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4 現在是要殺,還是要剮
霍霆冷笑,“推脫的借口不錯,不過,腰板挺得這麽直,還不是一樣怕死?你覺得你現在對我做何種解釋,才能讓你剛才所說的罪證聽起來沒那麽牽強?”
可能不止霍朗一個人,絕大部分的人,這輩子都沒有被槍指著腦袋的經驗可談,他一定要讓自己看起來是坦坦****,雖然他也確實坦**,不然詹姆斯邦德君很有可能會認為他在畏罪惶恐,再一槍崩了他……
“你是不是還想說我,死到臨頭嘴還這麽硬?”霍朗不答反問。
霍霆直直的看著他,手臂紋絲不動,十分的穩當,差一點就讓霍朗以為,他是老手。
“我死了你有什麽好處?你爸會活過來嗎?還是我死了,你就能重新得到我媽的母愛了?”霍霆聲音冷然的問道。
霍朗的目光變得冷峻起來,“我不需要我爸活過來,我更不需要姓霍的那個女人來給我當媽,我對你的命沒興趣,你活著還是死了,和我沒有任何關係,你曾經拿走我的你還不起,以後你想拿走我的,也不可能!”
霍霆的手腕抖了一下,霍朗卻因為他這個動作,後背出了一層冷汗。
“別把你爸的命看得太重,在我心裏他一不值,因為你家人的愚蠢的自以為是,讓我爸背負著永遠也洗不掉的罪名,你還覺得不夠嗎?”
“至少你爸還能活著,至少你還能叫一聲爸,不是嗎?”
霍霆的睫毛顫了顫,這話說的太讓人心酸,他才是真正的,沒有叫過爸爸的人,霍朗的父親雖死的早,可那是霍朗已經會叫人,而他呢,他爸去世的時候,他還在繈褓,他甚至不知道那個人就是爸爸。
“誰告訴你的?”他反問,“誰告訴你,我爸還活著?巫阮阮嗎?她應該告訴你的是,我自幼喪父,這才對。”
沒有人會拿自己父母的性命開玩笑,霍朗確實沒有聽過阮阮說這些,巫阮阮從來不在他麵前提及過去的生活,這一次,是他一廂情願的自以為是了,他認為霍霆的爸爸害死他父親之後,他們一家三口該是幸福美滿的。
霍霆的笑容薄涼到令人心疼,“我來給你數一數你們霍家人的罪孽,介入我正戀愛的父母親,在我父親的眼皮底下喜結良緣,這是第一宗;家暴我母親,使我父親半步不敢離開她的身邊,眼睜睜讓他看自己心愛的人,給別人懷了孩子,這是第二宗;你們涉業廣泛的霍家不知得罪了誰,在刹車上做了手腳,恰好那一天,是我父親代替另一個司機送你爸出門,出了車禍,而你爸,死的不夠幹脆,也不地道,用他當時手裏的鋼筆和件,寫下我爸的名字,他死了,讓別人也活不了,這是,第三宗;還有第四宗,我爸一個好端端的健康青年,猝死在你爺爺的家裏,法醫鑒定為突發心髒病,可凶手呢?就在你們霍家!這就是你霍家的四宗罪,你們家人,憑什麽像一條咬著肉骨頭不放的瘋狗,讓我爸在黃泉路上都走不安生!”
霍朗無法分辨現在從霍霆嘴裏所說出來的話到底是謊言還是真相,說到底,他和霍霆所了解的一切,都是出自別人的口舌,那個年代的那一代人的情仇,他們怎麽來得及參與。
不管哪一方才是事實與真相的持有者,霍朗隻知道,他不會買凶殺人。
真有那麽一天,有一件事將他逼入絕路,他會親手結束一切,假他人之手,非勇士所為。
現在霍霆,恐怕無論他怎麽說,也不會相信他不是那個柏林驚魂夜的幕後凶手。
霍霆再次將危險逼近霍朗的太陽穴,那冰涼的觸感,讓人不寒而栗。
“尋找真相,還有時間,等你掌握了足夠的證據再來要我的命也不遲,或者你應該這麽想,因為我和我的家人才造就了今ri你所有的不幸,隻是一槍擊斃我,是否太過便宜了我?況且,倘若今天我死在你的槍下,巫阮阮……她永遠不會原諒你。”他無法鬆懈自己的情緒,緊緊盯著霍霆的眼睛,冷靜的說。
霍霆挑起一側嘴角,“同樣的話,也送給你,你以為你和巫阮阮的感情有多好,如膠似漆,形影不離,你終歸是個外人,她生下的兩個女兒,都是我霍霆的,你一死百了,和巫阮阮半分關係沒有,我死了,她的兩個女兒,就失去了父親。”
霍朗心想你算哪門子爹?你抱過喃喃嗎?哪怕是從我們手裏搶,你有過這個打算抱她一下嗎?想到生死,你才拿她作為砝碼?你當什麽爹呢?我看你當詹姆斯邦德當的更順手!這氣勢,這氣魄,早幾年練練,沒準就是個出類拔萃的特工!
“你把手拿下來,就不會說人話了嗎?”他提醒了一句。
霍霆笑了笑,“我怕我拿下來,你不對我說人話,你說別的,我還真聽不懂。”
霍朗緩緩的吸了口氣,霍霆當真和他沒有兄弟感情,如果這真是他親密無間的兄弟,他一定會毫不猶豫的送他兩腳,順便按著他的腦袋看看他腦袋裏究竟挖了多大一個坑,此坑是不是已經大到可以種樹。
“那你現在,是要殺,還是要剮?”
霍霆剛要回答,晚宴的主持人,那個自稱是霍霆朋友的男人從大廳的方向推門而來,笑著和他打招呼,並大步走來,“霍霆!”
霍霆偏了下頭,視線剛剛一偏離開霍朗的眼睛,霍朗便一記手刀砍在他的上臂,直接將霍霆的整條手臂震的發麻,猛的將他的手臂反剪,霍霆毫無防備的迎麵撞上了洗手間的雕花木門,霍朗根本沒來得及看他手裏拿的到底是什麽,便順著他的手腕擄走,以極快的速度揣進了自己的西褲口袋,然後看向大步朝兩人走來的男人,鬆開了霍霆的手腕,退開兩步。
“你們這是……鬧著玩,還是打起來了?”男人尷尬的不知該笑還是該繃著臉,見兩人不說話,急忙打圓場,“有話好好說,別傷和氣,相識一場很多難的,誒別說,你看你們兩個長得多像,到時候都回家裏問問是不是誰家抱錯小孩了,沒準是親兄弟呢!”
他話說的是很和氣,可對麵那兩個親兄弟,看起來真不算和氣,霍霆挺白一張俊臉,現在也和包公似得,而那個本來就不白淨的深藏功與名的千萬美男,還不如包公臉色好看。
霍霆先冷靜過來,在男人的手臂上拍了一下,“沒有矛盾,玩笑而已。”
男人笑的開朗極了,反手拍他,“你要說你是開玩笑的,還真夠我納悶的,和孟東學的愛鬧了,不過比孟東收放自如啊,那小子可是一鬧起來就沒完沒了,什麽時候給自己累趴了什麽時候老實。”他笑著向霍朗,“我認識霍霆好多年了,沒見過他和誰吵架呢?這人不多言不多語,但是人特好,貼心,這你要說你倆吵架,那估計就是你欺負他。”
霍朗的嗓子眼還緊繃著,隻是牽強的禮貌笑笑,他並不認識這個主持人,看霍霆的態度,他們或許是相知相熟,並非心腹之交,所以他剛剛的第一反應,就是隱藏了霍霆手裏的凶器,而不死擒住他之後讓對方報警。
所謂朋友,分很多種,那些在困境裏拉你一把的叫做朋友,而另外一些,在你摔倒時,沒有踩上兩腳,而是選擇捧腹大笑的,通常我們也稱之為朋友。
青年才俊名企總裁,在慈善晚宴持槍與兄長對峙,一旦傳出去,這比染指某個小嫩模可有噱頭的多。
霍朗覺得,他還不至於就在此刻將霍霆陷入一場不義,雖然這是絕佳時機。
可怎麽說呢?當那人大步邁向他們這裏的一刻,霍朗的腦子裏隻有一個概念,他可以逃脫,可以反擊,可將被目睹持槍的男人,是他的——親弟弟。
這是一瞬間的想法,他脖子上頂的畢竟是個人腦,不是電腦,那兩千秒之內的事情,他可沒有多餘的經曆去運轉思考,這個想法到底是於情於理,還是徹底的精神病。
現在想想,他可能真是精神病。
因為他居然認為一個要殺自己的人是弟弟,認賊做弟這種事,蠢到奶奶家門口了!
更蠢的是!那腎上腺素猛然上竄的一刻,他被自己搶下來揣進口袋裏的這個東西,深深的傷害了自尊。
他單手插進口袋,覆在那個不明物體上,整個人卻因為這一插兜的姿態變得像個貴族王子,“你們聊。”
“啊,我也不聊,我上個洗手間。”那男人笑著應了一句,霍朗卻隻給他一個背影,顯得相當無趣。
霍朗的嘴角不住抽搐著,他真有衝動拎起掃把把霍霆的屁股狠揍一頓!
他從口袋掏出剛才把自己嚇了一身冷汗的罪魁禍首——一把賓利車鑰匙!
上麵的鑰匙扣還吊著一個迷你的塑膠玩具,如果他沒記錯,這個長的像猩猩一樣的小東西,叫蒙奇奇!
車鑰匙!蒙奇奇!
霍朗一股火竄上來,就快把自己點著了。
他一把推開宴會大廳的門,險些撞上個女人,對方驚嚇的捂住胸口,一臉嫌棄的看著他,“氣勢洶洶的幹嘛?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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