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搖滾俱樂部
金路飛回到學校已經是華燈初上,金路飛滿身疲憊的回到寢室,就和坐在電腦前的紮克打了個招呼後直接撲到了**。[ ~]
紮克回轉身來看著金路飛,嘻嘻笑道,“怎麽了,怎麽好像剛從戰場上下來,怎麽樣,和你的女朋友過的怎麽樣?是不是今天的約會出了什麽問題?“紮克隻知道金路飛今天有約才出去了,並不知道是誰約了他。他還以為金路飛是佳人有約,好事將近了。
金路飛把頭從溫軟的床鋪上抬了起來,無力的吐槽道:“是有一個女孩,不過她可不是我女朋友,相反,她還是我的冤家對頭,今天就因為她,我的好多計劃都泡湯了。”
紮克笑道:“那這麽說,你對人家還真是印象深刻了,那在這我就恭喜你了,按照一般電視劇本,男女主角都是先看不對眼,而後又慢慢經過一些事,互相吸引,並最終成了一對。紮克一副我說的就是真理的自我陶醉的表情。
金路飛回之一記白眼。不再理他,埋頭低睡。
“嘿嘿,路易斯,先別睡了,你記得今天是什麽日嗎。”紮克搖醒了快要睡著的金路飛。
“什麽日”金路飛有氣無力的問到。
紮克無奈的搖搖頭,說:“你該不會把搖滾俱樂部的活動時間忘記了吧,就在今天晚上,每個周末晚上,你們搖滾俱樂部都有活動的。”
金路飛鬱悶的拍了拍腦門,“糟糕,我怎麽把這茬忘了,快,快,時間快來不急了”金路飛看了下時間,離活動時間還有不到十分鍾時間了,金路飛頓時從**跳下來,衣服也來不及換,直接用冷水抹了把臉,拿上自己的吉他就匆忙出了門。
石溪中學一間小黑屋中,在昏暗的燈光下。
“嘿,傑克,這個暑假過的怎麽樣,這個暑假是我過的最棒的一個了,我去聽了賈斯汀的演唱會。”一個朋克女孩笑著對旁邊的白人男孩炫耀她的暑假經曆。
男孩羨慕的看著女孩,苦笑道:“我就沒這麽好運了,整個暑假,我都在我爸爸的超市裏打工。那個演唱會我有聽說,不過,我最喜歡的還是甲殼蟲。”
“嘿,夥計,你真悲劇”朋克女孩深表同情的拍了拍白人男孩的肩膀。
“嗬嗬,這沒什麽,不過我我終於攢到錢買了我的芬達吉他了”男孩獻寶似的拿出了他藏在背包裏的吉他。
朋克女孩同樣的投過一絲豔羨的目光。這時一個高個男人走了過來,男身體壯實,樣看起來陽光俊朗,是個年紀二十出頭的陽光少年,陽光少年笑著看向白人男孩,“是嗎,林肯,聽說你買了新吉他,能給我看看嗎?”。
“當然可以”先前對吉他珍視如寶林肯卻大方的把吉他交到了陽光少年手中。陽光少年摸了摸吉他的外邊,試了試音質,然後把吉他還給了林肯,並且笑著說:“外觀很不錯,音質也很好,不愧是世界名牌”
“那是”林肯嘴角微微翹起,一股優越感油然而生。
最後,陽光少年拍了拍手,大聲說道:“好了,集合了”
陽光少年打量了一下門口,等候了一會,最後無奈歎了口氣。[ ~]“看來今年我們搖滾俱樂部又沒人來了”然後陽光少年看著男孩和女孩,欣慰的笑了笑。“不過沒關係,我相信有我們三個就足夠了”三人都齊聲笑了起來。
就在這時,樓道口傳來一陣“踏,踏”的響聲,接著門被推開了。
“請問,這裏是搖滾俱樂部的活動中心嗎”金路飛推開門,看到兩男一女站在房間裏,問了一句。
陽光少年好奇的問,“這裏就是,你有什麽事嗎?”
“那就好,原來我沒有走錯。那個,我是來報道的,我想加入搖滾俱樂部”接著金路飛被請進了屋,金路飛說明了來意。
一時間,那朋克女孩和林肯都有些高興了,他們慶幸他們的樂隊終於要有第四位成員了。他們相繼做起了自我介紹,“我叫多娜,是架鼓手,同時是”一“樂隊的副主唱”“我叫林肯,是貝斯手兼說唱和和聲部,先前和你打招呼的是我們的主唱和吉他手,克裏斯.貝爾。很高興你能來。”
這時貝爾也開口了,“我是‘一’樂隊的主唱,同樣也是搖滾俱樂部的創始人”他露出陽光的笑臉,和金路飛握了握手。
“恩,我叫路易斯.金,初次見麵,請多多關照!”金路飛顯得有些拘謹。
似乎是看出了金路飛的不安,貝爾提議他們現場為金路飛表演一番。這個建議得到了多那和林肯的積極響應。接著“劈劈噠噠”架鼓被打響起來。貝斯穀峰也奏了起來,貝爾手指如電,不斷的激**起琴弦的漣漪。
搖滾樂來源非常廣泛,主要的包括布魯斯、RB、和鄉村音樂,其它還有福音音樂、傳統的流行樂、爵士、以及民間音樂。搖滾樂的正式產生是在50年代中期,他的分類十分廣泛,有重金屬,獨立搖滾,朋克,藍調搖滾,說唱搖滾等十多個類別,但最為人所熟知的卻是的是融合了多種搖滾元素的現代流行樂,這也是音樂發展的必然趨勢。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以貓王為代表的風向標,再到九十年代邁克.傑克遜神話。搖滾樂的發展史可以說得上是美國音樂的曆史。
貝爾等人演奏的是《SympathyfortheDevil》(《同情惡魔》),這是“滾石”寫的最優秀的歌曲,絕對經典。Jagger創作的歌詞告訴我們:真正的惡魔存在於人們的心中,人類才是這個地球上真正的惡魔。
金路飛沉浸在音樂的餘韻中,就連音樂結束停止都沒有注意。
林肯興奮的跳到金路飛身旁,氣喘道:“怎麽樣,我們樂隊還不錯吧。相信到時候你加入以後,我們會更棒”
這時,朋克女多娜皺了皺眉,道:“林肯,我們還沒說要接受他呢,一切還要看貝爾怎麽說。再說了,我們也不知道他行不行。”多娜可不希望一個菜鳥來他們樂隊打醬油,他們需要的是一個可以幫助他們在校晚會中取得名次的幫手,而不是一個累贅。她不相信金路飛一副文質彬彬的樣能會搖滾樂。
“可是”心機單純的林肯還要辯駁,貝爾打斷了他,他對林肯揮了揮手,示意他別著急,而後貝爾看向金路飛,“很抱歉,但多娜說的沒錯,我希望你理解”
“嗬嗬,沒關係,我明白了”金路飛知道他要是不露一手是別想進樂隊了。
金路飛默默走到聚光燈下,捧著他的吉他,心無旁騖,專心的彈奏起來。一個個輕柔舒緩的音符從金路飛指尖跳出。貝爾眼前一亮,輕聲低吟:“手法不錯”貝爾好說彈吉他彈了好幾年了,高手和初學者他還是能區分的,金路飛開始的手法在他看來沒有個兩三年功底是彈不出來的。
電音繼續在奏響,一陣急促複雜的尾聲部分後,金路飛氣喘籲籲的停了下來。“呼呼,這副身體還真是虛弱啊”金路飛慢慢走回了幾人身邊。
林肯見此,立馬歡叫道,“路易斯,你彈得真棒,簡直就跟貝爾不相上下”金路飛暗笑道,“那還用說”小時候路易斯就學過多種樂器,其中就有吉他,前幾天在模擬空間中,他在係統的幫助下妖孽般的向史蒂夫.範學習吉他,雖然隻有幾天,但史蒂夫.範是誰,光他幾天交的內容就抵得別人學好幾個月,甚至幾年了。如果再彈不好,金路飛幹脆找一塊豆腐撞死算了。
這時朋克女多娜也是客氣地說道,“你彈的真不錯”。一句誇獎算是認可了金路飛。最後,貝爾,作為樂隊主唱,搖滾俱樂部的創始人,向金路飛伸出了手,正式邀請金路飛加入‘一’樂隊。金路飛笑著握住了那隻手。
“好誒,這下我們一定可以在校晚會上拿到名次,偶不,我可以拿冠軍,到時候我就可以拿著冠軍獎杯去邀請莉莉做我的舞伴了”林肯陷入了對美好未來的無限幻想中。
金路飛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