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處下來之後,林夕顏真的覺得A先生是一個十分優雅又知識淵博的男人,快要結束的時候,她終於還是忍不住,提出了自己的好奇。
“A先生!像你這樣的人,為什麽要來參加這個節目呢?”
她一早就發現他手上那價值不菲的手表,知道他的身份肯定是不簡單的。
這樣的大佬,她想除了沈付博來找老婆,應該沒有人這麽有空,這麽無聊了吧!
A先生一陣遲疑,許久都未開口,眼神似乎也變得怪異。
林夕顏立刻道歉,“不好意思啊,是我多嘴了。A先生,你可以不回答的。”
話音剛落,那沉重的聲音便傳來,“來找一個人。”
“來找人?”
來這個節目找人嗎?這就更奇怪了,這又不是尋人的節目。
這個節目裏是有他認識的什麽人嘛?
“一個我丟了許久的人。”
啊,人還能丟嗎?這丟的是什麽人啊?
男人眼神中似乎透露的無限的哀傷和懊悔,但畢竟和她無關,又有關別人的私事,張小雅又剛好過來叫她了,也就不便再多問。
“寶,累不累啊?喝水。”
林夕顏敲了敲自己的肩膀,不由感慨,“我發現你比我還輕鬆,要不我來當助理?你來參加節目吧!”
張小雅笑了笑,“好像說的也對喲!那我還是繼續當你的賢內助吧!”
她在那裏挖了一天的筍,而她卻在房間裏吹了一天的空調,這麽看,她這個助理還是蠻爽的。
倆人一路說說笑笑離開,沒有注意到一直有一雙目光在注視。
林夕顏回到房間卻意外的發現沈付博已經不在了,不知為何,心裏還有些失落,不由自主的躺在了**,摸向了旁邊的位置。
還以為他會像昨天那樣回來找自己呢,沒想到等了許久,人都沒過來。
節目一結束,A先生就悄然離開,車子停在不遠外,開到一半,助理卻突然停了車。
有些疲憊的男人睜開眼,嗓音有些嘶啞。
“怎麽了?Ben。”
“爺,有人擋住了我們的路。”
兩輛同款限量HyperSport,對麵豔麗的紅色和他們沉寂的黑色形成強烈的視覺衝擊,這輛車全球限量也不過10量,Ben有生之年,竟然能夠同時看見兩輛,這倒是稀奇得很。
還未等他看清來人身份,那人就已經自行下車,兩個助理同時開口。
“老大,還是我下去警告吧!”
“爺,我下去警告他們。”
“不必了。”兩個男人同時揮手,已在同一時間下車,四目相對,氣場一個比一個強。
王興瑞仔細看了一眼,看到下車的那個男人雖然歲數有些大了,卻氣質超群,眼角有些皺紋。
但這絲毫不影響他的魅力,舉手投足之間盡是優雅,沒想到有生之年還能看見比他老大還厲害的男人,真是活久見啊!
Ben眯著眼,仔細的打量著那個男人,眼裏竟不由得露出了欣賞的表情。
他查過他的資料,當時覺得挺震驚的,見到真人就更覺得不可思議了。
才30歲,居然就可以獲得和他們家爺一樣的成就,真是年輕可為呀!
所謂一山不容二虎,果然這倆人一見麵,便是殺氣騰騰。
沈付博幹脆利落,單刀直入,直接丟出一個警告:“不要接近她。”
男人也不甘示弱,回了他一個犀利的眼神。
“這位先生,我和你素未謀麵,不知道你說的她,是誰。”
“你知道我說的是誰?我隻說一次,不然我會讓你後悔。”
“我倒是很感興趣,你要讓我怎麽後悔?”
“你大可一試。”
男人沒有再回答,而是回到了車內,淡然地吐出三個字,“回去吧。”
“是。”Ben說。
沈付博回到了車內,神色越發的嚴峻,“給我派人盯著他。他還會回來的。”
他的眼神實在是太讓他不安了。他到底是誰?為什麽會盯上林夕顏?他們兩個人之間到底有什麽淵源?
從林夕顏今天的表現上來看,應該不認識他才對。
他可不相信k所說的鬼話,什麽粉絲?哪個粉絲會像神經病一樣追到這個鬼地方來?
如此想著,開車的王興瑞居然就開始認真的分析了。
“老大!我覺得吧,他對太太應該沒什麽惡意。你看他的年齡,都可以當太太的爹了!而且他也沒做什麽呀。可能他來這個節目是另有目的,組裏的人又針對太太,不肯和她組隊,他們就剛好湊一塊而已。”
“老大,我覺得你有時候有些想太多了!你就是太在乎太太了。你不要把每個人都想的這麽黑暗麽?你就是閑的,我們趕緊回去吧,還有很多合同沒簽呢。”
王興瑞就是單純的覺得那個男人看過去挺正氣凜然的。
當然,公司那一個個上億的合同才是重點。
下一秒,一個尖銳且充滿殺氣的眼神掃了過來。
王興瑞直視前方,突然十分嚴肅道:“老大!我覺得你這麽做是對的,那個老男人一看就不是什麽好人。”
“他故意來到這個節目接觸太太,肯定是意圖不軌,你放心,我絕對會派人盯著他的。”
“爺,那個毛小子居然敢這麽和你說話!要不要我去找人做了他?”
Ben藍色的眸子閃過一絲陰狠的光,就連握著方向盤的那隻手,都透露著殺意,腳踩油門,車輛發出劇烈的響聲,好像隨時都會撞上前麵兩輛車一般。
“不用,就這麽回去吧,我累了,休息一下,你好好開車,不要多事,我一會有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男人淡然的語氣,竟聽不出一絲的怒意,仔細看後視鏡,他瞬間一陣錯愕,用力的眨了眨眼睛。
天呐!他剛才不是看錯了吧。
他們家爺居然在笑?
這麽多年了,他第一次見他笑。
不是,這都被人威脅成這樣了,有什麽可笑的?
而且心情好像很愉悅,他最近的行為,實在是讓人匪夷所思。
這要是換了以前這個男人恐怕不是斷胳膊就是斷腿兒。
何況,那個男人還是那個女人的老公,不是更應該弄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