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易信就起來做早飯了。吃完早飯,易信和林琳還與老人們一起出去晨練,還是蠻歡樂的。
然後,林琳就帶著易信去逛S市了。易信之前因為工作來過幾次S市,但都是匆匆而來,匆匆而去,從來沒認真逛過。S市也的確不愧是以美食著稱的城市,美食真的超級多,走哪兒都有,各種特色小吃。
林琳還帶著易信去坐公交車。易信也覺得很新奇。自從他出名之後,就再也沒有坐過公交車了。
其實,林琳之所以帶易信坐公交車,主要是S市有一班車是每停一個站,就有好吃的。之前林琳就知道,但也沒坐過,這一次倒是帶著易信體驗了一番。他們也真的是每到一個站,就下車,等把好吃的都吃了個遍之後,就繼續趕車。倆人都吃的不亦樂乎。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由於林琳的名氣漸漸大了起來,未免被人認出來,林琳就帶了帽子,當然又戴了粗框架眼鏡。易信則也是戴了一頂鴨舌帽,也戴了一副粗框架眼鏡。別說,倆人看起來真的是年輕的好多歲,於是,倆人也穿的很是年輕。咋一看,還以為是倆大學生。
在公交車上,也還是有人問易信是不是他本人,易信不好回答,林琳就挽著他的胳膊笑著說:“我男朋友就是長了一張明星臉,很多人都覺得他像易信,甚至還有很多人真的把他當成易信和他拍照。當初我也是因為這個原因才答應和他交往的。”易信在聽到她這麽說之後,很無奈地捏了下她的臉。
那些人也提出可不可以合照一張的要求,易信指著林琳意思是問她的意願,林琳就故意虎著臉說不喜歡自己的男朋友跟別的女人拍照。易信就笑著聳了聳肩,表示他也無可奈何。於是,那些人就識相地離開了,後麵就再也沒人問了。
林琳卻在她們走了後,掐了一下他腰間的軟肉,細聲說:“你還真能把什麽都推給我啊!你怎麽不自己解決?”
易信理所當然道:“這不是你的責任嗎?況且,你也很擅長。”
“什麽叫是我的責任?還有,我什麽時候擅長了?”
“十年前不就很擅長了嗎?幫男朋友趕走蝴蝶,不是做女朋友的責任嗎?”
“我十年前什麽時候……”頓了一下,林琳指著他問,“你知道十年前的事?”
“寒把儲存卡給我了。你真的很勇敢。”
林琳白了他一眼,“那是因為我抓住了他弱點。還好他是藝人,不然我還真不知道怎麽對付。你以後再敢去酒吧試試看。”
易信摟著她,笑得很開心,“我也隻去過那麽一次。”
林琳突然想起什麽,瞪大眼睛看著他,“你說,我的儲存卡在你那兒?那……”
易信自然知道她說的是什麽,“照得很漂亮!隻是太少了。”
“你都看啦?我的照片呢?”
“在我的電腦裏,一直存著呢!估計我媽早就看到了,才沒怎麽催我相親。”
林琳惱羞成怒的又掐了下他,不再說話了。
易信卻在她耳邊輕聲說:“我們什麽時候也去照一套吧!我想看你穿婚紗的樣子。”
林琳斜睨著他,“你這算是求婚嗎?”
易信挑了下眉。
林琳不再看他,“美得你!”
正好到站,林琳就掙開,下了車。易信也笑著下了車。
倆人玩了一整天,晚飯都沒回去吃,看了一場電影,才回去。其實林琳主要是不想回去跟他們一起看他們演的電視劇,雖然感覺不一樣,但還是覺得有點怪怪的。尤其是大家還在評論著,即使是誇獎,也還是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易信是覺得沒什麽,但為了照顧自家女朋友的感受,還是順著她。反正他也巴不得他們兩個人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