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戰勝攻取而不修其功[7]者凶,命曰費留[8]。故曰:明主慮之,良將修之。非利不動,非得不用,非危不戰。主不可以怒而興師,將不可以慍[9]而致戰。合於利而動,不合於利而止。怒可以複喜,慍可以複悅,亡國不可以複存,死者不可以複生。故明君慎之,良將警之,此安國全軍之道也。
打了勝仗,奪取了城邑土地卻不能鞏固戰果的,叫做“費留”,其結果相當危險。所以,明智的國君會慎重地考慮這個問題,優秀的將帥會嚴肅地對待這個問題。不能得利就不要行動,沒有獲勝把握就不要用兵,不到危急關頭就不要輕易開戰。國君不可因一時的惱怒而興兵,將帥不可因一時的怨恨而交戰。符合我方的利益就行動,不符合我方的利益就停止。這是因為,惱怒可以再變為歡喜,怨恨可以再變為高興,而滅亡的國家不可能複存,人死了也不能複生。所以,明智的國君對戰爭一定要慎重,優秀的將帥對戰爭一定要警惕。這是安定國家、保全軍隊的根本原則。
[7]不修其功:學術界對此有四種不同解釋。第一說,指不能鞏固勝利成果。第二說,指不及時論功行賞以鞏固勝利。第三說,指不能建立“戰勝攻取”的功業。第四說,指“戰勝攻取”之後不能適可而止。此處取第一種說法。我們認為《孫子兵法》將戰爭劃分為在戰前準備、戰中求勝和戰後鞏固勝利(即“修功”)三個階段,特別強調“戰後修功”,主張戰爭領導人應當對戰爭全過程予以關注,而非隻關心其中某個階段。這種寬廣的戰爭視野與其站在大戰略的高度關心國家安危、民族存亡的態度是分不開的,遠比一般的軍事理論家們高明得多。
[8]費留:指財貨耗費,停留不歸。曹操注《孫子》言:“若水之留(流),不複還也。”
[9]慍(yùn):怨憤,惱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