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後防線(2)高速文字首發 本站域名www.1?7?7?8?g?o.com黎明要的就是這個效果,這時候方才七點半,一般都是從這個時間開始,諸位領導就先後乘上自己的專車奔往工作的場所了。他把堵塞大門的火力引進值班室,先是很家常地與三個上訪者寒暄幾句,就書歸正題了。黎明是策略的,幾十年的法官生涯,早把他磨煉成一個經驗豐富且善於審理疑難案件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行家裏手。今天的事,他的調調是不就事論事,而是與對方交流一下思想認識,說明判案的方法,最後指明,就這個案子該去找誰,找人時隻需一兩個人就行,不可全家皆去,那樣做不僅解決不了問題,還會勞民傷財。黎明知道這些受害者與法官的差距是什麽,上訪的受害者以為,他們的案子是法官判決的,法官想怎麽判就怎麽判,判決過的案子,想怎麽改就怎麽改,大權在法官手中。黎明告訴上訪人,法官的權力是正確運用法律的權力,案子發生了,法官隻能是依照有關法律條文的旨意和指向去判決,如果是判錯了,那就是其中有違背法律的行為,這就要具體指出,判決違背了哪方麵哪一條有關法律條文,無論是判決還是改判都是有法律依據的,任何一個法官都不能拋開法律隨心所欲地判案的。黎明還告訴他們:你們若不服判決,可以找你們信任的律師,讓他們看看判決有沒有違背法律的地方,如果沒有,你們再上訪也沒有用的,如果有,它違背的是哪條哪款,你們可以通過正常渠道上訴。事情就這麽簡單,不要以為我是法院院長,我想咋改判就能咋改判,我怎麽能有那種權力?我也隻能聽法律的,不能叫法律聽我的。好了,我還有急事馬上得去辦理,你們有什麽不清楚的可以去詢問我剛才介紹的那位法官。還是那句話,別再傾家出動了,這事不是打架,人多勢眾就成。黎明的話盡管中肯,三個上訪人還是不想叫他走,好像還有許多心事沒倒出來,可又不知道從哪裏說起,也許,黎明把分歧的焦點闡述明白了,他們就沒什麽可說了。他們本以為,找到了全市最大的法官,隻要得到他的理解,已判成死緩的就能改判成立即執行的死刑。黎明雖然沒有正麵在案件上與他們交鋒,但是言外之意已很明白,這案子判得是有法律依據的,倘若改判,必須找出它違背了哪條有關的法律,若找不出這種謬誤,誰也無權改判。沒有辦法,三個上訪人隻有眼巴巴地看著黎院長走進等候他多時的汽車裏。接待這起上訪人,在這個地點這個時間確實是破例了。今天黎明的工作安排得很滿,要參加兩個會議,其中有一起大案的審委會。工作無論多忙多累,他從無怨言,而且早已養成樂在忙中、樂在累中的心態了。當他把工作作為一種事業,將法律視為一種“聖經”的時候,他的工作已成為履行神聖責任和義務的天職。使他感到有壓力和鬱悶的是他的忠誠於天職的行為常不被人理解,甚至引起某種指責。前不久,他終於力排眾議,將汴陽2?14情人節大火案定性為重大責任事故案,在這起大案定性的關鍵時刻,他很感謝市委書記趙宏新的理解與支持,盡管站在他的觀點一方的是少數人。由於大火案沒有照著諸多權威人士希冀的那樣,定成故意縱火的刑事案,這樣一來,汴陽市的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頭頭腦腦就要被追究責任,受到懲處,特別是新城區的區長,將因為這起重大責任事故而引咎辭職。這種辭職實質與免職沒啥區別,隻不過聽起來像是自己主動不幹了,辭掉了職務,實際並不是那回事。這個區長在位時人緣挺好,又很能幹,所以許多同仁都想保住他的官位,這也是他們要把案子定性為故意縱火的真實目的。這樣定性犧牲的是小卒,保住的是將帥。從全局觀念看,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是,黎明認為,這樣的定性是有悖法律的,而且它所引起的負麵效應是非常嚴重的。因為那個操作電焊的工人不是故意放火,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他要放火,在刑事法律的量刑規定中,沒有確鑿的證據,是不能判決為故意犯罪的。盡管這個電焊工是個無名之輩,若將他判為死刑,立即執行,對坐在審判席上的法官來講,是不難的事。他們可以運用先輩們那種“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技法,因為不少人已將事在人為理解偏了,他們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找到證據,證據不確鑿的情況下把它弄確鑿,為了達到預定的目的,他們甚至會執法犯法,用偽證替代事實,拿指令當作法律。先定下罪名,然後去尋覓罪證,這個民族的先輩中確有這種“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天才,他們就這樣在權大於法的背景下,製造出一個又一個冤案。不該槍斃的人被治死了,該懲處的人物一個又一個地被保護了。在正義被踐踏、真理被強奸的時候,民心被趕進了荒原,失去了家園,沒有了歸宿。黎明認為,這是最危險的後果。黎明想,他不能背叛自己的良知。對於被迫辭職的新城區區長,他也是很同情的,他何以非要和區長過不去呢?自己與這位區長無冤無仇無任何恩怨利害關係,很多人不理解他,為啥放著落好的事、為自己鋪路的事不去做,為了一個無名小卒得罪了諸多實權派人物,值嗎?劃得來嗎?沒有辦法,對黎明講,隻能這樣做,因為是他信仰的那部“聖經”叫他這樣做的。他陷進了泥潭,他卻沒有聽天由命,任其愈陷愈深,他正在竭力自拔,他要繼續前進。這件事對他而言已是曆史,他翻過這一頁,匆匆走進下一個篇章,去處理一起刑事案件。眼下,幾名法官正在法院等著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