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保留那些最最基本的元素,我們希望去掉所有其他東西,但你不會知道我們做了這件事。我們一次次回到起點並詰問自己:我們真的需要這個部件?我們能用一個部件取代另外四個嗎?

“我發現了一個最基本的原理:外形和顏色這兩件事,決定了你對一個東西的基本感知,無論是不是有意為之。

“從一個設計師的角度看,我們正在做的並不是一個變換外觀的遊戲。這完全是一件實用主義的事情。設計就是用一種極度簡約的方式來使用你的素材。”

從某種意義上說,艾維講的這些設計理念也是喬布斯對設計的看法。因為,在設計這件事上,喬布斯和艾維本就密不可分。

如果沒有喬布斯的回歸,艾維也許早就從蘋果離職;如果沒有喬布斯的慧眼,艾維的卓越設計也許今天都還是辦公室裏胡亂堆放的模型;如果沒有喬布斯對未來的準確預測,對市場的敏銳直覺,艾維也許連下一個設計目標是什麽都拿捏不定。

反過來,如果沒有艾維的天才手筆,喬布斯也許還在重複自己在NeXT屢敗屢戰的悲劇人生;如果沒有艾維的創意思維,今天的蘋果產品就不可能像精美絕倫的藝術品那樣,受到全世界無數“果粉”的膜拜。

在設計上,喬布斯和艾維是天生的絕配。

曾經在艾維設計團隊工作的設計師托馬斯?邁耶霍夫(ThomasMeyerhoffer)這樣評價喬布斯與艾維的關係:“那是一種不可思議的協作關係。那是一種公司領導人重視設計,設計領導人重視公司的完美組合。”

每個成功企業都有看家的本領。蘋果看家的本領是設計,是區別於所有其他公司的獨特的、難以超越的美學特征。這個門檻兒正是喬布斯和艾維聯手創建的。

在蘋果,艾維所負責的工業設計部門是全公司重兵布防、嚴加戒備的地方。蘋果自己的員工憑著工牌門卡,可以進出蘋果的其他所有部門,但艾維所負責的工業設計部門例外。除了有限數量的高管和艾維本部門的員工,任何人都嚴禁進入。

如果哪個員工從工業設計部門離職,那對不起,你的離職手續比其他部門員工要麻煩得多。比如,要和律師麵談幾個小時,簽下各種保密協議,承諾離職後不對外泄露任何機密。

如果工業設計部門的員工到外地出差,那麽,一個基本的準則是,自己出差的目的地不能透露給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家人。這看似苛刻的條件,背後的意思是說,假如競爭對手知道你去哪個城市,那沒準兒會猜出你要去跟哪家設計公司或哪家製造商合作,從而得到套取秘密的渠道。

今天,蘋果之所以能在電腦和消費電子領域呼風喚雨,艾維和他的設計團隊所建立的這道別人無法逾越的門檻居功至偉。假設允許商業暗殺,蘋果的競爭對手最想暗殺的兩個人,一定是喬布斯和艾維。

隻要艾維在蘋果,蘋果產品的美學特征和用戶體驗風格就會保持一貫性,在可預見的將來仍將領先對手三到五年。由此帶來的一個嚴肅問題是:假如艾維辭職,蘋果會怎麽樣?沒有人知道這個問題的答案。我們也沒必要杞人憂天。有那個時間,還不如來看看喬布斯和艾維聯手創造的那一係列炫目的產品,看一看那些產品背後有趣的故事。

1996年2月,《財富》雜誌采訪當時還在NeXT苦苦掙紮的喬布斯時,喬布斯說:“如果我來管理蘋果,我會壓榨出Macintosh剩下的所有價值,然後轉向下一個偉大的產品。PC戰爭已經結束了。都結束了。微軟早就贏了。”

的確,微軟、IBM和英特爾早就贏得了PC戰爭。但這並不意味著蘋果在個人電腦領域就沒有任何機會。1996年的喬布斯肯定沒有想到,當他一年後成為蘋果臨時CEO後,蘋果還有足夠的機會在個人電腦領域異軍突起。雖然不能在正麵戰場逐鹿中原,但喬布斯和艾維這對黃金組合硬是在背水一戰的情況下,為蘋果電腦重新塑造了潮流、時尚的品牌形象,在年青一代的消費者圈子裏,生生贏回了一部分市場。

喬布斯回歸後,圍繞著個人電腦所進行的這場絕地大反擊,第一場戰鬥是從彩色透明的iMac開始的。

iMac之前,個人電腦的發展基本上是性能角逐。CPU不斷升級換代,硬盤和內存越來越大,顯示和網絡性能越來越強,電腦之間攀比的是數字,是性能指標。除了“傻冒”的蘋果,沒人在乎電腦的機箱是不是漂亮,鍵盤的顏色是不是美觀。

第一代Macintosh當年也曾在外觀設計上動過腦筋。喬布斯堅持使用的一體化機身和正麵向前突出的“額頭”設計,都是Macintosh獨到的地方。但在那個時代,用戶更看重的是計算機能不能處理複雜的公文、報表,玩高分辨率的遊戲,而不是電腦的外觀。

一直以來,所有人都認為,電腦不過是個高性能的計算工具——直到喬布斯從艾維那數以百計的設計模型裏,發現彩色、透明、水果糖一樣的iMac。

1998年5月6日,喬布斯在14年前發布Macintosh的同一個會場,揭開了iMac的神秘麵紗。會場上親眼目睹iMac真身的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天天被單調的黑白兩色機箱消磨掉了所有審美情趣的人們突然發現,電腦原來還可以被設計得這麽養眼。這樣有趣的水果糖設計真的出自地球人之手?

除了創意的外觀,iMac與當時日趨流行的互聯網之間,也實現了緊密集成。用戶打開電腦,就可以連入互聯網衝浪。iMac這個名字裏,開頭的字母“i”所代表的就是互聯網(internet)。

從5月6日發布iMac到8月15日在全美正式發售,蘋果在3個月裏得到了15萬台訂單。在發售後的頭6個星期裏,北美、日本和歐洲市場一共銷售了278萬台iMac。到1998年年底,短短半年,iMac一共發售了80萬台!

要知道,當年斯卡利和喬布斯對第一代Macintosh所做的過於樂觀,以至於導致庫存災難的市場預測,才不過是每月銷售8萬台!

一位媒體記者回憶說:“iMac的發售日,是我們見過的某型號計算機賣得最好的一天。”

喬布斯說:“我們設計iMac的目的是為客戶提供他們最關心的東西——讓人興奮的因特網功能和簡單易用的特性。iMac是領先一年、售價1299美元的電腦,而不是落後一年、售價999美元的東西。”

有趣的是,iMac發布後,蘋果亦敵亦友的老朋友比爾?蓋茨不無嘲諷地對媒體說:“現在,蘋果領先的隻是顏色,我們要不了多長時間就能趕上。”蓋茨的言外之意是,你iMac不是獨特嗎?可你隻有色彩獨特呀。這有什麽了不起的呀。用戶選電腦,又不是選油畫顏料,色彩有那麽重要嗎?而且,即便色彩重要,別人不會很快模仿嗎?這麽簡單的東西。哼!

吃不到葡萄才說葡萄酸。無論蓋茨是否看得到iMac彩色設計的卓越之處,那卓越之處就在那裏,不增也不減。

千萬別小看iMac所領導的顏色革命。

蘋果前主任工程師,目前任盛大多媒體創新院院長的陸堅對筆者說了一個形象的比喻:“中世紀的西方人和建國後很長一段時間裏的中國人,在衣服顏色上都單調得要命。但今天,無論是西方人還是中國人,他們的衣著繽紛多彩。如果有人說,不就是顏色的改變麽,有那麽困難嗎?這些人其實並不知道,衣著顏色的變化背後,反映的是社會風俗、生活觀念、人文理念的變革。今天我們習以為常的五彩繽紛的衣著,在中世紀的西方和以前的中國都不為主流社會所接受。西方經曆了文藝複興,中國經曆了改革開放,才讓社會變得五彩繽紛。電腦領域也是一樣,那些跟在創新者後麵說創新如何如何簡單的人其實並不懂得,真正的創新在於,它改變了我們習以為常的現狀。”

外形和顏色是艾維一直強調的兩種核心設計元素。iMac開創了蘋果對完美色彩不懈追求的道路。

後來發布的iBook也沿襲了iMac的彩色透明設計,再後來的iPodmini係列,更是用金色、銀色、粉紅、綠色、藍色等炫目的色彩詮釋著不同風格的音樂潮流。即便是iPhone和iPad的黑白兩色,也在不斷向我們證明,大師艾維對顏色這種感性設計元素的把握能力,早已達到了爐火純青的地步。

更為有趣的是,1998年,隨著iMac的發布,當蘋果的產品開始變得五顏六色的時候,蘋果自己的商標卻悄悄地從彩色蘋果變成了單色蘋果。今天,在每件蘋果產品的包裝盒內,我們都能找到兩張白色的蘋果商標貼紙。

白色是最空靈清淨、包容萬象、清澈明亮的顏色。當蘋果自身的產品越來越炫目迷人的時候,蘋果自身的商標卻因為白色而變得愈加內斂和端莊——這,也許正與喬布斯心裏追尋多年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禪機不謀而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