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我們來世還做朋友
李嵐接下來的兩天都沒有上課,天氣越來越冷,她越來越不適合出門了。
我去李嵐家裏看過她幾次,帶了我媽煲的湯,隻是,大多數時候她都是在睡覺,那天我去沒多久,吳剛就去了。
他從包裏把自己整理的筆記翻開,開始念:“李嵐,我知道你沒有睡著隻是有些累,你能聽到的對不對,今天我把筆記整理的很仔細,我讀給你聽。。。。。。。”吳剛的嗓音有些啞,李嵐媽媽在門口流著眼淚搖頭。
我從李嵐房間出去和客廳和阿姨聊天,她翻李嵐小時候的照片給我看,她眼睛很大,忽靈忽靈的,小時候比現在還漂亮。
我們那天走的時候李嵐還沒有醒來,阿姨說,她最近這兩天都是這樣,清醒的時間不多!
吳剛走到門口的時候,阿姨叫住了他:“明天下午叫你爸媽來家裏吃個飯吧,嵐嵐說想見見他們!”
吳剛朝著李嵐媽媽鞠了一躬:“謝謝阿姨!”
韓老師和吳老師也知道吳剛和李嵐的事,那段時間特意免了他的自習課,隻要上上午的課就好。
吳剛上午的課都聽的很認真,連最不喜歡的英語課都不放過,筆記記得整整齊齊,他說,他要拿給李嵐看,說不定到了那邊也是要參加高考的。
我們都哭了,吳剛笑的傻乎乎的。
李嵐是在一個周末的下午走的,那天下了那個冬天的第一場雪。
像是為她送別,悲傷的心情比這漫天白雪更讓人壓抑。
她最終還是沒有熬過那個冬天。
是誰說的冬天已經來了,春天還會遠嗎?
為什麽李嵐就迎不來她的春天呢?
她走的時候很安靜,唇瓣顫抖的說出的話我們機會聽不清楚,她很努力的想笑,可是,困難的很。
吳剛格外平靜的給我們當著翻譯:下輩子,我們還要做好朋友,你們不要忘了我,不然我會寂寞的,我最怕的。
那天我們誰都沒有哭,死對那時的李嵐來說,反倒成了一種解脫,她再也不用那麽痛苦了。
吳剛在李嵐墓前燒毀了那些筆記:“李嵐,以後我每周都會帶筆記過來給你,你到了那也要好好複習,你們那裏也會有高考的吧,我們不能陪著你,你自己可得用功些!”
我們都會長大,老去,可是我們的李嵐永遠停留在了十八歲,永遠那麽年輕,充滿朝氣!
ps:本來要寫一段李嵐和吳剛的自白,可是,寫不下去,等過幾天心情平複了再寫,或者是寫到番外中,或者就不寫了,原諒流年入戲太深,但真的寫不下去!萬分抱歉!
本就是一潭死水的高三生活更加的沉悶。
悲傷總是接憧而至的,冬季征兵開始了,李智斌也要離開我們,參軍了。
眼淚已經在李嵐離開我們的時候流光了,送行那天,我們都沒有哭。
吳剛到的最晚,李智斌走過去抱他:“還以為你小子不來了呢?”
“怎麽會不來,你小子沒良心,還是要走!”
李智斌挨個和我們擁抱,到了我跟前,貼著我的耳朵說了句話,我愣了一下,他已經鬆開了。
“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我們總會長大,總會離開!大家都好好保重!”這個時候的李智斌不知道是真的長大了還是在故作堅強,總之這是我們認識以來他說過的最適宜的一句話。
天下無不散之筵席,是呀,我們幾個除了我,都十八歲了,該長大了。
若是長大就代表著分離,那我情願我還在那個小鎮上,從未認識過這樣的一群朋友,是不是這樣,我們每個人都會好好的,李嵐也不會離開我們。
冬天寒冷而漫長,那個冬天下了整整八場雪,像是宣泄著我們對李嵐的思念。
那天會考完,我,宋俊熙,李諾,還有吳剛又去了那個小飯館,我們很久沒有到哪裏吃過飯了。
六人行,變成了四人幫!
我們都沉默了很多,那天宋俊熙叫了啤酒,我也喝了一杯,原來醉酒也沒有那麽容易,我清醒的很。
李諾和吳剛喝的有點多了,但也沒有醉,倆人你擁我抱的回宿舍去了,我和宋俊熙牽手在後麵走著。
暗黃的燈光,把我們的影子拉的很長,兩個人的影子隨著我們的步伐晃晃悠悠的。
李嵐走後,我們更加珍惜彼此,人這一生難得遇到自己一個喜歡的人,就算是遇到了也未必能走到最後,為何總是要在意別人怎麽想,好好在一起,好好珍惜在一起的每一天。
那個周末我回了宋家,不再因為怕我們的關係被發現而忽視了爸媽在一起的時間。
不過,那個周末媽媽也告訴了我一個消息,爸爸在宋叔叔指導下買的股票賺了錢,再加上這幾年的一些積蓄,爸爸又借了宋叔叔點錢,在城郊盤下了一個飯館。
那裏一般剛參加工作的大學生和一般打工族比較集中。
我媽燒的一手好菜,爸叫了我們家鄉的遠方嬸子和表姐過來幫忙,也算的上是在這個城市安個家了,雖然,我們還是沒有屬於自己的房子。
不過,這已經很讓人激動了。
我把這個消息告訴宋俊熙的時候,他倒是一臉平靜,看來是早就知道了。
我媽媽不再是他們家的保姆,我也不再是保姆的女兒,是不是我們離希望就更近一步了。
不過,也有讓我們懊惱的,要是我們搬家的話,那今年的寒假我們豈不是不能天天見麵了。
“不要緊,我可以去找你!順便還能繼續吃李嫂做的菜!”宋俊熙笑著捏我的臉蛋。
“啊,你膽子不小,不怕被我媽發現了啊!”我一下子站了起來,雖然說我是不在乎別人怎麽想了,可是現在也不是讓大人知道的時候啊,會炸開鍋的。
“嚇你的,笨蛋!我有那麽莽撞嗎?”宋俊熙拉我在他身邊坐好。
我靠在他肩膀上,暢想著我們美好的未來。
我媽要是開飯館賺了錢,我們就可以買房子,然後在這個城市安定下來,我就再也不是那個鄉下丫頭了,是不是就離他更近一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