和好了。

那一天,我們在火車站大廳裏接吻了,因為舍不得,所以情感外泄的特別厲害。

我們摟在一起,肆無忌憚的吻著,我說,這應該是我們第一次接吻吧,她一撇嘴,說,少裝逼,那天你喝醉了在宋姐的茶屋裏還吻我了呢!

我開始搜尋我的記憶,感覺有那麽一回事兒,卻又記不清楚,到底吻沒吻,已經無法定論。

她回去了,在二樓候車大廳,我看著她遠走的背影,心裏空落落的,雖然隻是四天的時間,可我已經習慣了有她的存在,有她在的每一天,我都很開心。

一個假期,我們就一直在算著日子,算著什麽時候才能夠見麵,我讓她叫老公,她害羞的叫不出來,後來還跟我說,說她跟她媽討論了這個問題,她說她媽跟她爸在一起這麽多年了,還沒習慣叫老公呢。

不過,她習慣的特別的快,一個假期的時間,就已經習慣了這個稱呼。我不知道我是從什麽時候開始稱呼她為老大的,但是,在稱呼她為老大之前,我叫的,也是老婆。

也是在她離開我家之後,我告訴她,我不能每天都這麽陪著你聊天了,我得開始賺錢了,不賺錢,下學期我們沒法生活。

她雖然有些失望,但也還是答應了下來,說以後就用有限的時間聊天,還說會非常非常的支持我!

我的職業是學生,但我更是一個網絡寫手,上大學,隻是為了提高文憑,畢竟,當別人問起的時候,高中文憑,總是不會那麽的好聽,而寫東西就不一樣了,從高二開始,已經寫了很多年了,從剛開始所有人的不相信,到現在能夠掙到還算豐厚的稿費,中間經曆了很多,起起伏伏的,最後還是堅持了下來。

因為是連載的小說,每天都需要更新,白天的時候,我們各自都有事情,她會去菜棚幫她媽種菜,等到晚上的時候,我就要開始寫東西了,每天,她都會等我到十二點,等我寫完之後,她總是會及時的出現,來找我聊天,有時候,她困了,就定個鬧鍾,等到十二點的時候起來陪我聊天。

寫手,寫著別人的故事,但自己的心其實是空靈的,寫完了東西,有個人陪著你聊天,那種感覺,其實很幸福。

有一次,她問我喜歡她穿什麽衣服,我告訴她,我喜歡她穿黑色的衣服,因為黑色的衣服看起來更加的性感。

等到開學她來武威的時候,她的衣服就變成了一件黑色的大衣。

在火車站出口等著她的時候,我其實看到了一個女的,看到那個女的出來,我感覺很驚豔,上身黑色大衣,下身黑色打底褲,還有一雙小紅鞋,氣質特別出眾。

當時,我心裏隻是暗暗有些驚訝,卻並沒有認出那個人就是她。

等到她出去之後沒找到我,就給我打了電話,再等到我找過去的時候,我才發現,剛剛那個驚豔到我的女孩子竟然就是她!

第二天,從武威到酒泉,在學校裏,我們開始了我們的新的生活。

每天中午,她都會給我做飯吃,我喜歡吃茄辣西拌麵,她在假期就學會了做這個菜,開學給我做了,特別的好吃,還有蒜薹炒肉,千葉豆腐,這些都是她的拿手菜。

她做飯,我就洗鍋。

我其實不喜歡洗鍋的,後來分手後,她也衝我吼了,說姓孫的你為我做過什麽,就洗過個鍋,還是不情願的洗的。

不過,後來,我想了想,真想說一句,我確實不喜歡洗鍋,可是,即便再怎麽地不喜歡,我也洗了,因為你,我做了自己不喜歡做的事情,這大概就是愛吧。

每天早上七點半,她會叫我起床,我一個經常逃課的人,在那一段時間,從未逃課,除去有一次她忘記叫我,我沒去上課之外,其他的課,我全部都到了。

每天晚上的九點半,我寫完東西,會提著電腦從三樓下來,在一樓,她們班教室門口等她,我們一起去到女生食堂那邊,因為她下午基本不怎麽吃東西的緣故,下午的時候,我一般也就不吃,等到下晚自習的時候,我會帶著她去到女生食堂那邊,去吃混沌,或者麻辣燙,我陪她的時間不多,能照顧她的地方也不多,但,不管怎樣,都得保證她不能不吃飯。

每天晚上,我會趕在十二點寫完當天所有要寫的東西,因為那個時候,她在等我。

等到我寫完之後,我會繼續陪她聊天,其實,也不能說是我陪她聊天,換一下,應該是她陪我聊天吧。

她總是在跟著我的時間走,這也是分手的原因之一,分手後,她跟我媽說,不可能了,我不可能一直圍著他轉,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

那一段時間,學院第六屆胡楊嬌子辯論聯賽積分賽階段還在進行當中,她要參加比賽,讓我幫忙給她想一下二辯的問題,可是我忙,我每天要寫一萬兩千字,寫完之後腦子都是混沌的,根本不願意多動哪怕是一下腦子,我拒絕了她,告訴她,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

後來,團委領導說有台灣人過來到學校參觀,要找幾個人做校史館的講解員,她是其中一個,因為要寫校史的講解稿,她不會寫,讓我幫她,我又一次拒絕了她,還是同樣的理由,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我的字寫的特別的難看,一個實訓報告的實訓心得,我寫了兩遍,老師都給我打了下來,說我寫字太難看,要寫好。

我沒辦法了,找到了她,她起初撅著嘴說,你不是說自己的事情要自己做嗎,自己寫去,可後來,她還是給我寫了,而且還寫了兩遍。

第一遍,因為我給她發錯了文檔,她寫了一半,才看到我的消息,那個時候,我告訴她,這個也成呢,

你就按照這個寫就成了。

可是,第二天,她給我實訓心得的時候,卻是正確的那一篇稿子,也就是說,那個兩千字的東西,她寫了一半發現是錯誤的之後,又去寫了一遍正確的。

當時我特別的感動,把實訓心得給那個老師的時候,我跟那個老師說,我找到了一個好媳婦,對我很好,我要好好地愛她一輩子。

可是,終究,她不願意讓我愛她一輩子。

就在那一次的辯論聯賽積分賽,她們四個辯手準備了一周的時間,等到比賽的那天,化工係悄然棄權,連個聲音都沒有,我特別的焦急,在聯賽現場,當著全場觀眾和所有辯手的麵罵了起來,當時的我真的特別的激動,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詞語,攻擊著化工係的辯手。

下場之後,她問我,你當時為什麽那麽激動,我告訴她說,因為你啊,你準備了一周的時間,最後卻連個比賽都打不到,我寧肯你上去打一場比賽,就算是輸了,那個積分我們不要了都成,就是不能讓你白白的準備。

她當時有些冰冷的說,是真的嗎?

我說是真的,可是,我看的出來,她並不相信我,或許,那個時候,她的心,就已經開始遠離我了吧。

學校裏悄然刮起了一陣創業風,上麵有政策,下麵就得實行,雙創中心的楊潔主任算是紅星辯論社的老人了,他在團委的時候就非常的支持紅星,我也特別的佩服他,感覺他特別的厲害,特別的能幹,他找到了我,說讓我把創新創業協會搞起來。

在紅星辯論社幹了兩年多了,對協會這方麵,我還是非常的自信的,立馬就答應了下來,然後策劃了一個在圖書館門前的宣講活動。

我信心滿滿,覺得自己絕對能成。

可是,等到活動開始之後,我發現,自己被澆了一盆冷水,圖書館門前隻有稀稀落落的很少一部分人,跟當天的天氣有關係,也跟其他很多的因素有關係,當然,最重要的是我們沒有準備好就倉促上陣了。

她來了,我們前兩天剛剛吵過架,我以為她不會過來的,但她還是過來了。

那天刮的風特別的大,我們的宣傳海報被風刮走了很多次,她就走了過去,站在宣傳海報那裏,用手扶住了那個海報。

因為活動很失敗,我焦頭爛額,心裏也很急躁,就沒有怎麽去管她,中間,我過去看了她,她說她冷,可是因為焦頭爛額,我幾乎沒怎麽注意。

最後,活動失敗收場了,收拾了東西,跟她一起去吃飯的路上,她又告訴我說她冷,我看了她,說你怎麽不穿厚一點,以後穿厚一點再出來,卻不知道把自己的衣服脫下來披在她的身上。

我似乎有些木訥,但現在看來,那應該屬於是自私吧。

當天晚上,我在寫東西,十一點四十的時候,她給我發過來了一條短信,內容很簡單,隻有兩個字:老公。

可是我忙,隻有二十分鍾的時間了,還有一千字沒寫完,就沒去管那個短信,繼續寫了起來。

等到十二點,我寫完之後,將電話打給了她,接到電話,她的語氣很平靜,說扣扣上說吧。

我上了扣扣,像往常一樣地跟她聊著,結果,她告訴我說,我們分手吧,她太累了。

我氣急了,嗬嗬一笑,分啊,不分幹什麽,分手就分手!

可是,這一分,我們的緣分就到此結束了。

那一晚,我抽了很多的煙,扁桃體發炎了。

第二天處理後續事宜的時候,她突然哭著趴到了我的懷裏,說我錯了,我們和好吧,就這樣,我們和好了。後來,我們爭吵的時候,她衝我怒吼著說,要不是你扁桃體發炎了,我心疼你,怎麽可能會和你和好。

可是,不盡然,我始終覺得,這個跟扁桃體發炎沒什麽關係。

因為,就在那次和好之後三天,我們又分手了,分手後吃散夥飯,她又哭了,趴在我的腿上,在我的褲腿上留下了一坨很大的淚痕。

這一次和好之後,隻是半天的時間,當天晚上,她就又跟我分手了。

分分合合,三次之後,還是分手。

當然,分手的錯誤在我,她曾說過一句話:因為你說你不懂照顧我,所以我什麽都學會了獨立。

後來,也有朋友跟我說,作者都是自私的,隻活在自己的世界裏麵,我想了想,似乎是對的。

她還說過一句話:他說,愛就是陪伴,可我始終固執的認為,分擔才是最好的愛。

是啊,她給我分擔了不少,我從未給她分擔什麽,我太自私了一些。

分手是必然的,這樣的我,不配得到她的關心和嗬護。

我今天看到一條新聞,說謝杏芳一直在圍著林丹轉,跟著林丹的時間過著自己的生活,我想了想,是我不夠強大,還沒有強大如林丹那樣,卻已經讓她圍著我轉了,失敗是必然的。

分手後,我以為我不會怎樣的,可我錯了,在那之後的半年時間裏,我的回憶裏麵全部都是她,她曾經跟我說,如果我讓她哭十次,她就跟我分手,不過,我看到的,就隻有三次,我不知道她是不是還會在夜深人靜,我不知道的時候偷偷哭泣,但我知道,分手後,我也哭了三次。

男兒有淚不輕彈,隻因未到傷心處,我哭的撕心裂肺,三次痛哭,這是我記憶中唯一的三次,或許,小時候,我也哭過,但是現在卻並不存在於我的記憶當中。

分手後,我深刻的體會到了文章開頭的那一段話:習慣比愛更可怕,當你習慣了一個人的存在之後,就像魚與水的關係一樣,水無魚,可以更清澈,魚無水,則隻有死亡。

我習慣了她的所有,習慣了擁有她的日子,在她離開之後,我突然感覺空落落的,晚上十二點,寫完之後,我拿著手機,不知道去找誰聊天。

我時常看著扣扣,時常看著手機,我將她的電話號碼刪了又存,存了又刪,反反複複的,不知道有多少次,可是,不管怎麽刪,都刪不掉,因為,那個號碼已經深深的存在於我的腦海當中。

就像沒有了水的魚一樣,我幾近死亡,全無鬥誌,我不想寫東西,每天就盯著電腦發呆,編輯催了我很多次,我每次都會說,明天調整好心情,明天就恢複更新。

可是,明日複明日,直到半年之後,我才恢複了當初那本書的更新。

後來跳槽去其他的網站,兩個網站的編輯溝通了一下,新網站的編輯問之前那個網站的編輯,說可不可以放人,原來網站的編輯氣的跳腳,說,可以啊,你讓他寫吧,告訴他,這次不能斷更了,再斷更,你替我砍死他啊!

能將編輯氣成這個樣子,我不知道那一段時間,我變的多麽的可怕,現在想想,感覺當初的自己,差不多就像是一個廢人了。

時間過的很快,轉眼,將近八千的文字已經躍然紙上,再次回想,有一種別樣的心情。

分手已經二百四十三天了,我重新習慣了沒有她的日子,開始正常的生活,但也還是會時常想起,想起和她的點點滴滴,我會笑。

我也會時常告訴自己,努力吧,騷年,如果兜兜轉轉之後,她還會回來,你必須要給她最好的生活。

我媽問我,你就那麽喜歡那個女孩子嗎,我告訴我媽,那已經不是喜歡了,一起相處那麽長時間,幾乎變成了親人,我不想失去這個親人。

回憶的文字,當然比不起親身的經曆,文字有情感,可再強大的文字,也渲染不出這段感情的悲喜瞬間,我會悲,我會在夜晚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我也會想,想起很多的點點滴滴,就像現在敲打著這些文字一樣。

高雪,這個人物,是真實存在的,這些,就是我跟高雪之前的事情,我們這本書的故事,就發生在這些故事之後的四年。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