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班長李洪波

“各位同學,《戰爭》遊戲不單純是一款遊戲,大家都知道遊戲積分將決定月球和火星利益的分配,關係到國家民族的根本利益。所以在進入遊戲後,我們應該堅定地選擇馬恩作為我們的信仰,盡量多地獲取積分……”

陳浩習慣性地坐在了最後一排,看著講台上慷慨激昂地演講的班長李洪波,他沒辦法把他和記憶裏的卑鄙小人聯係到一起。

班長李洪波家裏開了一家禮品公司,平時也沒什麽架子,在班上很受歡迎。除了擔任經濟學班的班長外,李洪波還是經濟學院學生會主席,在經濟學院屬於名人。

陳浩一直對他印象不錯,上課時李洪波負責打考勤,陳浩屬於長期曠課的那一類人,隻要老師不點名李洪波就不會把他曠課的事登記上報。

各方麵都很優秀的一個人,在陳浩的記憶裏卻是卑鄙到了極點,讓他有些懷疑未來的記憶。記憶裏就在這次關於《戰爭》遊戲的研討會結束後,李洪波宣布要成立一家遊戲工作室,進入工作室的同學隻要每月上交固定的遊戲積分,就可以固定領取不菲的工資。

虛擬光腦價格高昂,一般人根本消費不起,每天去網吧網費又高,所以李洪波的遊戲工作室很有吸引力。華陽是省會城市,一些來自於邊遠地區的同學想留在城裏,畢業時工作又不好找,加入遊戲工作室既能有穩定的收入,又可以每天玩戰爭遊戲何樂而不為?

這是雙贏的合作,總計有80個華陽大學的學生加入了李洪波的“藍天”遊戲工作室,陳浩也是其中之一。簽合同的時候,李洪波說加入工作室後隨時都可以離開,真實情況卻是合同裏寫明了簽約時間是五年,如果中途離開,每提前一年需要支付十萬的違約金。

李洪波打印的合同足足有九頁,他解釋說合同長是因為對獎金有著細致的規定。大家都是同係的同學,平時也比較信任他,大多數人沒耐心看完多達九頁的合同,簽訂合同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李洪波在說,涉世不深的同學糊裏糊塗地簽了賣身契。

大四畢業進入“藍天”遊戲工作室後,大家才發現工作室的待遇隻是一般,相比其他遊戲工作室還略有不如。發現有同學不滿後,李洪波誠懇地向大家道歉,說工作室的運營出現了問題,等到情況好轉就會增加大家的獎金。

進入工作室的人在乎四年的同學之情,李洪波誠懇道歉後也沒人離開,過了半年大家都習慣了。班上有個同學叫王東來,他帶著女朋友一起加入了工作室,有一天他因為遊戲裏遇到問題要找李洪波,提前退出了遊戲,走到三樓李洪波臥室門口的時候,裏麵男人的喘息聲、女人的呻吟聲以及床的吱嘎聲正譜奏著一曲和諧的交響曲。

裏麵的女人正是王東來的女朋友,王東來失去了理智,踹開門衝進去揍了李洪波一頓。事後王東來準備離開工作室,許多同學知道這件事後不齒李洪波的行為,也要跟著離開。

這時李洪波拿出了合同,工作室裏的人全都傻眼了,才發現合同裏有五年不能離開的條款。合同才履行了半年,若是離開就要支付四十五萬的違約金,加入工作室的人大多家庭條件都不怎麽好,隻能選擇了妥協。

最後離開工作室的隻有陳浩和王東來,陳浩賣掉花兩個月時間做任務獲得的炮艇支付了違約金。他是個眼裏揉不得沙子的人,知道李洪波的人品後不可能繼續呆在工作室。

王東來在遊戲裏混得不如陳浩,他湊不齊四十五萬的違約金,但女朋友已經跟了別人他不可能再窩囊地呆在工作室。許多同學都為王東來求情,但被揍了一頓的李洪波心懷怨恨,堅持要求王東來支付違約金。

王東來家境一般,四十五萬對他來說是一個天文數字,他申請了抵押貸款才支付了違約金。背負了沉重債務的王東來兩年時間過得無比艱難,幸好他後來在遊戲裏展現出了軍艦設計方麵的天賦,運氣好完成任務進入馬尾造船廠才還清了債務……

記憶裏的一幕幕浮現在陳浩眼前,他忍不住看了坐在側麵的王東來一眼。王東來長得陽光帥氣,性格樂觀開朗,在班上很受歡迎。此時他女朋友馬嬋和他坐在一桌,兩人腦袋緊挨著在說悄悄話,臉上帶著甜蜜的笑容。

“各位兄弟姐妹,相信《戰爭》的魅力大家都感受到了,我今天給大家帶來了一個好消息。我準備投資建立一個遊戲工作室,工作室第一期預計會有八十台虛擬光腦,有興趣加入的同學在下課後就可以簽訂合同,每月工資……”

李洪波在台上滔滔不絕地介紹著他的工作室,他的表現與陳浩的記憶重合了。介紹完工作室的情況後,李洪波從課桌裏拿出了一遝合同,笑著道:“我所介紹的已經在寫在合同裏了,有興趣的同學馬上就可以簽訂合同,大家記得完整把合同看一遍哦!不然被我坑了就太不劃算了……”

李洪波的“幽默”惹得教室裏哄堂大笑,當即有幾個喜歡玩遊戲的同學上台準備簽合同,沒有人想到同班同學會坑自己。看到這種情況,陳浩也跟著走到了講台前,笑著道:“班長,拿一份合同我看看好嗎?”

李洪波爽快地遞了一份合同給陳浩道:“陳浩你是遊戲高手,剛才我介紹你聽清楚了吧?玩遊戲玩得好的人獎金也高,我很看好你。”

李洪波知道陳浩是那種沒多大耐心的人,不覺得他會把長達九頁的合同讀一遍,把合同遞給陳浩後他注意力放在了其他同學身上。每當有細心的同學慢慢看合同時,李洪波總會打趣一句道:“XXX同學就是細心,哈哈!看仔細點,不然被我賣了也不知道。”

聽到李洪波這麽說,原本準備仔細看合同的同學也不好意思看了,開始考慮要不要簽合同。

陳浩翻到了第七頁,記憶裏就是這個位置寫明了簽合同後必須要履行五年,他大聲道:“班長,你剛才是不是忘記給我們說了,合同寫明了五年不能離開工作室,如果離開還要支付每年十萬的違約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