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動**的一年,因東突厥斯坦恐怖主義襲擊,新疆局勢很不安定。

9月,我如期到達,生日在旅途中度過,背著旅行包走在層層排列的維和特警中間,我感覺自己就像一個戰地記者。

四麵八方人心惶惶、戒衛森嚴,肅靜中像隨時都會迸出接二連三的暴恐。

趕往布爾津,十多個小時的車程,第二天清晨到達。這其間穿越準噶爾盆地,盆地中盛著一片長有一簇簇灌木叢的古爾班通古特沙漠,這是北方的沙漠,在清晨的微光中,陰冷幽藍。

到了布爾津,沒有像同行一個脖子上掛著單反的外國人那樣馬不停蹄直奔喀納斯,我決定先在這小城住一天,逛逛這裏,稍作休息。

布爾津簡單,幹淨,北疆因多是哈薩克族人,氣氛相對安寧。

夜晚,在有些冰涼的晚風中逛街,買些生活用品,在酒店整理休息,第二天一大早,前往喀納斯。

三至五個小時的車程,跟著群山起伏,到達喀納斯,一下車就被一大群瘋狂的中年男人熱烈包圍,擠擠攘攘,人多口雜,都在推薦自家的木屋,他們是做租賃木屋生意的當地人。

我選擇了一位皮膚黝黑、笑容忠厚的中年男人,跨上他的摩托,直奔他家的木屋。這位房東先生的眼睛總是笑彎彎的。

到了他家的木屋,前後兩座,前麵是大木屋,房東夫婦住,後麵是小木屋,連著廚房,遊客住,這座小木屋建在一棵老樹旁,低矮,不規整,很簡陋,從土裏微微隆起,就像一座稍做了修飾的河狸巢穴。

夫婦倆祖籍青海,父輩援疆來到這裏,熱心實誠。

不過小小的河狸巢穴還是被不擇手段地塞入了三張空床,我已事先聲明這裏隻能我獨住,夫婦倆迫於形勢導致遊客寥寥無幾也就欣然答應,於是我開始一個人周遊喀納斯的美麗卻寂寥日子。

第一天沒去著名景地,我看中了河狸巢穴後的這座小山,即興攀登,一大早,空腹,沒帶水,因為它從山腳下看上去就像一個坡,以為走兩步就到了,結果爬到半途就已堅持不下去,真實的它比視覺上的它要陡峭、高大太多。

第二天吃飽了飯、帶足了水再次上山,這次順利,可爬到山頂發現它連著一座更高的山。於是決定再登上這座山頂。

到了山頂,發現它又連著一座更高的山,更高的山連著另一座更高的山,大地真是驚喜不斷,這就是山脈。

終於登上這裏最高的山頂,遠處隻有對麵的雪山比它更高了,我氣喘籲籲,精疲力竭,心想也許我是第一個到這裏的人,且這次不斷攀登真是不易,想要留下一處標記作為紀念。

我往前走去,在懸崖邊看見一座用石塊堆起的石堆,這是到過這裏的人堆起的紀念碑,像座小塔。原來已經有這麽多人到過這裏,都知不易,留下紀念。

我撿起一塊長石片,放在塔的最高處。

山上空**寂靜,隻有強烈光線、風、我的喘息聲、吞咽聲、齊膝草叢中怪叫振翅發出警告的奇異大昆蟲。

每天白天我外出遊玩,夜晚歸來,趴在床沿借著微弱昏黃的燈光記錄美好風光,入睡前,女房東會來細心地詢問:“小夥子,還有啥需要不?沒有我就去睡了。”

“沒有了,去睡吧。”我低下頭,繼續寫作。

每天如此,一個人穿行在喀納斯,自由無束,卻也有些寂寞,不過我是來辦正事的,內心也就充實。

直到有一天,也是我正趴在床邊寫字的時候,女房東已在我門前鬼鬼祟祟徘徊了一陣,過了一會兒,她終於敲了敲我的窗,欲言又止,“小夥子,你睡了沒?”

我看了看頭頂歪歪扭扭、有氣無力垂著的裸燈泡,“還沒有,什麽事?”

“嗯,是這樣的。”她有些不安,“我想和你商量個事……”

“怎麽了?”我起身去開門。

“剛剛又到了一位小夥子。”她頓了頓,“也是從北京來的,剛剛到的,小夥子累壞了,你能不能和他一起住?就一晚,他明天就要走……”

我推開門,這個人就是托克遜。

托克遜原名Alex,父親是德裔美國人,母親是香港人,從小便學習中文,粵語也非常流利,比我大兩歲,目前在紐約一家年輕的人文雜誌社擔任攝影師,與我一樣,他也是因為一張照片認識了喀納斯,這次與其他幾個攝影師被指派到新疆,他主動提議負責喀納斯地區的采拍,此外,他還準備以個人名義出版一部關於這裏的攝影集。

我當時眼睛一亮,我也正在準備一部遊記集。

兩人迅速打成一團,最左邊的**放行李,我睡在中間,托克遜睡在最右邊,我們半臥著徹頭徹尾地聊了一個晚上。

至今仍然清晰記得那次聊天,聊到最後,兩人都盤腿坐在床沿手舞足蹈。

托克遜有一頭棕黑色的小卷發,貼頭皮時就像利索的古羅馬人,眉目深邃,鼻梁挺直,看上去像一個外國人,但說起話來卻是一個地地道道的大中華人,雖然帶有一些港台腔,在北京待過一段時間,兒化音也運用得駕輕就熟,很有語言天賦,更可貴的是,他是一位話癆,與我一樣,不講則已,一旦遇到誌同道合的朋友,無遮無攔。

他與我還有太多相像的地方。

我出生在一個地質勘探部隊,這個部隊由天南海北的人組成,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裏,它就像吉普賽式的遊牧民族遊走於全國各地。我是北方人,卻出生在南方,可我們的生活習慣卻一直遵循北方傳統,我們生活在一個封閉的單位中,都不會說方言,我們自己有學校、醫院、工廠、印刷廠,似乎是自立根生,隻是“借”了別人的一塊地。我們走出去與當地人簡直格格不入,一開口便暴露了身份來曆。

所以我們對“故鄉”這個詞都有一種迷茫感,我們都不知道自己究竟來自哪裏,屬於哪裏。

托克遜也不知道故鄉在哪裏,他從小就在生活環境的不斷變動中成長,在香港出生,在廣州住過,七歲那年被接到美國,十八歲去歐洲遊學,他也不確定將來會在哪裏長期定居,內心中的不安定感總是在不斷催促他去更遠一點兒、更多不同的地方看看,去試著尋找歸宿感,去尋找一種叫“家”的感覺。

我們都是一樣的,都在尋找那個永恒穩固的家。

“孤獨感就像一個找不到家的小孩,一路上風雨兼程,隱約知道也許哪裏都不是家,或者家就是腳下的這條路。”

“這是一條漫漫的長路,不然人何必要一生。”

那次聊天,我在稿紙上寫下了這兩句話。托克遜接過去看,“對,就是孤獨感。人永恒的孤獨感。”他說。

以至於後來我們在聊到新疆地名時,托克遜突然說:“嗨,幫我想個新疆名字吧。”

“‘托克遜’,怎麽樣?”

“‘托克遜’?為什麽?”

“‘遜’這個字很有意思,你看,把它拆散,行走的小孑。”我拿著筆在紙上一個個指給他看。

“噢。”他恍然大悟地點點頭,“那‘托克遜’是什麽意思?”

“這是一個新疆地名。”

“嗯,我可以用它做我的筆名。”

“你也有筆名啊?”

“是啊,我也很喜歡寫作,我出過一本關於黃石國家公園的攝影集,裏麵的所有文章包括文案都是我一個人搞定的。”

“下次我可要見識見識。”

“沒問題。”他笑了,“那你有新疆名字嗎?”

“阿裏木江,一個維族名字,我挺喜歡,但是太大眾了。”

“你也起一個地名吧。”

我想了想,“賽裏木,我喜歡,一個湖,很美,我就叫‘賽木遜’吧!”就這樣隨意地定下來,“也可以做筆名。”但是從未用過。

我們的心中都有一個小孩。

除此之外,我與托克遜也都是不折不扣的理想主義者,都是積極的冒險狂,狂熱的探險愛好者,我們想要環遊世界,想要在雨林中穿梭,在沙漠中開車,去南極,去航海,去各種各樣人跡罕至驚險刺激的地方,如果有可能,我們還想要漂浮在宇宙中慢慢探索。

而且我們都是混血,當然,我是混省的。

於是接下來的每一天,我們都會結伴在這聖地探險。我們的著裝精練,我一件白T恤塞進牛仔褲,托克遜一件格子襯衫配馬甲,同時戴好墨鏡,每人手上拎著一個單反,瀟灑帥氣地走出河狸巢穴仿佛人手一把機槍。

附近村民紛紛側目,我們用墨鏡反光掃射。

喀納斯是西伯利亞物種分布區,擁有北歐景色,西伯利亞鬆、歐洲山楊、雲杉、冷杉、白樺此起彼伏,九月到十月是這裏最絢爛的季節,大片大片的森林開始變色,赤橙黃綠,配上淡薄荷色的河水與藍綠色的喀納斯湖,炫目得如同傳說中遙遠的神話世界。

因此這裏吸引了很多攝影師,在這旅者蕭條的一年,來到這裏的大多都是創作者,一大清早起床外出的,都是背著或端著巨大長焦鏡頭與超廣角的攝影師或攝影愛好者們,彼此也不打招呼,都沉浸在自己的世界裏。

在他們眼中,我們也是一樣。我與托克遜彼此拎著相機,走在沿河而建的木棧道上,這條長長的木道一直通向喀納斯湖,人在上麵走,一麵是河水或湖水,一麵是森林,水中偶爾有漂亮的水鳥在打轉,林中叼著鬆果的鬆鼠時不時上躥下跳。

“看那兒。”托克遜指著一隻被我們驚擾而快速逃竄的鬆鼠,這隻鬆鼠逃到樹背後還不時地將小腦袋探出來打量我們。

而我正在全神貫注地拍攝一隻停留在枝杈上的鬆鼠,這隻鬆鼠一手抱著鬆果,一手撐著樹幹,麵朝我,姿勢極美,一動不動。

“它為什麽不動呢?”我一連拍了很多張,變換了很多角度,甚至走到離它很近的地方,可它依然不為所動,像是雕塑。

等我們離開後,我再回頭看它,它卻已消失不見。

有時很想成為這森林中的一分子,我們路過林間一棵折斷了的大樹,這大樹隻剩矮矮一截,遠遠看上去就覺得像是一張天然的圓桌,上麵可以擺上葡萄酒、餐盤、果蔬、麵包,它非常平整,渾然天成,我甚至想,當沒有人的時候或天色漸晚,森林中的動物們會不會聚集到這裏就餐或開個會?

這森林總是讓人異想天開。

走著走著,走到了湖畔,偉大的喀納斯湖靜靜地平鋪在眼前,在人們發現它之前,它一定比現在要美上無數倍,那時湖麵上沒有遊艇,湖邊沒有木道,沒有興建的遊客設施,沒有煙頭也沒有吵鬧。但是我們又何以能想像到它的美。

人的欲望與慈悲糾纏鏖鬥世世代代。

“哇!”托克遜興高采烈地走過去,“到了!”

隨即到了他一頓抓拍大展身手的好時候,我們就這樣一路拍拍停停來到了越來越靜謐的地方,湖的深處。

這木棧道修得實在是太妙了,奇妙之處就在於它能讓你的心境也漸漸地靜下來,非常適合思考。可能真正的原因還是因為美麗的大環境。大自然總是帶人們進入那片最原始卻又是最本真的奇幻境界,它帶著人們的心回到了赤誠。

於是我們都沉默了下來,腳步也慢下來,像是閑庭信步,我走在前麵,伴著鳥鳴風聲,大片大片的靈感與體悟在腦海中鋪陳開來,我深呼吸,有很多刹那都想要永遠留在這裏。托克遜走在後麵,望一望林中的蘑菇,不時走進林間蹲下觀察。

“嘿,賽木!”托克遜順口地這樣稱呼我,指著一隻野蘑菇對我說,“你看它是紫色的。”

“一定是有毒的,像一個大電燈泡。”

走在這裏,無言地思忖著心事或是與友人輕談幾句,感覺真是美好、安然。

我們沿著木棧道翻山越嶺,走上長長的階梯,像通往雲端,路過一片草海,黃綠色仿佛無邊麥田,路過古人留下的岩畫,想從這些被記錄下來的動物形象中尋找到水怪的模樣。

不過前方走不通了。再往前是核心保護區,為最大程度地保護這裏的生態環境,狹長蜿蜒的喀納斯湖後大半部分不對遊人開放。

據說那裏麵有許多野生動物,狼、棕熊、駝鹿,傳說中的水怪也經常在那兒出沒,那裏一定是雲煙繚繞極為原始的自然環境。據說那裏有一座大雪山,山下密林叢生。

“我一定要去那裏!”回到住處,我激動地打著響指說。

“我也是!”托克遜與我一拍即合。

不過,“小夥子們……”房東大媽畏畏縮縮地站在門邊,說,“我還要麻煩你們一個事……”

“又有一個從北京來的小夥子?”我敞開腿坐在床沿說。

“不是,是上海來的。”大媽義正詞嚴地糾正了我。

“我們已經沒有地方放行李了。”托克遜走到門邊,手肘支在門框上,大拇指朝後指了指一床的淩亂物品說。

“這樣吧,這張床我定下來。”我說。

後來我們離開喀納斯,結清了全部床費,並且將剩下的食品留給房東,女房東很感激,請我們吃她特意製作的點心。

那天合上門後,我與托克遜鋪展開地圖,查找相關資料,你一句我一句,為進入秘境做足準備,第二天大清早便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