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六節 不同的統治(下)
所羅門就沒有加隆皇子這麽好命,有個老爹罩著,直接派一大堆人來做事,多省心啊,他隻有一個現在無心顧及阿屬法戴爾的準嶽父。
法戴爾開拓公司的第一任董事長和阿屬法戴爾第一任總督都由所羅門兼任,後者隻是像征性的,代表阿斯圖裏亞斯的統治。
法戴爾位麵的事務也是公司的名義,阿斯圖裏亞斯雖然也派出了火影軍團和施特勞斯,但火影軍團最大的目的是駐守要塞和傳送通道,並沒有怎麽直接參加對法戴爾位麵原住民們的征服,反而會戰後名正言順的向法戴爾開拓公司收稅。
而法戴爾開拓公司的經濟來源分為幾部份,一是名義上,所有進出法戴爾位麵的商品理論上都必須先買賣給他們,再由他們對內或對外分銷,這就是貿易專營權,隻要法戴爾位麵的資源有獨特的地方,暴利就會更高,即使沒有特產,對國內他們雖然不能壓價太過份,但在法戴爾一邊卻絕對可以憑借統治者的優勢以極低的價格購入商品,這種權力類似於克奧斯諸國中的王室特購權,即王室每年有權力在對外采購中進行一些商品的低價格采購;後期由於阿斯圖裏亞斯本土從事製造業的工坊主越來越多,王國在某個特殊時期間收回了全麵貿易專營權,即允許部份類別的商品保留專營,另一些商品向本土商人自由開放。
第二部份是稅收,指的是法戴爾開拓公司可以向原住民們直接收稅,收稅某種程度上可以理解為大家講好數的保護費或進貢,黑岩
這種權力按道理說本來王室是不會再給所羅門他們的(之前給過的隻有黑岩位麵那一批四個位麵。其中其他三個位麵也就罷了,但黑岩位麵的損失就太大了),但這次情形有些特殊,在發動對原住民們的戰爭時,愛德華不肯再增援軍力。甚至火影軍團其實都隻是來做個樣子居多,責任僅限於防守要塞和傳送通道。老實說,如果泰坦尼亞鐵了心,膽大再大一點,和阿斯圖裏亞斯硬來,愛德華很大的可能是撤回火影軍團。並不打算在一個泰坦尼亞占了優勢,之前也沒打算插上一腳的位麵大打一場。
就算是施特勞斯的出手,也可以看成是因為所羅門是他的弟子的原因在內。
因此,在最終法戴爾開拓公司需要自己發動戰爭時,愛德華才會讓步。很慷慨的授予特許狀,讓法戴爾開拓公司的權力大得驚人,除了可以建立一支名正言順的私軍外,還可以享有主動宣戰權、稅收權、部份外交權(可以獨立與別國簽定一些不出賣王國利益的平等性條約,或與原住民簽定軍事、貿易、經濟條約)、司法權,以及部份鑄幣權,不過允許法戴爾開拓公司所鑄的幣種中不包括秘銀鑄幣,所有在該位麵發現的秘銀。隻能允許作為商品運回本土儲存或交易。
享有以上好處的同時,所羅門他們要付出的代價,除了相當於大包稅人。每季度都必須與要塞中駐紮的財政部雇員核對帳目交納稅金外,一些指定的資源如黑岩和秘銀這類的隻允許運回本土交易。
要支撐起以上的局麵,最大的困難就是人力,泰坦尼亞要得到以上的收益,同樣需要龐大的人力,但加隆皇子的背後有著龐大的帝國支持。從上層到中下層都能派來人員構成一套骨幹,所羅門他們卻做不到。
比如說稅收。泰坦尼亞可以派來大量的人力充當稅吏,而法戴爾開拓公司僅僅是一個公司。不要說在這方麵的熟練人手,光是湊人數都困難,法戴爾位麵到底是一個青銅級的位麵。
戰爭上,所羅門可以通過很低的代價半強迫雇傭矮人來充當炮灰,並在戰後繼續雇傭作為軍事力量在占領區維持秩序(為黑岩矮人們付出的代價比雇傭沃爾夫、萊茵們可低多了,而且死了連撫恤金都可以省了),但行政上卻沒辦法用黑岩矮人了,這幫喜歡喝酒的貨能管好自己都不錯了。
在本土招收人手當然是必須的,但這隻是一方麵,並不能立即解決問題,而且如果什麽都依靠在本土招收人手,其成本必須大幅度增加
所以從一開始所羅門在法戴爾開拓公司董事會上,這裏要說一下的是,由於股份公司這種形式產生時間並不長,而且最長也是所羅門創建的新穎商業組織形式,所以很多規則都是空白的,例如董事會的組成上,就沒有什麽還要開股東大會來選舉之類的規則,所羅門向財政部和雷金納建議的規則就是,凡是單獨股東(不論是個人還是以商業組織形式行使股東權力),要進董事會,至少必須占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份,才有權力要求在董事會中占據一個常任董事的名額。
所羅門在董事會上通過的決議,一早就決定不會采取泰屬法戴爾區那種大包大攬,從頭到腳構建一套完整體係,把泰坦尼亞國內行政體係強加在法戴爾的做法,不是不想,是沒那個資本,法戴爾開拓有限公司是民營企業。
所以阿屬法戴爾的統治,采取了保留部份原住民的政治與社會製度,大膽采用願意與法戴爾公司合作的原住民進行間接統治的辦法,這樣可以極大的減少統治成本,將法戴爾公司的收益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平上。
軍事上,除了火影軍團仍舊駐守在法戴爾位麵要塞內(這部份軍費開支也是算在法戴爾開拓公司頭上的),所羅門雇傭的黑岩矮人們作為仆從兵替他們維持著秩序,反正一來黑岩矮人的數量充足,石拳之國也樂意輸出來換取好處,輸出的黑岩矮人們還可以得到法戴爾公司為他們準備的基本武備,其中部份矮人還可以組成火銃部隊;
行政上,由於恰好阿屬法戴爾有綠之國、水之國大部份土地。還有較少的砂之國和冰之國土地,所羅門采取了不同的態度,綠之國和水之國,他犧牲了一些利益,從泰坦尼亞人手中換回來了水之國主雪萊和綠之國主達勒。然後同意保留這兩個國家的存在,但要承認阿斯圖裏亞斯是其宗主國,並接受法戴爾開拓公司的統治,但同時承諾隻要接受統治和交稅,並不阻礙在阿屬法戴爾的礦業開采、貿易,組成的軍事力量必須控製在法戴爾公司允許的範圍內。
這樣。在最初,所羅門就以最小的代價巧妙的利用已經投隆的水之國和綠之國舊有貴族體族暫時幫他穩定了主要統治區域的穩定,並還能借他們開始收稅了。
而對於砂之國和冰之國的部份領土,特別是砂之國,因為視所羅門他們為“背信者”。不太接受法戴爾開拓公司的統治,之後十幾年內,阿屬法戴爾區主要的叛亂和起義都是原屬於這兩國那部份地區最先發起的,其中較大的一次把水之國和綠之國都引動了。
對於這兩區域的,所羅門在一開始就是嚴陣以待,以原住民對付原住民,把帶路黨用上了,由投靠了法戴爾開拓公司的假麵法師和邪眼伯爵分別負責。所羅門把這兩塊地區設成兩郡,然後讓兩個帶路黨負責軍政,要求不高。隻要盡量保證阿國商人在那裏的利益,保證有黑岩開采之處的秩序,以及設置了一個阿屬法戴爾區域中最低的稅收額度,之外的一切統治手段,包括超過這個稅收額度的額外收入都歸假麵法師和邪眼伯爵所有。
這兩貨帶著一批以前的殘兵敗將,被瑪娜神殿驅趕到荒野的那些異族。搖身一變成了還鄉團。
在幾年後,這兩貨就厭倦了這種生活。因為他們也算是法戴爾公司的高級職員了,開始向往像紅蓮法師及畢斯克拉烏莉特那樣定居阿斯圖裏亞斯本土。而不是呆在法戴爾這個鄉下位麵。
最後是由他們兩人手下的得力幹將接替了兩人的位置,這兩貨帶著在法戴爾收刮的大筆財富和幾個手下,通過法戴爾公司關係加上賄賂成為了阿斯圖裏亞斯公民,後來還成為了下院議員。
用以上手段暫時穩定了阿屬法戴爾的穩定後,所羅門在後麵才能喘過氣來進一步加強統治。
之後,實行了柴明達爾製。
柴明達爾製實際上是進一步弱化水之國和綠之國這種還保留有較完整原住民舊有體係的政策和措施,之前是以宗主國製,水之國、綠之國、原砂之國少量領土地區和冰之國少量領地地區為四個粗略的稅收區域,後兩者是派了假麵法師和邪眼伯爵去直接管理,分成這四塊區域進行定額式收稅(水之國和綠之國是以向宗主國進貢為名義),但如果要強化稅收,就必須想出更有效的辦法,柴明達爾製就這樣誕生的。
柴明達爾製是在阿屬法戴爾的土地最高所有權(主權)歸屬於王國所有的基礎上,將土地相關的另外一部份權力作為報酬交給法戴爾原住民中的部落貴族或準貴族,甚至是鎮長、村長,利用他們作為中間人為法戴爾公司向原住民收取各種稅金,比如田賦、人頭稅,又或其他苛捐雜稅。這些人中間人相當於大包稅人,他們隻要征收達到與法戴爾公司約定好的稅額後(當然,這稅額是有可能被臨時提高的,最後仍然是轉嫁到最底層的原住民身上),超限部份就歸他們所有了;並且他們還享有與土地相關的另外一部份權力,其中就有使用權,並且這類權力是可以繼承、轉讓、出賣的。
與土地相關的相關權力不包括所有權,如果要較簡單的理解,可以用天朝(即我大種花國)的製度來打比喻:天朝的土地所有權都是歸天朝的,現在天朝拿地皮出來建了一大堆公寓,然後把公寓交給一批村長、鎮長們,叫他們負責租出去並收稅金,至少要每間房一千元每月每人,超出這部份的租金就歸這些有出租房屋資格的村長、鎮長們所有了;並且這些村長、鎮長們可以讓後代繼承這種資格,還可以轉讓、出賣這種資格,但繼任者也必須像前一任一樣,以包稅人的形式把該收的租金收回來交給天朝,如果辦不到,那天朝會免去繼任者的資格,再交給有實力的人。
柴明達爾製與傳統的封建領主製不同的就是土地最高所有權是屬於王國的(或王室),在集權上比封建領主製強,因為最高所有權不屬於柴明達爾下的頭人或地頭蛇們,王國要收回來是較為容易的,也可以進行強製分配、交換,比如你收租金不給力,王國就可以縮小你的管的地盤,強製交給另一個家夥;但封建領主就不行,隻要該領主還活著,或他死了但還有後代,隻要他生前沒謀逆,也不是自己主動售地,就算是王國最高統治者也隻能用戰爭或聯姻來謀奪領主的土地,而不可能在其他情況下,哪怕這位領主犯罪被處以極刑,其後代仍然能繼承,不通過戰爭沒辦法強製剝奪其繼承權,婚姻則是另一種手段,實際是在創造繼承權。
柴明達爾製是利用原住民們戰敗後,原住民們對水之國和綠之國原有的王國體製及王室威信嚴重動搖的機會,在政治上進一步的閹割水之國和綠之國,間接打擊原住民自己的統治體係,同時加強稅收。
水之國和綠之國的王室被進一步架空,法戴爾公司在稅收方麵的進項卻大大的增長了一截。
這些原住民貴族們也有好處,他們手上的權力比過去更大了,還可以從異族統治者手中購買到武器來逐漸形成自己的半獨立勢力。
為了維持柴明達爾製,法戴爾開拓公司後麵更慷慨的賦予柴明達爾包稅人們組織一定數量衛隊武裝用來收稅的權力,還有初級司法權,關於司法權,所羅門設置了位於要塞內的阿屬法戴爾高級法院,這裏代表了法戴爾內的終審,原住民們是沒有可能去向阿斯圖裏亞斯本土申訴任何不公的,因為理論上法戴爾雖然是阿斯圖裏亞斯的新領土,在法戴爾開拓公司的特許狀經營後,會被收回接受直接王國直接統治,但原住民們沒有阿斯圖裏亞斯的國民資格,更不要說現在本土內正在討論的公民資格了。
而在之前說過的四個區域劃分上各有四個中級法院,高級法院和中級法院所采取的司法製度都是阿斯圖裏亞斯的,即隻要原住民們告到這裏來,最後的判決結果將按阿斯圖裏亞斯的法律,而不是法戴人的法律或習俗,因為這代表了異族人的統治權。
剛才提到的柴明達爾製中形成的初級司法權卻不一樣,那些原住民們貴族行使初級司法權時是按原住民們的法律或習俗執行,但初級法院沒有權力審判任何涉及非原住民的案件。
通過以上的種種手段,阿屬法戴爾區域的發展比加隆皇子統治下的泰屬法戴爾占優。
不過最深遠的影響是,以往通過位麵戰爭,最傳統的收益方式是直接的掠奪,進而發展出像法魯西翁、優古德拉爾那種以國家暴力征服,再以國家的名義和行政力量進行統治並獲取收益,泰屬法戴爾也屬於此類;現在所羅門卻再發展出又一種新的模式,這種模式的好處在於為諸國內一些大貴族單獨進行的位麵戰爭提供了新的道路,也為一樣大貴族之外商人或勢力以股份的形式組合,以股票的形式籌集戰爭、貿易資金,再收割原住民,並持續收割原住民提供了一整套完整的,從理論聯係實際的可行性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