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隻有一人

夜色愈加濃重,陳薇隻能看到對麵王路的臉部輪廓,聽著他緩緩卻清晰地道:“我們三人絕不能再分開了,從現在起,我走在最前麵,陳薇走在我旁邊,謝玲,你走在最後,隨時注意後方會不會有人突襲。”

謝玲點了點頭,想了想,對陳薇道:“陳薇姐,你把箭還給我吧,你還是用砍柴刀的好。”

陳薇沒有絲毫遲疑,把箭遞了過去,“給。”

看著陳薇和謝玲交換了原本為了讓跛腳的陳薇減輕重量,而交換的箭與砍柴刀,王路默默點了點頭,在心中,對謝玲的欣賞又加了幾分。

王路把陳薇安排在身邊是有原因的。

生死之搏時,隻有陳薇,會保證百分之一百與他拚命抗敵。

所以,雖然陳薇腳不良於行,體力比謝玲差了不少,甚至連戰鬥經驗,也沒有經常和王路下山打喪屍的謝玲多,但是,王路還是毫不遲疑地把她安排在自己身邊。

上陣父子兵打仗親兄弟這句話,可凝聚著古人的千年智慧。

這樣的戰術位置,陳薇手裏的箭,肯定是不合適拚殺了。

但王路並沒有直接對謝玲說,讓她換武器。

砍柴刀和箭,有著本質的區別,前者是攻可進,退可守,可箭呢,沒了弩的箭,連嚇唬敵人也勉強。

謝玲如果暗懷歹意,她就絕不會把砍柴刀還給陳薇。

但是,謝玲主動提出交換武器。

不管她心中出於何種考慮,此舉,既增加了陳薇的戰鬥能力,也把謝玲自己放在一個弱勢的地位。

說實話,把謝玲安排在身後,也是有隱患的。

一旦她反水,王路和陳薇的背後,就是她攻擊的最好對象。

有著巨大的風險。

王路並不是白癡,影視劇裏,這樣的鏡頭不要太多噢。每次看到類似的鏡頭,王路就要罵,“這導演是白癡啊,還是當我們看戲的是白癡啊,這也太假了吧?”

可今天,王路也成了白癡。

這個白癡,不得不做。

王路和陳薇,都不是什麽天生殺手。

王路好歹從小到大,有過和同學廝打,和路上撞了自己又想溜的電動車主對經的經驗。

陳薇卻從來沒和人動過一根手指頭。

以前在商場時,和一個插隊的歐巴桑爭執,陳薇說了沒兩句,就被對方罵哭了。

所以,兩夫妻一對敵,隻有拿出全部的勇氣和血氣,一頭衝上去,以一頓王八亂拳破敵。

哪裏容得兩人和對方,你一招我一式的對砍上半天?

王路有過打架的經驗,甬港市的男人是典型的江南人,所謂的打架,經常是放嘴炮,雙方隔空叫罵半天,旁邊看戲的人等得都無聊了,也不見得推搡幾下。

但也有真正動上手的。

凡是來真的,王路沒見過打鬥過程超過一分鍾的。

如果手裏有家夥,10秒內,就夠其中一方倒下了。

王路自己和別人的打架經驗,也是差不多。

王路6歲時,第一次與人打架,在月湖邊,一個比他高半個頭的男孩子,搶走了他用報紙折的小船。

王路一頭撞過去,把對方撞得仰天摔倒在灌木叢中,緊接著,王路以迅雷不及掩耳之速,把對方翹在空中掙紮著想起來的腳上的鞋子給扒了下來,手一揚,扔到月湖裏。

整個過程,不超過20秒。

那個高個男孩子身邊還有兩個同伴,手裏舉著三分錢一支的白糖冰棍,愣是沒反應過來。

所以,王路打定主意,遇上敵人,一定和陳薇以快打快,並肩子,一起上。

如果把陳薇放在身後,看起來,能夠監視謝玲,可第一波攻擊力,就弱多了。

把謝玲放身後,要冒她反水的風險。

把陳薇放身後,要冒一擊不能置敵的風險。

兩難啊。

王路最後的選擇是,把陳薇放在身邊。

沒想到的是,謝玲非常主動地,把手裏的武器,和陳薇交換了。

砍柴刀,換成了箭。

箭,雖然能傷人,但絕不可能一擊就致命。

謝玲的攻擊力小了,危險性也隨之降低。

而且,把利於殺敵的砍柴刀,主動交給陳薇,也說明謝玲真是在替陳薇著想,知道伴在王路身邊的陳薇,比自己更需要威力大的武器。

王路,更安心了。

除非,謝玲是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演員,要不然,就算是惺惺作態,也不可能這樣自然地做出這一切。

王路壓低嗓子對謝玲道:“別怕,有我和你陳薇姐衝在前麵呢。你雖然要在後麵防背後的敵人,但我估計,對方人手不一定多,你雖然隻拿著箭,倒也不用擔心一和對方照麵就要打起來。我和陳薇會衝在前麵,你尋機會在旁邊抽冷子幹他們。”

謝玲也輕聲道:“我明白。”她頓了頓:“我心裏想著,追王比安的人,可能隻有兩個。”

她細細分析道:“如果對方有三個人,王比安根本逃都逃不掉,隻有兩個人,王比安才有逃跑的機會,勉強能仗著自己身小靈活,又是在瓜田裏對方行動不便,而突破前後圍堵。”

王路暗暗點頭,這一點,自己也隱隱想到了。

所以才會鼓起膽子,安排陳薇和自己衝鋒在前。

對方如果人手太多,那就不是什麽亮劍,是自殺。神風特攻。

“一個人。”一直靜靜聽著王路和謝玲對話的陳薇,突然出聲了。

“對方隻有一個人。”陳薇斬釘截鐵地道。

不等王路和謝玲疑問,陳薇彎腰撿起了地上的死鴨子:“這年頭,新鮮肉可不好找啊。那個家夥,為了追王比安,居然把這隻好不容易才抓到的鴨子也扔地上了。這說明,他並沒有別的幫手。”

王路一愣,這、這――娘子大人,什麽時候這樣油菜了?

沒錯,她的推理,幾乎無懈可擊。

當然,除非對方養著一大群鴨子,所以,並不在乎隨手扔掉一隻。

隻不過,這種可能性實在太小太小。

陳薇並沒有止聲,還在細細解釋著:“還有,這個人,他怕王比安。扔掉鴨子,是為了更好的打鬥。你們說,為什麽一個成年男人,會害怕12歲的孩子呢?”

“弩!”王路和謝玲齊聲道。

王路一握拳頭,見鬼,自己怎麽把這事忘了。

王比安下山時,可是帶了弩的,雖然經過謝玲檢查,他隻帶了一支箭。

但箭在弩上,就是能殺人的利器。

弩,從古至今,都是冷兵器的王者。

三歲小兒,持弩在手,也能擊殺全身盔甲的騎士。

那個追王比安的男人,為了防備王比安的弩,不得不把手裏的鴨子都扔掉,以增加自己防守、攻擊的能力。

王路信心大增。

對方隻有一人。

王比安拿著弩。

當然,指望王比安一箭射死對方,太理想化了點――果真如此,三人也不用辛辛苦苦找到現在了。

但王比安手裏的弩肯定有著相當的威懾力。

如今這亂世,中了弩箭,可沒醫院可以救治。

哪怕是射在胳膊上了,不傷筋,沒斷骨,隻流了一點點血,可後期有可能出現的發炎、破傷風,也一樣能要了你的命。

隻要有威懾力,就足夠了。

陡然之間,王比安生存的指數,大大增加。

也許,等自己三人找到王比安時,他正端著弩在和陌生人對峙。

而自己這一方又有三個成年人。

你妹的,殺對方,還不跟殺隻鴨子一樣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