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也不知道他何時會回來,但我仍然深愛他,即便所有人都告訴我,這不過是場夢境。

可我心甘情願做那個長睡不醒的夢裏人。

1六月天就像個陰晴不定的壞脾氣小孩。

在公交站等車的時候,我忍不住發出這樣的感歎。

今晚是中文係 3 班的畢業慶祝會,我正想方設法往班長通知的酒店趕。無奈遇見雨天,打不到車,公交也人滿為患,等了近半個小時,我才總算擠上車。自然不會有空位,我被擠在人群中,開始走神。

從前隻覺得時間難捱,那麽多專業課、選修課,還有數不清班會,不知何時才是盡頭,然而走到尾聲的這天,我才明白什麽是白駒過隙。

還記得三月我拍畢業照時,顧思彤匆匆回國了一趟。因為她的奶奶去世了。

然而那時單霓在美國,宋嘉在聖彼得堡,唐熹微隨周卓宇的新工作遷到北方,而朱珠則去了天堂……我們像一局被命運打散的棋,零零落落地散在世界的各個角落,是誰都無可奈何的事。

守靈的時候,我問斯彤:“難過麽?”這是個蠢問題,但我的記憶卻仿佛仍停留在新年時,我去她家探望奶奶時的光景。那時奶奶精神尚且不錯,雖然需要時不時吸氧,卻也記得找斯彤的爸爸討煙。她一直是個活得精神又有趣的老太太。

“當然難過,”斯彤看著我,眼角尚有淚痕,語氣卻平靜,也是,她向來有一顆堅強的心,“但人總要往前走。生老病死,是我們誰都逃不掉的事。”我不知道你們信不信,也不知道你們是否覺得荒謬,但在我心目中,裴子煜依然活著。

隻要我一天沒有見過他的屍首,隻要我一天沒有去過他的墓地,隻要我一天還在呼吸著,他就還活著,活在我的心中。

盡情笑話我吧,我不介意。

二十分鍾後,我總算及時趕到了那家酒店。推門走進包房,班裏的同學大都到了,有人在拍照留念,也有人在幫著倒酒。

有人一把拽住我:“梁樂薇,看這裏!”“哢嚓”一聲,我驚訝的表情定格在數碼相機裏。

斟好的酒被服務員端上來,人人端起一杯,高舉著相碰:“畢業快樂!祝大家今後前途似錦!”每個人都在笑,盡管我知道,剛才說的不過是最最老土的套話,但我的心中,仍忍不住泛起莫名的酸楚。

原來我也會依依不舍。作為一個自詡的“大學編外人士”,我大概沒能專心致誌地上過幾回課,前兩年的課餘生活也大都在與朱珠的奶茶店裏度過,而後兩年,那些沒有理由也沒有盡頭的等待與放逐……我並不知道該從何說起。

我曾以為我並不喜歡與留戀我的大學生活,但到了臨別這刻,我才知道,無論經曆過的多麽荒唐,多麽混蛋,多麽痛楚,我仍然深愛它。

因為那是我的青春,獨一無二的青春。

酒過三巡,我已微醺。其實我酒量不壞,這兩年更是練得爐火純青,但不知為何,今天我很快就覺得暈眩。

雨夜總令人哀愁,拒絕了班裏同學相送的好意,我站在路邊等了好久,總算等到一輛空著的出租車。迫不及待地鑽進去,報上地址,我閉目仰靠在椅背上,不動了。

司機叫醒我時,窗外的雨依然沒有停。我屏息看了一眼窗外的建築物,一句話都沒說,默默付了車資,推開門。

冷雨很快撲打在我臉上,很痛,痛到我忘了撐傘。

沿著階梯一步步往上走,我走到裴子煜曾居住的小區門外,敲了敲門口保安室的窗戶。

保安大叔看見我,表情裏寫滿無奈:“同學,你怎麽又來了。”“就一會兒。”我擠出一個討好的笑容。

“……就隻能十分鍾啊,被抓到我可要被炒魷魚的。”他蹙著眉看了看表,最終不大情願地按了開門按鈕。

我趕緊躋身進去,連對他說了好多個“謝謝”,這才繼續往裏走,刻意忽略掉他那句“真拿失戀的神經病沒轍”。

其實我很想告訴他,我沒有失戀,隻是我愛的那個人,暫時離開了我。

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回來,也不知道他何時會回來,但我仍然深愛他,即便所有人都告訴我,這不過是場夢境。可我心甘情願做那個長睡不醒的夢裏人。

離開裴子煜曾住過的那個小區時,我已經渾身濕透了。

借著昏暗的路燈,我看了看時間,淩晨十二點半。熱鬧的街道終於漸漸安靜下來,爆滿的出租車也好不容易有了空當。

沒多久,我等到一輛空車,鑽了進去。

我是在過路橋的時候意識到自己在哭的,在那之前,我一點感覺都沒有。直到霓虹燈的光線照進來,我被晃得眼花,想伸手去擦眼睛,才陡然意識到,自己在哭,還哭得這樣厲害。整張臉都是幹掉的淚痕。

原來兩年過去了,我還是沒能學會心平氣和地與回憶共處。

回到家,媽媽已經睡了。我小心翼翼地摸黑走進衛生間,卸妝的時候,卸妝液一不小心流進眼裏,我痛得齜牙,卻強忍著告訴自己,不能再隨便流淚。

因為從明天起,我就要離開象牙塔。從明天起,不論麵對什麽,我就應該是個大人。而大人,是不應該輕易為這樣的小事流淚的。

一覺睡到日上三竿,許之行的電話打進來時,我仍和周公親密約會中。

“樂薇?”“許之行?”“跟你說過無數次了,我比你大那麽多,以後要叫我許大哥。”“這名字太土了好不好!”即便宿醉頭疼欲裂,我也不能在原則問題上退讓。

許之行裝可憐地笑了笑:“本想說今天正好有空,想請你吃飯慶祝畢業,沒想到你居然舍不得叫我一聲許大哥,我真是傷心啊……”什麽時候撲克臉也學會賣萌,我無言:“那……還真是謝謝許大哥好意了。”“應該的,你想吃點什麽?”“……肉!”許之行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梁樂薇你能不能不要這麽逗!”和許之行約了十二點半見,我以最快的速度從**爬起來洗漱打扮。正換著衣服,我媽忽然推門而入:“要去哪兒?”“約會。”“……”“騙你的,和朋友吃飯而已。”“我倒寧願你是去約會,”我媽白了我一眼,“記得穿漂亮一點。”穿再漂亮也隻是見朋友好不好,不知道你在期待什麽!忍著對我媽的吐槽,我一路狂奔下樓坐車,總算及時趕到。

到了地方,許之行已點好了菜,我瞥了一眼底單,都是我愛吃的。原來自裴子煜離開後,我與許之行已熟稔到這種程度。我不知該慶幸,還是該難過。

“畢業後有什麽打算?”許之行一邊替我倒茶,一邊問。

“工作。”“我是問做什麽工作。”許之行蹙眉。

“學中文的能做什麽?”我衝他扮個鬼臉,“當然是文字民工。”“好好說話。”“好吧……”這個沒趣的家夥,我撇嘴,“應該是做雜誌或報紙之類,前兩個月我已經陸續投過簡曆,還有……”我頓了頓,終於鼓起勇氣看他,“我打算離開這裏,許大哥。”許之行端著茶杯的手一滯:“……去哪裏?”“C 市吧,”我盯著杯底晃悠悠的茶葉,輕聲道,“離家不遠,動車隻要兩小時,我媽應該不會有太大意見。”“……C 市?”許之行遲疑的聲音令我不禁抬頭,一瞬間,我看見他表情裏一閃而過的猶豫與驚慌。

“有……問題?”我的心開始狂跳,一種荒謬的預感猛地攀上我的心頭。雖然理智上我知道那不可能,但我好像仍然愚蠢地期待著什麽。

然而很可惜,許之行很快恢複了平靜:“沒,我隻是覺得這樣的話,我們能見麵的機會就更少了。”“我會盡量多回來的。”努力說服自己剛才隻是無聊的臆想,我故作輕鬆道,“你不要太想我喲!”“少自戀!”許之行白了我一眼,低頭吃菜不理我了。

2畢業前,為了讓我媽安心,我曾陸續投了些簡曆到本地的文化公司與報社,也接到過麵試通知。但事到臨頭,我卻都沒有去。

因為就像我對許之行說的那樣,我要離開這裏,離開這座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城市。我想知道換一方天空,是不是能夠更順暢地呼吸?現在的我,時常覺得窒息。

我本打算找好工作後先斬後奏,卻沒想到,如意算盤落了空。

和許之行吃完飯回家,剛進門,我就意識到氣氛不對。

我媽在看電視,我瞥了一眼電視機,竟然是我們最討厭的那檔新聞欄目。

“媽,我回來了。”“嗯。”杜女士冷豔得頭也沒回。

“……怎麽了?”“沒什麽,就是剛接了個通知你麵試的電話,對方說你手機不通,就撥了座機……”她終於轉過頭,怒視著我,“你倒是跟我說說看,我怎麽不知道你要去 C 市工作的事?你準備什麽時候告訴我!”“這不正要跟你說嘛……”我諂媚地迎上去,剛一抬頭,就看見她眼角的淚:“你到底有沒有把我當你媽!”我臉上的笑容漸漸枯萎,過了很久,站起身:“對不起,沒有事先告訴你,是我的錯……但是媽媽,我已經長大了,我想換個城市試試看,一個人生活有什麽不同。但我永遠是你的女兒,媽媽。”我們沉默地對視著,良久,我媽起身,回了臥室,一整個晚上都沒有再出來。

第二天一早,我將寫好的留言條放在桌上,拿著簡單收拾好的行李,去了火車站。

對不起,媽媽,漫長的青春歲月裏,我最終沒能長成你渴望的模樣。但我希望你不要對我失望,至少,不要太失望。因為這樣的話,我會很難過的。

動車準點發車,在播音員悅耳的播報聲中,我昏昏欲睡。其實昨天我失眠了一夜,似乎也沒有具體理由,但隻要一閉眼,整個人就格外清醒。

可在二十二歲的今天,我已學會不再像十八九歲時那樣,一睡不著就四處給朋友打電話,拉著他們陪我聊天,一聊就是一整夜。

我漸漸學懂了忍耐、羞恥,以及,不打擾。越是重要的人,越不想去打擾。

然而因為太困,我卻差點睡過了站。趕在動車門關閉的前一秒,我以極其狼狽地姿勢狂奔下車。一邊喘氣,一邊看著電子指示牌,很好,C 市,我終於來了。

老實說,今天麵試的這家文化公司並不是我在 C 市的首要目標,我最想進的那家時尚娛樂雜誌,叫《Glamorous》。

作為同類型雜誌中的翹楚,除了本身創造的銷量奇跡,《Glamorous》還有另個極具**力的傳說——據傳他們的年輕男主編魅力非凡,雖然毒舌又嚴厲,但在業內人氣直逼明星。許多人擠破頭應征實習編輯,不過為了一睹其真容。

但這些對我來說,不過浮雲,《Glamorous》於我,隻意味著更好的資曆,更優厚的薪資,以及更廣闊的世界。

這是二十二歲的我,除了愛情外,最最向往的。

在 C 市休息了一晚,第二天上午,我按照電話裏通知的地址去那家文化公司麵試。

為了這場麵試,我甚至買了新的連衣裙與高跟鞋,還化了個淡妝,即便這一切都陌生得令我很不習慣。

麵試總體還算順利,但當主編問我何時能夠入職時,我卻猶豫了,因為我還沒有等到《Glamorous》的麵試通知。

據我所知,離最後日期還有三天。所以我刻意推遲了答複的時間,卻在一抬眼時,捕捉到主編皺眉的表情。

她頓了頓,說:“那麻煩等我們正式通知吧。”一瞬間,我知道,她大概不會再通知我了。

從那家公司離開時,我覺得意興闌珊。

正午時分,街上車流擁堵,周圍滿是匆匆趕路的行人。我木然地站在站台,胃裏開始一陣翻滾,這才恍惚記起,早上因為太緊張,害怕麵試遲到,竟然忘記吃早飯了。

如今精神鬆懈,胃也遲到地痛起來。痛得六神無主的我想立刻攔輛車回酒店,然而當我準備拉開車門時,一輛捷豹 XKR—S 卻從我眼前疾馳而過。

透過半開的車窗,我看見一張臉,一張永生永世都不會忘記,也不能忘記的臉——裴子煜的臉。

下一秒,在此起彼伏的急刹車聲與喇叭聲中,我不顧一切地朝那輛車追過去。

四周的一切頃刻間化作虛無,我能夠聽到自己聲嘶力竭的聲音,伴隨著哭腔:“裴子煜!你別走,你等等我!等等我啊!裴子煜……”現在的我,根本無心去在意旁人看我的眼光,就算把我當做瘋子又如何,我不在乎。

因為我那麽想你啊,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想你,比世界上的任何人,都不能沒有你……你為什麽,就不能等等我呢?

許之行來的時候,我正躺在醫院急診室裏玩手機遊戲。

他疾步上前,拉開我虛虛蓋在身上的薄被。

“幹嗎?大白天非禮我麽?”我嚷嚷著,白他一眼。

他拉了把椅子在我旁邊坐下,從頭到腳打量了我一遍,深深籲了口氣:“看你還知道罵人,應該沒事。”“本來就沒事。”我撇嘴。

“那怎麽進了醫院?”許之行厲聲道。

“就是……在路上走著不小心扭了腳唄,我高跟鞋穿不慣嘛!”我指指醫生已經處理過的腳踝,“這樣子我大概沒法拖著行李去火車站,就隻好厚著臉皮找你來救駕了。”聽罷我的話,許之行終於放下心,對準我腦門狠狠一彈:“你倒是小算盤打得好,要是我沒空怎麽辦?”“許大哥這麽好,怎麽舍得撇下我?”我討好地笑笑,“醫生說接我的人來了我就可以出院了,你趕緊把我帶回去吧,我怕我再不回家,我媽得報警了,這樣回頭你還得再來找我一次。”“失蹤人口不歸我管,”許之行無力地看我一眼,“算了,你還是趕緊收拾吧。”“Yes,sir!”到了停車場,許之行開後備箱放行李,看著他的側影,我正開後座門的手頓了頓:“許之行……”“嗯?”“算了,沒什麽。”我笑著搖搖頭,“我們回去吧。”如果我說,我今天見到裴子煜了,他一定會說我眼花,再苦口婆心地規勸我放下過去,朝前走的吧。像過往的每一次一樣。

Life goes on……這大概是過去兩年裏,我學到最銘心刻骨的殘忍句子。

雖然裴子煜離開了,但生活仍然在繼續,每一天,當我蘇醒在這個沒有他的世界,我必須一遍遍告訴自己,嘿,life goes on。

和停滯的人生比,這樣的流動,更令我感到疲憊與絕望。

人生的滾滾長河裏,我像是淤積在河底的一灘爛泥,我不想走,一點都不想。

回到家時,天已經黑透了。

我媽半靠在沙發上看電視,看見我,並沒有我以為的盛怒,反倒十分平靜:“飯在廚房,自己加熱。”我一瘸一拐地默默往廚房走,我媽忽然叫住我:“不是去麵試去了……你的腳怎麽了?”“路上扭了。”我呆呆道,不敢回頭,等待一通臭罵。

然而杜月茹女士卻什麽都沒再說,片刻,我聽見她風風火火的腳步聲:“滾房間躺著去,我給你熱飯。我就說,生條白眼狼還真是不省心。”那天之後,我就被我媽下了禁足令,安心養傷,哪裏都不許去。

正好我也在等《Glamorous》的麵試通知,也就樂得在家享受正式工作前最後的奢侈假期。

就這樣好吃好喝將養了兩天,第三天的上午,有人按響了我的門鈴。

我正嘀咕這個時間會是誰,一開門,便被那張映入眼簾的臉惹出了驚喜的眼淚:“宋嘉,你王八蛋!什麽時候回來的我居然不知道!”暌違兩年,這個在我青春裏曾扮演過重要角色的男生,終於回來了。

“這次回來準備待多久?”“一個多月吧。”宋嘉莞爾,“我可是剛回家就來看你了,你還罵我王八蛋。”“呸!本來就是王八蛋,走的時候信誓旦旦說每年回來,結果去年也沒見你回來!”“那時候不是很忙走不開嗎?”“那今年就不忙啦……”“是啊,”看我翻白眼,宋嘉笑得更歡了,“今年比較閑。”將這兩年來的變遷細數了個遍,我不得不承認,和兩年前本就穩重的宋嘉比,現在的他更加成熟。

我忍不住問他:“現在你可以回答我了吧,聖彼得堡那種高緯度的地方有什麽好?”“我還是沒法回答,但用心生活的話,在哪裏都不錯吧。對了,”宋嘉忽然低頭,溫柔地看著我,“我有女朋友了,是韓國人,不過她從小在國內長大,普通話說得可溜了。”我一時間愣住,良久,拍拍他的肩膀:“好樣的,你終於走出中國,征服亞洲了!”是有過一瞬間的鼻酸,但絕不是因為嫉妒,大概隻是時過境遷後的唏噓,所以才能在第一時間,調整好表情。

還記得那天臨別時,宋嘉輕輕抱了我一下:“梁樂薇……”他頓頓,湊在我耳邊接著說,“我一直是比你現實的那一個,所以這一生,我都沒什麽好不甘心,但你記得一定要幸福啊,一定要。”宋嘉離開後沒多久,窗外漸漸狂風大作,洞開的落地窗內,紗簾隨著風翻飛舞動著。

我轉過頭,發現放在沙發上的手機正在拚命震動。是來自《Glamorous》人事部的電話。

3去《Glamorous》麵試之前,我特地去看了朱珠一次。

還記得在學校時,我大概每月都會去看她一回,若是許之行有空,便會陪我,然後我們一同下山,到我與朱珠曾經的奶茶店,如今別人的小飯館裏點幾個菜,就著兩瓶啤酒,囫圇吞下,什麽都不說。

最後我們各自回家。這種習慣延續了兩年,但我知道,未來的我可能做不到每月都來看她一次了。所以我得來向她道個歉。

說起來,這兩年朱珠墓前的鮮花似乎從沒斷過,我知道,一定是許之行吩咐人定時來打理的。

印象中,總是他無條件地照顧我們,我覺得感動,卻也時常不知所措。畢竟我能報答他的機會,實在是太少太少了。

我在墓前大概坐了小半個鍾頭,憋了好幾天的情緒,終於有機會傾吐。

“朱珠,你知道嗎?我在 C 市見到他了,他換了車,還是那種我隻在雜誌上看過的車型,你說才多久啊,他現在的品位怎麽變得這麽浮誇?”“咳,我知道,要是你現在在我麵前,一定會給我倆大耳刮子,再恥笑我瘋了,畢竟,我怎麽可能見到已經死去的人呢……但朱珠,你知道嗎,我沒法承認。那時候是沒有勇氣,現在是不相信,我不相信世界上會有這麽相似的人。”“所以,你先不要急著笑我,我會證明給你看的,我不是瘋子,也沒有傻,裴子煜他真的還活著,畢竟,我從沒見過他的屍體……”“不過朱珠你說,要真是那天我眼花了,我該怎麽辦呢?要是裴子煜真的死掉了,我該怎麽辦呢……”說到這裏,我終於說不下去,餘下的話音,化作鼻腔裏絲絲嗚咽。

我伏在墓碑前哭了好久,哭到整個人覺得暈眩,有些透不過氣,我才慢慢直起身,重重吸了口氣。

而就在我努力呼吸的時候,我竟然發現,不遠處的鬆樹後,躲著個人。那個人,正小心翼翼地朝這邊張望。

我的心驟然狂跳起來,原本濃重的悲傷漸漸被一陣莫名的害怕取代,這裏是荒山野嶺,根本沒人,要是那個人……我緊張地不敢再往深處想,摸出手機想給許之行打電話,那個人卻從樹後悉悉索索地走了出來。

這一次,我終於看清楚了,居然是個女孩,還穿著高中校服,看款式,應該是朱珠的母校。

“……你好。”她遲疑著開口。

“你是……”我徹底迷糊了。

她似乎在醞釀著措辭,半晌,才怯聲道:“我是朱珠姐姐的妹妹……姐姐去世後,爸爸媽媽收養了我。”說罷,她看著我,不再說話,我這才意識到,她的眉目真的跟朱珠有幾分相似。

我忽然想哭,原來啊,朱珠,你不是到死都被憎恨著。隻是他們越愛你,便越覺得恨你,恨你為了區區一個男人,放棄了他們。

“你為什麽在這裏?”我問。

“來……看看姐姐,”她不時瞟向墓碑上的照片,“街坊鄰居都說我們長得很像,但爸爸媽媽不準我問姐姐的事,所以我想偷偷來看看她。”“……結果沒想到遇到了我?”我無奈地笑了。

她默默地點頭。

“那……姐姐究竟是個什麽樣的人?”她抬頭看著我。

“朱珠嗎?”我愣了愣,聲音漸漸變得溫柔,像回憶起久遠的美好時光,“一個世俗眼光裏的瘋子,老師心目中的壞女生,你父母最不能原諒的人……以及,我心目中的英雄。”聽罷我的話,隻見她微微張開嘴,卻久久沒能說話。也是,要消化這段話,多少得需要點時間吧。

我又想了想,掏出手機:“對了,你叫什麽名字?”“……朱月。”“朱月是吧,你記下我的手機號,以後要有什麽事,或是想問你姐姐的事,都可以聯係我,畢竟你姐姐生前,是我的好朋友。”“那……姐姐你的名字是?”“梁樂薇。”“嗯,梁姐姐,我記下了。”我離開時,朱月仍站在朱珠的墓碑前,一動不動,不知在想些什麽。

我忽然意識到,自己或許有些越界,她雖然是朱珠名義上的妹妹,但實際上我們並不相識,貿貿然留電話給她,也不知她會不會覺得我多事。

大概不會吧,畢竟她有一雙和朱珠一模一樣的會笑的眼睛。我輕輕歎了口氣,轉身下了山。

餘下的便是收拾去 C 市的行李。

因為做好了即便《Glamorous》不錄取我也會繼續留在那邊發展的打算,所以這次的工程便浩大許多。雖然許之行已囑咐過我找好房子後再正式搬家,但這次至少會在 C 市待一周,基本的日用品與衣物都必不可少。

將新添置的連衣裙和化妝品塞進行李箱,我拉開衣櫃,目光落在了最底層的鞋盒上。

兩年過去了,我依然將它保存得猶如全新。那是裴子煜送我的第一份禮物,Ferragamo 的平底小紅鞋。

還記得那天我剛拿到駕照,他坐在駕駛座上,輕描淡寫又情深意重地對我說:“我愛你,所以你不能因為一雙高跟鞋發生意外離開我。”那是我此生聽過最動人也最漫不經心的告白。

可後來的我卻將那份心意輕易踐踏、碾碎、棄之不顧,才換來如今沒有盡頭的孤寂。

打開鞋盒,我如最虔誠的信徒,小心翼翼地捧起那雙鞋,又不禁想起曾經最喜歡的話:“好的鞋子,會帶你去到美好的地方。”不知道這一次,我還有沒有遇見美好的資格。

起身,將那雙鞋放進行李箱,我默默闔上箱蓋。

4在 C 市的一整個星期,為了節省開銷,我都住在離市區中心較遠的家庭旅館。但非常不幸的是,《Glamorous》的編輯部卻在市中心。

麵試當天,我明明已做足準備,提前兩個小時出發,卻還是在途中被堵死,因為據說前麵剛出了連環車禍。滿車都是麵容焦躁的乘客,我咬唇看表,離麵試時間還有半個小時,如果再不走,就真的沒有希望了。

思及此,我起身衝司機大喊:“司機師傅,不好意思麻煩開門,我要下車!”車門漸漸打開,我抬頭看了一眼公車線路圖,離編輯部還有三站。我咬咬牙,脫下三寸高跟鞋,赤足開始狂奔。

幸好剩下的路程是直線,我邊跑邊覺得萬分慶幸,對於我這樣的路癡來說,這簡直是佛祖顯靈!

眼看《Glamorous》所在的大樓終於映入眼簾,拎著鞋子的我總算鬆了口氣。

再看看表,距麵試還有十五分鍾,足夠我在那之前去洗手間整理儀容,重新穿好鞋子。

說起來,也真夠丟人,直到大學畢業,我也還是沒能學會像電視裏的職場女精英們穿著高跟鞋健步如飛。

現在的我,不光滿腳塵土,足底也隱隱作痛,說不定剛才在路上擦破皮了也不一定。

正心神恍惚之際,身後忽然響起了一陣突兀的汽車喇叭聲。

我茫茫然轉過身,隔著擋風玻璃,便看見一個穿著黑白色細條紋襯衫的男人,正目不轉睛地盯著我。下一秒,他已經推開車門,疾步朝我走過來。

“不好意思,剛才向你鳴笛,”瞥見我抱在懷中的高跟鞋,他的表情裏閃過一絲猶豫,但很快又恢複如常,聲調清冷,“但你擋在車庫門口,這樣我沒辦法停車。”經他提醒,我才意識到,我果真站在停車場的入口。

“真是對不起……”我訕訕然,趕緊往後退了好幾步,“我這給你讓路。”“謝謝。”他淡然一笑,轉身往車旁走。走到一半,卻又回頭叫住我,指了指我手中的高跟鞋:“雖然有些多事,但我想問,你是否需要幫助?”意識到自己依然光著腳,我更窘了,連忙擺手:“不用不用,我堵車脫了鞋跑過來的而已,謝謝你的好意!”說罷,扭頭往大門方向跑去,再不敢回頭看他的表情。

經過剛才的有驚無險,我總算趕在麵試前五分鍾,洗幹淨雙腳,穿上高跟鞋,再仔細補了補妝。

雖然腳底是磨破了些,但好在問題不大,回去再做處理也來得及。

這樣想著,我抬頭挺胸,走向了會議室——麵試將在這裏進行。

等待的過程比預想的緊張而沉默,包括我在內大約有十人進了麵試,但此刻大家都緊閉著雙唇,誰也不想跟其他人有任何交流。

我越發覺得這樣的氛圍令人發怵。

手心逐漸滲出冷汗,正低頭深呼吸之際,會議室的門卻開了,人事小姐走出來叫我的名字。

我趕緊起身迎上去,腳心的傷口卻被牽動,我疼得皺眉。

對方捕捉到我痛苦的表情,關心地問:“梁小姐是覺得不舒服嗎?那是否還能進行麵試?”我連忙搖頭:“沒事,我可以。”好不容易等到的機會,怎麽能夠輕易放棄。

呼吸,吸氣,我露出練習過數次的完美微笑,推開了這扇通往新生活的大門。

然而在抬頭的一刹那,我整個人都傻住了。

如果我沒有記錯,就在二十分鍾前,我才剛見過麵試官中間的那一位。

而如果我沒有眼花,他麵前的銘牌上寫著的是“池莫”。

池莫,《Glamorous》的主編——想到剛才樓下發生的那一幕,我不禁眼前一黑,傳言中池莫向來嚴厲苛刻,看來,我這個光著腳擋在停車場入口的女人,這輩子都不要指望走進這裏了。

回到旅館,我立刻給單霓打電話。

忘記說,就在三天前,她回國了。當然和我料想的一樣,她並沒有打算就此留下。

“接下來我就要去環遊世界嘍,第一站暫定東非,你不要太想我啊!”她剪了短發,染成漂亮的葡萄紫,在視頻那頭對我開懷地笑,仿佛過往的一切皆為雲煙。

我忍不住感歎,有些人生命的底色是明媚的,那麽不論生活加諸她什麽,她都能活成一束陽光。比如單霓。

“單霓我跟你講,我今天有多倒黴……”將上午的事抖落個遍,我忽然喪氣極了,脫下高跟鞋狠狠地踹了兩腳,“我真是恨死高跟鞋了!”單霓趕緊柔聲安慰我:“那以後不穿高跟鞋好了。”“不行啊……”我的視線掃過行李箱裏那雙平底鞋,“以後上班的話,遲早要學會穿高跟鞋的。”這樣自言自語著,我的心情總算平靜了些。又聊了一會兒,我掛了電話,洗澡睡覺。

一夜無夢,第二天一大早,我是被手機鈴聲吵醒的。電話裏,那個女聲像來自雲端,我反應了好久,才聽明白她在說什麽——“你好,請問是梁樂薇小姐嗎?這裏是《Glamorous》人事部,我們想確認一下,你什麽時候可以來上班?”5入職第一天,我整個人還在夢遊。

乘電梯的時候,聽見旁邊兩個女孩子聊起這月工資的安排,說到看上了哪個包一定要去買下來,我才漸漸有些實感。

這裏不是象牙塔,這裏是職場,是我向往已久的《Glamorous》編輯部。也是我新生活的起點。

一上午,我都在負責帶我的資深編輯 Carol 的指引下與新同事找招呼。而跟我一起向大家做自我介紹的,還有另一個女生,阮睫。大家都叫她阿阮。

好不容易挨到中午,Carol 被叫去總編室,阿阮連忙捅捅我的手臂:“樂薇,我覺得好緊張啊!

你說要是大家不喜歡我怎麽辦?”“怎麽可能!”我笑笑,看著她細白如瓷的臉蛋,忍不住腹誹,世上大概沒有人會討厭長得漂亮的姑娘,更何況,據剛才上洗手間時聽到的八卦講,阿阮的小姨是《Glamorous》的廣告讚助商,而她則是小姨欽點進來的,所謂空降兵是也。

可這樣我就更不懂了,阿阮是有著強大的後台,但我的資曆明明比不過其他應聘的前輩,《Glamorous》為何錄取了我?

這個疑問,直到下午池莫也將我叫進總編室,才得到解答。

“簡單地說,我很欣賞你的守時觀念,和你的衝勁。”池莫上下打量我,目光最終落到我的腳上,“但是,這並不意味著你可以穿平底鞋上班……我們的職業與時尚相關,希望梁小姐以後注意著裝。好了,我的話說完了,你可以出去了。記得,試用期是三個月,在這三個月裏,請你讓我看到除了衝勁以外的東西。”從總編室出來,我依然雲裏霧裏,但隱約明白了外界對池莫的評價。他果然是一個公事公辦,且非常嚴苛的人。

我本以為工作不會來得那麽快,至少有一個適應期,但快下班時,Carol 卻把我叫到一邊,遞給我厚厚一遝采訪資料。

“喏,拿好了,盡快看,整理好采訪思路,因為我們與對方約定的采訪時間就在明天上午十點半,到時你直接過去就好,地址我隨後短信發你,到了那邊,自然會有人接待。對了,我們隻有一個小時的采訪時間,所以你要第一時間抓住讀者喜歡的爆點。還有記住,人家是房產業的新貴,你不要當成采訪歌星影星那樣提問哦。”說罷,她又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這是池總編交代的,雖然我已經委婉地表示過,你隻是個新人,可能負擔不了這麽重要的采訪,但他堅持要你來做,所以,你自求多福,加油咯!”Carol 的眼神談不上多友好,但我仍感激她,因為那裏麵沒有嘲諷。

將資料接過,放進包裏,我鄭重地點點頭:“我知道了,謝謝 Carol 姐的提點,我會努力做好的!”因為還沒來得及找房子,下班後我還是隻能回那家偏僻的旅館。

進門剛坐下,我拿出資料正準備看,手機卻忽然響了。拿過手機,發現是個陌生號碼,雖覺得有些莫名,還是立刻按了接聽。

電話隻持續了短短一分鍾,但一分鍾後,我卻再沒有心思看手裏的資料,而是直接將它們丟在了桌上。

我一邊慌慌張張地找鑰匙,一邊給許之行打電話:“許大哥,你現在在哪裏,有沒有空?剛才我鄰居打電話來,說我媽在家暈倒,送醫院了,你能不能先替我去看看情況?我這就趕回去!”下樓招了輛出租車直奔火車站,我不斷在心中祈禱,媽媽,你千萬要沒事。千萬千萬!因為你的女兒,再也不能承受人生中的悔恨多添一筆了。

雖然一路都在為我媽祈禱,甚至急著上樓時差點摔了一跤,但眼前的畫麵,還是讓我忍不住眼皮直跳,有一種想罵人的衝動。

強忍著心中翻滾的情緒,我看向正在摸牌的許之行:“……能告訴我,這是怎麽回事嗎?”許之行非常淡定:“我來的時候阿姨已經醒了,正招呼大家打牌,看見我,就招呼我一起加入了。”許之行說這些時,正輸液的我媽還在精神抖擻地出著牌,出完牌後兩手一攤,哈哈笑道:“我贏了!”我眼前又是一黑,那種心情,用時下很流行的一句話形容就是,整個人都不好了。

深吸了幾口氣,我走向前,將我媽按回了**:“杜月茹女士,我代表醫生提醒你,病房裏要肅靜!”結果我媽惡狠狠地白了我一眼:“但是留院觀察很無聊啊,要不你也來吧?雖然聽許之行說你打牌很臭,但我這人很包容的!”“媽媽!”我終於忍無可忍地咆哮。

從醫院出來,我感覺自己還沒緩過勁兒。

許之行送我回家,一路難掩笑意:“你媽這人挺好玩的。”我憤怒地撇嘴:“是啊,就是偶爾玩太大,快把我這個女兒嚇死了!”“醫生不都說隻是低血糖嗎,休息幾天就好了,倒是你這麽跑來跑去,小心過勞,我可不想下次大老遠再跑去 C 市醫院看你。”“呸呸呸,少咒我!”“那回家趕緊睡覺!”“知道了知道了,”我拱手,無奈地笑了,“許大哥,你知不知道,你這樣一直慣著我,我會變得很依賴你的,好像今天一樣……”“你都叫我許大哥了,大哥不就是該照顧小妹的嗎?”他不以為意。

“但是許之行,”我頓了頓,目光轉向窗外,“我們本來不該是這樣的關係吧。”不論時間過去一個月還是幾個月,一年還是兩年,我始終記得,許之行是裴子煜的至交,而我是害死裴子煜的人。於情於理,他都不該對我這樣好。

他對我越是好,我越是會想起裴子煜,越是覺得自己不可饒恕。

“如果你是希望徹底開始新的人生,那我們今後可以不再聯係。”沉默了一陣,許之行說。

“你明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我知道,”許之行微笑,“所以以後不要說這樣的話了,我會生氣的。”“好。”我的眼角忽然有些濕。

喂,裴子煜,如果你聽見我們此刻的對話,是會嘲諷我矯情,還是一笑而過。或者是,你根本吝嗇再看我一眼。

但不論你是看著我,還是不理我,我都希望你知道,我依然還愛你。隻愛你。

就這樣折騰了一晚上,回到家我累得倒頭就睡,連鬧鍾都忘記調。

等我迷迷糊糊醒過來,已經是第二天早上七點。

我的手機沒有任何未接提示,但當我看見屏幕上的時間時,整個人還是哆嗦了一下,恐懼感令我陡然清醒。

神啊!我竟然忘了今天上午十點半要采訪的事!

手忙腳亂地從**爬起來,我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畢,下樓打車。

沒有時間去火車站了,這裏距離 C 市不到 300 公裏,開車最快三個小時左右能到,這意味著順利的話我能勉強趕上。

可是當我上了車,才意識到,我把最重要的采訪資料忘在了旅館裏,而采訪前最多隻剩下半小時,我根本不可能還有多餘的時間回去拿。

也就是說,我隻能臨場發揮。這一刻,我忽然明白了什麽叫“萬念俱灰”。

如果現在我在戰場上,那就是個忘了帶槍的戰士,最後會死多慘,簡直是不言而喻的事。

思及此,我終於忍不住哭出聲來。

二十二歲這一年,在我學懂為愛情痛哭後,我終於明白何謂為工作痛哭。但這不是所謂的倒黴,而是成長應付的代價。

下車的時候,我感覺自己的雙腿仍有些發顫。

是的,在掙紮了一路後,我還是決定來這裏。不是來碰運氣,也不是來博同情,而是試試靠自己的能力,最後一搏。盡管除了對方所處的行業,我甚至不知道自己要采訪的人是誰,這,確實有點可笑。

進了公司,我收起怔忡,對前台小姐露出一個友善的笑容:“你好,我是《Glamorous》的實習編輯梁樂薇,能否幫忙聯係一下公關部,我們約好了上午十點半在這裏進行采訪。”前台小姐打量了我一眼,非常專業地點頭微笑:“好的,請稍等。”在會客室等待的時候,我才意識到自己在發抖。

雖然已極力克製情緒,也在認真整理剛才在車上準備的問題,但當虛掩的門被推開的那刻,我還是聽見了自己狂亂的心跳聲。

“您、您好!”我慌張地從椅子上站起來,鄭重地鞠了一躬,“我是《Glamorous》的實習編輯梁樂薇,今天由我負責采訪您。”“噢?《Glamorous》居然就拿個實習編輯來打發我,池莫還真是傳聞中那樣,從不把人放在眼裏啊。”一瞬間,原本還低著頭的我渾身戰栗,淚水自眼眶中瘋狂湧出,沿著臉頰,泛濫成災。

“裴子煜……裴子煜……”我喃喃著,抬起頭,便看見那張我朝思暮想兩年的臉,此刻,竟真的鮮活地出現在我麵前。

我不由自主地伸手,想要摸摸看,是不是真的,是不是我在做夢。但我還沒有觸到他的臉,一隻食指已適時地抵住我的額頭,阻止我近身。

“是梁樂薇小姐對吧?我想你大概認錯人了,我的名字叫晏亦非。晏、亦、非。看你的樣子,不會連自己要采訪的對象是誰都不知道,就貿貿然跑過來了吧……這樣的話,我可是真的有點生氣了噢。”眼前的人唇角明明帶著笑意,眼中卻沒有一絲波瀾,像深不見底的寒潭。

我就那樣呆呆地看著他,漸漸便怔住了——因為他微笑的弧度,和裴子煜一模一樣。

喂,裴子煜,你相信嗎?

這個世界上,竟然會有個和你一模一樣的人——從身高到麵貌,從聲音到微笑。

我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