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6章 矮人近衛 (二)

收到新的命令後,林森便下令手下的三個小隊立刻向城西出發,首先進行偵查,先搞清楚到底那裏有亡靈,當然,如果隻是一個兩個亡靈就直接剿滅了。如果數量在十幾個以上的,則記錄下位置,等待中隊集合後再做打算。

雖然林森自己的愛德蒙.唐泰斯騎士領也在這次清理範圍之內,但這種漫山遍野的搜查是個很累人的活,林森本人根本沒有參加,他自己待在城裏還有更重要的事情。

他必須讓他的那隻火繩槍重新恢複戰鬥力才行,僅僅靠手下的士兵,太沒安全感了。

先去商店找侏儒鮑米,卻被告知火槍及其相關配件都已經送給林森了,他手裏也沒有了,“你去找個矮人問問吧,火槍是矮人才用的東西,不過矮人造的火槍雖然威力很大,但又笨又重,我送給你的是地精工匠改造的輕便版,還好用吧?”

聽到‘輕便版’這個詞,林森就是一肚子的不滿,輕便到隻有五米的射程,這真是件雞肋的武器,要不是自己運氣好,現在都不知道躺在哪裏?這種武器連地精自己都不願意使用。

矮人?林森想了想,好像自己還真認識那麽一個咋咋呼呼,大嗓門的家夥。

“在哪能找到釘腳掌.巴克?”這個名字可真是…讓人覺的腳疼。

“巴克?嗯,你現在恐怕很難找到他,那家夥前兩天喝多了,公開嘲笑奎利特叔叔的兒子是別人的野種,現在奎利特叔叔回來了,正滿世界找他要揍他屁股呢。”

揍屁股?!

這是街頭小孩過家家麽?

“很難找並不意味著找不到吧?”

城裏倒還有其他的矮人,但林森好歹跟釘腳掌.巴克有過些交情,其他人未必理他。

“嗯…”侏儒小矮子突然神情扭捏了起來,“這個,巴克可是讓我給他保密的,你看…”

林森從口袋裏掏出一枚金幣來,鮑米立馬兩眼放光笑了起來,伸手就想拿過來。

“你得讓我得到我想要的,這枚金幣才能給你。”林森把金幣攥在手裏,心想大爺我的錢是那麽好賺的?

鮑米的臉色垮了下來,說道:“那你要是買不到你想要的東西,那我豈不是白替你跑腿?”

“是的。”

“不行,五枚金幣我才幹。”

“頂多兩枚。”

“四枚。”

林森不說話了。

“好吧,好吧,兩枚就兩枚,不過你必須先預付一枚。”鮑米又把手伸到林森麵前,林森沒好氣的把金幣拍到鮑米的手裏。

死要錢的小矮子!

收了錢的侏儒跑了出去,過了沒多久,就見鬼鬼祟祟的鮑米和釘腳掌.巴克從街角竄了出來。

“嗨,巴克。”林森打招呼喊道。

“請叫我小巴克,我還沒成年呢!”釘腳掌.巴克很是老氣的說道。

看著矮人那長長的胡子,林森臉上一副世界真奇妙的表情,旁邊的鮑米補充道:“你有什麽好奇怪的?他確實沒成年,他還沒有一百歲呢。”

撇了撇嘴,林森將這個無聊的問題拋到一邊,正色向小矮人問道:“小巴克,我需要一隻火槍,你能告訴我那裏能弄到嗎?我要好用的,而不是那種喇叭口的廢物。”

小矮人撓了撓頭皮,問道:“你要那東西做什麽?那可不是你們人類能用的武器,火槍比我的戰錘還要重,而且非常難用,開一槍的時間足夠我喝掉五大杯麥酒了。我想這世界上不會有人喜歡那東西。”

“小巴克,你看我像是一個可以拿著武器衝鋒肉搏的人嗎?”

“不像,你太瘦了。”小矮人用力的搖了搖頭。

“那我還要告訴你,我也不會使用弓箭和弩。但我是一名軍人,我必須要裝備一件武器才行,我選擇火槍。”

“火槍很重的,你又太瘦,你恐怕連拿都拿不起來。”

“小巴克,能不能用是我的事,讓我看看貨總可以吧?”

侏儒鮑米急道:“你要是用不了,自然不會買,那你就會賴掉剩下的那枚金幣了。你耍賴!”

林森對鮑米說道:“如果我連貨都看不到,剩下的那枚金幣我自然是賴定了,不過看了貨我也許還是會買哦!你不打算勸一勸你的朋友?”

侏儒鮑米眼珠轉了轉,最後在他的鼓動下,小巴克才勉為其難的答應,“我家倒是有一支火槍,但你必須去和我父親談談。”

“沒問題。”

狄洛.巴克,或者叫做老巴克,釘腳掌.巴克的父親,一名矮人珠寶匠,當林森走進他的工作間時,就聽到他那震得窗戶直抖的聲音大叫著教訓他的兒子,“臭小子,你這兩天跑到那裏去了?”

“我去萊依嬸嬸家了,我給她幹活,她給我飯吃。她會做很好吃甜點,你不會。”小巴克滿臉的不在乎。

“我對你真是缺乏管教,你惹禍了往外跑。你怎麽可以說奎利特叔叔的孩子是別人下的種呢?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我又沒有說錯。傻瓜都知道是怎麽回事?”

“可問題是,你奎利特叔叔現在天天早晨跑到我們家來找你,說你侮辱了他的人格,要我好好教訓你,在朝我吐了半個小時唾沫後,還順便吃光了你爸爸我的早餐。”

“我覺的你是在心疼你的早餐。”

“臭小子,我確實需要好好教訓你。”

接下來,一場矮人父子之間的追逐大戰開始上演,父子倆繞著一張工作台開始表演室內障礙跑,跨欄,攀牆,匍匐前進,各種高難度的雜技動作紛紛施展出來。

林森和鮑米就是觀眾,鮑米還很好心的提醒道:“我們慢慢看就好了,千萬別參合進去,我有一回想勸他們的,結果被老巴克撞上了牆,回家後躺了三個月。”

可是等父子倆都玩累了,半個小時都過去了。

“你們兩個站在這幹什麽?”老巴克坐在地上大口的喘氣,小巴克幹脆躺在地上成了一個大字。

謝天謝地!這兩貨總算結束了。

“我叫愛德蒙.唐泰斯,我是來…”

“爸爸,這位先生是想買你的那支火槍。”躺在地上的小巴克搶著說道。

“哦?你願意出多少錢?”

“可以先看看東西嗎?”

“好啊,那東西就在牆上掛著呢。”老巴克往一麵牆上一指,林森順著看了過去。

老天啊!難怪小巴克會說這東西我會用不了,這那裏是一支火槍,這分明是一根狼牙棒啊!

老巴克一隻手從牆上把火槍取下遞了過來,林森雙手一沉幾乎拿不住,這東西起碼有二十公斤重。

怎麽會這麽重?拿著這東西上戰場,不用敵人殺,累都要累死啊!

因為矮人的個子不高,這槍的長度也就大概一米二左右,口徑卻非常大,估計有二十毫米,槍管很厚,足有一厘米,槍托使用結實的胡桃木,給人的感覺就是傻,大,黑,粗!這分明是一門小炮!

“為什麽要把槍造這麽重?”

“你必須裝足夠多的火藥才有威力,火藥多了槍管就要厚,否則就要炸膛。所以,造這麽重也是沒有辦法的。”

“可以試試嗎”

“那必須找個寬敞的地方。”老巴克對自己這件武器的威力可是心知肚明。

“城南有條小河,我們去那裏試試如何?”小巴克趕忙說的。

“好吧。”

老巴克負責拿火槍,林森帶上火藥,彈丸,火繩之類的小東西,一行人出城來到城南河邊。

“這槍能打多遠?”

“五十米不成問題。”

“哦,那就好。”

林森找了顆大樹做目標,先進行二十米的試射,將槍托駐地,先裝發射藥,然後裝彈丸,彈丸的尺寸略大於槍的口徑,林森必須用力的用通條將彈丸向槍膛立麵捅,接著是引火藥,蓋好藥鍋,最後夾火繩,並且將其點燃。

“你其實可以再多裝點火藥,沒關係的,我的槍造的很結實,不會炸膛。”老巴克建議道。

還裝?!難怪這槍造那麽重,這裝藥量遠遠超出了普通人類的承受能力,結實的矮人可以無所謂,但如果是林森的話,巨大的後坐力會輕鬆將他的肩膀打成骨折。

謝絕老巴克的建議後,林森將槍舉起瞄準。

哦嗬嗬嗬…

這槍實在太重了,二十公斤啊!

略做瞄準後,林森扣動了扳機,火繩點燃藥鍋裏的引火藥,肩膀一痛,整個身體猛的一下後座,砰的一聲巨響,一股濃煙冒了出來。

這煙嗆的試槍一幫子人直咳嗽,這原始火藥裏的雜質實在太多了。

待煙霧散去,林森來到作為目標的大樹前,樹皮已經被轟的稀爛,樹幹的三分之一消失不見,擊穿樹幹的彈丸餘勢未消,還將大樹後的地麵轟出了一個十厘米左右深的坑。

威力不錯,比原來那支喇叭口的破槍強多了。

接下來,又進行了更遠距離的試射,結果證明老巴克沒有騙人,這支大槍可以在五十米內進行打中一個人形靶,彈丸在一百米內都還很有威力,隻是精度差的很而已。

但這支槍的缺點太明顯,林森手持這支槍一分鍾就要脫力,根本沒辦法在行進間進行戰鬥,用於防守到是不錯的武器。

這讓可以一隻手輕鬆持槍的老巴克嘲笑不已。

林森想了想,還是決定買下這支槍,他沒辦法背這支槍,但可以讓手下背嘛,一個手下不夠,就讓兩個人抬。

“這支槍和這些火藥彈丸等等賣多少錢?”

老巴克想了想,開價兩百個金幣,並且說這個價錢已經非常之便宜了,林森哪裏有那麽多錢?雙方砍價半天,才以一百金幣的價格成交。不過他還要老巴克幫他做個槍架,很簡單的一根帶個小叉的木棍,用來在射擊的時候支撐槍身,老巴克答應了下來。

將鮑米剩下的一個金幣付完後,林森費力的扛著他的大槍正想離開,小巴克卻將他攔了下來,“唐泰斯先生,你聽說你現在已經是一名正式的軍官了,對嗎?”

“是的,我現在是塞德城第二十三中隊的中隊長。”林森說這話時非常自豪。

哇喔!旁邊的侏儒鮑米發出一聲驚呼,忙問道:“那你一定已經是一名貴族了,塞德城的中隊長至少是一名騎士,有領地的哦。”

林森笑了笑,有些得意的說道:“確實,我被冊封為騎士,領地在城西,不大,一個大概十公頃的小莊園而已,而且我本人還沒去過。”

“那真是恭喜你了。成為一名貴族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老巴克由衷的說道。

這時小巴克看了看他的父親,又看了看林森,小心翼翼的問道:“那您的中隊還缺人嗎?我也想當兵。我會是個不錯的戰士的,我不怕吃苦,我體力很好,也很靈活,我曾經一個人在野外生活過一個多月,我曾經和鮑米一起打退過一隻熊地精,”

“你想當兵?”林森心中一陣欣喜,又看著老巴克,想知道他的態度。

“兒子,你想當兵?”老巴克先是一愣,接著慢步走到小巴克身邊,用手摸了摸小巴克的頭,過了許久,發出了一聲歎息。

“父親,我再過兩年就成年了,我想要過自己的生活,我不想做珠寶匠,我受不了整天待在房間裏的生活,我想當一名戰士,你年輕的時候不也是一名戰士嗎?”

“我知道,我知道,你都快成年了。我總覺的你還沒長大呢。你媽媽如果知道你成為一名戰士,會很擔心的。唉,不過…,矮人不是嬌氣的人類。好吧,我允許你去當兵,成為一名戰士。”

“謝謝,父親。”

老巴克轉首看向林森,把剛到手的一百個金幣又塞回林森手裏,一臉嚴肅的說道:“我兒子就交給你了,你要對他好點。你叫愛德蒙.唐泰斯,是吧!我這幾天聽說過別人談起你,很多人都說你是個會打戰的人,這讓我稍微放心點。但別把我的孩子當炮灰,明白嗎?否則我不會饒過你的。”

說完,這位矮人父親低著個腦袋,悶頭悶腦的回去了。

林森心說我還沒答應收你兒子呢!不過他還是很高興的,看著敦實的小巴克,他已經想好了這矮人的職位,小巴克以後就是他的近衛了,有這麽一個善於肉搏的種族守在身邊,自己的安全係數那是直線上升啊!

“你先回去跟你父母正式告別,明天到軍營來找我就可以了。”

“是,長官。”小巴克咧著嘴開懷大笑起來,他一拉鮑米,大聲說道:“鮑米,你等著吧,我一定會成為一個有名的戰士的。”

鮑米撇撇嘴說道:“你也有可能在成名前就死掉了,我覺的還是做商人比較安全點。”

小巴克惱了,大怒道:“我從沒見過比你更膽小的侏儒,你整天待在城裏都不願意外出,做你的朋友真是需要勇氣,你比勾勾還怕死!”

“別跟我提那隻該死的地精,呃,你突然提醒了我,勾勾說今天還我錢的,我要回店裏去了,我必須在那隻地精亂做實驗,自己搞死自己之前把帳收回來,否則就是損失。”

鮑米邁著小短腿飛快的溜走了,小巴克道聲別後也走了。林森這時才發現自己犯了個小錯誤,免費的勞力跑了,自己要動手把那隻沉重的火繩槍及其配件扛回去可不容易。

真是太重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