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晚另一邊,商堯包下了一整艘遊輪與黎蘭若約會!
“你說什麽?沒情人?!”黎蘭若火冒三丈,將鋪著華美桌布上的玫瑰花和美酒全部扔到了地上,“商堯,你玩我是吧?!!”
商堯悠然地坐在對麵,手執酒杯,完全不介意黎蘭若的發火行為,“是事實,夜梟他外麵確實沒有情人。”
隻有一個老婆!
“我親眼看到了他手機上有個‘小寶貝’,而且我還聽過那個女人的聲音,我絕對是見過那個女人!”黎蘭若才不相信商堯的話,“現在你跟我說沒有這個人你覺得我會信麽?!”
商堯便提出,“那有沒有可能是黎總你聽錯了?或者是夜梟為了委婉地拒絕你,故意在手機上存了個曖昧的備注名讓你放棄?”
“你別跟我耍心眼了,我看你就是跟封夜梟一起來騙我的吧?本小姐我不奉陪了!”黎蘭若調頭而去。
商堯這才放下酒杯,追上去,“怎麽可能,黎總!黎總!……”
黎蘭若走到甲板上一看,遊輪遠離岸邊,她回頭就對追出來的男人道,“靠岸!!”
商堯走過來,環起手,“不靠,黎總你答應跟我約會一天,這一天的時間還沒到!”
他可不能讓這女人去打擾夜梟夫妻兩個,封夜梟外麵的身份有多大國內隻有他這個最大的情報通知道,他必須想辦法去加入封夜梟國外的勢力才行!!
“你!”黎蘭若指著這厚臉皮的男人,“你靠不靠?!”
“你是今天下午五點來卦約!”商堯笑道,“現在才十點,至少要到明天下午才能靠岸!我幫黎總你查了夜梟,那黎總你也得履行承諾吧!”
“商堯!!”還要回家去過節的黎蘭若氣得叫起來,“你別讓我討……”
這時江上一個大浪過來,這個中型的遊輪也跟著晃了一晃!
“啊!!”
黎蘭若正要抓欄杆時,商堯一手攬住這美人腰,雙唇也趁機吻了下去!!
黎蘭若瞪大了眼睛看著商堯,她清晰地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不,她絕不會心動!她愛的是封夜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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冉蜜上午醒來時,封夜梟已經去公司了。
冉蜜想著這個男人或許也知道到他昨晚的野獸行為,早上才關了她的鬧鍾沒讓她做早餐,自己去公司吃了!
冉蜜揉了揉有點發酸的腰起來,烤了塊麵包和熱了杯牛奶,一邊心裏吐槽著這男人夜夜笙歌竟也不見腎虛一邊吃早餐!
電話突然響了,冉蜜接起電話,“哪位?”
“冉蜜小姐麽?我是負責你與冉家庭審的歐法官。”電話裏的法官說道。
冉蜜正在吃早餐的動作頓了下來,“歐法官好。”
“關於你與冉家的家庭糾紛案,我想親自出麵為你們庭前調解一下。”法官說道,“你現在方便麽?”
冉蜜早就聽律師說了,法官可能會進行庭前調解,所以接到這個電話她也有心理準備。
“方便。”冉蜜說道,“您有話請說。”
“冉小姐,你在冉家的成長曆程我與幾位陪審都深表同情,但這個世上就是沒有完美的事,再怎麽和睦的家庭都有鬧矛盾的時候,出身再高的人也都會有煩惱與遺憾。”法官說道,“我們生活要向前看,一隻記住過去也不是什麽好事,而且冉小姐你現在學業有成,應該也有了不錯的收入,何必再花精力與冉家糾扯下去呢?”
冉蜜拿起牛杯子輕輕地晃了一下,“歐法官的意思是說,要我忘記冉家過去怎麽對我的,現在繼續對他們有求必應,給他們兩千五百萬,並且以後成為他們的提款機,讓我一輩子為他們活為他們付出為他們犧牲麽?”
“以後的事你可以再跟他們商量,不合理的要求當然不必回應!”法官說道,“但整個社會上小時候受過家庭暴力的人肯定計其數,如果每個都要跟父母打官司算清楚賬,那得有多少家庭為此破碎!
有時候父母是有他們不對的地方,那可能跟他們所受到的文化程度,周圍環境影響有關係,就像冉小姐你的父母,他們受教育程度不高,身邊的人肯定也幾乎是重男輕女,或者他們的父母也一樣重男輕女,所以他們的思想也受環境潛移默化了,以為那樣是對的!”
冉蜜唇瓣諷刺地掀了一下,“他們受環境影響有重男輕女思想,我不否認,但能原諒這種父母的前提,是他們得有認識到錯誤並且改過自新的意識。
但是歐法官,就在幾個月前,他們還為了救他們的廠子逼著我去嫁給一個五十歲的老頭,在得知我與人閃婚後,他們毫不顧及我是他們的女兒對我破口大罵,罵的都是些難聽話不堪入耳的詞,
甚至以毀掉我名聲的方式,找媒體造顛倒是非黑我,造謠我傍大款、說我動手打父母我是白眼狼、當時明明是他們想動手打我我不過是出於自衛;他們甚至還跑到醫院去鬧我還在住院的小姑,氣得我小姑當場病發!
他們的所做作為,都不是突然的行為,而是他們品行一向如此,以前如此,現在如此,以後也會如此,以高高在上的姿勢逼迫女兒對他們唯命是從是他們的原則,我原諒他們就意味著我以後都將繼續接受他們的逼迫和無理取鬧的行為,那歐法官,我的人生還要不要了?”
電話裏法官有幾秒的沉默,最後歎說,“他們今天會從拘留所出來,我會再打電話跟他們溝通一下,那冉小姐,你接受什麽樣的調解結果?”
“歐法官,我想重聲一下我的態度啊。”冉蜜將麵包的最後一小塊放下了,“我打這個官司除了我自己想要一個公道,我還想為天下所有受到家庭暴力卻礙於那層道德束縛不敢告父母的女孩子一個勇氣,人要敢於對暴力說不,不管施暴對象是誰;我也想給那些不想盡撫養義務的人一個警鍾,他們怎麽對孩子的,小心孩子長大後也會那樣對他們!”
“我知道法律不可能判親子關係解除,但贍養義務中既然有免除的條例,那它就是用來約束那些不配當父母的人!”冉蜜又說道,“如庭審中我的代表律師所言,我從小受到冉家的虐待,在未成年時又被他們棄養,無論從法律層麵還是從情麵上,都不能要求我這個受害者去贍養加害於我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