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記者會(一)

送走了Fin.k.l與Kara七個人,車正榮又返回少女時代的練習室,詢問了一下智賢的情況。上次落選之後,智賢的壓力很大,她知道這是自己唯一的機會,所以根本不肯放棄。最近車正榮又非常忙,她也找不上,所以就纏上了仁靜。

趁著現在還有點時間,車正榮為智賢解答了一些問題,然後又勸道:“智賢,不是我打擊你,你真沒必要在演唱上用這麽多的功夫,就象我以前說過的,以你的條件,做不了主唱,所以唱功方麵過得去就行。你現在更應該在舞蹈和表演上多加強一些,這樣吧,你也別纏著仁靜了,改天我讓泰希姐和恩惠指點一下你的演技,再讓孝淵和侑莉指點一下你的舞蹈,下次選拔應該就沒有什麽問題了。”

“我的唱功有那麽濫嗎?”智賢有些不滿地說道。

“不是濫。”車正榮搖頭道:“而是定位的問題。我說過,以你的條件,在組合裏的定位肯定是門麵,既然是門麵,對唱功就不會太高的要求。而且你自身的條件也並不適合在這方麵的發展,所以與其麵麵俱到,不如專攻一項,這樣才更有效率。”

“好吧,聽你的。”智賢點了點頭,認可了車正榮的說法,不過還是叮囑道:“不過哥哥可要快一點啊,下次選拔沒有多長時間了。”

“我知道了,誤不了你的事的。”車正榮答應著。雖然並不希望自己的妹妹走入娛樂圈,但是既然她堅持,做哥哥的也隻能全力以赴地去配合。

解決了智賢的事情,車正榮抓緊時間吃了口飯,隨後又開始為一會兒舉行的記者招待會做著準備。

2007年的5月到7月,樸信陽出演了改編自漫畫作品的電視劇《錢的戰爭》共十六集,片酬為每集1億6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93萬)。隨後,又出演了4集番外篇。在製作番外篇時,製作公司曾向樸信陽約定追加支付其6億2千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00萬),即每集1億5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75萬),然而在《錢的戰爭》結束播出後,製作公司卻遲遲沒有支付給樸信陽這筆追加片酬。為此,無論是樸信陽本人還是AH公司,都曾多次與電視劇製作公司進行過協商,希望製作公司能夠履行合約。但是,製作公司非但不履行約定,反而以“限薪令”為借口,要求樸信陽返還之前所拿的1億3000萬韓元,這樣的舉動,令樸信陽及AH公司大為光火。

所謂的“限薪令”,是指在2007年,由韓國電視劇製作公司協會作出的一個硬性片酬規定,它要求所有韓劇演員的酬勞不得超過13萬韓元/集。也就是說,不考慮演員的人氣、資曆和演技,不管多大牌的演員,也不管多好的演技,也不管有多強的票房號召力,片酬也不許超過13萬韓元/集這個上限(僅限電視劇行業)。此令一出,導致很多演員的收入大幅度縮水。例如,同樣是在去年稍晚一些時候播出的《咖啡王子1號店》,一經播出就引發了巨大的轟動,獲得無數好評和讚譽,但是沒有用。主演尹恩惠原來商定的片酬是每集約18萬韓元,總收入是306萬韓元,但是“限薪令”一出,總共17集的劇集,導致尹恩惠少賺了85萬韓元。她這還是少的,身價越高的演員,損失得越多,因此演員界自然哀聲一片。

但因為尹恩惠的合約是在限薪令之後簽下的,AH公司和尹恩惠本人對此倒也沒有太多的抱怨,都表示願意尊重行業的規則。而樸信陽的情況卻不一樣,他與製作公司所簽的合約是在“限薪令”之前,按照法理,後出台的“限薪令”不具備溯及力,《錢的戰爭》的製作公司以此為由拖延甚至拒絕支付樸信陽的薪酬明顯就是一個借口,這當然會令樸信陽及AH公司不滿。因此前幾天,AH公司以樸信陽的名義提起訴訟,要求《錢的戰爭》的製作公司支付總計3億8060萬韓元的未支付片酬。可笑的是,在知道樸信陽提起了訴訟之後,《錢的戰爭》的製作公司居然提起了反訴,將樸信陽告上了法庭,稱樸信陽是無理要求天價片酬,要求樸信陽返還之前所拿的1億3000萬韓元。

這件事在韓國社會引發了廣泛的反響。為了澄清事實,也為了表明態度,AH公司決定召開一次記者招待會,而車正榮做為會長將親自出席,以顯示公司對此事的重視。

隨著時間的臨近,各路記者也三三兩兩地走進了記者招待會的會場,然後就三五成群地聚在一起,交流著各種消息,也揣測著AH公司可能做出的反應。

與其他經紀公司及藝人不同,AH公司及其旗下藝人非常喜歡和媒體打交道。特別是從去年開始,AH公司每月都會召開一到兩次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司及藝人的工作進展及動向,並回答記者的提問。這樣積極主動的態度贏得了很多記者的好感,也因此一直都保持著與AH公司及其藝人之間的良好合作關係。所以這一次,在得知AH公司以樸信陽的名義提起了訴訟之後,雖然知道這是一個熱點,但是絕大多數媒體都僅僅是謹慎客觀地進行了簡單地報道,沒有進行任何評價,就是在等待AH公司的態度。

但大家的心裏都不太樂觀。在韓國,藝人很少會打官司,因為無論勝負如何,都有可能對藝人本身造成不利的影響。更何況是與製作公司打官司,這其實就意味著決裂,即便贏了,也可能導致其他製作公司同仇敵愾,聯手封殺。所以對於AH公司的這個決定,記者們並不看好。更何況還有“限薪令”的因素存在。雖然記者們也都對“限薪令”斥之以鼻,但這就是行業規則,藝人要想繼續在這個行當裏生存下去,隻能遵守,不能反抗,AH公司不可能不知道這一點,所以大家都想不明白,AH公司為什麽會孤注一擲,做出這種不理智的行為。

就在大家議論紛紛的時候,車正榮快步走進了會場。一邊走,還一邊和熟悉的記者打著招呼:“民浩哥,今天的氣色不錯啊。正勳哥,最近很忙嗎?好長時間沒給我打電話了,怕我找你喝酒嗎?靜洙姐真是越來越年輕了,明天和我們簽約吧,我保證你會紅的。東元啊,適當的少吃一點吧,要不然我們就得特意為你準備一個大椅子了,好貴的……”

車正榮的記憶力一向很好,隻要和他打過一次交道,他就能記清對方的姓名和身份。而今天到來的記者絕大部分都是經常打交道的,自然就更熟悉一些,所以他打起招呼來也很熟絡,就象老朋友一樣輕鬆隨意。記者們也都是笑著回應,他們就喜歡車正榮這種放鬆的心態,對雙方來說,都是個解脫。

當然也有不熟悉的。有一個剛剛入行的記者就對車正榮的行為不太理解,於是悄聲地問著同來的前輩:“前輩,不是說藝人不喜歡和記者打交道嗎?怎麽看著車正榮的樣子,好象和大家都很熟似的?”

“這就是車正榮的魅力所在。”前輩輕聲解釋道:“隻要沒有原則性的衝突,車正榮是一個很喜歡也很善於與人交往的人。今天坐在這裏的同行都是專門跑娛樂新聞的,而且與AH公司,與車正榮打交道也不是一天兩天了,當然熟得不能再熟了。但這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還在於車正榮這個人,他並不排斥媒體,反而很喜歡和媒體打交道,並且把記者當成朋友看待,隻要時間允許,他會耐心回答記者的所有問題,而且還會主動為媒體提供采訪的便利。別以為媒體掌握輿論,就能為所欲為,入行久了你就會知道,藝人有的是辦法讓咱們碰冷釘子,咱們也沒什麽辦法。但是車正榮不一樣,他從來都不回避記者,甚至會主動向記者提供消息。我們靠什麽吃飯?當然是報道。報道從哪裏來?當然是藝人。正因為有車正榮這樣主動積極的配合,我們才會少了許多麻煩,也少吃不少苦頭,所以大家才會和他這麽親近。而這,也正是車正榮的人格魅力所在。”

新記者還要繼續發問,但是前輩卻抬手示意他閉嘴,因為車正榮已經開始講話了。

“真是非常抱歉,大晚上的,還要麻煩大家跑到這裏來,占用了大家寶貴的休息時間,對此我深表歉意。”說著,車正榮站起身,向台下的記者們行了一個九十度的鞠躬禮。記者們都紛紛表示不介意,幹這行的,根本談什麽什麽休息不休息的,什麽時候有新聞,什麽時候就要開始工作,大家早就已經習慣了。不過車正榮這種關切和體貼還是讓記者們很感動。

行過禮後,車正榮重新坐下並繼續說道:“今天請大家來,就是想澄清一下關於信陽哥與《錢的戰爭》的製作公司之間的合約糾紛問題,並闡述一下我公司看法和決定。而之所以由我來主持這次記者會,是因為考慮到信陽哥是AH公司的創始人之一,同時也是演員界的前輩,對於信陽哥的資曆和身份,我們必須要給予足夠的尊重,所以今天由我來向記者朋友們介紹相關問題,並回答大家的提問。”

稍頓了一下,車正榮又說道:“首先我向各位媒體朋友介紹一下此次合約糾紛的起因與經過。2006年的年末,製作公司主動找到了信陽哥,希望信陽哥能夠出演其所製作的電視劇《錢的戰爭》,並擔任主角。信陽哥看過劇本之後,對這個故事很感興趣,於是接受了製作公司的邀請。隨後由我公司出麵,與製作公司方麵商定了信陽哥的片酬為每集1億6000萬韓元,這是2007年年初的事,製作公司對這個數額並無異議。而在電視劇開始拍攝並播出之後,由於反響強烈,收視率不斷提高,於是製作公司又產生了拍攝番外篇的想法,並希望繼續由信陽哥主演,而片酬照舊,即番外篇的片酬同樣為每集1億6000萬韓元。信陽哥也同意了這個請求,同時也表示可以減少一些片酬,最後商定為每集1億5500萬韓元。但此後不久,電視劇製作公司協會就宣布了‘限薪令’,強行規定演員的片酬最高不能超過13萬韓元/集。因此,在電視劇製作結束之後,製作公司就拒絕支付剩餘的3億8060萬韓元。我公司及信陽哥曾經多次與製作公司進行交涉,希望對方能夠履行約定,及時支付剩餘的片酬,但製作公司卻以‘限薪令’為由進行推托,堅決不肯履行合約的約定。經過半年多的交涉,我公司已經盡到了最大的耐心與克製,但卻無法得到對方的回應,因此,我公司隻能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公司藝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而讓人無語的是,製作公司不但沒有反省自己的過錯,反而倒打一耙,居然還反訴信陽哥,要求信陽哥返還其先行支付的1億3000萬韓元,這種無恥的行徑,令我及公司所有同仁都極其憤慨。對於這種無賴的舉動,我們將依照法定途徑,堅決與其鬥爭到底。我們將以最大的耐心和最誠懇的態度,等待法院的公正判決,並期待能夠早日看到結果。以上就是整個事件的起因和經過,下麵就請各位媒體的朋友進行提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