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嫣剛上車那會就睡過去了,一路睡到大門口都沒有醒來的跡象,大概是看著太舒服了。

導致權越舍不得將人叫醒。

幹脆抱著她下車。

十五歲的少年身材挺拔,常年鍛煉,手臂力量也不小,要抱一個四歲的小家夥,自然是輕鬆的。

他把人抱上了樓,放在**。

又像個老父親一樣伺候著她脫了鞋子,去浴室擰了一條幹毛巾給她擦臉擦手,讓她可以睡得舒服一些。

權黎站在門口看著,牙口一陣一陣的發酸。

她覺得這狗糧有點噎人。

忍不住的有點想念那個跑出去拍戲的男人了,唉,她親愛的男朋友也不知道今晚能不能回來陪她。

權越幫小家夥掖好被角,離開的時候順帶把姐姐給提溜了出來。

雙手抱臂,“她睡得正香,你可別進去打擾了她,小家夥逛了一上午,已經累了。”

“看你們拎回來的東西,我就知道她累了,話說有必要買這麽多東西嗎?”權黎剛才翻看了下人拎進來的東西。

不光有衣服鞋子,還有很多發夾和根本不用他們去采購的……紙巾。

提到這個,權越也有些頭疼,但不好表現出來,“小家夥喜歡,不說別的,就紙巾包裝上印的那頭羊,就是她喜歡的。”

“你就慣著她吧。”權黎沒好氣的說道。

“她要養在我身邊了,我自然該慣著她,否則姐夫回頭把她要回去可怎麽辦呢。”權越笑眯眯的,一點也不覺得這樣慣著一個小孩是不對的。

權黎被他氣的夠嗆,“早晚人家也會要回去的,又不是你的。”

她沒好氣的瞪他,然後瘸著腿慢吞吞的走掉了,免得在這裏真被他給氣死了。

“她是我的。”

權越低眸,眼神幽幽的看著地板,晦暗不明,似乎想到了什麽,嘴角緩緩勾起一抹邪笑。

……

臨近傍晚。

保鏢才帶著監控錄像回來,並且帶回來一個不怎麽好的消息。

“你是說,在你之前,有人調過監控,並且拷貝走了一份?”權越轉動著手中的水筆,緩緩抬起頭。

保鏢不敢直視他,低垂著腦袋,“是的,根據那個店員交代,對方是警務人員,拿了證件給她看。”

“知道名字嗎?”

“知道,是位姓陳的警官。”

“讓人去查查他,你今天辛苦了,等江追雲回來,你放兩天假吧。”權越揉了揉眉心,將U盤插進了電腦端口。

保鏢愣了一下,點頭,“謝謝少爺,對了,那個女人該怎麽辦?”

“既然瘋了,那就該送哪送哪。”

權越輕笑,說完隨意的擺擺手示意他可以出去了。

等人走後,他將麵前的紙張隨意推開,鼠標點開了文件,畫麵正好跳到小家夥被人撞倒那一幕。

看著她一屁墩摔在地上,呲牙咧嘴的,心跟著提了提。

幽沉的目光看向把她撞倒的女孩,抓著鼠標的手背微微用力,他在極力的控製自己想要殺人的心。

隨即吐了口氣,把畫麵轉到了後麵女人躺在地上的時候。

吵架的畫麵他沒有興趣,便又加快了速度,很快到了小家夥衝上去握住女人手腕的地方。

似乎有一瞬間,她的手心冒出了一陣絨光。

權越不確定自己是不是看錯了,又退回去,看了好幾遍,始終不能確定,但確實是她碰過女人手腕後。

那個女人的表情變了,像是震驚又像是害怕。

結合她之前的表現,她的手腕似乎的確受傷了,他有點不敢置信,也不敢去想小家夥要是真有什麽特殊能力。

被人知道會是什麽後果。

在不確定的情況下,他已經開始擔心了。

也許,他該找時間,問問盛淩風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小哥哥,小哥哥。”

沉思中的權越沒有發現盛嫣進來了,被叫了好幾聲,才反應過來,抬起頭,就看到了赤著小腳丫站在門口的小家夥。

不由的皺了皺眉,關掉電腦,起身走過去。

板著臉,蹲下,“怎麽不穿鞋子就出來了,地上涼,小心感冒了。”

說著,他把人抱了起來。

盛嫣小手摟著他脖子,晃晃腦袋,奶聲奶氣的說道,“嫣嫣醒來沒有看到小哥哥,想小哥哥就出來了,都忘記沒穿鞋子了呢。”

“你就狡辯吧。”權越不信她,她肯定是覺得熱,才故意不穿鞋子的。

還別說,權越這種家長式想法,沒想錯,盛嫣就是覺得熱,故意不穿鞋子的,她醒來的時候空調都沒有開。

這大夏天的,可不是熱的慌嘛。

權越很無奈,看她這表情就知道自己猜的沒錯了,但卻又不知道該說她什麽好,“你呀,下次不可以這樣了,小哥哥先帶你去洗腳腳,一會就給我把鞋子好好穿上。”

“知道了,嫣嫣下次不會再犯啦。”盛嫣聽話的像隻小狗一樣。

但每次聽完再犯的也是她。

權越才帶了三天,就基本已經摸清楚她的小脾氣了。

但他依舊樂意帶著她。

除了離開,他可以縱容小家夥任何事情,就算最後寵的無法無天,也沒關係。

再驕縱,也隻會是他的小家夥。

“走吧。”權越帶著她去了浴室,打了熱水幫她洗腳,等洗幹淨就讓她把腳丫子踩在軟軟的幹淨的毛巾上。

讓她自己把腳擦幹,他出去給她拿了鞋子。

小小的鞋子還不到他巴掌大,小巧可愛,實在是讓人忍不住的喜歡。

“小哥哥,晚上我們還喝粥嗎?”

盛嫣穿著鞋子,已經開始想要知道晚上吃什麽了。

她這話題提的有點快,權越一時間都沒接上,好一會才想到沒問廚房,“小哥哥也不知道,一會我們下去問問。”

“嗯嗯,下去問問,要吃好吃的。”

“你中午吃了不少了。”

“那是中午,現在是晚上,不一樣的,不可以混為一談。”盛嫣是個小吃貨,對吃的格外執著。

早飯午飯和晚飯,她都分的清清楚楚的。

從兩歲就知道早午晚每一頓都不一樣的。

權越說不過她,有些無奈,“行吧,不一樣的,一會就去問問晚上有沒有好吃的肉,填飽你的小肚子。”

權越揉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