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躺在充滿了消毒水味道的病**,身邊沒有一個親人,冷冷清清,孤孤單單。

麻藥過後的身體痛入骨髓,我卻希望能夠再疼一點,因為,隻有身體的痛,才能減弱心裏的痛!

我叫陳誌賢,一個四十五歲的中年男人,在別人的眼中事業有成、身價不菲,日子幸福的像花開一樣,讓人羨慕。

但是很少有人知道,我過的一點也不幸福。

我很痛苦!

這不是因為我有一個身材肥胖臉跟發麵饅頭一樣的醜老婆,因為在我們這樣的圈子裏,老婆長什麽樣真心無所謂。

有錢有勢有地位,老婆可以用來當擺設,想要漂亮年輕的女人,連招手都不用,隻要一個微笑的眼神,就會有眾多的女孩排著隊供你挑選,環肥燕瘦,任君采摘。

也不是因為金錢和權勢。

我父親是高官,我母親是世界五百強企業的領導人,我從小生活在蜜罐裏長大,不謙虛的說,我享受過了權少能夠享受的一切。

我痛苦,是因為我有一段不堪回首的記憶。

我從來不敢回想我的前半生,因為那有一段能夠讓我絕望到瘋癲的回憶!

曾經,良好的家境,造成我少年得意、桀驁不馴的性格,我目空一切,除了幾個飆車的哥們,和誰都玩不到一塊去,對女人更是不屑一顧,看不上眼,煩她們嬌柔做作的嬌滴滴。

但是,這樣的我,卻在十八歲的時候,瘋狂的喜歡上了一個家境平凡的女孩,發誓非她不娶,這是我認識的人都都沒有想到的。

我和她的認識,是在好哥們的生日派對上。

那天,我和朋友們拚酒過後,頭有些暈,正在別墅的陽台上吹風,無聊的看著一群哥們和女孩們相互喂酒、嬉戲。

突然,有一個女孩走進我的視線,她垂直的秀發烏黑亮麗,一雙黑漆漆的大眼睛明亮的像天上的星星一樣耀眼。

她和別的坦胸露乳的女孩不同,她穿著一身保守的雪白長裙,怯怯的眼神像誤闖入人群的小兔子,就那麽的突兀的闖進了我的視線範圍內。

一見鍾情!

莫名的,這個詞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間出現在我腦海裏。

等我發現雙腳不受控製的走到她麵前時,我已經把手伸到了她的麵前,“我能請你跳支舞嗎?”

時隔二十多年,我仍能清晰的記得她抬頭看我的那雙眼睛,如同初生嬰兒般的眼神清澈見底,沒有絲毫的雜質,眼底的水潤像微微**起的煙霧,引人忍不住想要撥開迷霧一探究竟。

“我……”她飛快的看了我一眼,又低下頭,露出優美的脖頸,看的我有想要親上去的衝動。

必須說明的是,我不是好色之徒,也絕非風流的人,甚至在她之前我都沒有牽過女孩的手。

當然,也不是因為我那方麵有問題,僅僅是因為我討厭那些見了我就像見了肥肉一樣的女人。

愛慕虛榮、貪汙享受,那樣的女孩我才不喜歡!

但是她,我卻喜歡到了骨子裏。

就算後來她告訴我說,她早就見過我,生日派對上的相識也是她故意跟她的好友一起進來的,隻為找機會認識我,我也沒有生氣,甚至還很高興。

或許俗話說的很對,戀愛中的男女,智商都是為零。

我覺得,能被她偷偷的喜歡,主

動找機會認識我,那是一件非常非常幸福的事情。

她叫萬思雅,美的清純脫俗,美的驚天動地,是我見過的所有女人中最漂亮的一個。

我們一起逛街,一起吃飯,一起爬山,一起坐在山頂看月亮,現代年輕情侶喜歡做的事情,我們二十多年前就開始做了。

我們計劃著,等大學畢業了就結婚,到時候生兩個胖娃娃,一個女孩,一個男孩,一個像她,一個像我。

那段日子,我整個人像泡到了蜜罐裏,每天心裏都甜蜜蜜的。

但是,也有很多的煩惱。

父母親朋的反對就不必說了,那肯定是雷霆暴雨般的激烈,想一想就煩躁,可這也不算大問題,憑我五代單傳的優勢,敢反對,我就敢拿刀往自己身下戳。

敢阻止我和喜歡的女孩在一起,我就敢讓陳家絕後,讓父母的兒子做不成男人。

父母勃然大怒,揚言要和我斷絕關係。

哼,斷絕就斷絕,沒了背後的陳家,小丫頭也不會有那麽大的壓力,總是覺得配不上我。

其實我最煩的,是萬思雅的閨蜜陸鳳,一個長相一般、滿身銅臭又俗不可耐的女人。

他是我好哥們陸晨的姐姐,也是那些見了我像見到肥肉一樣的女人中的一個。

自從見過我後,每次我和陸晨出去玩她都要跟在屁股後麵,煩不勝煩。

更是在生日派對後,一次又一次出現在我麵前,偏偏還要裝作偶遇。

我都不屑說她那些手段多低端,瞎眼的人都能看出來是故意的。

我煩死了陸鳳,還不敢告訴思雅,就怕她知道閨蜜想撬她的牆角惹她難過。

哎,被人保護過度的小丫頭,不懂人心險惡,哪裏曉得閨蜜時刻想著搶她男人。

後來,父母緊緊逼迫,我一邊要抵抗父母的壓力,還要安撫小丫頭敏感的情緒,容忍她時不時的小性子。

她天天纏的緊,恨不得我時時刻刻陪著她,我連一點的自由空間也沒有,她還整天疑神疑鬼,總是查我的行蹤。

我自認,我專情而專一,給了她所有的感情,從不像別的男孩那樣花天酒地,也沒有和別的女孩有曖昧,她那樣做,是對我的不信任。

這樣的事情多了,漸漸的,被人寵慣了、瀟灑慣了的還有點大男人主意的我,覺得很沒麵子。

在我十九歲生日的那天,我和朋友們歡聚一堂,她卻掃興的說這裏不舒服那裏不舒服,非要拉著我出去過二人世界。

我當然不可能同意,為此我倆有了爭吵,她居然一氣之下打了我一巴掌。

從小到大沒被人動過一根手指的我,當時就懵了,一巴掌甩了出去。

她捂著臉,痛哭著跑了出去。

那一刻,我雖然氣憤,可打了人之後也挺後悔的,更是心疼的不得了,就想要追出去。

好哥們陸鳳攔住我,說我已經失去了男子漢氣概,被一個女人管的死死的,以後肯定是妻管嚴。

又說我身價千萬,英俊瀟灑,勾勾手就有許多的女人爭著搶著爬上我的床,何必在乎一個黃毛丫頭等等。

反正都是一些能刺激我,讓我對思雅不滿的話,還說我為了一個女人放棄了整片森林。

我年輕氣盛,加上那天喝了不少的酒,大家又都在起哄,我最後受不住激將,暈暈乎乎的

抱著一個女人滾了床。

醒來後,我根本記不清怎麽和女人上的床,也沒看清那個女人長啥樣。

因為,我隻看到小丫頭蒼白的臉和她死灰一片的雙眼。

下一刻,又見她扶著門框,瘋狂的把頭用力往牆上撞,撞的頭破血流,撞的咚咚作響。

我大驚失色,起身去攔,“思雅!”

她側身躲過,用絕望的眼神淒楚的看著我,“我恨你!”

她歇斯底裏的喊出這三個字,根本不聽我的任何解釋,轉身飛奔出去。

那一刻,我預感到到,我將要失去她了,我心裏湧上無盡的恐懼,害怕極了。

我急忙追了出去,連衣服都沒穿好。

看她跑上馬路,茫然失神的從車流中跑過,我嚇的雙腿發軟,心髒都快要停止了。

我在後麵驚慌的大聲喊:“思雅!丫頭!小心!你停下來,別再跑了,聽我說!”

然後,無論我怎麽喊,她都不聽。

平常走一段路就會嬌嬌的喊腳疼、撒嬌讓我背的她,此刻卻跑的比男人還快,一口氣跑到了Y市的江邊。

她站到江邊上,對著追來的我,嘶聲裂肺的吼道,“陳誌賢,我要讓你後悔一輩子!”

說完,縱身跳入滾滾的江中!

“不!”我嚇得魂飛魄散,不管不顧的跟著往下跳,希望能抓住凶猛墜落的她,就算抓不到,跟她死在一起也好!

但是,我被人攔住了。

七八個人把我牢牢的按在地上,我用盡全身的力氣也沒辦法跳下去陪她。

我哭,我喊,我叫,隻有風聲呼呼的刮,我再也聽不到她嬌嬌的喊我,再也看不到她精致漂亮的小臉對我揚起暖到心裏的笑容。

我失去了她!

那一刻,望著滾滾的江水,我徹底的明白。

我愛她!超越生命!

那些流言蜚語,那些冷嘲熱諷,父母給予的壓力,朋友哥們的異樣眼神,和失去她相比,輕的根本不足一提。

我愛她!我願意用生命愛她!

如果時光能夠回轉,我願意拋棄一切,隻要她能留在我身邊,讓我陪她白頭到老!

可是,時光不能回轉,一切並沒有因為她的離去而結束,這才是痛苦的開始。

我找人打撈了七天七夜,我也守了七天七夜,卻什麽都沒有撈到,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我跪昏在江邊,從醫院清醒過來之後,我花費重金尋人,希望她大難不死,期盼能有奇跡出現。

再後來,我回到兩人同居的房子,整理她留下的東西,期望有一天,她會突然出現在我麵前,給我幾巴掌,大罵我背叛。

可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我看到了那張東西。

我打開她送我的生日禮物,那裏麵,躺著一枚銀戒和一張檢驗報告,上麵寫著:尿檢,陽性。

她,懷孕了!

那一瞬間,我好像聽到了心髒碎裂的聲音。

我顫抖著雙手,捧著那張紙,吐出血染紅了地麵。

我很後悔!

我不該混賬的打了她,還做了對不起她的事情!

我深刻的意識到,我真的失去了她。

拿起水果刀,我在手腕上重重的劃了一刀。

思雅,我的小丫頭,我來陪你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