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如秋,從青澀走向成熟
慎讀秋天,如讀男人,不但要讀出秋的悲壯,秋的滄桑,還要讀出秋的豐碩,秋的韻味。最喜歡在初秋、深秋、晚秋時隨意出遊,最大的興致是在近距離觀察秋天的景色與表象,體味男人與秋天的渾然一體,以意象不斷產生出豐富聯想,所以用秋的詩意來闡釋男人最為貼切而鮮明。
男人的高素質品味性在於他的博大、深沉、冷峻、熱烈、瀟灑倜悵,讓人鍾愛。初秋的男人還帶有夏的煩躁,還沒有沉澱下來,腳步還不夠穩健,秋意還不夠濃烈。這種男人適合做同事。
深秋的男人最值得觀賞和留意。有秋的悲壯和傷感的凝重,讓女人能盡情釋放,即使秋意深深,也讓人格外的留念,特別能坦然自若地讓人在秋意漸濃時踏歌起舞。這種男人適合**人。
晚秋的男人更多風雅和飄逸,有深奧的理性思考,經驗的積累,洞悉事物的眼神,讓人感到溫暖而親切,寬厚而仁義,友愛之情滿溢。這種男人最適宜做朋友。
女人欣賞的那些有品位的男人,多是深沉、成熟而穩重的。那些煩躁的、奶油味的、娘娘腔的,在大是大非而前大氣不敢出,屏聲斂氣的終會被嗤之以鼻。
古人崇尚的男人,大多如戲曲裏的小生,這行當是最讓人頭皮發麻的,再念上幾句道白,更讓人如抽筋吸髓般渾身涼透,而老生、武生則讓人心生敬畏,即使是戲曲中白臉的曹操,塑造的形象奸詐狡猾,也讓人心動,而紮上靠旗的武將更是威風凜凜,陽剛十足,不必掩飾也滿臉剛毅,滿腹剛性。
一直以為,男人的內涵是最值得津津樂道的,是心緒思想的集中體現。不說是滿腹經綸,也起碼是博覽群書,不說是樣樣精通,也該是內秀睿智。如秋天的男人,直上白雲深處,浩氣展虹霓,事業也牛氣衝天,在閑暇時節若牛郎織女近攬一溪風月,莫教踏碎瓊瑤。
男人的淡定與從容是生活積澱的結果,如深秋的景色一般引人入勝。風不那麽凜冽,雨不那麽寒徹,陽光不那麽強烈,空氣不那麽躁熱,還如鬆柏那樣的蒼勁,綠色包裹的溫暖隨意流露,與你保持著一定的距離,產生一種朦朧迷離的陌生美,生發出健康的心態神韻。
品味男人,在於感覺,不是名牌的彰顯、不是身份的顯赫、不是無休止的爭論、不是小氣的斤斤計較。男人要有不怒而威的氣魄,虛懷若穀的胸襟,雄才大略的眼光中流露的喜悅也是憂鬱、深情的。
男人屬於秋天,隻有女人能讀懂秋的深刻內涵,男人的詩具有春天般的溫暖,夏天般的火熱,冬天般的冷峻,秋天般的飽滿。春天容易招蜂引蝶,夏天容易生饑若渴,冬天容易逃避遮掩,隻有秋天果實累累掛滿技頭,無所隱藏地表達了豐盛與厚重。而秋天又最能浸潤女人,讓女人獲得豐厚的回報,產生豐富的遐想。男人是最深沉的詩,女人可以是最出色的讀者和知音,甚至是可以成為一流的作者。
還是把男人比喻成秋更值得回味,男人在經曆了歲月的洗禮之後,日趨由滄桑而成熟,一如金色的秋天。讀你千遍也不厭倦,讀你的感覺像十月,浪漫的季節,醉人的詩篇,這樣巨大的財富和寶藏,讓幸福的女人去收獲吧。
10年後我對你的愛與愛情無關
十年,足以讓一段婚姻堅固持久,同樣也可以讓一段婚姻瓦解坍塌,就像她和他。所有的承諾和諾言,竟然脆弱得經不起絲毫的考驗,多年的感情說碎就碎了,一個瞬間而已。
終於有一天,他回來說:我愛上別人了。
一言中的,盡管殘忍,但是她心裏還是欣然的,他還是說了,好過欺騙。
其實有些東西早看到了,隻是她不願意相信真的是這樣。於是故意回避,但是真的無法回避時,她亦是“寧為玉碎、不為瓦全”的女子,更不願將就。
她說:我們離婚吧。
她抱著孩子回到父母那裏,臨走的時候,拿了剪刀,把照片上的兩個人剪開,一刀下來,心也痛了,說看得開,到底是愛了這麽多年,傷自然是一定的。
畫麵一閃,便是多年,昨日還身強體壯的他突然就病倒了,很平常的腦血栓,但是卻半截身子不能動彈了,新娶的那個女子開始自然是服侍左右的,也請了人專門護理,可那細微的細節處豈是外人可以照看得到的?偏偏他又遲遲不見好轉。終於,一紙離婚訴書置於病床前,一如當年,隻是角色換了,他簽了字,這下他倒是安心了。這個時候,孤零零的一個人,男人開始無端地想念起她和孩子來,她的好也開始在每個早晨來臨時折磨著他清醒的神經:一覺醒來,晨光從紅色的棉布窗簾後映射過來,她已經早早地起床了,桌子上是他喜歡吃的豆漿和油條,見他睜開眼睛,她過來給他掖掖被角說,再睡會吧,還早呢。想起,這一切卻早已成了最溫暖和殘酷的記憶。
住在一個城市裏,她很快知道了,思量中眼淚還是掉了下來,她急急地把孩子托付給母親來到床邊日夜守候。翻身喂飯,甚至是脫衣後的擦洗她也沒有任何的難堪,慢慢的他竟然好起來,他追隨著她的身影,但是她不看他一眼,隻是做著自己分內的事情。有人笑她傻,她沒有多話,隻是說,他是孩子的父親。
其實,有很多話在她的心裏。那些相愛相守的日子即便是早已不再了,但是那彼此攙扶走過的那段路怎麽會說忘就忘了呢,牽了手便是愛人親人了。
他病好出院,托人去和她說,希望可以重新開始,聽了,她眼睛在別處。
這麽多年,時間早已經把我們撕裂成了毫不相幹的兩個人,永遠不會了,隻能這樣了,如果還有其他的幹係,那就是孩子是我的骨肉,而他是孩子的父親,和愛情無關。
這個時候,劉若英的那首歌飄過來:後來,我總算學會如何去愛,可惜你早已遠去消失在人海,後來,我終於明白,有些人一旦錯過就不再……
愛你,就做你永遠的幸運星
那年,她十六歲,第一次喜歡上一個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歡踢足球,有著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績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雖然在當時,早戀已經不是什麽大問題,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聞,她更不是那種內向的女孩。但是她從來沒有想過要向他表白,隻是覺得,能一直這樣遠遠地欣賞他,就很好了。那時,她常常為在路上碰到他,打聲招呼高興個半天,常常放學也不回去,而是上運動場一圈又一圈地慢跑,隻為了看他踢球。
她還學著疊幸運星,每天在那小紙條上寫一句想對他說的話,疊成小幸運星,快樂地放在大瓶子裏。她常常看著他想,象他那樣的男生,應該是會喜歡那種溫柔體貼的女孩吧,那種有著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有著一雙水汪汪的大眼睛,開心的時候會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頭發很烏黑,但隻短短的到耳際邊,她有一雙大眼睛,但常常因為大笑而眯成一條縫。
她十九歲,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學。他正常發揮,考去了另外一所城市的重點大學。她坐著火車離開這個生她養她的小城時,浮上心頭的是她點點滴滴與他的回憶。大學生活是以二十幾天艱苦的軍訓生活拉開序幕的。晚上臨睡前,其他女生都躲在被窩裏偷偷打電話跟男友互訴相思之情,她好多次按完那幾個熟悉的數字鍵,始終沒有按下那個呼叫鍵。十九年來,第一次知道什麽叫思念,原來,思念就一種可以讓人莫名其妙地掉下眼淚的力量。
四年的大學生活不算太長,活潑可愛的她身邊從來不缺乏追求者,但她卻選擇單身。好事者問起原因時,她總淡淡一笑, 說:“學業為重嘛。” 她也確實在很努力地學習,隻為了考他那所大學的研究生。四年來她的 頭發不斷變長,她沒有再剪短。一次舊同學聚會時,大家看到她時都眼前一亮,一把烏黑的長長直直的頭發,水汪汪的大眼睛因恰到好處的眼影而更顯光彩,白裏透紅的皮膚,時不時抿嘴一笑,都忍不出這是昔日的小活寶。他見到她時也不禁心神一動,但當時他的手正挽著另一個女子的纖纖細腰。她看著他身邊那個比自己更溫柔嫵媚的女子,很好地掩飾了心裏的一絲失落,隻淡淡對他一笑,說,“好久不見了。”
她二十二歲,以第一名的成績考上了他那所大學的研究生。他沒有繼續考研,進了一間外資企業,工作出色,年薪很快就達到了六位數。她繼續過著單調甚至枯燥的學生生活,並且堅持單身。一次放假回家,一進門母親就把她拉過一邊,語重心長, 女兒啊,讀書是好事。但女人始終是要嫁人生子的,這才是歸宿啊。 她點了點頭,進房間整理帶回來的行李。先從箱子裏拿出來的是一瓶滿滿的幸運星,擺在書架上。書架上一排幸運星的瓶子,都是滿滿的,剛好六瓶。
她二十五歲,憑著重點大學的碩士學曆和優秀的成績,很快就找到一份很好的工作,月薪上萬。他這時已自己開公司,生意越做越大。第三間分公司開業的時候,他跟一個副市長的千金結婚了,雙喜臨門。她出席了那場盛大的婚禮,聽到旁邊的人說起新郎年青有為,一表人才,新娘家世顯赫,留洋歸來,貌美如花,真是一對璧人。她看著他春風得意的笑臉,心裏竟也**起一種幸福的感覺,莫名的感覺,仿佛他身邊那個笑容如花的女子就是自己一樣。
她二十六歲,嫁給了公司的一個同事,兩個人從相識到結婚不到半年的時間,短到她都不知道兩人是否戀愛過。他們的婚禮在她的極力要求下搞得很簡單,隻邀請了幾個至親好友。當晚她喝了很多酒,第一次喝那麽多酒,沒有醉,卻吐得一塌糊塗。她在洗手間看著鏡子裏那張在水汽蒸騰下逐漸模糊的臉,第一次有種想痛哭一場的衝動。但終於,她還是把妝補好後走出去繼續扮演幸福新娘的角色。她的外套的衣袋裏,有她早上倉促疊好的一顆幸運星,裏麵寫著,“今天,我嫁作他人婦了。可是我知道,我愛的是你。”
她三十六歲,過著平靜的小康生活。一日在街上巧遇一舊同學,閑聊起他,竟得知他生意失敗,沉重打擊後終日流連酒吧,妻離子散。她在找了好幾天後終於在一間小酒吧找到他。她沒有罵他,隻是遞給他一本存折,那裏麵是她所有的積蓄,然後對他說,“我相信你可以重頭再來的。”他打開存折,巨額的數字讓他不可置信,那些所謂的親朋好友在聽到他說了“借錢”兩個字就冷眼相向避而不見,她不過是一個快讓他淡忘名字的老同學,卻如此慷慨大方?她依舊淡淡一笑,說,“朋友不是應該互相幫助的嗎。”當晚她的丈夫知道了後,一個重重的巴掌立刻甩了過來,大吼道:“上百萬一聲不吭就全給了他,你是不是看上人家了!”她被那巴掌擊倒在地,沒流淚也沒說話,更沒有回答她丈夫的質問。雖然她從來沒有向別人承認過她愛他,但她也決不會向別人否認她愛他。
她四十歲,那年他的公司已經成為同行業裏最具競爭力的幾間大公司之一。那晚他帶著兩百萬和他的公司的百分之十股份轉讓書到她家。她的丈夫一邊樂嗬嗬地說,“不必這麽客氣嘛,朋友之間互相幫助是應該的,”一邊在股份轉讓書上簽下名字。她沒說什麽,隻說了句,“不如留下來吃頓飯。”他沒有不答應的理由。飯菜端上來時,他驚訝地發現自己最愛吃的幾樣菜都有。但他抬頭看到她一臉恬靜地為丈夫兒子夾菜時,心裏一下釋然,覺得是自己想多了。臨走的時候他從口袋裏拿出一張請貼,笑笑說:“希望你們到時都可以來。”她以為是他又有分公司開業,不以為意,接過隨手放在沙發上。送走他轉身回廚房洗碗的時候,突然聽到她丈夫大聲說,“人一有錢就風流這句話果然沒錯啊。看你這個舊同學,這麽快又娶第二個了。”她的手一顫,被一個破碗的缺口劃了一下,血一下子湧了出來,一滴接一滴不停往下滴。她看著那片泛著微紅的水,突然想起十五年前那個笑容如花的女子那身婚紗,似乎就是這個顏色。
她五十五歲,一天突然在家裏昏倒,被送去醫院。一番檢查後,醫生臉色沉重,要把她丈夫叫到一邊說話。她畢竟是個聰明的女人。叫住醫生,她很認真地問,“我還可以活幾天?”三個月,電影裏的橋段用得多了,沒想到真應了人生如戲這句話。執意不肯住院,她回到家裏開始為自己準備後事。一個人活了大半輩子,要交代的事多著。收到消息的親朋好友紛紛趕來見最後一麵。他是最後一個。她躺在**,已經開始神智不清,但一看到他手上那刻幸運星,立刻清醒了過來,這是給我的嗎? 她指了指那顆幸運星,臉上竟露出一絲笑容。他連忙回答,“啊,是。是啊。這是我帶來給你的。”真是無心插柳,這不過是他剛出機場時碰到那個為紅十字籌款的小女孩送的,他當時急著來見她,接過來時都沒看清是什麽東西就趕著上車了,一路握著也不知覺。她接過那顆幸運星,緊握著放在胸前好一會不放。終於,她指了指旁邊的桌子,那上麵也放了一顆幸運星,那時她昨晚花了一個多小時才疊好的,緩緩對他說道:“在我以前住的房子裏,還有三十九罐幸運星。等我火化的時候,你把那些連同這兩顆和我放在一起,好嗎?”他還沒來得及回答,她已經合上眼睛,一臉安詳。
她火化那天,他按照她的遺願把那些幸運星撒在她身上,三十罐,不小心滾落一兩顆在地也沒人發現。他轉身要走的時候,忽然發現地上還有兩顆。揀起來,他想,算了,就當是留個紀念吧。
他七十歲。一天,他戴著老花眼鏡在花園裏看書時。四歲的小孫子突然拿著兩張小紙條,興衝衝跑到他麵前,嚷道,“爺爺,爺爺,教我識字。”他扶了扶眼鏡,看清第一張小紙條上的字,“傑,你今天穿的那身藍色球服很好看哦。還有,6這個號碼我也很喜歡,嗬嗬。 ”他皺了皺眉,問孫子, 這兩張小紙條你從哪裏找來的? 這不是紙條啊,這是你放在書桌上那兩顆小星星啊。我拆開它,就發現裏麵有字了哦! 他一愣,再去看那第二張小紙條,“傑,有一種幸福是有一個能讓你不顧一切去愛他一輩子的人。”
“有一種幸福是有一個能讓你不顧一切去愛他一輩子的人。”他念著,念著,淚流滿麵…
相見不如懷念:暗戀如夢
芸不知道那次的暗戀算不算是她的初戀,她總是無法界定暗戀和初戀的區別。暗戀,就像是一朵花兒在她的心裏悄悄含苞,卻是永遠無法開放。
芸第一次看到敏是她十七歲的那年,那年她上高二,班上來了一個高高大大的男孩,皮膚白白淨淨,一口很好聽的普通話。芸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愛上了他,從此她的眼光都隨他的身影而動。他很優秀,長得帥,成績好,圍在他身邊的女生也個個優秀的要命,芸不是,芸長的瘦小,皮膚黝黑,成績也總是不上不下,在中遊**來**去的。所以,芸總是站在遠方,靜靜的注視著他,一直到中學畢業。
芸帶著這份深藏心靈深處的美麗暗戀,上了大學,讀了研究生,找了個經商成功的丈夫,有了一個聰明可愛的兒子。芸有了自已的車,自已的房。生活像永恒不變的鍾擺,往往複複。偶爾,敏的影子會在芸記憶的一瞬間裏閃過,就象藍天上倏勿劃過的飛鴿,轉瞬即逝,除了空氣曾有過顫動,看不到留下絲絲痕跡。
直到那一天,她從遙遠的南方回到久違的家鄉,分別了十幾年的同學們要熱鬧地聚一聚。她下意識的上街做了頭發,全身上下做了最精心的打扮,如今的她,雖然算不上是成功女性,但卻是個絕對的自信、優雅的成熟女性,她有點埋怨上天,為什麽讓她到了大學才長個子,才讓她發育,大學四年,她不但個子長到了一米六七,麵且皮膚也變的出奇的白皙細嫩起來。
芸進來的時候,昔日的同學都“嘖嘖”驚訝起芸的美麗和風度,芸看到敏時,並沒有認出他來,她禮節性地一一和同學自我介紹,握手打招乎,等到她快走到靠窗前的那個男人麵前時,她看到那個男人站起身來,“呼嚕”一聲,深深的吸了一口痰,“啪”的一聲,隨口吐在了猩紅的地毯上,然後對芸伸出手:“我是敏。”
有時美麗的回憶隻是像一個漂亮的肥皂泡,隻能在記憶的陽光裏折射出彩色的光環,千萬不要想著拿現實去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