龐大古埃智斷奇案,公正不阿,人人歎服

龐大古埃牢記父親信中的教誨,想著哪一天試一試自己的才智。

於是,他命人在全城大小路口張貼布告,列出辯論題目九千七百六十四個,內容廣泛,涉及各個學科,全都是些難解的題目。

他首先在草場街 [1] 擺開擂台,與各校教授、學生、演說家唇槍舌劍,駁得對方啞口無言,體無完膚。然後,又去索邦神學院,與神學家們展開辯論,連續辯論了六個星期,每日自清晨四時至下午六時,除了中途的兩小時吃飯喝水之外,從不間斷。

參加辯論者包括宮廷顯貴、各部大臣、法院院長、審計專員、參事、書記、律師等,以及市政廳的全體官員,加上醫生、教授。必須指出,這些人多半是些強詞奪理、胡攪蠻纏的家夥,但遇上了龐大古埃,算他們倒黴,全都被駁得茫然不知所措,醜態百出,全都露出穿袍束裙的笨牛樣來 [2] 。

這麽一來,龐大古埃名聲大振,人人稱頌其知識淵博,連洗衣女、縫紉女、烤肉店女掌櫃、磨刀鋪女店主,也都對他崇拜有加,讚不絕口,見他在路上走過,便立刻紛紛指著他說:“就是他!”龐大古埃此時真的是春風得意,躊躇滿誌,與希臘演說家狄摩西尼聽見一老媼蹲在路邊指著他說“就是他”一樣。

正在這一時期,恰巧法院有一奇案,久拖未決。雙方當事人是兩位大老爺:原告為聞璧公大老爺,被告係吸梅毒大爺 [3] 。這樁案子從法律的角度來看,確實是樁難斷的案件,連最高法院也一籌莫展。因此,國王不得不親下諭旨,召集全國各大法院的四位最頂尖、最博學的法官,會同最高法院,組成合議庭,成員還包括各大學的知名教授,除法國的大學以外,還有從英國和意大利請來的名牌教授,如喬遜 [4] 、菲力普·戴西烏斯 [5] 、卑特呂·卑特羅尼勃斯 [6] ,以及許多法學界的前輩宿老。這幫人聚在一起,左研究右商討,足足折騰了四十個星期,仍舊毫無頭緒,沒弄出個所以然來。一個個哭喪著臉,灰頭土臉的,真的是羞愧難當,無地自容。

但是,其中倒也有一人,名叫德·杜埃 [7] 的,比其他人略高一籌,學識、經驗、見解都是拔尖的。有一天,見眾人全都愁眉緊鎖,鑽在牛角尖裏出不來,他便說道:“諸位,我們來此也頗有時日,但除了任由時光流逝以外,一事無成,竟沒能將此案理出個頭緒來。我們越研究,越糊塗,越摸不著頭腦,想起來好不讓人汗顏哪。我看哪,我們的名聲將因此案而喪失殆盡,因為我們研究來研究去,全都是在瞎扯淡。鄙人倒有一拙見,借諸位參考。諸位想必聽說過一位名為龐大古埃的能人。據說,其知識之淵博無人可比,各種公開辯論會上無人可與之交鋒。我看是否請此人前來,與他一起討論本案?若他也拿不下來,那看來世上無人再能判決這個案子了。”

參加研討的眾人一致表示讚同。

於是,立即派了人前去請龐大古埃,請他對案情仔細分析研究,按照正確的法學理論,為合議庭提出一個報告。前去請他的人,隨身帶去全部卷宗,數量之多,重量之重,需用四頭騸過的大驢子來馱。材料送至龐大古埃住處,他一見,忙問來人道:“本案的原告被告是否活著?”

聽說他們仍活在人世,龐大古埃便說道:“既然如此,你們還送這麽一大堆破紙廢紙來此幹嗎?宣他二人上堂,當庭對質爭辯,豈不比看這些破紙強得多嗎?這些破材料全是荒唐言,廢話謊話連篇,所謂賽卜拉 [8] 的訴訟秘訣的翻版,鑽法律空子的陳詞濫調。我不用問也清楚,參加審案的以及經手此案者,全都先入為主,對原告被告雙方都有了定見,因此,原本顯而易見、簡單易判的案子,被你們弄得複雜繁難了,便從阿克修斯、巴爾德 [9] 、巴爾托勒 [10] 、德·卡斯德羅 [11] 、德·伊摩拉 [12] 、伊波利圖斯 [13] 、帕諾姆 [14] 、貝爾塔桑、亞曆山大 [15] 、居爾狄烏斯 [16] ,以及其他老朽糊塗蛋的狗屁意見中汲取營養,作繭自縛,反而弄巧成拙,稀裏糊塗了。

“因為,顯而易見,那幫人對希臘文、拉丁文一字不識,光懂點哥特文 [17] 和巴巴利文。要知道,首先,法律源於希臘,烏爾比安 [18] 的《法律起源論匯編》可資為證。所有的法律條文都用的是希臘成語詞句編寫的。其次,其條文的撰寫用的全是典雅考究的拉丁文,就連薩呂斯特 [19] 、範祿 [20] 、西塞羅、塞內加、狄忒·李維 [21] 、昆提利安等大家也隻不過如此。那麽,那些腐朽冥頑的老糊塗又怎能了解其精髓呢?他們根本就沒讀過一本真正的拉丁文佳作,你們隻要看看他們寫的東西,就全明白了,那叫什麽狗屁玩意兒!那純粹是捅煙囪工、廚子、跑堂的貨色,根本就不是法學家的文筆。

“另外,法律條文皆為道德學和自然哲學論著中之精粹,請問那幫腐儒,他們能懂嗎?天主在上,我敢說,對於哲學,他們連我騎的騾子都不如;對於人文科學、曆史古物,更是一竅不通,恐怕都比不上癩蛤蟆。可法學典籍裏充滿著這些學術知識,無這種知識,又如何理解得了法學典籍?這種道理,近幾天,我用文字加以闡述,讓他們開開竅。

“因此,如果你們要我參加審理,首先得給我把這堆廢紙統統燒掉,然後,把原告被告雙方給我帶來,讓我聽聽他們的說法,我再將我對此案的看法一五一十、毫不掩飾、絕無虛假地告訴你們。”

對此,當然會有人持有異議,因為,人人皆知,但凡集體討論,總是愚者多而智者少,真知灼見自然會被多數人所壓製,狄忒·李維在論及迦太基人時就曾這麽說過 [22] 。但是,上麵提到的那位德·杜埃則力排眾議,堅持己見,認為龐大古埃所言極是,這些記錄、申訴、辯白、反訴以及其他亂七八糟的東西,全都是顛倒黑白,是非混淆,致使此案久拖不決,所以付之一炬是理所當然,如若不然,不另辟蹊徑,不按照福音書真諦和哲理要義去秉公決斷,那準得讓魔鬼將大家統統捉了去。

結果,德·杜埃的意見占了上風,那些亂七八糟的玩意兒全都在火中化為灰燼。原告被告被傳到庭。龐大古埃便向那二人問道:“打官司的就是你們兩個?”

“是的,大人。”原告被告同時回答道。

“哪個是原告?”

“我是。”原告聞璧公回答道。

“那好,朋友,你把訟訴理由原原本本、詳詳細細地從頭道來。天主在上,如若有半點謊言,定叫你身首異處。我告訴你,法庭之上,不得有半點謊言,必須從實說來。你可得小心謹慎,不得添油加醋,也不得偷工減料。好,你說吧!”

[1] 草場街係專賣草墊的街市,供學生們坐草墊聽講,實指巴黎的學院。

[2] 古時學者和法律界人士多穿長袍,下身如同束著裙子一般。

[3] 此二人均為作者杜撰,聞璧公含“舔屁股”的意思。

[4] 喬遜(1485—1519),即法學家馬伊努斯的《羅馬法》之注釋者。

[5] 菲力普·戴西烏斯係法學教授,曾任路易十二時期的最高法院法官。

[6] 卑特呂·卑特羅尼勃斯係作者杜撰的名字,意為“笨蛋中的笨蛋”。

[7] 德·杜埃,即勃裏昂·厄雷,波爾多法院法官,人文主義的同情者,作者的友人。

[8] 賽卜拉係15世紀的意大利法學家,著有《法律釋例》。

[9] 巴爾德(1324—1400),意大利著名法學家。

[10] 巴爾托勒(1313—1357),意大利著名法學家,人稱“法學明燈”。

[11] 德·卡斯德羅係15世紀意大利著名法學家。

[12] 德·伊摩拉係16世紀意大利法學家。

[13] 伊波利圖斯即利米納爾圖斯,14世紀的意大利法學家。

[14] 帕諾姆係14世紀的意大利法學家。

[15] 亞曆山大係亞曆山大·塔爾塔紐,15世紀的法學家。

[16] 居爾狄烏斯係法學家雅宗的門徒。

[17] 意指羅蘭·費拉稱之為“廚子拉丁文”的那些中世紀的法規注釋。

[18] 烏爾比安(約公元170—228),古羅馬五大法學家之一,著有《大法官告示釋義》《民法釋義》《法規要義》等。

[19] 薩呂斯特(公元前86—前34),古羅馬曆史學家,著有《咯提林戰記》《朱古達戰記》和《曆史》(五卷本)等。

[20] 範祿(公元前116—前27),古羅馬學者、大法官。曾創建羅馬第一所公立圖書館。著有《科學要義》《七百名人傳略》等。

[21] 狄忒·李維(公元前59—前17),古羅馬曆史學家、文學家,著有《羅馬史》(142卷)。

[22] 見狄忒·李維的《羅馬史》第21卷第4章:“一般情況下,較好的意見總要遭到多數人的壓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