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六通電話(一九八五)
斯坦利·烏裏斯泡澡帕特裏夏·烏裏斯後來跟母親說,她當初就該知道事情不對勁。她應該料到的,她說,因為斯坦利從不在傍晚洗澡。他都是清早淋浴,或者深夜一手拿著雜誌,一手拿著冰啤酒,泡個熱水澡。傍晚七點洗澡不是他的作風。
還有書也是。照理說,讀書應該讓他很開心,但不知道為什麽,他顯得沮喪不安。那件可怕的事發生前三個月左右,斯坦利發現他小時候的一個朋友成了作家——不是真正的作家,帕特裏夏跟母親說,是個寫小說的。書上的作者名是威廉·鄧布洛,但斯坦利有時叫他“結巴威”。那個人的作品他幾乎都讀過。事實上,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傍晚,他洗澡時讀的就是那人的小說,最新的一本。帕特裏夏讀過一本他早期的書,純粹出於好奇,但隻讀了三章就放棄了。
帕特裏夏跟母親說,那本書不隻是小說,而且是恐怖小說。她說話的語氣就像講起黃色書刊時一樣。帕特裏夏為人親切和善,卻不怎麽擅長表達。她很想向母親形容那本書有多可怕,為什麽她讀了之後感到很不安,但就是表達不出來。“裏麵都是怪物,”她說,“全都是追捕小孩子的怪物。除了殺人,還有……我不知道……不舒服的感覺和傷害,那一類的。”事實上,她覺得那本書根本就像色情小說。她想表達卻怎麽也想不起來的就是這個詞,或許因為她雖然知道這個詞,卻從來沒說過。她說:“但斯坦利卻像找回童年玩伴似的……他說想寫信給他,但我知道他不會寫……
我知道他也覺得讀了那些小說不舒服……而且……而且……”
說到這裏,帕特裏夏·烏裏斯哭了。
那天晚上,距離喬治·鄧布洛一九五七年遇到小醜潘尼歪斯將近二十八年(還差半年左右),斯坦利和帕特裏夏窩在位於亞特蘭大市郊的家中,電視開著,帕特裏夏坐在雙人沙發上,一邊縫東西,一邊看她最愛的遊戲節目《家族之爭》。她迷上了理查德·道森,覺得他戴著鏈表的模樣性感到了極點,隻是她打死也不肯承認。她喜歡那個節目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她幾乎每次都能猜到最受歡迎的答案(《家族之爭》沒有正確答案,隻有最受歡迎的答案)。她有一次問斯坦利,為什麽她常常覺得問題很簡單,參賽家庭卻答不出來。斯坦利說:“等你站到燈光底下,題目可能就變難了吧。”她覺得丈夫臉上似乎閃過一道陰影。“一旦真槍實彈,事情就會變困難,就會說不出話來,如果來真的的話。”她想了想,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斯坦利有時對人性很有見地,她覺得比他的老友威廉·鄧布洛強多了。那家夥靠寫恐怖書賺了大錢,專用人類的低劣本性吸引眼球。
烏裏斯夫妻其實過得也不差!他們住的是高級社區,兩人一九七九年花了八萬七千美元買下這棟房子,現在隨隨便便就能賣十六萬五千美元,而且搶手得很。這不表示她想賣,但知道這點感覺很不錯。她有時開著沃爾沃(斯坦利開奔馳的柴油車,她開玩笑叫那輛車“奔斯”)從奔狐購物中心回來,看到他們的房子優雅地坐落在紫杉圍籬後方,總是會想:誰住這裏啊?嘿,是我!烏裏斯太太!不過,這樣的想法有時不怎麽令人開心,因為其中摻雜了強烈的驕傲,反而讓她有點不舒服。你知道,從前有一個十八歲的寂寞女孩,名叫帕特裏夏·布倫姆,她去參加畢業舞會之後的派對,卻被擋在紐約上城葛洛因頓的鄉村俱樂部外,原因當然是她的姓氏和梅子諧音。的確,一九六七年的她還是個又瘦又小的猶太梅子,那樣的歧視當然違法,可哈哈哈那又怎樣?不過,這一切都過去了。隻是一部分的她永遠過不去,永遠記得她和邁克·羅森布拉特走回車上,他父親的車,聽見自己的高跟鞋和他租來的皮鞋踩過碎石的聲音。邁克為了那一晚特地借了車,還花了一下午打蠟。一部分的她永遠記得自己和邁克比肩同行。他穿著租來的白色晚禮服,在柔和的春天傍晚是多麽耀眼!她穿著淺綠色晚禮服,母親說她看起來就像美人魚。猶太美人魚,哈哈哈真好笑。他們倆昂首闊步,她沒有落淚,還沒有,但她知道他們不是走回車上,不算是,而是逃回車上,和發臭沒有兩樣。兩人從沒覺得身上的猶太烙印那麽深過,覺得自己就是當鋪老板,駕著牛車,油頭垢麵,尖鼻子、黃皮膚,是天大的猶太笑柄,很想發火卻沒有怒氣。怒氣是後來才有的,在時過境遷之後。當時她隻覺得屈辱,隻能感覺到痛苦。忽然有人笑了,尖銳的竊笑,有如快速彈過的鋼琴音符。回到車裏,她終於可以哭了。不用說,這個姓氏和梅子諧音的猶太美人魚哭慘了。邁克·羅森布拉特笨拙地伸手撫摸她的頸背,想安慰她,卻被她扭頭甩開了。帕特裏夏覺得屈辱、肮髒、猶太。
紫杉圍籬環繞的高雅的房子讓她好過了一點……但不是完全好了。傷害和羞辱還在,即使她被這個時髦、富有、安靜的小區接受,也無法抹去當年那段永遠走不完的返回車上的路,還有兩人腳下的碎石聲響。就算已經成為這家鄉村俱樂部的會員,就算餐廳總管總是用低調恭敬的“烏裏斯先生、太太晚安”招呼他們,她還是無法忘懷。當她開著一九八四年出廠的沃爾沃轎車回家,看著自家的房子坐落在大片綠地中央,她經常(她覺得也太經常了)會想起那聲尖笑。她會希望當年嘲笑她的女孩如今住在低劣的小區平房裏,被異教徒丈夫家暴,懷孕三次又流產三次,丈夫在外頭和染病的女人廝混。
她希望那女孩椎間盤突出、扁平足,竊笑的齷齪舌頭上長滿囊腫。
她討厭自己有這些念頭,這些不厚道的想法。她決心改進,不再品味這些難以入口的苦酒。這些念頭會平息幾個月,不在心裏浮現。帕特裏夏會想:也許一切真的過去了。我不再是那個十八歲的小女孩,而是三十六歲的女人了。耳中聽見車道上碎石響個不停,甩開邁克·羅森布拉特試著安慰她的那隻猶太人的手——那已經是半輩子前的事了。那個愚蠢的小美人魚已經死了,我應該忘了她,專心過我的日子。好,很好,非常好。但可能在某個地方,例如超市,忽然聽見隔壁走道傳來尖笑聲,她的背脊就會一陣刺痛,**變硬發疼,雙手抓緊推車把手或緊緊交握,心裏想:一定有人說我是猶太人,可笑的大鼻子猶太佬,而斯坦利也是大鼻子猶太佬。他準是會計師沒錯,猶太人最擅長數字了。
我們一九八一年讓他們加入,沒辦法,因為那個大鼻子婦科醫生勝訴了。但我們都笑他們,笑個沒完。
或者,她會覺得聽見了碎石聲,然後想:美人魚!美人魚!
於是,憎恨與屈辱又會像偏頭痛一樣卷土重來,讓她對自己、對人類感到絕望。狼人。鄧布洛的書,那本她沒能讀完的小說,就在講狼人。狼人個屁!那種人懂什麽?
但大多數時候,她感覺挺好,覺得自己沒那麽差勁。她愛丈夫,愛他們買的房子,通常也愛她的生活和她自己。一切都好。當然不是一開始就這麽平順,這怎麽可能?她當初接受斯坦利的求婚,她的父母既生氣又不滿。他們是在姊妹會派對上認識的,他從紐約州立大學轉學到她的學校,拿獎學金讀書。兩人共同的朋友介紹他們認識,帕特裏夏當晚就覺得自己可能愛上他了。到了期中休假,她已經很確定自己的心意了。來年春天,斯坦利將一枚小鑽戒插在雛菊上送給她,帕特裏夏接受了。
她的爸媽很擔心這門婚事,但最後還是答應了。他們其實無能為力,隻能眼睜睜看著斯坦利·烏裏斯不久之後投入擠滿年輕會計師的職場叢林,沒有家人的支援,隻能拿他們的女兒當人質勒索。不過,二十二歲的帕特裏夏已經成年,就快取得學士學位了。
有天晚上,她聽見父親說:“我下半輩子都得養那個狗娘養的四眼了。”那天她父親和母親外出用餐,父親多喝了幾杯。
“噓,小心被她聽見。”露絲·布倫姆說。
那一晚,帕特裏夏直到半夜都無法入眠,兩眼幹澀,身體忽冷忽熱,心裏恨透了他們兩個。她花了兩年時間,希望甩脫那股恨意。她心裏的憎恨已經夠多了。照鏡子的時候,她偶爾會看到恨意在她臉上留下了印記,劃下了皺紋。但這場仗她獲勝了,是斯坦利幫她打贏的。
他的父母也很擔心這門婚事。他們當然不認為自己的孩子注定將貧窮低賤,但卻覺得“孩子們太急了”。唐納德·烏裏斯和安德烈婭·貝爾托利二十歲出頭就結為連理,卻似乎忘了這回事。
隻有斯坦利信心滿滿,對未來很有把握,完全不擔心父母害怕孩子們會遇到的陷阱。事後證明他的信心贏了,父母的恐懼輸了。一九七二年七月,畢業證書上的墨水還沒幹,帕特裏夏就已經在亞特蘭大以南六十公裏的小城特雷諾找到工作,教授速記和商務英語。每次回想起自己當初是怎樣得到那份差事的,她都覺得有點,呃,有點詭異。她從教師期刊抄了四十個招聘廣告,然後用五個晚上寫了四十封信,每晚八封,請對方告知詳細信息。她每所學校都申請,其中二十二家回信表示已經招到人了,還有幾家學校詳細解釋了他們要求的專長,一看就知道她毫無機會,申請隻是浪費雙方時間。最後剩下十二所學校,每一所看起來都有希望。她正在傷腦筋,斯坦利出現了,心想她要是填完十二所學校的求職表格,肯定會瘋掉。他看了看滿桌的文件,用手指點了點其中一封信,是特雷諾的督學主任寫來的,她不覺得這封信有什麽特別之處。
“就是它。”斯坦利說。
她抬頭看他,被他語氣裏的確定嚇了一跳。“那裏是佐治亞州,你知道什麽我不知道的信息嗎?”“沒有,我隻在電影裏見過那個地方。”
她揚起一邊眉毛看著他。
“《亂世佳人》,費雯麗和克拉克·蓋博,明天再想,畢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我講話像是南方來的嗎,帕蒂?”
“像,像南布朗克斯人。既然你並不了解佐治亞,又沒去過那裏,為什麽——”
“因為就是它。”
“你怎麽可能知道,斯坦利?”
“當然能,”他答得很幹脆,“我就是知道。”帕特裏夏看著他,知道斯坦利不是在開玩笑,而是認真的。她感覺一股不安躥上脊背。
“你怎麽知道?”
他原本麵帶微笑,這時微笑卻消失了,甚至有一點困惑。他的眼神暗了下來,仿佛退到心靈深處請教某個精確運轉的機器。不過說到底,他對它的理解就和一般人對手表的認識差不多。
“烏龜沒辦法幫我們了。”他忽然說,聲音很清楚。她聽見了。出神的表情依然掛在他臉上,那種詫異、沉思的表情。她開始害怕。
“斯坦利,你在說什麽?斯坦利?”
斯坦利渾身一震,手撞到了裝桃子的盤子。她剛才瀏覽申請表格的時候,手裏一直拿著桃子在吃。
盤子摔到地上碎了,斯坦利的眼神慢慢清明起來。
“啊,該死!對不起。”
“沒關係。斯坦利——你剛才說什麽?”
“我忘了,”他說,“但我覺得我們應該考慮佐治亞,親愛的。”
“可是——”
“相信我。”他說,於是她相信了。
麵試順利得驚人,帕特裏夏搭火車返回紐約之前就知道自己會拿到那個職位。貿易係係主任一眼就喜歡上了她,她也是,兩人幾乎一見如故。確認信一周後就寄來了。特雷諾聯合學校開出九千兩百美元的薪水,外加一紙試用合約。
“你們會餓死。”赫伯特·布倫姆聽到女兒打算接受這份教職之後說,“餓死的同時還會熱死。”
帕特裏夏轉述父親的話給斯坦利,他聽完模仿《亂世佳人》的對白說:“別聽他胡謅,斯嘉麗。”
她原本怒氣衝衝,眼淚都快奪眶而出了,聽他這麽一說撲哧笑了出來。斯坦利一把將她擁入懷中。
他們的確打得火熱,餓死倒沒有。兩人一九七二年八月十九日結婚。帕特裏夏新婚之夜還是處子之身。那一晚在波可諾斯的度假飯店,她光著身子鑽進冰涼的被子底下,心情激動不已,甜美的欲望有如閃電,夾雜幾道恐懼的烏雲。斯坦利鑽進被窩,身體精壯結實,陰莖像個驚歎號立在褐色**中間。當他躺到她身邊時,帕特裏夏輕輕說了一句:“親愛的,別弄痛我。”
“我永遠不會傷害你。”斯坦利抱住她,對她許下承諾。他一直信守諾言,直到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他提前泡澡的那一天。
她教書教得很順利。斯坦利找到開麵包車的差事,周薪一百美元。那年十一月,特雷諾購物中心開張,他在布洛克報稅代辦公司找到工作,辦公室在購物中心,周薪一百五十美元。兩人年薪一萬七千美元。當時汽油每升隻要九美分,白麵包一條最便宜隻要十美分,這樣的年收入綽綽有餘。來年三月,帕特裏夏·烏裏斯不動聲色,悄悄將避孕藥扔了。
一九七五年,斯坦利離開布洛克自行創業,雙方家長都覺得是匹夫之勇。他不是不能創業——他當然應該創業!但他們都認為此時太早了,隻會讓帕特裏夏背上過重的經濟負擔。(赫伯特有一天和弟弟在廚房喝了一晚上酒,沉著臉對他說:“等她被那個賤坯弄大了肚子,就得靠我接濟了。”)雙方家長都同意男人根本不該年少創業,連想都不該想,至少得等年紀夠大,生活穩定了再說——例如七十八歲。
然而,斯坦利再度展現超乎常人的自信。他年輕、聰明、機敏、儀表不凡。他在布洛克廣結人脈。這些都是事實。但他不可能知道“柯利多錄像帶”——新興的錄影帶行業的先鋒——會在特雷諾郊外設立據點,距離烏裏斯夫婦一九七九年遷入的郊區隻有十六公裏,也不可能曉得他們進駐不滿一年就決定雇人做市場調查。就算他事先聽到小道消息,也不可能想到他們會雇用一名年輕的四眼猶太佬,一個笑容可掬、走路長短腳、平時愛穿闊腳牛仔褲、臉上還留著青春痘疤的小夥子,而且還是紐約人。
但他們真的雇了他,而且斯坦利似乎早就胸有成竹。
斯坦利的表現讓柯利多決定全職雇用他。起薪呢?三萬美元年薪。
“好戲還在後頭,親愛的,”那天晚上,他在**對帕特裏夏說,“他們打算在八月擴張版圖,隻要未來十年沒有人毀滅世界,他們肯定能跟柯達、索尼和RCA平起平坐。”
“那你打算怎麽回複他們?”帕特裏夏問,但她已經知道答案了。
“我會說,很高興和你們共事。”他說完哈哈大笑,將她拉到懷裏親吻。不久,他趴到她身上,兩人**了一次、兩次、三次,有如躥向夜空的爆竹……但還是沒懷孕。
在柯利多工作期間,斯坦利結識了亞特蘭大一些最有錢有勢的人。出乎他們的意料,那些人一點也不難搞,不僅接納他們,而且很親切,心胸開闊,和那些北方佬完全不同。帕特裏夏記得斯坦利有一回寫信給他的父母,在信裏說:美國最有錢的人就住在佐治亞州的亞特蘭大。我要讓其中一些有錢人更有錢,而他們也會讓我更有錢。可是沒有人能當我的老板,除了帕特裏夏,但我已經是她的老板,所以我想我沒什麽好怕的了。
等他們離開特雷諾時,斯坦利已經是擁有六名員工的老板了。一九八三年,兩人的收入正式踏入未知領域,也就是傳說中的六位數。帕特裏夏隻耳聞過,從來沒有真正見識過。但事情就這麽發生了,就像周六早晨起床穿拖鞋那麽容易。她有時想到這點就覺得害怕,還曾經不安地開玩笑說這是和惡魔做交易。斯坦利聽了幾乎笑到岔氣,但她卻不覺得有那麽可笑。她想,自己以後是永遠笑不出來了。
烏龜幫不了我們。
她有時會毫無來由地夢見這句話,仿佛是陳年舊夢殘留的片段,然後她會醒過來。她會轉身靠近斯坦利,想要摸摸他,確定他沒有消失。
他們生活愜意,沒有酗酒,沒有外遇,也沒有吸毒、無聊和大吵大鬧,爭執未來該何去何從。他們隻有一個陰影,而最早指出來的是她母親。從事後看,這件事似乎注定得由她提起。陰影以問題的形式出現,寫在露絲·布倫姆寄給女兒的信裏。帕特裏夏每周都會收到母親寄來的信,那封信是一九七九年初秋從他們在特雷諾的舊房子轉寄來的。帕特裏夏坐在擺滿紅酒紙箱的起居室裏讀信,從箱子裏拿出來的家當擺了一地;她感覺孤苦淒涼,孑然無依。
那封信和露絲以往的信沒什麽兩樣。四張藍色信紙寫得密密麻麻,每張開頭都寫著四個大字:露絲隨筆。她字跡潦草,很少有人能看明白。斯坦利有一回向帕特裏夏抱怨嶽母寫的字他一個也不認得,她說:“認得做什麽?”
那封信裏全是老媽才會感興趣的話題。對露絲·布倫姆而言,回憶是一片遼闊的三角洲,以不斷移動的現在為起點,朝過去展開愈來愈廣的人情糾葛。她信裏提到的人,有許多就像舊相簿裏的照片,在帕特裏夏的記憶中已經開始變得模糊,但在她腦海中卻鮮明依舊。她對他們健康的關心、對他們在做什麽的好奇似乎從來不曾消退,而她的評語永遠陰暗。她寫道,帕特裏夏的父親依然老是胃痛,但他始終堅持那是消化不良,要他懷疑是胃潰瘍,除非他開始吐血,說不定吐血也沒用。親愛的,你也知道你父親那個人,他工作起來像頭騾子,有時連腦袋也像騾子。我這麽說上帝都會點頭。蘭迪·哈倫根去做輸卵管結紮手術,醫師從她的卵巢裏摘了一堆高爾夫球那麽大的囊腫出來。不是惡性腫瘤,謝天謝地,但卵巢裏有二十七個囊腫,人還沒死?天!一定是因為紐約市的水,露絲很有把握。這裏的空氣也很髒,但她敢說水才是真凶,會讓人體內累積毒素。她不知道帕特裏夏曉不曉得,她有多感謝神讓“你們兩個孩子”住在鄉下,水和空氣(重點是水)比較幹淨。在露絲眼中,隻要出了北部就是鄉下,亞特蘭大或伯明翰都一樣。瑪格麗特阿姨又和電力公司杠上了。斯特拉·弗拉納根又結婚了。
有些人就是不吸取教訓。理奇·休伯又被開除了。
就在尖酸刻薄的絮叨之間,露絲·布倫姆沒頭沒腦地問了一句,仿佛閑話家常般就把“難言之隱”說出來了:“那麽,你和斯坦利打算什麽時候讓我們倆抱外孫?我們都準備要溺愛他了,男孩、女孩都一樣。你們或許沒發現,帕蒂,我們已經不年輕了。”說完話鋒一轉,開始聊起路口布魯克納家的女兒被學校送回家,因為她沒穿胸罩,上衣薄得一覽無遺。
帕特裏夏心情低落,很想念他們在特雷諾的舊家,對未來感到茫然,甚至有一點恐懼。她走進日後成為臥室的房間,躺在床墊上(彈簧墊還在車庫裏頭,而這張床墊擺在沒鋪地毯的地板上,宛如擱淺在黃色沙灘上的漂流物),腦袋枕著手臂哭了將近二十分鍾。她想淚水終究要來,母親的信隻是讓淚水提早決堤罷了,就像灰塵飄進鼻子裏讓人打噴嚏一樣。
斯坦利想要孩子,她也想要孩子。兩人在這件事上意見一致,就如同他們都喜歡伍迪·艾倫的電影,都會偶爾上猶太教堂,政治立場相近,都不喜歡大麻,在其他上百件大小事情上,他們的好惡也都一致。他們在特雷諾的舊家專門空出一個房間,均分成兩半。他在左半邊擺了一張辦公桌和一把讀書用的椅子,她在右半邊擺了縫紉機和玩拚圖的牌桌。兩人對那個房間的用途有很強的共識,因此絕少談起。那房間的存在就像鼻子和兩人左手上的婚戒一樣理所當然,總有一天會成為安迪或珍妮的臥室。問題是孩子呢?縫紉機、布料籃、牌桌、辦公桌和懶人椅一直擺在原地,日子一天天過去,它們在房間裏的地位似乎愈來愈穩固,愈來愈合法。這就是她的想法,隻是表達不出來,就像“色情”兩個字,在她腦海中閃動的概念逃脫了她的捕捉,無從形諸言語。不過,她倒是記得,有一次來了月事,她打開浴室洗手台底下的櫃子想拿衛生棉。她記得自己看著那袋衛生棉,感覺袋子似乎揚揚得意,仿佛在說:嗨,帕蒂!我們是你的孩子,你隻會有我們當你的孩子。我們肚子餓了,快喂我們吃東西,快喂血給我們!
一九七六年,距帕特裏夏扔掉最後幾顆避孕藥已有三年,兩人一起到亞特蘭大造訪一位名叫哈卡維的醫生。斯坦利對醫生說:“我們想知道自己是不是哪裏有問題,有的話該怎麽辦。”
他們做了檢查,結果顯示斯坦利的**活躍得很,帕特裏夏的卵子也很好,所有該暢通的管道都很暢通。
哈卡維手上沒有婚戒,臉色紅潤,表情開朗愉悅,就像期中考試結束後去科羅拉多滑雪度假回來的研究生。他說或許是他們太緊張了,而這樣的情形並不罕見。他告訴他們心理因素確實有影響,這點和性無能很像:你愈想就愈辦不到。可以的話,他們**時最好別去想懷孕的事。
回程途中,斯坦利一直臭著一張臉,帕特裏夏問他怎麽回事。
“我才沒有。”他說。
“沒有什麽?”
“我做那檔事時才沒想過懷孕!”
帕特裏夏本來有些落寞和恐懼,聽了忍不住撲哧一笑。那天晚上就寢後,當她覺得斯坦利肯定已經睡著了的時候,他忽然開口說話,把她嚇了一跳。他的聲音很平,卻伴隨著哽咽。他說:“是我,是我的錯。”
她轉過身來,雙手摸索著抱住了他。
“別說傻話。”她說。但她心跳得很快,太快了。他不隻嚇到了她,還仿佛看透了她的心思,讀出了她內心深處早就認定但直到此刻才恍然發覺的秘密。她說不出理由,也拿不出根據,但就是感覺(應該說知道)他說得沒錯。是有地方不對,但不是她,是他。是他體內的什麽。
“別胡說八道。”她抵著他的肩膀厲聲低語。他身上微微冒汗,她忽然明白他在害怕。恐懼有如寒氣從他體內一波波散發出來,光著身子躺在他身旁突然變得像光著身子麵對開著門的冰箱一樣。
“我沒有胡說八道,也沒說傻話,”他的聲音還是那樣平,仍舊帶著哽咽,“你其實也很清楚是我,但我不曉得為什麽。”
“這種事誰會曉得。”她語氣嚴厲,很像在罵人。她母親害怕時也是這種口氣。說話的同時,她感覺身體一陣顫抖,像是被鞭子抽到似的。斯坦利感覺到了,將她抱得更緊一些。
“有時候,”他說,“有時候我覺得我知道。我常做一個夢,很糟糕的夢,每次醒來我都會想:
我知道了,我知道哪裏不對了。不光是你沒懷孕的事,而是所有的一切,我生命中所有的不對勁。”“斯坦利,你的生活沒有不對勁!”
“我不是說裏麵,我裏麵沒問題。”他說,“我是說外麵,有事情應該結束卻沒結束。每回從夢裏醒來,我都會想:我的美好人生隻不過是台風眼中的寧靜,而我對風暴一無所知。我很害怕,但恐懼……很快就淡了,和其他的夢一樣。”
她知道他會做噩夢。她有五六次被他驚醒,發現他在**翻滾呻吟。也許他做過更多噩夢,隻是她都睡著了。每回她伸手抱他,問他發生了什麽事,他總是回答:我不記得了。說完便伸手拿煙,起身在床邊吞雲吐霧,等待殘夢像冷汗般從他體內排出。
沒有小孩。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那天晚上,就是斯坦利提前洗澡那天,望眼欲穿的雙方家長還在等著當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空出來的房間依然空著,加長型和迷你型衛生棉還待在浴室水槽下的櫃子裏,大姨媽依然每月造訪。她母親雖然自顧不暇,但對女兒的痛苦倒也沒有視若無睹。她來信不再提起這件事,斯坦利和帕特裏夏每年兩次回紐約造訪他們時,她也三緘其口。沒有人再開玩笑問他們吃維生素E了沒,斯坦利也不再提到小孩。但她有時在他沒察覺時會發現他臉上閃過一絲陰影。
某種陰影,仿佛他急著想記起什麽。
除此之外,他們的生活一切都很美好,直到五月二十八日晚上電話鈴響起。她當時正在看《家族之爭》,旁邊還擺著斯坦利的六件襯衫、她的兩件上衣、針線包和紐扣盒。斯坦利手裏拿著威廉·鄧布洛的新作,那本小說才剛出版,連平裝本都還沒上市。封麵印著張牙舞爪的怪物,封底是一個禿頭戴眼鏡的男人。
斯坦利坐在電話旁,拿起話筒說:“喂,這裏是烏裏斯家。”
他聽了一會兒,皺起了眉頭:“你說誰?”
帕特裏夏感到一瞬間的恐慌,事後卻不好意思承認,隻好對父母撒謊說她一聽到電話鈴響就知道事情不對了;其實她就擔心了那一秒鍾,放下手邊的針線活兒抬頭看了一眼。但也許沒有差別,也許在電話鈴響起之前很久,他們就知道會出事,和被低矮的紫杉圍籬環繞的高雅房子格格不入的事,太過注定所以不值一提的事……因此害怕一秒鍾就夠了,就像被冰錐刺了一下。
是我媽?她問,心想可能是她父親心髒病犯了,因為他體重超過標準二十斤,而且打從四十出頭就一直“肚子痛”。
斯坦利對她搖搖頭,電話裏的人說了什麽讓他笑了。“你……是你啊!老天爺,我真白癡!邁克!
你怎麽——”
他再次陷入沉默,靜靜地聽著,微笑從臉上消失了。她察覺(或自認為察覺)他露出剖析的神情,表示有人正在描述自己的麻煩,或是解釋某件事情突然生變,或者告訴他什麽新奇有趣的事。她猜是第三個。新客戶?老朋友?可能吧。她將注意力轉回電視節目,發現一個女的撲上去抱住理查德·道森,在他臉上狂吻。她心想親過道森的女人肯定比親過“巧言石”的女人還多。要是有機會,她也願意吻他。
斯坦利的藍色牛仔襯衫需要黑紐扣。帕特裏夏一邊找,一邊隱約察覺對話似乎變調了。斯坦利不時嘀咕,甚至問道:“你確定嗎,邁克?”接著沉默了許久才開口說:“好吧,我了解了。對,我……
對,對,所有東西。相片我有。我……什麽?……不,我沒辦法百分之百保證,但我會仔細考慮。你知道那個……哦?……他真的那樣?……嗯,那還用說!我當然是。對……當然……謝謝……對。再見。”
說完掛了電話。
帕特裏夏瞄了斯坦利一眼,發現他正茫然地望著電視機上方。電視裏的觀眾正在為萊恩一家鼓掌,他們剛拿到兩百八十分,問題是:“中學生說他們最討厭哪一門課?”他們猜大多數觀眾會答“數學”,光憑這個答案就拿了一堆分數。萊恩全家蹦蹦跳跳,興奮地尖叫,斯坦利卻愁眉不展。帕特裏夏後來告訴父母,她覺得斯坦利的臉色不太好。這是真的,但她沒有說她當時不以為意,認為那隻是燈光作怪,因為玻璃燈罩是綠色的。
“斯坦,誰打來的?”
“啊?”他回頭看她。看他的神情,帕特裏夏覺得他有點心不在焉,或許還摻雜幾分惱怒。事後她在心裏反複回憶當時的情景,逐漸覺得丈夫是在刻意將自己從現實中抽離,一次抽離一點,那是即將墮入黑暗的男人的神情。
“打電話來的是誰?”
“沒誰,其實沒人。”他說,“我想去泡個澡。”說完站起身來。
“什麽,七點鍾就洗澡?”
斯坦利沒有回話便走出了起居室。她原本想問他哪裏出問題了,甚至想追出去問他是不是想嘔吐
——他在**很放得開,但其他方麵有時卻拘謹得很。他說要去洗澡,其實可能是去嘔吐,把跟身體不合的東西弄出來。可是,新選手皮斯卡波家正要登場,帕特裏夏知道理查德·道森一定會拿他們的姓氏開玩笑,而且她還沒找到該死的黑紐扣,明明盒子裏有很多。肯定是躲起來了,隻有這個可能……
於是她沒說什麽,完全把斯坦利忘了,直到節目結束,她抬頭看見椅子空著,才又想起他來。她之前聽到樓上傳來放水聲,過了五到十分鍾就停了……但這會兒她才發覺自己沒聽到打開冰箱門的聲音,表示他沒拿啤酒就上樓了。某人打來電話扔了一個大麻煩給他,她表示半點同情了嗎?沒有。有試著幫他一把嗎?沒有。察覺異狀了嗎?還是沒有。全是因為那個笨蛋節目——她甚至不能怪扣子,扣子隻是借口。
好吧,她會拿一罐迪克西啤酒上去,坐在浴缸旁陪他,幫他刷背,假扮日本藝伎為他洗頭,問清楚哪裏出了問題……那個人是誰。
帕特裏夏從冰箱裏拿了一罐啤酒上樓,看見浴室的門關著,才真的開始覺得不安。門不是虛掩著,而是緊緊地關著。斯坦利泡澡從不關門,這是他們兩人之間的小玩笑:門關著表示他正在做小時候母親教他的事,開著表示他不介意做他母親按規矩留給別人教他的事。
帕特裏夏用指尖輕輕敲門,突然覺得(而且很明顯地覺得)聽起來很像爬蟲的窸窸聲。不用說,打從兩人結婚以來,她從來沒像客人一樣敲過浴室的門。不光浴室,所有的門都一樣。
不安的感覺突然變得強烈起來,讓她想起卡森湖。她童年常去那裏遊泳,八月初的湖水就像溫泉一樣暖……但偶爾會有令人驚喜的暗流,涼得讓人發抖。前一刻還很溫暖,下一刻就感覺流過臀部的水溫驟降了二十度。當年的感覺扣掉驚喜,就是她現在的感受。帕特裏夏再度被冰流掃過,隻是這回不是在她臀部下方,凍僵她浸在卡森湖深水裏的修長雙腿。
這回暗流掃過的是她的心。
“斯坦利?親愛的?”
她不再用指尖輕輕敲門,而是用力拍打,但依然毫無響應。她開始捶門。
“斯坦利?”
她的心。她的心從胸口蹦出來了,在喉嚨裏劇烈跳動,讓她呼吸困難。
“斯坦利!”
在呼喊的間隙(四下隻有她的叫喊聲,離她每天安枕入眠的床不到九米,自己的叫喊聲讓她更加害怕),帕特裏夏聽見一個聲音,讓驚慌有如不速之客從她心底深處躥了出來。那個聲音很輕,其實,隻是滴水聲。滴答……滴答……滴答……滴答……
她仿佛看見水龍頭前端出現了一個水滴,愈來愈重,愈來愈大,像懷孕一樣,然後落了下去:滴答。
隻有滴答聲,沒別的聲音。她忽然確信今天晚上心髒病發的不是她父親,而是斯坦利。
她低哼一聲,抓住刻花玻璃門把用力扭轉,但門依然紋絲不動。它鎖上了。帕特裏夏·烏裏斯心裏冒出三個從不:斯坦利從不傍晚洗澡,斯坦利洗澡時從不關門(除非上廁所),斯坦利從不鎖上門不讓她進來。
她心慌意亂地想,難道心髒病是可以準備的嗎?
帕特裏夏舔舔嘴唇,發出在她聽來好似細砂紙滑過板子的聲音。她又喊了他一次,但除了水龍頭持續、惱人的滴水聲,浴室裏依然毫無動靜。她低頭發現自己手上還拿著那罐啤酒。她愣愣地看著啤酒罐,心髒像兔子似的在喉嚨裏狂奔;她望著啤酒罐,仿佛這輩子從來沒見過似的。事實上,她好像真的沒見過,起碼沒見過這個,因為啤酒罐一眨眼就變成了電話聽筒,和蛇一樣又黑又嚇人。
“這位女士,有什麽問題嗎?您需要什麽幫助?”黑蛇嘶嘶地說道。帕特裏夏將它丟回機座上,一邊擦手一邊逃離。她環顧四周,發現自己回到了起居室,這才忽然意識到驚慌像小偷一樣悄悄爬進她的頭腦,占據了她。她想起來了。她剛才將啤酒扔在浴室外,子彈似的衝下樓,心裏模糊地想著:
這隻是虛驚一場,我們以後講起這件事一定會笑死。他隻是放滿水之後想到沒有煙,所以衣服沒脫就出去拿——
沒錯。隻是浴室的門已經鎖了,而他嫌開鎖太麻煩,就打開浴缸上方的窗戶鑽了出去,像隻蒼蠅似的沿著外牆往下爬。沒錯,一定是這樣,肯定是——
驚慌再度湧上心頭,仿佛就要溢出杯緣的黑咖啡。她閉上眼睛對抗驚慌,像蒼白的雕像般一動不動,頸部的脈搏跳得飛快。
現在她想起自己為何跌跌撞撞跑下樓了。她想要打電話,嗯,對,是這樣沒錯,但她想打給誰?
她忽然有個瘋狂的想法:我要打給烏龜,但烏龜幫不了我們。
反正無所謂。她已經按了0,也一定說了什麽奇怪的話,因為接線員問她有什麽問題。她是有問題。但你要怎麽跟那個沒有臉的聲音說?你要怎麽跟他說斯坦利把自己鎖在浴室裏,無視她的呼喊?
還有持續不斷的滴水聲快讓她心髒病發了?得有人幫幫她。有人——
她猛地在手背上咬了一口。她試著思考,試著強迫自己思考。
備份鑰匙。廚房櫥櫃裏有備份鑰匙。
她立刻行動,不料拖鞋踢到了擺在椅子旁的紐扣盒。幾顆紐扣撒了出來,映著燈光,有如澄澈的眼睛在閃閃發亮。她起碼看見六顆黑紐扣。
櫥櫃在水槽正上方,門後掛著一塊上了亮光漆的鑰匙形木板,是斯坦利的一位客戶兩年前送給他的聖誕禮物,在自家工作室做的。鑰匙板上釘了許多小鉤子,掛著家裏所有鑰匙。每個鉤子上都有兩把一模一樣的鑰匙,掛鉤下方貼有標簽膠帶,上頭是斯坦利整齊的小字:車庫、閣樓、一樓浴室、二樓浴室、前門、後門。最旁邊是汽車的備份鑰匙,分別標著奔馳和沃爾沃。
帕特裏夏打開櫥櫃,鑰匙搖晃著,她抓起標有二樓浴室的鑰匙轉頭就跑,跑到樓梯口時開始走。
恐慌還沒走遠,奔跑隻會讓它回來。或許,隻要她慢慢走,就不會有事。即使有事,神在天上看到她走路,或許會想:哎呀,好險,我剛才犯了大錯,現在還有時間挽回。
她像參加婦女讀書會一樣沉著地走上樓,沿著走廊來到關著的浴室門前。
“斯坦利?”她喊了一聲,再次轉動門把,心裏忽然害怕到了極點,不想用鑰匙,因為一旦用鑰匙就不能回頭了。要是神沒有在她動用鑰匙之前挽回一切,就表示他打算袖手旁觀,畢竟奇跡是過去的事了。
但門仍舊鎖著,隻有不變的滴答聲……和隨之而來的安靜。
她的手在發抖,鑰匙在門板上哢哢作響,兜了幾圈才找到鎖孔插了進去。帕特裏夏轉動鑰匙,聽見門鎖啪地彈開。她慌忙去抓門把,但門把再度滑脫——不是因為門鎖著,而是因為她掌心冒汗。她握緊門把用力一轉,將門推開。
“斯坦利?斯坦利?斯坦——”
浴缸的藍色浴簾被推到不鏽鋼橫杆的另一端。她看著浴缸,忘了喊她丈夫。她愣愣地注視著浴缸,表情嚴肅,有如第一天上學的孩子。她很快就會開始尖叫,隔壁的安妮塔·麥肯奇會聽見她的叫聲,以為有人闖入烏裏斯家,還殺了人,便打電話報警。
但在那一刻,帕特裏夏·烏裏斯隻是默默地站著,雙手交握垂在黑色棉布裙前,表情嚴肅,瞪大雙眼,像是第一天上學的小孩。接著,她原本近乎莊嚴的表情開始轉變,瞪大的眼睛開始浮凸,恐懼得咧開了嘴巴。她想尖叫卻發不出聲音,聲音全卡在喉嚨裏。
日光燈開著,浴室裏十分明亮,沒有半點陰影,什麽都看得見,想看不想看的都一清二楚。浴缸裏的水是亮粉色的,斯坦利背靠浴缸一頭躺著,頭往後仰的幅度之大,讓他的黑發下緣觸及兩塊肩胛骨之間。他睜開的雙眼要是還能看見東西,肯定覺得帕特裏夏上下顛倒。他的嘴像彈開的門一樣大張著,極度驚恐的表情凍結在臉上。一盒吉列牌刮胡刀片擺在浴缸邊。他兩手從手腕內側到手肘各劃了一刀,兩邊手腕橫著劃了一刀,形成兩個血淋淋的T字。慘白燈光下,傷口閃著紅紫色。她看著**的肌腱和韌帶,覺得很像切開的廉價牛肉。
一個水滴在閃亮的鉻質水龍頭前端緩緩成形,愈來愈鼓,好像懷孕一樣。水滴閃閃發光,然後墜落。滴答。
他死前用右手食指沾著自己的血在浴缸上方的藍瓷磚上寫了一個大大的單詞,兩個字母歪七扭八,右邊的字母旁有一道之字形血痕,她覺得是他手垂下來落進浴缸時弄上去的。她想那個字(斯坦利在世上留下的最後的痕跡)一定是他昏迷之前留下的,仿佛在對她哭喊:
又一滴水落進浴缸。
滴答。
夠了。帕特裏夏·烏裏斯終於能出聲了。她盯著丈夫發亮的、死寂的雙眼,開始放聲尖叫。
理查德·托齊爾閃人
開始嘔吐之前,理查德一直覺得自己做得不錯。
他聽完邁克·漢倫說的所有事情,講了該講的話,回答了邁克的問題,甚至提了幾個問題。他隱約察覺自己用了某個角色的聲音,不是奇怪或誇張的那種,例如他錄廣播節目有時會用的聲音(他最愛的角色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起碼目前如此,那角色受歡迎的程度直追觀眾最愛的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而是溫暖渾厚又有自信的聲音,“我很好”的聲音。聽起來很棒,可惜是假的,就和其他配音一樣是個謊言。
“你還記得多少,理查德?”邁克問他。
“非常少,”理查德說完頓了一下,“但我想夠多了。”
“你會來嗎?”
“會。”理查德說完就掛了電話。
他靠著椅背在書房坐了一會兒,隔著書桌眺望窗外的太平洋。左邊有兩個小鬼,但不像踩著衝浪板,而是騎在上頭,因為現在沒什麽浪。
桌上的鍾顯示此刻是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午五點零九分。鍾是某個唱片公司送的禮物,很昂貴的LED石英鍾。當然,邁克那兒比這裏快三小時,已經天黑了。他想到這點就起雞皮疙瘩,於是起身找事情做。首先當然是放唱片——不是精挑細選,而是從架上幾千張唱片中隨便拿一張。搖滾樂和配音一樣,都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不放音樂他就沒法工作,而且愈大聲愈好。這回他拿到的是摩城精選輯,唱歌的是馬文·蓋伊,他不久前才加入理查德所謂的“全是死人樂隊”。馬文·蓋伊唱著《我聽見竊竊私語》。
哦,你一定不曉得我怎麽會知道……
“還不壞。”理查德說,甚至露出了微笑。情況很糟糕,殺得他措手不及,但他覺得自己會有辦法應付,不用擔心。
他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回家。接下來那個小時,他忽然覺得現在這樣好像自己已經死了,卻得到允許為自己的生意收尾……當然還包括安排後事,他覺得自己做得相當不錯。他試著聯絡認識的旅行社小姐,心想她可能已經下班,正在高速公路上,不過還是姑且一試,沒想到竟然接通了。他跟她說了他的需求,她請他等十五分鍾。
“我欠你一次,卡羅爾。”他說。過去三年他們雖然從未謀麵,關係卻也從托齊爾先生和費尼小姐進展到了理查德和卡羅爾。
“那好,你現在就還,”她說,“你能學變態公文包給我聽嗎?”
理查德立刻(配音如果還要想,就永遠也說不出來了)說:“我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前兩天有一個人來找我,想知道罹患艾滋病最慘的地方是什麽?”他微微壓低嗓子,但聲音變得更輕快,美國口音依然很明顯,卻讓人感覺是有錢的英國佬在說話,咬字不清,讓人困惑又著迷。理查德壓根不曉得變態公文包是何許人也,但他敢說他一定穿白西裝,讀《時尚先生》雜誌,用高腳杯喝東西,身上散發出椰子洗發精的香味。“我立刻回答——是怎麽向你母親解釋它是你從一個海地女孩身上感染到的。我是變態公文包色魔會計師,不來不硬,來了就硬,我們下回見。”
卡羅爾·費尼一邊大笑一邊尖叫:“太像了!一模一樣!我男友說他不相信你能發出那麽多聲音,一定是靠變聲器之類的東西——”
“親愛的,這就叫天分。”理查德說。變態公文包退場了,換成頭戴高帽、肩扛高爾夫球袋的紅鼻子諧星費爾茲上台。“我身體裏都是天分,得把毛細孔堵住免得噴出來,就像……呃,噴泉。”
費尼再次笑著尖叫。理查德閉上眼睛,感覺頭要開始痛了。
“幫我想點辦法吧,拜托了。”他用的還是費爾茲的聲音,接著,沒等她笑完就掛了電話。
現在,他又得做回自己。這實在很難,而且一年難過一年。不是自己的時候比較容易勇敢。
他想挑一雙好穿的便鞋,最後還是決定穿球鞋。就在這時,電話又響了。是費尼打來的,她以前回電話從來沒這麽快過。理查德當下有股衝動,很想用彪福·齊斯德萊佛的聲音,好不容易才忍住。
她幫他訂到了一張美國航空的夜班頭等艙機票,從洛杉磯直飛波士頓,晚上九點半出發,隔天清晨五點左右抵達洛根機場。達美航空的班機早上七點三十分從波士頓起飛,八點二十分將他送到緬因州的班戈市。她已經向阿維斯租車公司訂了一輛轎車,從班戈國際機場的租車櫃台到德裏隻有四十一公裏。
隻有四十一公裏?理查德想,真的嗎,卡羅爾?嗯,可能吧,用公裏算的話。其實你根本不曉得到德裏究竟有多遠,我也不曉得。不過,天哪,老天爺,我會搞清楚的。
“我還沒訂旅館,因為你沒說要在那裏待多久,”她說,“你要我——”
“不用了,我自己來吧,”理查德說,接著就讓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接手了,“你真是小可愛,寶貝兒,嬌滴滴的小可愛。”
他好好講完電話(永遠要讓對方笑著掛上話筒),接著撥了緬因州查號台的號碼207-555-1212,詢問德裏旅館的電話。老天,那旅館還真是陳年舊物。他已經多少年沒有想到它了,十年?二十年?
還是二十五年?要不是邁克打來電話,他可能永遠不會想起那個名字。然而,他生命中曾有一段時間每天走過那棟紅磚樓房,有幾次是跑過去的,後麵跟著亨利·鮑爾斯和貝爾奇·哈金斯,還有那個叫維克多什麽的大塊頭。他們在他後麵狂追,大聲喊著“你跑不掉的,臭爛臉!別想逃,你這個小鬼!別想逃,你這個四眼玻璃!”之類的罵人的話。他們到底追到他沒?
理查德還沒記起來,接線員就答話了,問他旅館在哪個城市。
“在德裏,先生——”
德裏!老天,就連說出“德裏”兩個字都讓他覺得很陌生,好像親吻古董一樣。
“您能查到德裏旅館的電話嗎?”
“請稍等。”
不可能,德裏早該煙消雲散,被都市更新計劃夷為平地,變成音樂廳、保齡球館或電玩店才對,不然就是某個皮鞋推銷員好運用完,喝醉酒在**抽煙把整座城市都燒了,清潔溜溜,就像亨利·鮑爾斯老是拿來揶揄他的那些玻璃杯。布魯斯·斯普林斯汀的歌是怎麽唱的?美好時光……在少女眨眼間消逝無蹤。什麽少女?噢,貝,是啊,貝……
旅館可能變了,但顯然沒消失,因為話筒另一端傳來毫無起伏的語音答複:“號碼……是……九……
四……一……八……二……八……二。重複,號碼……是……”
理查德一次就記下來了。掛斷錄音電話,感覺還不賴。他不禁想象地底深處埋著一個巨大的球形“查號”怪獸,幾千隻鉻質手臂抓著幾千根電線,忙得滿頭大汗,感覺就像電話版的八爪博士。理查德覺得自己所在的世界愈來愈像個巨大的電子鬼屋,所有數字鬼魂和害怕的人類不安地共存著。
借用保羅·西蒙的歌名,就是依然佇立,多年後依然佇立。
他打電話給旅館。他上次看到旅館時,還是戴著膠框眼鏡的孩子。那個號碼1-207-941-8282好撥得很。理查德將話筒拿到耳邊,從寬大的風景窗往外看。衝浪的人走了,一對情侶牽著手從他們剛才衝浪的地點緩緩往岸上走,感覺就像掛在卡羅爾·費尼旅行社牆上的海報一樣完美。唯一的缺憾是兩人都戴了眼鏡。
別想逃,臭爛臉!我們要打爆你的眼鏡!
克裏斯,他忽然靈光一閃,他的姓是克裏斯。維克多·克裏斯。
老天,他根本不想知道這些,尤其現在,不過似乎不重要了。記憶地窖出事了,理查德·托齊爾收藏美好往事的地方出問題了,門打開了。
隻不過那裏有的不是唱片,對吧?你在那裏不是“金曲”理查,不是炙手可熱的電台DJ,也不是擁有一千種聲音的男人,對吧?而正在打開的那些……那些其實也不是門,對吧?
他試著甩掉那些念頭。
記得我很好,我沒事。你沒事,理查德·托齊爾沒事。抽根煙就好了。
他四年前戒了煙,不過現在需要來一根。
那裏沒有唱片,隻有屍體。你把屍體埋得很深,但一場瘋狂的地震將它們從地下全吐了出來。在那裏,你不是“金曲”理查。你隻是“四眼田雞”,和你的同伴在一起,嚇得連蛋都快變成葡萄果醬了。那些不是門,也沒有打開。那是地窖,理查德,它們正在崩裂。你以為吸血鬼都死了,這會兒全部飛了出來。
一根煙,一根就好。看在老天的分上,一根卡爾頓就好。
別想逃,四眼田雞!絕對要你把他媽的書包吃下去!
“德裏旅館。”帶著北方腔的男人說。那個聲音經過新英格蘭、中西部,再鑽過拉斯維加斯的賭場底下,一路傳到他耳中。
理查德問對方能不能幫他在旅館預訂一個房間,明天入住。對方說可以,問他想停留多久。
“說不準,我有——”他微微頓了一下。
他到底有什麽?他腦海中浮現一個背著格子呢書包的男孩,被問題少年們追趕。他看見男孩身材纖細,戴著眼鏡,臉色蒼白,似乎在用一種神秘的方式對著過往的欺淩大喊:打我啊!來打我啊!打我嘴唇!把我牙齒上的嘴唇打爛!打我鼻子!有種就把它打到骨折流血!打我耳朵,讓它腫得像花菜!
把我眉毛劃開!打我下巴!把我擊倒啊!打我眼睛!誰叫它們躲在討厭到極點的膠框眼鏡後頭,一隻鏡腳還用膠帶粘住,讓眼睛看起來又大又藍!把眼鏡打斷!讓碎鏡片戳穿一隻眼睛,讓它永遠看不見!
他媽的!
“我有事要到德裏出差。我不知道生意要談多久,不如先訂三天,保留延期的選項,如何?”
“保留延期的選項?”櫃台接待人員遲疑地問,但理查德沒說什麽,耐心等對方自己搞懂,“哦,我明白了!沒問題!”
“謝謝。還有我……呃……希望你十一月投咱們一票,”肯尼迪總統說,“傑基想要……呃……重新裝潢……呃……白宮,而且我也幫……我弟弟羅伯特……呃……安排好工作了。”
“托齊爾先生?”
“是。”
“好……在線還有另外一個人。”
肯定是DOP的老政客,理查德心想,也許你不知道,DOP是死老黨的意思。他忽然打了個冷戰,於是又急忙對自己說,別擔心,理查德,沒事的。
“我也聽到了,”理查德說,“一定是跳線。房間怎麽樣?”
“哦,房間沒問題,”接待人員說,“德裏這裏有生意,但一直沒大發展。”
“是嗎?”
“嗯哼。”接待人員說。理查德又打了個冷戰。這部分他也忘了——新英格蘭人答“是”的方式:
嗯哼。
別想逃,討厭鬼!亨利·鮑爾斯鬼魅般的聲音朝他嘶吼,他覺得體內有更多地窖打開了。他聞到的不是屍體的腐臭,而是早已凋零的回憶的惡臭,感覺更糟。
他將自己的美國運通卡號碼報給接待人員,掛上電話之後又打給史蒂夫·科沃爾,KLAD電台的節目主任。
“什麽事,理查德?”史蒂夫問。洛杉磯的調頻搖滾電台競爭激烈,不過KLAD在最新的收聽率調查中排行第一,讓史蒂夫心情大好——這時候最適合求他幫忙,謝天謝地。
“嘖,你會後悔問我這句話的,”他對史蒂夫說,“我要閃人幾天。”
“閃人——”他可以想象史蒂夫皺起了眉頭,“我不太懂你的意思,理查德。”
“箭在弦上,我要閃了。”
“什麽叫你要閃了?排班表就在我麵前,你明天下午兩點到六點錄音,和之前一樣的時間。事實上,你四點要訪問克拉倫斯·克萊蒙斯。你知道克拉倫斯·克萊蒙斯是誰吧,理查德?就是布魯斯·斯普林斯汀要他‘上台吹幾聲’的大塊頭。”
“麥克·奧哈拉訪問他和我訪問他是一樣的。”
“克拉倫斯不想跟麥克聊天,理查德。他不想接受鮑比·羅素訪問,也不想和我聊。他是彪福·齊斯德萊佛和殺手袋子男的崇拜者啊,夥計,他隻想跟你聊。我可不想見到體重一百一十公斤、差點當上職業美式足球隊員的薩克斯樂手在我錄音室裏大發雷霆。”
“我可不記得他是那種人,”理查德說,“我們講的是克拉倫斯·克萊蒙斯,又不是凱斯·穆恩。”
電話那頭陷入了沉默,理查德耐心等待。
“你不是認真的吧?”最後,史蒂夫問他,語調悲傷,“我是說,除非你母親過世或腦袋長了腫瘤,否則這就叫放鴿子。”
“我非去不可,史蒂夫。”
“真的是你母親生病了?她死了嗎?”
“我母親十年前就死了。”
“那是你長了腦瘤?”
“我連腸息肉都沒有。”
“這不好笑,理查德。”
“我沒開玩笑。”
“你這麽做真他媽差勁,我討厭這樣。”
“我也不喜歡,但我非去不可。”
“去哪裏?為什麽要去?怎麽回事?你說啊,理查德!”
“有人打電話來,我很久以前認識的人。在另一個地方。當年出了一件事,我答應過,我們都答應過,要是再發生那樣的事,我們都會回去。我想應該是出事了。”
“你說的到底是什麽事,理查德?”
“我現在最好別說。”再說,若我告訴你實話,說我不記得了,你會認為我瘋了。
“你何時做了這麽偉大的承諾?”
“很久以前,一九五八年夏天。”
又是一段長長的沉默。他知道史蒂夫正在想:這個擁有“金曲”理查、彪福·齊斯德萊佛上校、殺手袋子男等綽號的人是在整我,或者是他精神崩潰了?
“你那時隻是個孩子。”史蒂夫的語氣毫無起伏。
“十一,快十二歲。”
沉默再度降臨,理查德耐心等待。
“好吧,”史蒂夫說,“我會幫你調度,讓麥克代班。我也可以打電話叫查克·福斯特頂個幾次,隻要我找得到他窩在哪家中國餐館。我這麽做是因為我們認識很久了,但我不會忘記你這回放我鴿子,理查德。”
“嗨,你少來了。”理查德說,他的頭愈來愈疼。他知道自己在做什麽,難道史蒂夫真的以為他不知道?“我隻不過請幾天假,你卻說得好像我在電台執照上拉屎一樣。”
“請假幹嗎?去北達科他州的狗屁瀑布參加幼童軍聚會,還是去西弗吉尼亞州的雞巴城?”
“兄弟,狗屁瀑布應該在阿肯色州。”彪福·齊斯德萊佛用他有如大槍管的聲音說,但史蒂夫不為所動。
“就為了你十一歲時答應的事?拜托!十一歲小孩的承諾哪能算數!而且,理查德,你應該很清楚,我們不是賣保險的,也不是律師事務所,而是娛樂業,雖然沒什麽了不起,但你應該他媽的很清楚,要是你早一星期通知我,我現在就不會一手拿話筒一手拿胃藥了。你這是抓著我的卵蛋往牆上摔,你清楚得很,所以別再侮辱我的智商了!”
史蒂夫講到後來簡直是在咆哮。理查德閉上眼睛。我不會忘記的,史蒂夫說,理查德知道他不會。
但他說十一歲小孩的承諾不能當真,那就大錯特錯了。理查德不記得自己答應了什麽,也不確定自己想要記起,但絕對很認真。
“史蒂夫,我非去不可。”
“我知道,我也說我會處理了,所以你就去吧,快去啊,你這個爛人。”
“史蒂夫,你這麽說太荒——”
但史蒂夫已經掛了電話。理查德放下電話,才剛鬆手,電話又響了。他不用接就知道是史蒂夫,他肯定氣極了。現在跟他講什麽都沒有用,場麵隻會更難看。他將電話側麵的開關往右撥,鈴聲戛然而止。
他上樓從衣櫃裏拎出兩隻手提箱,隨手塞了一堆衣服,包括牛仔褲、襯衫、內衣和襪子,看都沒看一眼,等到了旅館才發現自己帶的是童裝。他拎著手提箱下樓。
小房間牆上掛著安塞爾·亞當斯拍的大瑟爾黑白相片,他拉動隱藏鉸鏈,將相片移開,露出保險箱。他打開保險箱,裏麵是一堆文件,包括這間房子(恰巧位於斷層線和森林火災區之間)的地契、愛達荷州一塊八公頃林地的土地權狀和一遝股票。他當初買這些股票很隨意,股票經紀人看到他就頭痛,但沒想到這些年來一直穩定上漲。他有時想到都覺得不可思議,他竟然快成為(還不是,但快了)有錢人了。這都要歸功於搖滾樂……當然還有配音。
他在文件堆裏翻找。地契、土地權狀、股票、保單,甚至還有一份最新的遺囑。全是將你和生活牢牢綁在一起的枷鎖,他心想。
理查德忽然有一股強烈的衝動,想掏出打火機一把火燒了這些該死的“茲因某故”“據本文件”和“凡持有本證明者”。他真的可以。收在保險箱裏的這些文件突然變得不值一文。
這時,他才真正感覺到驚恐。和靈異無關,而是發覺一個人有多容易將生活銷毀棄置。真正可怕的是這個。隻要拿出電風扇對著自己多年累積的一切按下他媽的按鈕就可以。燒了它或吹散它,然後閃人。
文件隻是小嘍囉,真正的家夥在後頭。現金。十元、二十元和五十元的鈔票,總共四千美元。
拿出來塞進牛仔褲口袋裏。他心想,自己當初將錢放進保險箱時,是不是已經知道會有這一天。
某個月五十元,下個月一百二十元,再下個月或許隻放十元。沒用的錢,跑路費。
“靠,真可怕。”他沒發現自己脫口而出。他隔著寬大的窗戶茫然地望著海灘。海灘上空無一人,衝浪的人走了,度蜜月的(是的話)也走了。
唉,是啊,醫生,一切都回來了。比方說,你還記得斯坦利·烏裏斯嗎?跟你打賭我記得……還記得我們以前說了什麽而且覺得很酷嗎?斯坦利·魷魚絲,那些大孩子都這麽叫他。“嘿,魷魚絲!喂,他媽的膽小豬,你想跑去哪裏?找你的玻璃同誌吹喇叭嗎?”
他猛地關上保險箱的門,將相片轉回原位。他上一回想到斯坦利是什麽時候?五年前嗎?還是十年、二十年前?他一九六〇年春天和家人搬離德裏,那些死黨的臉消失得多快啊,那群可憐的窩囊廢。
他們常到“荒原”小屋廝混,那地方明明雜草叢生,卻叫那個名字,還真好笑。他們戲稱自己是叢林探險家,想象自己是被日軍包圍的海軍工程隊,在太平洋一座珊瑚島開辟了降落跑道。他們還是水壩工人、牛仔和降落叢林星球的航天員,什麽角色都有,但無論扮演什麽,別忘了目的隻有一個,就是躲避。躲避那些大孩子,亨利·鮑爾斯、維克多·克裏斯和貝爾齊·哈金斯那票流氓。他們真是一群窩囊廢:斯坦利·烏裏斯的猶太大鼻子;威廉·鄧布洛隻有喊“唷嗬,銀仔!”才不會結巴得讓你想跳樓;
貝弗莉·馬什總是渾身瘀青,將煙卷在上衣袖子裏;本·漢斯科姆胖得不行,簡直像人類版的大白鯨;
還有理查德·托齊爾的厚眼鏡片、全A的好成績、聰明的嘴巴和看了就想幫他改造一番的臉。有哪個詞可以拿來形容他們呢?有的,當然有。法文中那個貼切的詞就是“軟腳蝦”。
回來了,全都回來了……這會兒他在自己的窩,卻像暴風雨中的流浪狗一樣瑟瑟發抖,因為他不隻回憶起當年一塊兒逃跑的夥伴,還有其他東西,他已經很多年未曾想起的東西,在表麵下顫動。
血淋淋的東西。
內波特街的房子,還有威廉的尖叫:“你殺、殺了我弟弟,你這、這個渾蛋!”
他都記得嗎?夠多了,足以使他不想再記得這一切,我敢跟你打賭。
垃圾、糞臭和某個東西的味道,比垃圾和糞臭都難聞。是獸臊味,是它的惡臭,在德裏鎮地底的黑暗裏,伴隨著機器轟隆作響。他記得喬治——
不行了,他轉身朝浴室跑去,絆到伊姆斯椅險些摔倒。差一點就來不及了。他跪著滑過浴室滑溜的地板來到馬桶前,有如動作古怪的地板舞者,抓著馬桶邊,將胃裏的東西全吐了出來,卻仍未止住嘔吐。忽然間,喬治·鄧布洛出現在他眼前,仿佛昨天一樣。一九五七年秋天遇害的喬治,事情就從他開始。那年洪水剛過,喬治就死了,一邊手臂被人扯斷。理查德早將這一切從記憶中抹去,但有時它們仍會回來。是啊,那些事情會回來,有時候。
嘔吐完畢,理查德伸手去抓衝水把手,頓時水聲嘩啦,化成熱騰騰酸水的晚餐就這麽香噴噴地衝走了。
流進下水道。
流進下水道的幽閉、惡臭和漆黑裏。
他放下馬桶蓋,額頭貼著蓋麵開始哭泣。從他母親一九七五年過世以來,這是他頭一回落淚。他下意識將手放在眼睛底下,隱形眼鏡從他眼裏滑出來,在他掌心閃閃發亮。
四十分鍾後,像被掏空又像被滌淨的理查德將手提箱扔進名爵跑車,把車從車庫倒出來。天色漸暗,他看著剛種了新樹的房子和沙灘,看著有如淺綠寶石嵌著一條金線的海水,心裏忽然確信:他再也看不到這些了,他即將赴死。
“回家了,”理查德·托齊爾輕聲對自己說,“回家了。神啊,幫幫我。”
他掛擋開車,再次覺得人要從看似穩固的生活墜入突如其來的深淵——無來由地走進黑暗,邁向陰暗界——是多麽容易。
沒錯,就是無來由地走進黑暗。在那裏什麽都可能遇上。
本·漢斯科姆喝酒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八日晚上,如果想見見被《時代》雜誌譽為“全美最具潛力新生代建築師”的那個人(《時代》雜誌《都市節能與少壯先鋒》,一九八四年十月十五日),就得開車離開奧馬哈市,沿著80號州際公路往西開,在斯威德霍爾姆下交流道,再經81號高速公路開進斯威德霍爾姆市區(地方不大),在“巴奇吃到飽”餐館(炸雞排是本店招牌菜)轉彎上92號高速公路,一出市界就右轉上63號高速公路,接著直行穿越荒蕪的蓋特林鎮,最後抵達赫明頓鎮。和赫明頓鎮比起來,斯威德霍爾姆簡直就是紐約市。這裏的商業區有八棟樓,全都在同一條街上,一邊五棟,一邊三棟,包括“剪幹淨”發廊(窗上貼著十五年前的泛黃布告,寫著:嬉皮請到別處理發)、一間二輪影院和低價雜貨店,還有內布拉斯加房貸銀行、76加油站、雷氏藥房和一家全國農具五金行——鎮上隻有這家店看上去生意比較興隆。
靠近街盡頭有一家小酒館,離其他建築有一點距離,感覺像是被流放了,位於大空地旁邊,名字叫紅車輪。要是順利開到那裏,就會在坑坑窪窪的停車場上看見一輛一九六八年出廠的老凱迪拉克敞篷車,車後插著兩根民用波段天線,車頭的裝飾車牌上隻寫著三個字:“本的車”。進了停車場朝酒吧走,就會看到那個家夥:瘦瘦高高,皮膚曬得黝黑,穿著條紋襯衫、褪色的牛仔褲和破爛的技師靴,臉上除了眼角看不到半點細紋。他三十八歲,外表可能比實際年輕十歲。
本在吧台邊坐下。“你好,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一邊打招呼,一邊將紙巾放在吧台上。他的語氣裏有一點驚訝,事實上也是。他從來沒有見過漢斯科姆在工作日晚上出現在紅車輪。他通常周五晚上來這裏點兩杯啤酒,周六再喝個四五杯。他總會問起瑞奇·李的三個兒子,離開時也總會在杯底壓一張五元鈔票當小費。就交談能力和個人偏好而言,本絕不是瑞奇·李最喜歡的客人。每周十元小費(聖誕節變成五十元,五年來都是如此)是不賴,但要他陪本聊天,憑這點錢還差遠了。聊伴本來就不多見,在這種鄉村酒吧,聊天又不值錢,談得來的對象更是比母雞牙齒還稀罕。
雖然漢斯科姆在新英格蘭出生,在加州上大學,卻有著誇張的得州人性格。瑞奇·李很仰賴他周五和周六的光臨,因為這些年的經驗告訴他,他可以信賴這一點。漢斯科姆先生也許在紐約蓋摩天大樓(他已經在那裏蓋了三棟最受矚目的建築),在雷東多海灘興建美術館,在鹽湖城蓋商業大樓,但每周五晚上八點到九點半之間,正對停車場的門都會打開,而漢斯科姆會走進來,仿佛就住在小鎮另一頭,因為沒什麽好看的電視節目所以決定過來晃晃。其實他有一架裏爾噴氣式飛機,還有私人起降跑道,在位於詹金斯的農場上。
兩年前他到倫敦設計英國廣播公司的通訊中心,並且擔任監造人。英國報紙至今仍然對那棟新大樓的好壞激辯不休(《衛報》:“倫敦二十年來最美麗的建築”;《鏡報》:“史上最醜,可以和我丈母娘徹夜狂歡後的醜臉媲美”)。漢斯科姆接下那份工作時,瑞奇心想,嗯,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見到他了,說不定他會完全忘了我們。的確,本·漢斯科姆前往英國那一周,周五果然不見他的蹤影。
但八點到九點半之間隻要有人開門,瑞奇·李就會抬頭瞥一眼。要過一段時間才會見到他了。結果一段時間就是隔天晚上。隔天晚上九點十五分,門開了,漢斯科姆穿著牛仔褲、“南方佬萬歲”T恤和那雙技師靴緩緩走進來,仿佛剛從鎮上過來。瑞奇·李掩不住興奮,喊道:“嘿,漢斯科姆先生!天哪!你怎麽來了?”漢斯科姆先生似乎微感詫異,好像來這裏正常得很,一點問題也沒有。這樣的事發生了不止一次。接下來那兩年,他積極參與通訊中心的工程,卻依然每周六出現。他說他周六早上十一點搭乘協和飛機離開倫敦,十點十五分抵達紐約肯尼迪機場,比他離開倫敦的時間還早了四十五分鍾,至少鍾是這麽顯示的。瑞奇·李聽得嘖嘖稱奇,讚歎道:“老天,簡直像時光旅行一樣,對吧?”
轎車在機場待命,載他到新澤西的泰特波洛機場,那趟路周六早上通常用不了一小時,中午前就能輕鬆坐上他的私人飛機,兩點三十分抵達詹金斯。他告訴瑞奇,隻要往西飛行的速度夠快,一天仿佛永遠過不完。他會小睡兩小時,再和工頭談一小時,交代秘書半小時。下機後他會先吃晚餐,再到紅車輪待一個半小時左右。他總是一個人來,總是坐吧台,也總是獨自離開,即使內布拉斯加這一帶不曉得有多少女人願意幫他脫襪子。回到農場,他會睡上六小時,然後所有流程再來一遍。瑞奇·李和不少客人說過這些事,沒有一個不聽得入神。說不定漢斯科姆是同誌,曾經有個女的這麽告訴他,但瑞奇·李瞄了她一眼,看著她精心打理的發型、精心剪裁的服裝(絕對是名牌)、鑽石耳環和眼神,知道她是從東部來的,可能是紐約,來這裏短暫拜訪親戚或老同學,一心隻想趕快離開。不對,他說,漢斯科姆先生並不娘。在他說話時,那女人從皮包裏拿出一包多拉爾煙,叼了一根在晶亮的紅唇上,讓瑞奇幫她點煙。你怎麽知道,她微微一笑。我就是知道,他說。他確實知道。他很想告訴她,我覺得他是我這輩子遇到過的最孤獨的男人。但他不打算對這個紐約女人說這些。那個女人望著他,仿佛他是新品種的人類,很有趣。
這天晚上,漢斯科姆先生臉色有點蒼白,有點心不在焉。
“嗨,瑞奇·李。”他說著在吧台邊坐下,開始端詳自己的手。
瑞奇·李知道他接下來六到八個月得去科羅拉多泉市監工,在鑿切填平的山壁上興建六棟建築,打造山州文化中心。他告訴瑞奇·李,落成後一定會有人說那些建築就像小孩留在樓梯上的積木,起碼有一些人會,而且不無道理。但我想這個案子會成功的。我從來沒做過這麽大規模的建築,興建過程一定很恐怖,但我想會成功的。
瑞奇·李心想,漢斯科姆先生可能有一點怯場。這很正常,沒什麽好意外的,因為人有名到一定程度就會成為箭靶。或者隻是感冒了,最近流感猖獗得很。
瑞奇·李從後架上拿了一個杯子,正要湊向奧林匹亞啤酒的龍頭。“瑞奇·李,別倒酒。”
瑞奇·李驚訝地轉過頭來,看見本·漢斯科姆抬起頭。他忽然非常害怕。漢斯科姆看起來不像怯場,也不像感冒了,都不像。他看起來像是被人莫名其妙揍了一拳,還搞不清楚怎麽回事。
有人死了。他沒結婚,不過誰沒家人?他家有人過世了。一定是這樣,就像滾下茅坑的是大便一樣不會錯。
有人投了硬幣到點唱機裏,芭芭拉·曼德雷爾開始哼唱一名醉漢和一個寂寞女人的故事。
“漢斯科姆先生,你還好吧?”
本·漢斯科姆看著瑞奇·李,眼神忽然比臉上其他部分老了十……不對,二十歲。瑞奇·李發現漢斯科姆先生的頭發花白了,讓他嚇了一大跳。他以前從來沒注意到他有白發。
漢斯科姆笑了,笑得很可怕,令人毛骨悚然,感覺就像僵屍在笑。
“我想不太好,瑞奇·李。不好,今晚不行,一點也不好。”
瑞奇·李將杯子放回去,走回漢斯科姆麵前。酒吧空得像美式足球季後的周一晚上,付錢喝酒的客人不到二十個。安妮坐在廚房門邊,和做快餐的廚師玩牌。
“是壞消息嗎?漢斯科姆先生?”
“的確是壞消息,故鄉傳來的。”他看著瑞奇·李,目光卻停在他身後。
“漢斯科姆先生,我很遺憾。”
“謝謝,瑞奇·李。”
漢斯科姆沒再多說。瑞奇正想問有沒有他能幫忙的地方,漢斯科姆突然說:“瑞奇·李,你店裏的威士忌是哪一種?”
“如果別人問,我會說四玫瑰,”瑞奇·李說,“不過你的話,就是野火雞。”
漢斯科姆聽了微微一笑:“謝了,瑞奇·李。我想你還是得用上那個杯子,幫我倒一杯野火雞,倒滿。”
“倒滿?”瑞奇·李問,顯然很吃驚,“老天爺,那我等一下得抬你出去了!”或是叫救護車,他心裏想。
“今晚不會,”漢斯科姆說,“我想不用。”
瑞奇·李仔細打量漢斯科姆先生的眼神,想看他是不是在開玩笑,但立刻明白他是認真的。於是他從後架拿了原來那個杯子,再從底下的架子上拿出一瓶野火雞,開始倒酒。瓶頸撞擊杯緣發出聲音,威士忌汩汩流出,讓瑞奇不禁看得入了迷。他決定修正之前的想法,漢斯科姆先生不是隻有一點得州人的性格:這絕對是他這輩子倒的最大杯的威士忌,不僅空前,而且絕後。
叫什麽狗屁救護車,他要是喝光這玩意兒,我就得叫斯威德霍爾姆的帕克和沃特斯來收屍了。
不過,他還是將酒倒好,拿到漢斯科姆麵前。瑞奇·李的父親曾經告訴他,隻要對方還清醒,管它是毒藥還是小便,他付錢叫你倒什麽你就倒給他。瑞奇·李不知道這個建議是好是壞,但他知道一件事:想賣酒維生,這麽做能救你一命,免得被良心給生吞活剝了。
漢斯科姆若有所思地望著眼前的特大號威士忌,問:“瑞奇·李,這麽一杯酒,我該付你多少錢?”
瑞奇·李緩緩搖頭,眼睛停在那杯威士忌上,不想抬頭麵對那雙注視著他的深陷的眼眸。“不用,”
他說,“這杯本店招待。”
漢斯科姆又笑了,這回正常一點:“是嗎?謝了,瑞奇·李。我現在要示範我一九七八年在秘魯學到的招數給你看。我那時在一個叫弗蘭克·比林斯的家夥手下做事,用你們的話來說,應該叫見習吧。我覺得弗蘭克·比林斯是全球最頂尖的建築師。他在秘魯發高燒,醫生給他打了幾十億種抗生素,全都沒用。他發燒燒了整整兩周,然後就過世了。我現在要示範的是我跟印第安工人學來的。那裏的私釀酒非常烈,剛灌下去覺得沒什麽,很溫和,但馬上就像有人拿火焰槍插進你嘴巴往喉嚨裏塞似的。
然而,那些印第安人喝酒就像灌可樂一樣,我幾乎沒見過誰喝醉,更是從來沒見過有人宿醉。我一直沒勇氣嚐試他們的喝法,不過我想今晚可以試試看。那邊有幾片檸檬,幫我拿來好嗎?”
瑞奇·李拿了四片檸檬,整整齊齊擺在酒杯旁新放的紙巾上。漢斯科姆拿了一片,像要點眼藥水一樣頭往後仰,開始將檸檬汁擠進右邊的鼻孔。
“天哪!”瑞奇·李嚇得大叫。
漢斯科姆喉嚨收縮,滿臉通紅……瑞奇看著淚水順著他平滑的臉頰流向耳朵。點唱機開始放編織者樂隊的歌,關於橡皮人那一首:“噢,天哪,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忍受多少。”
漢斯科姆伸手在吧台上**,抓起另一片檸檬將汁水擠進左邊的鼻孔。
“這樣根本是在自殺嘛。”瑞奇·李輕聲說。
漢斯科姆將擠幹的兩片檸檬扔到吧台上。他雙眼火紅,抽搐似的劇烈喘息,透明的檸檬汁從兩邊鼻孔流出來滴到嘴角。他伸手抓起酒杯,一口氣灌了三分之一。瑞奇·李看呆了,愣愣地望著漢斯科姆的喉結上上下下。
漢斯科姆放下杯子,打了兩個冷戰,接著點點頭。他微微一笑看著瑞奇·李,眼睛不再那麽紅了。
“果然像他們說的那樣有效。當你全神貫注在鼻子上,就不會留意自己灌了什麽到喉嚨裏。”
“你瘋了,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說。
“廢花。”漢斯科姆回答,“你還記得吧,瑞奇·李?我們小時候都說‘廢花’。我跟你提起過我小時候很肥嗎?”
“沒有,先生,你沒說過。”瑞奇·李低聲說。他現在相信漢斯科姆先生一定聽到了什麽天大的壞消息,所以真的瘋了……起碼暫時失去了理智。
“我是大肥豬,從來沒打過棒球或籃球,玩捉迷藏永遠第一個被抓,連我自己都受不了。我那時真的很胖。我老家有幾個家夥時常找我麻煩,其中一個叫雷金納德·哈金斯,不過大家都叫他貝爾齊。
另一個叫維克多·克裏斯,還有其他人,但最壞的是一個叫亨利·鮑爾斯的家夥,比所有人加起來還要壞。瑞奇,如果世上真的有邪惡的孩子,那一定是亨利·鮑爾斯。他不隻欺負我一個,但問題是我跑得沒有其他人快。”
漢斯科姆解開紐扣,將襯衫拉開。瑞奇·李上身前傾,看見漢斯科姆先生腹部有一塊扭曲滑稽的疤痕,就在肚臍上方。皺巴巴的,很白、很舊的疤痕。他發現那是一個英文字母。有人在他腹部刺了一個H,可能早在漢斯科姆先生長大之前。
“亨利·鮑爾斯幹的,感覺像上輩子的事了。幸好他隻刺了個字母,沒讓我帶著他的全名到處跑。”
“漢斯科姆先生——”
漢斯科姆又拿了兩片檸檬,一手一片,仰頭將檸檬汁像鼻藥一樣滴進鼻孔。他身體猛烈顫抖,將檸檬片放到一邊,拿起杯子灌了兩大口,打了個冷戰,之後又灌了一口,接著閉著眼睛伸手摸索,想找到加墊的吧台邊。他扶著吧台站了一會兒,有如遭遇巨浪、緊握欄杆的水手,接著睜開眼睛,對瑞奇·李微微一笑。
“我可以這樣搞一整夜。”他說。
“漢斯科姆先生,我希望你別再喝了。”瑞奇·李緊張地說。
安妮拿著托盤回到侍者區,點了兩杯米勒啤酒。瑞奇·李倒了兩杯遞給她,覺得兩條腿有點發軟。
“漢斯科姆先生還好嗎,瑞奇·李?”安妮問。她看向瑞奇·李背後,他扭頭順著她的視線望去,發現漢斯科姆先生正倚著吧台,小心翼翼地從瑞奇·李放配酒菜的小盒子裏挑出檸檬片。
“我不知道,”他說,“我覺得不太好。”
“那就別杵在這裏,快去想點辦法啊。”安妮和其他女人一樣,特別偏袒本·漢斯科姆。
“我不知道。我老爸常說,隻要客人還清醒——”
“你老爸的腦袋連地鼠都比不上,”安妮說,“別管你老爸了,瑞奇·李,你得阻止他才行,他這樣下去會掛的。”
瑞奇·李乖乖聽話,走回本·漢斯科姆麵前:“漢斯科姆先生,我真覺得你喝得夠——”
本·漢斯科姆頭一仰,手指一擠,這回真的像吸可卡因一樣,把檸檬汁吸進了鼻孔,接著喝水似的猛灌了一口威士忌。他神情嚴肅地看著瑞奇·李。“叮咚,我看見他們了,他們都在我家客廳的地毯上跳舞。”說完之後哈哈大笑。杯子裏的威士忌大概隻剩五厘米高。
“夠了。”瑞奇·李說著伸手去拿酒杯。
漢斯科姆將杯子輕輕推開,讓瑞奇·李撲了個空。“傷害已經造成了,瑞奇·李,”他說,“傷害已經造成了,兄弟。”
“漢斯科姆先生,拜托——”
“該死!瑞奇·李,我差點忘了,我有東西要給你的三個孩子。”
漢斯科姆穿著褪色的牛仔背心。他伸手去掏口袋,瑞奇·李隱約聽見叮當聲。
“我父親在我四歲時過世了,”漢斯科姆說,口齒依舊清晰,“留下了一屁股債務和這個。我想送給你家的三個小鬼頭,瑞奇·李。”他說完將三枚銀幣放在吧台上,銀幣映著柔和的燈光閃閃發亮。瑞奇·李倒抽了一口氣。
“漢斯科姆先生,謝謝你的好意,但我不能——”
“本來有四枚,但有一枚被我送給結巴威他們了。他叫威廉·鄧布洛,但我們都喊他結巴威……隻是以前的稱呼,就像我們說‘廢花’一樣。我有一群死黨,他是其中之一。我還是有朋友的,你知道。
我胖歸胖,還是交
得到朋友。結巴威現在是作家了。”
瑞奇·李幾乎沒在聽,盯著那三枚銀幣看得入了迷。一九二一、一九二三、一九二四年。就算隻看純銀含量,天知道這三枚銀幣現在值多少錢!
“我不能收。”他又說了一次。
“我堅持。”漢斯科姆先生說完拿起杯子一飲而盡。他早該躺在地上了,但眼睛卻盯著瑞奇·李不放。那雙眼睛泛著淚光,充滿血絲,但瑞奇·李可以按著《聖經》發誓,注視他的這個人絕對清醒。
“你有點嚇到我了,漢斯科姆先生。”瑞奇·李說。兩年前,鎮上有名的酒鬼格雷沙姆·阿諾德拿著一卷二十五美分硬幣走進紅車輪,帽帶上還插了一張二十美元紙鈔。他將零錢拿給安妮,要她四枚四枚投進點唱機,接著將那張二十元鈔票放在吧台上,要瑞奇·李給所有客人倒酒。這個酒鬼阿諾德從前是赫明頓公羊隊的明星球員,帶領球隊拿到學校第一座(可能也是最後一座)高中籃球聯賽冠軍杯。那是一九六一年的事了。當時這個年輕人的前途似乎不可限量,但他第一學期就被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退學了,理由是喝酒、嗑藥和徹夜狂歡。他回到老家,撞爛父母送給他當畢業禮物的黃色敞篷車,在老爸的農用機械行當首席業務員。阿諾德的父親眼看兒子突然變壞,而且再也不會浪子回頭,怎麽也參不透個中緣由,一夕間蒼老了許多。五年後,他不想開除兒子,隻好賣了機械行,搬到亞利桑那州去過退休生活。機械行還在父親名下時,阿諾德有段時間至少還會假裝工作,但那時就已經酒不離手了,後來更是完全被酒精控製。他常發酒瘋,但他帶著硬幣請所有人喝酒那天,表現得卻像苦薄荷糖一樣甜,客人們也都親切道謝。安妮一直在放摩·邦迪的歌,因為阿諾德喜歡他的鄉村音樂。
阿諾德坐在吧台前——瑞奇·李發覺就是漢斯科姆先生現在坐的位子,這讓他愈來愈不安——喝了三四杯波旁苦艾酒,跟著點唱機哼唱,一點沒惹麻煩,瑞奇·李關店時乖乖回家,沒想到隨後就在二樓的衣櫃裏上吊自盡。格雷沙姆·阿諾德那天晚上的眼神和本·漢斯科姆現在的眼神有一點像。
“有點嚇到你了,對吧?”漢斯科姆問,眼睛依然盯著瑞奇·李。他推開酒杯,雙手利落地交疊在銀幣前。“應該是吧,但你絕對沒有我害怕,瑞奇·李,你最好祈禱永遠不會。”
“呃,到底出了什麽事?”瑞奇·李問,“也許,”他舔了舔嘴唇,“也許我能幫上忙?”
“出事?”本·漢斯科姆笑了,“沒什麽事。我晚上接到老友的電話,一個叫邁克·漢倫的家夥。
我早就忘記他了,瑞奇·李,但可怕的不是這個。畢竟我認識他的時候還很小,而小孩都會忘記事情,對吧?絕對是。廢花。我真正怕的是,來這裏的途中,我忽然發覺自己不隻忘了邁克,而是忘了童年的一切。”
瑞奇·李茫然地望著漢斯科姆,完全不明白他在說什麽。但漢斯科姆無疑真的很害怕,肯定是。
感覺很滑稽,但是千真萬確。
“我是說我完全忘了。”他說,一邊用指關節輕敲吧台以示強調,“瑞奇·李,你聽過誰得了徹底的健忘症,連自己有健忘症都忘了嗎?”
瑞奇·李搖搖頭。
“我也沒聽過。但我現在就是這樣,前一秒還在飆車,下一秒忽然想到這件事。我記得邁克·漢倫,但那是因為他打電話給我。我記得德裏鎮,但那是因為他從那裏打電話給我。”
“德裏?”
“可是也就這樣。我發現自己甚至不曾回想過童年,從我……我也不知道從何時開始。但突然間,就這樣啪的一下,一切都開始湧現,就像我們對第四枚銀幣做的那樣。”
“你們對那枚銀幣做了什麽,漢斯科姆先生?”
漢斯科姆看了看表,忽然溜下高腳凳。他微微晃了一下,但僅此而已。“我可不能錯過時間,”
他說,“晚上的飛機。”
瑞奇·李立刻一臉警覺,漢斯科姆笑了。
“是搭飛機,不是開飛機。我這回搭聯合航空,瑞奇·李,不自己開。”
“哦,”他想自己鬆了一口氣的表情一定寫在臉上,但他不在乎,“你搭飛機要去哪裏?”
漢斯科姆的襯衫還敞著。他低頭若有所思地望著腹部皺巴巴的白色舊疤,接著將扣子扣好。
“我應該說過了,瑞奇·李,答案是回家,我要回家。記得把銀幣給孩子們。”說完他朝門口走去,但他走路的樣子,甚至他拉褲側的動作,都把瑞奇·李嚇壞了。他忽然覺得眼前的情景和格雷沙姆·阿諾德死前(雖然他的死幾乎沒人難過)的情景是那麽相似,仿佛見到了阿諾德的鬼魂。
“漢斯科姆先生!”他擔憂地喊道。
漢斯科姆回過頭來,瑞奇猛地後退,臀部撞上後架,酒瓶碰在一起發出叮當聲,仿佛在竊竊私語。
他後退是因為他忽然確定本·漢斯科姆死了。沒錯,本·漢斯科姆陳屍某處,也許是水溝、閣樓或衣櫃裏,頸上纏著皮帶,身體離地兩三厘米,搖搖晃晃,而眼前站在點唱機旁回望他的是鬼魂。那一瞬間,他確定自己穿透漢斯科姆的身體看到了桌椅。就那一瞬間,但已經夠讓他的心髒凍結了。
“怎麽了,瑞奇·李?”
“沒、沒、沒事。”
本·漢斯科姆望著瑞奇·李。他眼窩下方有兩團黑紫,雙頰因酒酣而滾燙,紅紅的鼻子看起來像發炎了。
“沒事。”瑞奇·李輕聲又說了一次,但目光就是無法從那張臉上移開。那個死於罪惡、此刻卻直挺挺站在地獄冒煙的側門邊的人的臉。
“我那時很肥,家裏又窮,”本·漢斯科姆說,“我現在想起來了。我記得一個叫貝弗莉的女孩或結巴威用銀幣救了我一命。我嚇得快要瘋了——被什麽嚇到我可能晚點會想起來。但我有多害怕並不重要,反正恐懼遲早會來。它就在那兒,在我心裏,像個大氣泡似的不斷膨脹。我得走了,因為我之前得到的和現在擁有的一切,都來自我們當年做的事。得到就要付出,這世界就是這樣。或許這就是為什麽神讓我們從小孩子長起,讓我們靠近地麵,因為他知道我們必須摔很多次、流很多血才能學到一點教訓。得到就要付出,你擁有的就是你付出的……而你所擁有的一切遲早會找上門來。”
“但你這個周末還是會來的對吧?”瑞奇從麻木的雙唇間擠出這句話。不祥的感覺愈來愈強,他隻抓得住這一絲希望。“你這周末還是會和平常一樣過來吧?”
“我不知道。”漢斯科姆先生說完露出慘白的微笑,“我這回要去的地方比倫敦遠多了,瑞奇·李。”
“漢斯科姆先生——”
“記得把銀幣給孩子們。”他又說了一次,接著便消失在夜色中。
“這到底怎麽回事啊?”安妮問,但瑞奇·李沒理她。他翻起吧台隔板衝到對著停車場的窗戶旁,看見漢斯科姆先生的凱迪拉克車燈亮起,引擎加速轉動,車子離開泥土空地,卷起滾滾煙塵。車尾燈愈來愈暗,在63號高速公路彼端變成兩個紅點,內布拉斯加的晚風開始將煙塵吹散。
“他灌了一大杯威士忌,你竟然還讓他開著大車走人?”安妮說,“幹得好啊,瑞奇·李。”
“算了。”
“他會害死自己的。”
瑞奇·李五分鍾前也是這麽想的,但這會兒看著車尾燈消失在視野中,卻轉身對她搖搖頭說:“我想不會,但以他今晚的樣子,或許死了還好一點。”
“他跟你說了什麽?”
瑞奇·李搖搖頭。漢斯科姆說的話在他腦海中攪成一片,湊在一起看不出任何意義。“無所謂,但我想我們再也不會見到那小子了。”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吃藥
想了解二十世紀末的美國中產階級男人,隻要看他們的藥櫃就行了,起碼大夥兒都這樣說。不過,老天,你真該瞧瞧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藥櫃。埃迪拉開藥櫃,仁慈地移開了鏡子裏他蒼白的臉和茫然瞪大的眼睛。
櫃子最上層擺著安力神、益速得、益速得加強錠、康泰克、健胃仙、泰諾和一大罐藍色的維克斯軟膏,藍得有如困在玻璃瓶裏的傍晚的天空。另外還有一瓶咖啡因錠、一瓶然自瀉藥(埃迪很小的時候,電視廣告裏勞倫斯·威克常說:“然自,倒著寫的自然。”)和兩瓶菲利普氧化鎂製酸胃乳,一瓶原味,嚐起來像粉筆,一瓶是新款薄荷味,嚐起來像薄荷味的粉筆。一大罐羅雷茲緊挨著一大罐塔姆斯,塔姆斯則挨著一大罐橙味迪潔藥片。三個罐子像三隻怪異的小豬儲錢罐排排站著,隻是裏頭裝的是藥片,不是硬幣。
第二層是維生素:維生素E、維生素C、玫瑰果維生素C、維生素B和B複合物及B12。再有就是治療令人難堪的皮膚問題的離氨酸、治療令人難堪的膽固醇和心血管問題的卵磷脂、鐵、鈣、魚肝油、每日一錠綜合維生素、美益達綜合錠和善存。櫃子頂上還有一大罐潔利妥,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層,歡迎檢視成藥機動打擊部隊。這裏有伊克雷克斯和卡特小藥丸,任務是幫助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腸胃出清存貨。旁邊是考佩克泰特、派普托畢斯莫和普利佩瑞遜H,預防存貨離開得太快太痛。另外還有旋蓋裝的塔克斯,主要負責善後工作,例如勸離賴著不走的家夥或處理特大號專送包裹。再來是對付咳嗽的44號處方、打擊感冒的奈齊爾和特利通,還有一大瓶蓖麻油、一盒蘇克雷以防埃迪喉嚨痛,外加四種漱口水:克羅拉塞普提克、思必樂、噴霧式思必樂和獨家配方無可模仿的必備老牌李施德林。維視爾和妙蓮負責眼睛,氫化可的鬆和尼歐斯波林藥膏專攻皮膚(要是離氨酸沒有發揮效力,這是第二道防線)。一管奧西5和一瓶奧西洗麵奶(因為埃迪寧可多花錢也不想多長痘),加上幾粒四環素藥片。
三瓶煤焦油洗發精擠在一旁,有如憤恨的謀反者。
櫃子底層很空,但都是狠角色,絕對能讓人飄飄欲仙,飛得比本·漢斯科姆的噴氣式飛機還高,摔得比瑟曼·芒森還慘。這裏有安定、佩可丹、阿米替林和達爾豐綜合錠,還有一盒蘇克雷,但打開來看不到喉糖,而是六顆安眠酮。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一向信守童子軍格言。
他一隻手拎著手提袋走進浴室,將袋子放在洗手台邊,拉開拉鏈,開始用顫抖的手將瓶瓶罐罐、條條管管掃進袋子裏。平常他會小心翼翼一把一把拿,但現在沒那個閑工夫。埃迪覺得選擇既簡單又殘酷:要麽立刻起程不斷移動,要麽在一個地方久待,待到開始思考一切有什麽意義,然後被自己嚇死。
“埃迪?”米拉在樓下高喊,“埃迪,你在做什麽——”
埃迪將裝了安眠酮的喉糖盒扔進袋子裏。藥櫃幾乎空了,隻剩米拉的美多錠和一小支快用完的碧唇護唇膏。他遲疑了片刻,將碧唇也掃進袋子裏,正要拉上拉鏈時又內心交戰了一番,最後將美多錠也丟進去了。反正她可以再買。
“埃迪?”這回米拉已經走到樓梯的一半了。
埃迪拉上拉鏈,離開浴室,袋子在身側甩來甩去。他個子矮小,長著一張兔子般易受驚嚇的臉,頭幾乎全禿了,隻剩下幾撮黑白交雜、無精打采的殘發。袋子很沉,他的身體明顯歪向一邊。
一個胖得要命的女人吃力地往二樓爬,埃迪聽見樓梯吱嘎作響,發出抗議。
“你在做什麽——”
不用心理醫生說,埃迪也知道自己娶了有母親影子的女人。米拉很肥,五年前兩人結婚時她還隻是胖而已,但他有時覺得自己心裏早就知道她會有這麽一天。老天,他媽就已經是大胖子了。埃迪看米拉走上二樓轉角,感覺她從來沒這麽肥過。她穿著白睡袍,胸部和臀部非常突出,像兩道浪頭一樣。
她脂粉未施,臉色又白又亮,神情極度驚恐。
“我得離開一下。”埃迪說。
“什麽叫你得離開一下?剛才那通電話怎麽回事?”
“沒事。”他說完飛快地衝過走廊,跑到衣帽間,放下手提袋,接著打開衣帽間的折疊門,將六件一模一樣的黑西裝推到一邊。那六件黑西裝掛在其他顏色較為鮮豔的衣服旁邊,就像烏雲一樣顯眼。
他上班都穿黑西裝:他彎下腰,樟腦丸和羊毛的味道撲麵而來。他從衣帽間深處拎出一隻手提箱,打開,開始朝裏麵扔衣服。
她的身影罩住了他。
“怎麽回事,埃迪?你要去哪裏?告訴我!”
“我不能告訴你。”
她盯著他,思考該說或該做什麽。她很想將他一把推進衣帽間,背抵著門不讓他出來,直到他不再發瘋為止。她可以這麽做,但鼓不起勇氣。她比埃迪高七厘米,重九十斤,卻不知道該做和該說什麽,因為他太反常了。就算她走進電視室發現他們家新買的大屏幕電視飄在空中,她也不會這麽心驚膽戰。
“你不能走,”她聽見自己說,“你答應要幫我拿到阿爾·帕西諾的簽名。”她在說什麽啊?真荒謬!但遇到這種事,荒謬總比沉默好。
“你會拿到的,”埃迪說,“但你得自己去當他的司機才行。”
天哪,她的腦袋已經被一堆恐懼弄得暈頭轉向,現在又多了一個。她輕聲尖叫:“不可能,我從來沒——”
“你非做不可,”埃迪說,他已經開始挑鞋了,“就隻剩你了。”
“我的製服都不合身了!胸部太緊了!”
“叫德洛雷斯幫你改一下。”他冷冷地說,接著抓了兩雙鞋,找到一個空鞋盒,放了第三雙鞋進去。上等的黑皮鞋,還很結實,隻是磨損多了點,不再適合穿去上班了。假如你的工作是在紐約幫有錢人開車,許多還是有名的有錢人,你非得穿得體麵不可,而這幾雙鞋都不體麵了……但就他這會兒要去的地方,以及到了那裏他可能得做的事情來說,它們應該還過得去。說不定理查德·托齊爾會—
—
想到這裏,他忽然眼前一黑,覺得喉嚨開始縮緊。他發現自己打包了一整間藥房的藥,卻獨獨把最要緊的東西——哮喘噴劑——忘在樓下音響櫃上。他嚇得冷汗直流。
埃迪猛地合上手提箱,將箱子鎖好,回頭看了眼米拉。米拉站在走廊裏,一手按著粗短有如矮柱的脖子,仿佛有哮喘的人是她。她看著他,臉上充滿困惑與驚恐。埃迪很想同情她,但他自己也怕得要命,實在顧不了她了。
“到底怎麽了,埃迪?那通電話是誰打來的?你遇到麻煩了嗎?一定是,對吧?你惹上了什麽麻煩?”
埃迪一手拎著封口袋,一手拎著手提箱朝她走過去,因為兩邊重量比較平均,他的身體不再那麽歪。她走到他麵前擋住樓梯,埃迪以為她會死守陣地,但當他的臉就快撞到軟綿綿的**路障時,她卻讓開了……因為害怕。埃迪從她麵前走過,腳步絲毫沒有放慢,她傷心得號哭起來。
“我沒辦法幫阿爾·帕西諾開車!”她哭號著說,“我一定會撞到路標什麽的,我知道一定會!
埃迪,我好怕——”
他看了看樓梯邊桌上的賽斯·托馬斯時鍾。九點二十。那個講話像讀稿機的達美航空櫃員剛才說,最後一班往北到緬因州的班機已經飛走了,八點二十五分離開拉瓜迪亞機場。他打給美國國鐵,得知十一點三十分還有一班車從賓州車站開往波士頓。他可以在南站下車,搭出租車到阿靈頓街的鱈魚角租車公司。這些年,鱈魚角和埃迪任職的皇家紋章公司簽了一個很有用的互惠協議,因此他隻打了通電話給波士頓的巴奇·卡靈頓,就搞定了他的北上行程。巴奇說他們會準備一輛加滿油的凱迪拉克豪華轎車等他,讓他風光出發,沒有討人厭的客人坐在後座,叼著大雪茄把車裏弄得臭氣熏天,還問他哪裏能搞到馬子或白粉,兩個都有更好。
風光出發,的確,埃迪心想,大概隻有搭靈車能比這更風光吧。但別擔心,埃迪——你回程可能真的搭靈車了,假如找得到屍骨的話。
“埃迪?”
九點二十。還有很多時間和她談談,對她和顏悅色。不過,這天要是她的打牌日就好了,他可以用磁鐵將字條固定在冰箱上(他總是將字條留在冰箱上,保證她不會漏看),然後一走了之。雖然像逃犯一樣連夜潛逃不太好,但現在這樣更糟,感覺就像必須重新出門,而且這事他得做三次。
有時候,家就是心的歸宿,埃迪胡亂想著,這我相信。老鮑比·弗羅斯特說過,家是永遠會收留你的地方。隻可惜,家也是進去容易出來難的地方。
他站在樓梯邊,往前的勢頭暫停了。他心裏充滿恐懼,喉嚨縮得像針孔一樣,發出咻咻的呼吸聲。
他看著啜泣的妻子。
“和我一起下樓,我盡量把事情告訴你。”他說。
埃迪將兩件行李(一箱衣服和一袋藥物)放在玄關邊上,接著想起另一件事……應該說想起他過世多年的母親。她依然經常在埃迪心裏對他說話,惦記著他。
知道嗎,埃迪,你腳濕了就會著涼——你和其他孩子不一樣,身體很脆弱,需要特別小心。所以,你下雨一定要穿雨鞋。
德裏經常下雨。
埃迪打開玄關的櫃子,從鉤子上取下整整齊齊裝在塑料袋裏的膠鞋,放進裝衣服的手提箱。
乖,埃迪。
禍從天降的時候,他和米拉正在看電視。埃迪走進電視房,按下按鈕讓電視屏幕降下去——那屏幕大得誇張,紐約噴射機隊的弗裏曼·麥克尼爾看起來就像周日下午電影裏的巨人一樣。他拿起電話叫了一輛出租車,派車員說可能要十五分鍾,埃迪說沒問題。
埃迪掛上電話,從昂貴的索尼音響上拿起哮喘噴劑。我花了一千五百美元買了一套頂級音響設備,讓米拉把巴裏·曼尼洛的唱片和“超級金曲”的每一個動人音符聽得清清楚楚。他心裏這麽想著,忽然湧起一絲罪惡感。這不公平,他當然知道不公平。就算沒有四十五轉鐳射光盤,原來那些刮痕累累的唱片也能讓米拉聽得很開心,就像她不在乎守著皇後區那套四房小屋,住到兩人都老了,頭發花白也無所謂(其實,埃迪·卡斯普布拉克頭上已經有幾綹頭發花白了)。他會買下這套豪華音響,理由就和他買下這棟位於長島的粗石別墅(他們常常在屋子裏像罐頭裏的兩顆豆子般晃來**去)一樣:因為他買得起,因為可以安撫母親在他心中溫柔、驚恐、時常令人不知所措又陰魂不散的聲音。這些東西在說:媽媽,我做到了!你看這一切!我做到了!現在你可以稍微閉嘴了嗎?
埃迪將噴劑塞進嘴裏,有如吞槍自盡的人按下噴鈕。一股惡心的甘草味從他口中躥到喉嚨。他深吸一口氣,感覺原本快要閉上的呼吸道又暢通了,胸口的鬱塞也開始緩和。突然間,他聽見心裏有聲音,是鬼魂的聲音。
您沒收到我的字條嗎?
收到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嗯,布萊克教練,要是您不識字,我現在告訴您字條上寫了什麽。準備好了?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很好,我要說了,請您豎起耳朵聽。好了沒?我家埃迪不能上體育課。我重複一遍,他不能上體育課。埃迪很嬌弱,讓他跑……或跳的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這裏有埃迪最新的體檢報告,這是州裏的規定。上頭說埃迪比同年齡孩子矮小了點,但其他方麵完全正常。於是我又打了電話給您家的家庭醫生確定狀況,他也說——
那麽您是說我騙人囉,布萊克教練?您是這個意思嗎?唔,他就在這裏!埃迪就站在我旁邊!您聽見他的呼吸聲了嗎?聽到沒?
媽……拜托……我很好……
埃迪,你懂什麽?我是怎麽教你的?大人講話不要插嘴。
我聽見了,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可是——
您聽見了?很好!我還以為您聾了呢!他聽起來就像低擋爬坡的卡車,對吧?要是這還不算哮喘——
媽,我會——
安靜,埃迪,別再插嘴了。布萊克教練,要是這還不算哮喘,那我就是伊麗莎白女王!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埃迪上體育課似乎玩得挺開心的,身體狀況也不錯。他喜歡玩遊戲,跑得也很快。我和貝恩斯醫生談過,他提到“身心失調症”,不知道您是否考慮過——
——考慮過我兒子瘋了?您是不是要說這個?您是不是要說我兒子瘋了?
不是,但——
他很嬌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
我兒子很嬌弱。
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貝恩斯醫生說他找不到埃迪有任何——
“——身體毛病。”埃迪把話接完。真是難堪的回憶。他母親在德裏小學體育館裏對布萊克教練咆哮,他瑟縮在母親身旁嚇得喘不過氣來,其他孩子擠在籃球架旁邊看好戲。他已經好多年沒想起這件事了,直到今天。不過,邁克·漢倫那通電話喚起的回憶不會隻有這個,他很清楚。他感覺到還有更多回憶,更多壞的甚至更糟的往事擠在一起,就像百貨公司門口等著搶購特價品的顧客一樣,很快就會突破封鎖一擁而上。他很確定。那些回憶會找到什麽特價品?他的理智嗎?有可能。半價出清,缺損品,跳樓大甩賣。
“身體沒有毛病。”他又說了一次,接著忽然深吸一口氣,將噴劑塞回口袋。
“埃迪,”米拉說,“拜托你告訴我到底怎麽回事!”
她豐潤的臉頰上兩道淚痕閃閃發亮,雙手不停地扭絞,好像兩隻粉紅色的無毛動物在玩鬧。他向米拉求婚之前曾經給她拍過一張相片,放在他母親的相片旁。他母親六十四歲那年死於鬱血性心髒衰竭,當時體重已經破表,超過一百八十公斤,準確地說是一百八十四公斤。她的身體似乎隻剩**、屁股和腹部,安上一張永遠驚恐蒼白的臉,簡直像頭怪物。不過,他擺在米拉相片旁的那張相片是一九四四年拍的,埃迪兩年後才出生(你生下來很孱弱,母親的幽魂在他耳邊說道,好幾次我們都以為你活不成了……),當時他母親還算苗條,隻有八十一公斤。
他想他當年應該比較過兩張相片,希望在最後關頭阻止自己精神**。他看看母親,看看米拉,又看看母親。
兩人實在很像,簡直像一對姐妹。
埃迪看著兩張像到極點的相片,向自己保證絕對不會做傻事。他知道公司的同事開他玩笑,說他是小傑克,但事情沒他們想得那麽簡單,玩笑和挖苦他還受得了,問題是他真的想演這場弗洛伊德鬧劇嗎?不,他不想。他想和米拉分手。他希望和平收場,因為米拉對他真的很好,男女關係的經驗比他還少。等她離開他的生命,消失在地平線另一邊,他或許就能報名去上一直想上的網球課……
(埃迪上體育課似乎玩得挺開心的)
或是參加聯合廣場大酒店的遊泳俱樂部……
(埃迪喜歡玩遊戲)
更別說第三大道車庫對麵新開的健身房了。
(埃迪跑得很快隻要你不在埃迪就跑得很快隻要沒人在他旁邊一直提醒他很嬌弱卡斯普布拉克太太我看他的臉就知道即使他才九歲他也知道他能為自己做得最好的一件事就是朝您不讓他去的方向拚命跑卡斯普布拉克太太讓他跑)
但他還是娶了米拉,老習慣終究占了上風。家就是回去會被永遠拴住的地方。噢,他真想痛扁母親的幽魂。雖然很難,但隻要能解決問題,他覺得自己做得到。結果最後,是米拉讓埃迪難以獨立。她用掛念責備他,用關懷釘死他,用溫柔鎖住他。米拉和他母親一樣徹底摸清了他的個性,知道他的罩門:埃迪覺得自己身體很好,一點也不虛弱,結果反而使他更容易受傷。他需要被保護,免得被自己盲目的勇氣害死。
遇到下雨天,米拉會打開櫃子,從塑料袋裏拿出雨鞋放在門邊的衣帽架旁。每天早晨,她會在他沒抹奶油的全麥吐司旁擺一盤點心,乍看像是無糖彩色燕麥片,其實是各式各樣的維生素(這會兒幾乎都在埃迪的封口袋裏)。米拉和母親一樣了解他,讓他毫無勝算。年輕時,未婚的埃迪曾經三次離家,但三次都回到了母親身邊。四年後,母親死在皇後區公寓的玄關處,肥碩的身體將門完全擋住,醫護人員(打電話的是樓下鄰居,因為他們聽見卡斯普布拉克太太倒地時發出的轟然巨響)不得不弄壞廚房和逃生梯之間上鎖的門才進得去。那是埃迪第四次回家,也是最後一次,起碼他那時這麽認為。
回家囉,回家囉,嘀哩嘀哩啦!回家囉,回家囉,帶著肥豬胖米拉!她是肥豬,不過是可愛的肥豬。
他愛她,而且他真的沒有勝算。她用洞悉一切、讓人著迷、有如蛇蠍般致命的眼神望著他,將他引到她身邊。
這次是永遠回家了,他當時想。
但也許我錯了,埃迪想,也許這不是家,從來不是——也許我今晚要去的地方才是家。家是逼你麵對黑暗中那個東西的地方。
他無助地打了個冷戰,仿佛沒穿雨鞋出門冷到了一樣。
“埃迪,求求你!”
米拉又開始哭了。眼淚是她的最後防線,和他母親一樣。淚水是無法還擊的柔性武器,能將對方的溫柔與善良變成盔甲上的破洞。
這不表示他身上穿著盔甲。埃迪不是喜歡武裝自己的人。
對他母親來說,淚水不隻是防線,更是武器。米拉很少這麽惡劣……無論淚水攻勢惡不惡劣,他都發覺米拉正在用這一招……而且很有效。
他不能讓她得逞。不難想象深夜獨自搭著火車奔向波士頓有多寂寞,手提箱放在置物架上,裝滿靈丹妙藥的手提袋擺在腿間,恐懼像發臭的維克斯軟膏壓在胸口。何不讓米拉陪他上樓,吃幾顆阿司匹林,用酒精按摩身體?何不讓她送他上床,或許(或許不會)來一場放得更開的**?
但他承諾過。承諾過。
“米拉,你聽我說。”他刻意壓平聲音,仿佛在陳述一個事實。
她用水汪汪的眼睛真誠又驚惶地看著他。
他以為自己會開始解釋,盡可能地解釋,告訴她邁克·漢倫打來電話,跟他說又開始了,對,他覺得其他人也會來。
但他說出來的卻是理智的話。
“明天一早立刻到公司找菲爾談,跟他說我得請幾天假,由你幫我開車載帕西諾——”
“埃迪,我真的沒辦法!”她哭號著說,“他是大明星!我要是迷路一定會被他吼,我知道他會,他會吼我,他們都是那樣,司機一迷路就開罵……而且……而且我一定會哭……可能會出車禍……會出意外……埃迪……埃迪……你一定要留在家裏……”
“老天!拜托你閉嘴!”
米拉被他的聲音嚇得縮了一下,露出受傷的表情。埃迪伸手握住噴劑,但不打算掏出來用。她會察覺這個弱點,拿來對付他。主啊,要是你存在,請相信我沒有說謊,我不想傷害米拉,不想劃傷她,甚至不想讓她有瘀青。但我承諾過,我們都承諾過,還發了血誓。神啊,求你幫助我,我真的非做不可……
“我很討厭你吼我,埃迪。”她低聲說。
“米拉,我也不喜歡吼你,隻是我不得不。”他說。米拉打了個哆嗦。又來了,埃迪,你又傷了她。你幹脆揍她幾拳算了,搞不好還仁慈一點,而且快得多。
忽然間,可能因為揍人的念頭讓往日影像浮現,他看見了亨利·鮑爾斯的臉。他已經許多年沒想起這個人了,對他平複心情沒有幫助,一點也沒有。
埃迪閉上眼睛,隨即睜開了,說:“你不會迷路的,他也不會吼你。帕西諾先生人非常好,他會體諒你的。”他從沒載過阿爾·帕西諾,但很慶幸,根據過去的經驗,這個謊言離事實應該不遠。一般人都認為名人喜歡找碴兒,但埃迪載過許多名人,他知道這個判斷通常是錯的。
當然,凡事總有例外,而且例外通常都很可怕。為了米拉好,他衷心希望帕西諾先生不是例外。
“是嗎?”米拉怯怯地問。
“是的,他人很好。”
“你怎麽知道?”
“季米特裏奧斯還在曼哈頓租車公司的時候,幫他開過兩三次車,”埃迪想也不想就說,“他說帕西諾先生給小費都是五十美元起跳。”
“就算他隻給我五毛錢小費也無所謂,隻要他別吼我就好。”
“米拉,事情隻要一二三就解決了。一,明天傍晚七點到聖瑞吉飯店接人,然後載他到美國廣播公司大樓,他們要重拍帕西諾主演的舞台劇的最後一幕,我記得劇名叫《美國野牛》;二,十一點左右,載他回聖瑞吉飯店;三,回車庫還車,然後簽退就行了。”
“就這樣?”
“就這樣。你倒立都做得來,米蒂。”
她以前聽到他叫她小名都會咯咯笑,這會兒卻用孩子般痛苦嚴肅的表情看著他。
“要是他不想回飯店,想去吃飯、喝一杯或是跳舞呢?”
“我想他不會的,但如果他想,你就載他去。如果你覺得他打算混一整晚,過了十二點就用車上的無線電話打給菲爾·托馬斯,那時他手下會有空出來的司機可以來替你。我要是能去,絕對不會讓你跑這一趟,但公司裏有兩個人請病假,季米特裏奧斯去休假,其他人也都排滿班了。米蒂,我保證你半夜一點之前就能躺回**,絕對不會超過一點,我百分之六百確定。”
“百分之六百”也沒把她逗笑。
他清了清喉嚨,手肘抵著膝蓋彎腰向前。母親的幽魂馬上說:坐好,埃迪,像這樣姿勢不良會擠壓你的肺。你的肺很虛弱。
埃迪坐直身子,但他自己幾乎沒察覺。
“最好我隻用開這一次車,”米拉幾乎是嗚咽著說,“我這兩年腫了好多,製服穿起來特別難看。”
“就這一次,我發誓。”
“埃迪,那通電話是誰打來的?”
這時,兩道燈光忽然掃過牆麵,仿佛就在等這一刻似的。出租車拐進車道,按了下喇叭,讓他鬆了一口氣。他們花了十五分鍾討論帕西諾,完全沒提到德裏、邁克·漢倫和亨利·鮑爾斯,真是不錯。
對米拉好,對他也好。除非必要,否則他不願再想或談那些事了。
埃迪起身說:“出租車來了。”
米拉猛然起身,匆忙間踩到自己的睡袍邊,往前倒去。埃迪抱住她,但整件事忽然變得非常可疑:
她可是比他重了一百磅啊。
她又開始號啕大哭。
“埃迪,你一定要告訴我!”
“不行,沒時間了。”
“你以前從來不瞞我的,埃迪。”她哭著說。
“我現在也沒瞞你啊,不算是,因為我也不太記得了,起碼還沒想起來。打電話來的人曾經是,呃,現在還是我的老朋友,他——”
“你會生病的,”她絕望地說,一邊跟著他回到玄關,“我知道你會的。埃迪,求求你,讓我一起去。我會照顧你,帕西諾可以搭出租車什麽的,反正不會死。你覺得怎麽樣?好嗎?”她聲調愈來愈高,近乎歇斯底裏,而且愈來愈像埃迪的母親,和他母親死前幾個月一樣又老又肥又瘋狂,讓他膽戰心驚。“我可以幫你擦背,看著你吃藥……我……我會幫你……隻要你叫我別說,我就不會說出去,但你什麽都可以跟我說……埃迪……埃迪,求求你別走!埃迪,求求你!求——求你!”
埃迪已經走到前門。他步履蹣跚,有如逆著強風低頭行走,他又開始咻咻地呼吸。他提起似有千斤重的袋子和手提箱,感覺米拉豐滿的雙手碰到他,試探著,用無助的渴望而非真實的力氣拖著他,竭力用充滿關切的溫柔的淚水**他,喚回他。
我辦不到!埃迪絕望地想。他喘得更凶了,比小時候還糟。他伸手去抓門把,門把卻從他手邊退開,一路退到漆黑的外層空間。
“隻要你不走,我就做酸奶咖啡蛋糕給你吃,”米拉口齒不清地說,“我們可以弄爆米花……我做你最喜歡的火雞晚餐給你……你想明天早餐吃也行……我現在就去做……還有火雞醬汁……埃迪,求求你!我好怕,你把我嚇壞了!”
她抓住埃迪的衣領往回拉,有如魁梧的警察逮住想溜走的可疑家夥。他用僅存的力氣繼續往前走……就在他氣力耗盡、失去反抗的力量時,忽然感覺米拉鬆手了。
她又號啕大哭起來。
埃迪一手握著門把——謝天謝地,門把真冰!他打開門,看見奇克出租車正等在門口,宛如理智世界派來的使者。夜色清朗,星星璀璨閃亮。
他回頭看著米拉,呼吸聲咻咻作響:“請你理解,我並不想這麽做,假如有選擇,隻要有一絲選擇的餘地,我就不會去。請你理解,米拉,我要去,但我會回來的。”
然而,這話聽起來像在撒謊。
“什麽時候?去多久?”
“一星期,或許十天,絕對不會拖很久。”
“一星期!”米拉尖叫,像三流歌劇裏的女伶般抓著自己胸脯,“一星期!十天!求求你,埃迪!
拜托——”
“米蒂,別這樣好嗎?別這樣。”
奇跡發生了,米拉真的不再說話。她用哭腫的眼睛看著他,沒有生氣,隻是為他也為自己感到恐懼。兩人相識這麽多年,他頭一回覺得自己可以安全地愛她。因為他就要離開了嗎?他覺得是。不對……
不是覺得,他知道是。他感覺自己已經是活在望遠鏡另一端的人了。
但也許沒關係。他是這個意思嗎?他終於覺得愛她不要緊?就算她長得像他母親年輕的時候也無所謂?就算她在**看《跑車雙搭檔》和《鷹冠莊園》時會吃布朗尼而且碎屑會掉到他那邊也可以?
就算她人不聰明,就算她知道並原諒他將自己的藥放在藥櫃而把她的藥擺在冰箱也沒關係?
還是……
會不會……
這些事情他都想過。在不同的時間點,在兒子、愛人與丈夫三個角色詭異交纏的這段歲月中,他都曾想過。而現在他就要離家遠去,而且感覺是最後一次,一個新的可能忽然出現,一個令他震驚的意外突然像大鳥的翅膀般掃過他。
難道米拉比他還害怕?
難道他母親也是?
又一則往日記憶從潛意識裏浮現,有如不懷好意的煙火躥了出來。德裏鎮中央街上有一家叫鞋船的鞋店。某天,他記得自己也就五六歲吧,母親帶他到店裏,叫他乖乖坐好,等她挑一雙參加婚禮時穿的白色高跟鞋。於是他乖乖坐好,看著母親和店員加德納先生交談。但他隻有五歲(或六歲),母親第三次否決加德納先生拿給她看的高跟鞋後,他開始覺得無聊,便走到角落裏去看他注意到的東西。
他起初以為那是立著的木箱,走近了才發現是桌子,那是他見過的最古怪的書桌。它好窄!漆木桌麵閃閃發亮,上麵有許多彎曲的線條和他看不懂的雕刻。桌子前麵還有三級小階梯,他從來沒見過有階梯的桌子。他走到桌前,發現那個像桌子的東西底部有一個凹槽,槽旁邊和頂端各有一個按鈕(真吸引人!),看起來就像《錄像帶隊長》裏的太空望遠鏡。
埃迪繞到另一邊,發現了一句標語。他一定過六歲了,因為他讀得懂。埃迪輕輕念出那幾個字:
您的鞋合腳嗎?量量看!
他繞回桌子前麵,爬上三級階梯,將腳放進量鞋器的凹槽裏。他的鞋子合腳嗎?埃迪不曉得,但他很想量量看。他將臉貼著橡膠麵罩,按下按鈕,隻見一道綠光從他眼前閃過。埃迪倒吸了一口氣,看見一隻充滿青煙的鞋子裏飄浮著一隻腳。他動了動腳趾,裏頭的腳趾也動了。果然和他想的一樣,是他的腳沒錯。接著他發現自己不但能看到腳趾,還看得到骨頭!腳的骨頭!他將大拇指壓到食指上(仿佛想偷偷躲掉說謊的後果),隻見望遠鏡裏的詭異骨頭彼此交叉,但不是白色,而是精靈似的綠色。他看見——
就在這時,他母親厲聲尖叫,尖銳驚慌的叫聲有如鐮刀般劃破了安靜的鞋店,又像火球或騎馬捎來末日消息的使者。埃迪嚇得慌忙轉頭,隻見母親穿著襪子衝過來,裙子向後飄舞,途中撞倒了一張椅子,撞飛一個總是讓埃迪腳底發癢的量鞋器。她胸脯上下晃動,嘴巴嚇得張成O形。店裏的客人都轉頭看她。
“埃迪!你下來!”她吼道,“下來!那些機器會讓你得癌症!快下來!埃迪!埃迪——”
埃迪猛然退開,仿佛機器忽然變得滾燙似的。由於驚慌失措,他完全忘了背後有階梯。他腳跟踩到階梯邊緣,身子慢慢後仰,雙手瘋狂甩動,想維持難以恢複的平衡。不過,他心裏難道沒有一點瘋狂的喜悅嗎?我要摔倒了!我就要知道摔倒撞到頭是什麽感覺了!幹得好!……他當時不是這麽想的嗎?難道這隻是成年人將想法強加在自己總是充滿模糊猜想與影像(明亮得失去意義的影像)的童年心靈上,蓋過當時想的……或想要想的事情嗎?
無論如何,這個問題注定得不到答案,因為他沒摔倒。他母親及時趕到,將他抱住。他號啕大哭,但沒有摔倒。
所有人都在看他們。他還記得。他記得加德納先生拿起量腳器,檢查滑尺還能不能運作,另一名店員將撞倒的椅子扶正,接著拍拍手臂,露出覺得有趣又厭惡的表情,之後才恢複客氣漠然的銷售員麵孔。但他記得最清楚的是母親淚濕的臉頰和炙熱的口臭,記得她不斷在他耳邊低語:“我絕對不準你再這麽做,絕對不準,絕對不準再這麽做。”他母親每當遇到麻煩就會反複念這一句。一年前某一個悶熱的夏日也是如此。那天,保姆帶埃迪到德裏公園的公立泳池玩水,當時五十年代的小兒麻痹大流行才剛緩和,他母親發現之後將他拖出泳池,告訴他絕對、絕對不準再這麽做。所有孩子都在看,就像這會兒所有店員和顧客都在看一樣,而她的呼吸帶著同樣的臭味。
她一邊將埃迪拖出鞋店,一邊朝店員咆哮,警告他們要是她的孩子出了事,大家就法院見。那天早上,埃迪嚇得哭哭停停,哮喘也嚴重了一整天,晚上久久無法成眠,心想癌症到底是什麽,是不是比小兒麻痹更嚴重,會不會讓人死掉,多久會讓人死掉,死前有多難受,還有,他死後會不會下地獄。
他隻知道事情非同小可。
他隻知道她很害怕。
非常害怕。
“米蒂,”他隔著多年的回憶說,“可以和我吻別嗎?”
米拉吻了他,將他緊緊抱住,弄得他脊椎都在響了。埃迪忍不住想,要是我們在水裏,她一定會害我們都溺死。
“別怕。”他在她耳邊輕聲說。
“我做不到!”她哭號著說。
“我知道。”他說,同時發現雖然他被勒得肋骨快斷了,哮喘卻減輕許多,呼吸也不再咻咻出聲了,“我知道,米蒂。”
出租車司機又按了一聲喇叭。
“你會打電話給我嗎?”她顫抖著問。
“可以的話。”
“埃迪,求求你告訴我怎麽回事,好嗎?”
要是他真的說了,又能讓她安心多少?
米蒂,晚上邁克·漢倫打電話給我,我們談了一會兒,但重點隻有兩件事,就是邁克說“又開始了”和“你要來嗎?”。米蒂,我發燒了,但沒辦法靠阿司匹林治好。我喘不過氣來,但該死的噴劑沒有用,因為問題不在我的肺或喉嚨,而在我心裏。隻要可以,米蒂,我一定回來,但我感覺自己就像站在隨時都會崩塌的舊礦井前,站在那裏和陽光道別。
是的,沒錯!她聽了一定會安心!
“不,”他說,“我恐怕不能跟你說。”
說完,他趁米拉還未開口,還未舊態複萌(埃迪,快下出租車,你會得癌症!),大步離開,而且愈走愈快,最後幾乎是跑著上了出租車。
出租車倒回馬路上,米拉依然站在門口,看著車子駛往市區。屋裏的燈光將她變成巨大的黑影。
他揮揮手,恍惚看到她也抬手跟他道別。
“老兄,今晚要去哪裏?”出租車司機問。
“賓州車站。”埃迪說著鬆開握著噴劑的手。哮喘已經躲起來,等待下一次攻擊支氣管。他覺得自己……幾乎沒事了。
然而四小時後,噴劑又有用處了,他對它的需求更甚平日。他正在打盹,忽然一陣抽搐讓他醒了過來。坐在對麵的西裝男子放下報紙,臉上微微露出擔憂又好奇的表情。
我回來了,埃迪!哮喘朝他歡呼,我回來了,呃,這一回說不定會殺了你!有何不可呢?反正遲早得動手,你知道!不可能他媽的一直陪你耗!
埃迪胸口劇烈起伏。他慌忙伸手找到噴劑,抓起它朝喉嚨按下噴鈕,接著靠回椅背,等待哮喘過去。他一邊顫抖,一邊回想讓他驚醒的那個夢。是夢嗎?是的話最好,因為他很怕那是回憶,而不是夢。他看見了綠光,和他童年在鞋店X光機裏看到的一樣。還有一個全身腐爛的麻風病人在地道裏追逐一個叫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十一歲男孩。男孩大聲尖叫,不停地跑……
(他跑得很快,布萊克教練對他母親說,要是後麵有全身腐爛的東西在追他,他跑得更快。這是廢話沒錯,你最好相信。)
接著,他聞到時間死去的味道。有人劃亮了火柴,他低頭看見一張腐爛的臉,是一個叫帕特裏克·霍克斯泰特的男孩。蛆群在這個一九五八年七月失蹤的男孩臉上鑽進鑽出,有如瓦斯的惡臭便是來自他體內。在那個更像回憶的夢裏,埃迪扭頭看向一邊,發現兩本教科書《英語讀本》和《認識美國》被地底難聞的濕氣弄得又鼓又脹,長滿青苔。(“我的暑假經曆”,作者帕特裏克·霍克斯泰特——“我在地道裏死了!我的課本長出青苔,變得和西爾斯商品目錄一樣厚!”)他正要放聲尖叫,麻風病人粗糙的手突然攫住他的脖子,插進他嘴裏,讓他背脊猛然抽搐,從夢中驚醒,發現自己不在德裏鎮的下水道裏,而在靠近火車頭的豪華車廂裏。窗外的月亮又大又白,火車正疾速駛過長島。
走道對麵的男人欲言又止,猶豫片刻之後終於開口了:“您還好吧,先生?”
“噢,沒事,”埃迪說,“我睡著了,做了個噩夢,結果哮喘就發作了。”
“原來如此。”男人又舉起報紙,埃迪發現那人讀的是他母親有時戲稱為《猶太時報》的《紐約時報》。
埃迪望著窗外隻有明月照亮的沉睡的大地,不時掠過幾棟屋舍或小村落,大多漆黑一片,隻有幾處亮著燈,燈光微弱,在鬼火般的月光下顯得縹緲虛幻。
他忽然想到,那個人覺得月亮會對他說話。亨利·鮑爾斯,老天,他真是瘋子。他很好奇亨利·鮑爾斯現在在哪裏。死了?在牢裏,還是在美國中部的遼闊平原上流浪,有如無藥可救的病毒東飄西**,在眾人沉睡的深夜搶劫便利商店,或在路邊豎起拇指請求搭車,殺死好心停車的蠢蛋,將他們皮夾裏的現鈔占為己有?
有可能,都有可能。
還是在某個州立療養院,正和他望著同一個將圓的月亮,對月亮說話,傾聽隻有他能聽見的回答?
埃迪覺得這更有可能。他打了個冷戰,心想,我終於想起童年了,想起一九五八年那死寂黯淡的暑假是如何度過的。他覺得現在無論想記起那年夏天的哪個時刻都能記起來,隻是他不想。噢,天哪,我真希望能再次忘得一幹二淨。
他額頭貼著肮髒的車窗,一隻手像拿著聖物一樣輕輕握著噴劑,凝視著被火車鑿開的夜色。
往北走,埃迪心想,但他錯了。
不是往北,因為這不是火車,而是時光機。不是往北,而是往回,回到過去。
他仿佛聽見月亮這麽對他說。
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忽然頭暈目眩,他緊緊握著噴劑,閉上了眼睛。
貝弗莉·羅根被修理
湯姆才剛睡著,電話就響了。他吃力地支起身子,伸出手,接著感到貝弗莉的胸脯壓著他的肩膀,她搶在他之前拿起話筒。他躺回枕頭上,昏昏沉沉地想誰會在三更半夜打電話來,尤其他們的號碼並沒有登記在電話簿裏。他聽見貝弗莉說了聲“喂”,接著腦袋又開始昏沉。他晚上看棒球時灌了快十八罐啤酒,而且還做了愛。
但貝弗莉一聲吃驚又尖銳的“什麽?”有如冰錐刺進了他的耳朵,讓他再次睜開眼睛。他想坐起來,但電話線卡在他的粗脖子上。
“貝弗莉,把他媽的電話線拿開。”他說。貝弗莉匆忙起身,用手指勾著電話線繞過床邊,自然卷的深紅色頭發披在睡袍外,幾乎要到腰際了。妓女的頭發。她的目光沒有掃過他的臉,偷窺他內心的陰晴,讓他有點不爽。他坐起來,腦袋開始疼。媽的,他可能早就頭痛了,隻是因為睡著了才沒發現。
湯姆·羅根走進浴室,撒了一大泡尿,感覺尿了有三個小時。接著他想,既然都醒了,何不再來一罐啤酒,把即將到來的宿醉的感覺趕走。
他經過臥室朝樓梯走去,白色四角褲有如船帆在他碩大的小腹下飛舞,兩隻胳膊硬如石板(這種身材給人的感覺更像碼頭搬運工,而不是貝弗莉時裝公司的總裁兼總經理)。他回頭咆哮:“如果是那個男人婆萊斯莉打來的,叫她去找名模混,別打擾我們睡覺!”
貝弗莉抬頭瞄了一眼,搖搖頭表示不是萊斯莉,接著又低頭講起了電話。湯姆覺得頸背肌肉開始繃緊。這是打發嗎?被女人打發?欠幹的女人。看來問題嚴重了,貝弗莉可能需要複習一下誰才是老大。很有可能,她偶爾會這樣,她學東西一向很慢。
他下樓穿過走廊來到廚房,隨手拉了拉卡在股溝裏的四角褲,接著打開冰箱伸手進去,不料卻隻摸到一個藍色保鮮盒,裏頭裝著吃剩的羅曼諾夫意大利麵,完全不見啤酒的蹤影,就連他藏在冰箱最裏麵的啤酒(就像他折好藏在駕照裏應急用的二十美元紙鈔)也沒了。感覺就像棒球打到十四局結果前功盡棄一樣。白襪隊輸了,一群軟蛋。
他瞟了眼廚房吧台上方玻璃櫃裏的強力黃湯,忽然很想倒一杯金賓威士忌加一塊冰,但最後還是走回樓梯,他知道喝了隻會給自己的腦袋找麻煩。走到樓梯口,他瞄了一旁的古董擺鍾一眼,發現已經過了午夜。知道這點並未改善他的脾氣,因為他的脾氣從來就沒好過。
他小心翼翼地上樓,感覺(太清楚了)心髒跳得很厲害。怦怦、怦怦、怦怦。聽見心髒在耳朵、手腕和胸口跳動的聲音總會讓他感到緊張,有時甚至覺得它根本不是舒張收縮的泵,而是左胸裏的大轉速表,指針直逼紅色警戒區。他討厭那種感覺,也不需要。他需要的是好好睡一覺。
然而,他娶的那個臭娘們還在講電話。
“我了解,邁克……對……對,我是……我知道……可是……”
冗長的沉默。
“威廉·鄧布洛?”她驚呼道,湯姆的耳朵又被冰錐刺了一下。
他站在臥室外等心跳緩和下來。現在是撲——通、撲——通,不再怦怦響了。他腦海中浮現指針離開紅色警戒區的畫麵,隨即將它揮開。拜托,他是個男人,而且是大男人,不是溫控器故障的火爐。他狀態好得很,像鐵一樣結實。如果她想要複習一下,他樂意奉陪。
他正要走進臥室,忽然決定多待一會兒,聽她說什麽。他不太在意她和誰講電話、講些什麽,隻是聽她聲音高低起伏,同時感到一股熟悉的慍怒。
四年前,他在芝加哥市中心一家單身酒吧遇到她,兩人很快就聊開了,因為他們都在標準品牌大廈上班,又有幾個共同的熟人。湯姆在四十二樓的金恩蘭利公司公關部工作,貝弗莉·馬什(娘家的姓)是迪莉亞時裝公司的助理設計師,辦公地點在十二樓。迪莉亞後來成為美國中西部小有名氣的服裝品牌,顧客主要是青少年,生產的裙子、上衣、披肩和休閑褲主要批給店家零售。老板迪莉亞·卡斯特曼稱呼這些店為“潮店”,湯姆則叫它們“毒窟”。他一認識貝弗莉就看出兩件事:一、她很迷人;二、她很脆弱。不到一個月,他又發現第三點:她很有才華,而且是非常有才華。湯姆在她繪製的休閑服(裙子和上衣)設計圖中看到了驚人的巨大商機。
不過,千萬別在毒窟賣,他心裏想,可是沒說出來(至少當時沒說),打光別再那麽爛,別再折價,別再擺在店麵最裏頭的爛位置,跟吸毒用具和搖滾樂隊T恤放在一起。那些是輸家玩的把戲。
早在貝弗莉察覺湯姆對她感興趣之前,他就已經對她了解甚深了,而這正是湯姆希望的。他這輩子一直在等貝弗莉·馬什這樣的女人出現,因此立刻像餓虎撲羊般撲了上去。她的脆弱並沒有寫在臉上。從外表看,她就是一個漂亮女人,身材苗條又豐滿,也許臀部遜色一點,但還是很棒,而那對**是他見過的最美最棒的。湯姆·羅根從小就是“胸奴”,但高個子女人的**通常都令人失望。她們穿著薄襯衫時,凸起的**簡直令人瘋狂,但脫下襯衫就會發現她們隻有**,感覺像五鬥櫃抽屜裝了兩個球形把手。他的大學室友老愛講“一手掌握就好”,但湯姆覺得那家夥根本是在胡說八道,什麽都不懂。
嗯,貝弗莉長得是蠻漂亮的,身材火辣,又有一頭動人的紅色波浪鬈發。但她又很脆弱……在某方麵。仿佛她會發出一種無線電波,隻有他接收得到。你可以從一些小地方看出來,例如煙抽得很凶(但幾乎被他治好了),眼神飄忽不定,和人交談從不正眼看人,偶爾瞄一眼然後立刻避開,緊張時常常輕搓手肘,還有她的指甲,剪得整整齊齊,但短過了頭。湯姆頭一回見她就注意到這一點。當時她拿著白酒杯,湯姆看著她的指甲心想:她剪那麽短是因為她會咬指甲。
老虎也許不會思考,起碼和人類的方式不一樣……但它洞悉一切。當羊群從水邊退開,察覺死亡那有如髒地毯的氣息不斷逼近時,咱們的大貓看得出哪一隻羊會掉隊,要麽那羊跛了一隻腳,要麽生來就跑不快……或者警覺感不夠發達,甚至可能有些羊(有些女人也是)就是想要被抓。
忽然,一個聲音將他從回憶中驚醒。哢嚓!是他的打火機。
慍怒再度浮現。他胃部滾燙,但不到無法忍受的地步。抽煙。她在抽煙。湯姆·羅根之前針對這個問題給她上過幾堂特別的課,但她現在又犯了。好吧,她學東西很慢,不過好老師最會對付這種學生。
“嗯,”她說,“嗯哼,好吧,好……”她聽著聽著忽然發出奇怪的笑聲,湯姆從來沒聽她這麽笑過,“既然你問起,那就麻煩兩件事:幫我訂個房間,還有為我禱告。嗯,好……嗯哼……我也是。
晚安。”
她掛上電話,湯姆走進臥室,原本打算逞點威風,大吼著叫她把香煙熄掉,現在就熄,馬上!但一看到她,所有的話都吞了回去。他見過她這種表情,但隻見過兩三次。一次是在他們生平第一場服裝展之前,一次是請全國買主出席的私人發表會,還有一次是他們去紐約參加國際設計師大獎賽。
她大步走過房間,白色蕾絲睡袍緊貼身軀,香煙叼在嘴邊(他最討厭她嘴裏叼煙的模樣),一縷白霧從左肩往後飄,有如火車頭冒出的煤煙。
然而,真正讓他愣住的是她的臉,他的咆哮卡在了喉嚨裏。他心髒猛地一跳,撲通!同時打了個冷戰。他告訴自己不是因為害怕,而是沒想到她會是這個表情。
隻有當工作緊張到極點時,她整個人才會活力四射。剛才提到的三個場合都和工作有關。那時的她完全不同,和他平常熟悉的貝弗莉很不一樣,電力足以摧毀他的恐懼偵測雷達。每當壓力臨頭,貝弗莉總是既堅強又緊張,既無懼又無法預測。
此刻的她氣色飽滿,兩頰潮紅,一雙大眼炯炯有神,頭發放肆飄逸,絲毫看不出睡意。而且……
噢,各位,你們瞧,瞧瞧這場麵!她這會兒是從衣櫃裏搬出手提箱來了嗎?真的是手提箱?老天,還真的是!
幫我訂個房間……為我禱告。
滾,她才不需要在旅館訂什麽房間,未來幾天都不用,因為小貝弗莉要乖乖待在家裏,哪兒也不去,接下來三天還得站著吃飯,謝謝指教。
不過,禱告倒是有必要,看他怎麽修理她。
她將手提箱扔在床邊,走到五鬥櫃旁,拉開最上層的抽屜,拿出兩條牛仔褲和一條燈芯絨褲扔進手提箱,接著又走回五鬥櫃旁,左肩依然飄著一道白煙。她找出一件毛衣、兩件T恤和一件船岸牌舊上衣。她穿那種上衣明明很蠢,卻怎麽也不肯丟掉。無論剛才是誰打電話給她,肯定不是有錢人。絕對很無趣,就像傑基·肯尼迪在海恩尼斯港度周末一樣悶。
他並不在乎是誰打的電話,也不在乎她想去哪裏,因為她哪兒都不準去。喝太多啤酒加上睡眠不足讓他的腦袋又痛又鈍,但讓他煩心的不是這些。
是那根煙。
他以為她把香煙都扔了,但她顯然有所隱瞞,而證據就叼在她嘴邊。由於她還沒察覺湯姆就站在門口,他也樂得把握機會,回味之前她乖乖聽話的那兩晚。
某一年十月,他們到森林湖市參加派對,回程途中他對她說,以後不準在我身邊抽煙。我在辦公室和派對上已經被別人熏夠了,不想再被你熏。你知道那是什麽感覺嗎?讓我告訴你——聽起來很惡心,不過是實話,感覺就像吃別人的鼻涕!
他以為她起碼會稍微抗議幾句,不料她隻是用平常那種害羞討好的眼神看著他,低聲說:好吧,湯姆。
那就把煙扔了。
貝弗莉乖乖照辦。那天,湯姆的心情好了一晚上。
幾周後,兩人看完電影走進影院大廳,貝弗莉想也不想就點了支煙,一路吞雲吐霧回到停車場。
十一月的晚上冰冷刺骨,強風像拿刀的瘋子一樣不放過一寸**的肌膚。湯姆記得他聞到了湖水的味道。有時冷天就聞得到,帶著魚腥氣又有點空洞,很淡的味道。他讓她抽煙,甚至還幫她開車門。他坐進駕駛座,把門關上,然後對她說:貝?
貝弗莉把煙從嘴邊拿開,扭頭看向他。湯姆狠狠甩了她一巴掌,結實的手掌大力掃過她的臉頰,他掌心隱隱刺痛,她的頭往後撞到椅背。她睜大眼睛,滿臉驚訝和痛苦……還有別的。她伸手捂住臉頰,感受那股滾燙和麻木的刺痛,同時大喊:噢!湯姆!
他眯起眼睛看著她,嘴角露出微笑,整個人精神百倍,等著看後續發展,看她會如何反應。他的陰莖在褲襠裏硬了,但他沒去理會。那是之後的事,這會兒他正在上課。他在心裏回放剛才的畫麵。
她的表情。那稍縱即逝的第三種神情是什麽?先是驚訝,然後是痛苦,再是(回憶)
想起……想起某件事的表情。就那麽一瞬間。他覺得連她自己也沒察覺那個表情出現在了她臉上和心裏。
現在,重點是現在。關鍵在於她沒說什麽,這種事他清楚得很。
她沒說你這個混賬東西!
沒說再見了,死豬。
也沒說我們吹了,湯姆。
她隻是帶著受傷的神情,用噙著淚水的棕色眼眸望著他說:你為什麽打我?說完她欲言又止,隨即哭了出來。
扔掉。
什麽?扔掉什麽,湯姆?她臉上的妝被衝出兩道泥溝。他不在乎。他還挺愛看她這個樣子的。很狼狽,但很性感。很賤,但很刺激。
煙,把煙扔了。
她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接著是歉疚。
我隻是忘了,她哭喊道,隻是這樣而已!
把煙扔了,貝,不然就等著再挨巴掌。
她搖下車窗,把煙扔了,接著扭頭看他,臉色蒼白驚惶,卻又很平靜。
你不能……你不應該打我,維係感情不能……這樣不好。她試著穩住音調,找到成年人的語氣,可惜沒有成功。湯姆把她變小了,讓她在車裏變成了小孩子。性感火辣到了極點,不過是個孩子。
不能和不會是兩回事,寶貝,他說。他雖然語氣平靜,心裏卻很亢奮。而且感情要怎麽維係由我決定。你要是能接受,那好;要是不能接受,你就走人,我不會阻止你,頂多踹你屁股一腳當作分手禮物,但我不會攔著你。這裏是自由國家,我沒什麽好說的。
你已經說了很多了,貝弗莉低聲說。他又甩了她一巴掌,比之前更用力,因為沒有哪個娘們可以在湯姆·羅根麵前耍嘴皮子。就算麵對英國女王,他也照打不誤。
她的臉頰撞上了儀表板。她伸手去抓門把,但隨即鬆開,像隻兔子般瞪大眼睛縮在角落裏,一隻手捂著嘴巴,帶淚的眼眸充滿驚恐。湯姆默默看她一眼,下車從車後繞到她那邊的門外,把門打開。
十一月的黑夜裏,刮著大風,他呼出陣陣白霧,湖水的味道非常明顯。
你想下車是吧,貝?我剛才看你去抓門把,猜你一定是想下車。好啊,也行。我叫你不要抽煙,你說好,結果又抽。你想下車?來啊,下車啊。搞什麽,對吧?下車?你想下車嗎?
不想,她囁嚅說。
你說什麽?我聽不見。
我說我不想下車,她聲音稍微大了一點。
什麽?你是抽煙抽到肺氣腫了是吧?你要是沒辦法說話,我就去找個他媽的擴音器來。最後一次機會,貝弗莉。大聲一點,讓我聽得見。你想下車,還是想和我回去?
和你回去,她說,雙手像小女孩般捏著裙子。她不敢看他,眼淚簌簌滑落雙頰。
好,他說,很好。但你要先跟我說,貝,說:“我忘記不能在你麵前抽煙了,湯姆。”
她抬頭看他,受傷的眼神表達著難言的懇求,仿佛在說:你是可以叫我說,但請你不要。別這樣,我愛你,難道不能算了嗎?
不行,辦不到。因為她要什麽並不重要,而兩人都知道這一點。
說。
我忘記不能在你麵前抽煙了,湯姆。
很好,再來說“對不起”。
對不起,她順從地說。
落在地上的煙還沒熄,有如剪斷的保險絲。散場的觀眾瞄了瞄這裏,隻見一個男人站在原木色的新款雪佛蘭薇加的右車門外,一個女人坐在車裏,低頭愣愣地握著雙手,車內的燈光將她的一頭秀發染成了金色。
湯姆把煙踩熄,在柏油路上留下一塊黑漬。
現在說:“以後沒有你的準許,我絕對不抽煙。”
以後沒有……
她開始抽咽。
……沒有……沒、沒、沒——
快說,貝。
沒有你、你的準許,我絕對不、不抽煙。
他將車門甩上,繞回駕駛座坐好,開車返回他位於市區的公寓。路上兩人都沒有開口。關係的前半段在停車場維係好了,剩下的一半,四十分鍾後在湯姆的**搞定。
她說她不想**,但他從她的眼神和打開的雙腿看到了不一樣的答案。他扯掉她的上衣,發現她的**早就硬了。他輕觸她的**,聽到她發出呻吟。他輪流親吻她的兩個**,同時不停地搓揉,她輕聲叫了出來,抓起他的手送到自己腿間。
你不是說不想做嗎?他說。這時她已經將臉轉開了,但仍然抓著他的手,而且臀部的擺動開始加快。
他將她推倒在**……動作變得很溫柔,沒有扯,而是小心翼翼地將她的內衣脫掉,甚至有點拘謹。
進入她就像滑入美妙的蜜油一樣。
湯姆隨著她律動,利用她也讓她利用,而她幾乎立刻就衝到了**,發出興奮的叫聲,手指掐著他的背。接著兩人緩緩擺動,過了很久很久,他覺得她在這中間又**了一次。湯姆隻要快到**,就會回想白襪隊的打擊率或者想削價搶他生意的人,然後就能忍住,繼續衝刺。後來她動作開始加快,之後更拚命擺動。他望著她的臉,看著暈開的睫毛膏和抹糊的唇蜜,忽然感覺自己衝向了瘋狂的頂點。
她臀部擺得愈來愈用力,那時還沒有啤酒肚擋路,兩人腹部拍擊得愈來愈快。
結束前,她尖叫一聲,用嬌小整齊的牙齒咬了他的肩膀。
你到了多少次?兩人衝完澡之後他問。
她撇開臉,聲音幾乎聽不見:這種事你不應該問的。
為什麽?誰告訴你的?羅傑斯先生嗎?
他拇指用力摁著她一邊臉頰,其餘四根手指摁著另一邊,掌心托著她的下巴。
你要告訴湯姆,他說,知道嗎,貝?跟老爸說。
三次,她不情願地說。
很好,他說,你可以抽一根煙。
貝弗莉難以置信地望著他。她身上一絲不掛,隻穿著包住臀部的**,紅發披散在枕頭上。光是看她這副模樣,就讓他的馬達又一次蠢蠢欲動。他點點頭。
抽吧,他說,沒關係的。
三個月後,他們公證結婚了。婚禮當天他找了兩位朋友,而她隻找了一個,就是凱·麥考爾。湯姆叫她“大奶女權賤貨”。
湯姆站在臥室門口看著她,這些回憶有如快放的電影般在他心裏一閃而過。這會兒她已經走到她有時稱之為“周末櫃”的五鬥櫃前,從最下層抽屜裏拿出內衣褲扔進手提箱。不是他喜歡的光滑的絲緞薄紗,而是棉質內衣,小女孩穿的那種,幾乎都褪色了,鬆緊帶也鬆弛發皺了。她還拿了一件棉睡袍,活像是從《草原小屋》裏拿出來的。她伸手到抽屜最裏麵,看還有沒有該帶的衣服。
湯姆·羅根走過絨毛地毯來到衣櫃前。他光著雙腳,走起路來像微風一樣安靜。是香煙,這才是他發火的原因。第一堂課上完太久,她已經忘了。他之後也給她上過課,而且上了不少,讓她有時大熱天也得穿長袖上衣,甚至還穿開襟毛衣,並且將扣子扣到最上麵,或是陰天也戴墨鏡出門。不過,隻有第一堂課來得最突然、最基本——
他已經忘了有人打電話把他從昏昏欲睡中吵醒這件事,眼裏隻看見香煙。她現在抽煙,就表示她忘了湯姆·羅根。當然,這是暫時的,隻是暫時,但就算暫時也他媽的太久了。她為什麽忘記不重要,任何理由都不足以為此辯護。
衣櫃門後掛著一條黑色寬皮帶,皮帶扣很久以前就被他拆了,前端反折成圓圈當作握把。湯姆·羅根將手伸進握把裏。
湯姆,你真惡劣!他母親有時會這麽說。說“有時”可能不太對,“時常”更貼切。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麽修理你!他小時候三天兩頭挨打,後來總算躲到威奇托州立大學。但顯然逃得了一時逃不了一世,因為他在夢裏仍然聽到她說: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麽修理你!修理……
他們家有四個孩子,他是老大。老四出生後三個月,拉爾夫·羅根就過世了。呃,說“過世”可能不太準確,“自殺”更貼切,因為他做的最後一件事是坐在浴室馬桶上,將大量堿液倒進一大杯杜鬆子酒裏一飲而盡。羅根太太在福特汽車廠找了一份差事,湯姆十一歲就成了家中的男主人。隻要他搞砸了,例如保姆回家後小嬰兒把大便拉在尿布裏,直到老媽回來還沒清理……托兒所放學後他忘了去接梅根,結果被多管閑事的甘特太太看見……喬伊在廚房裏亂搞,他卻在看《美國舞台秀》……隻要發生這些事或其他雜七雜八的事情……那麽等弟弟妹妹上床後,家法就會啟動,母親就會拿著棍子祭出開場白:湯米,你過來,看我怎麽修理你!
要修理人,不要被修理。
他這輩子不敢說學到了什麽,但肯定學到了這一點。
他將皮帶尾端翻麵,然後調好握把,緊緊握住。感覺很好,讓他覺得自己是個大人。皮帶抓在他手中有如一條死蛇。頭痛消失了。
她終於在抽屜裏找到了她要的東西,一件白色的鋼圈棉布胸罩。他腦海中閃過一個想法,剛才那通電話可能是情人打來的,但隨即一笑置之。太荒謬了。去見情郎的女人絕對不會帶褪色的平價上衣和起毛球的、鬆垮的大賣場內衣。再說,貝弗莉也沒那個膽子。
“貝弗莉。”他輕輕叫她,她嚇得立刻轉頭,睜大眼睛,長發飛起。
皮帶遲疑了……微微垂下一點。他望著她,不安的感覺再度升起。沒錯,貝弗莉在大展之前就是這副神情,所以他不會動她,因為他知道她心裏混雜著恐懼和強烈的好勝心,好像充滿照明氣體一樣,隻要一點兒火花就會爆炸。對她來說,時裝展並不是脫離迪莉亞自立門戶的機會,甚至不是為了賺錢。
如果是那樣就好了,但若隻是那樣,她就不算真的有天分。對她來說,時裝展是一場由嚴師評分的超級考試。在那種場合,她看到的都是些麵無表情的生物。沒有表情,隻有權威。
此刻她臉上就是那種雙眼圓睜的神經質表情,不隻臉上如此,那種氣息籠罩了她全身,幾乎看得見摸得著,有如高壓電,讓她突然變得更誘人,也更危險。湯姆已經許多年沒有見到這樣的她了,不由得心生恐懼。因為她在這裏,那個真正的她,而非湯姆·羅根一手打造、符合他要求的她。
貝弗莉一臉驚詫惶恐,卻又亢奮到極點。她雙頰灼熱發亮,眼瞼下方有兩道明顯的白色斑痕,有如另一雙眼睛,讓額頭也發出奶油色的光。
她仍然叼著煙,角度微微上揚,好像她是小羅斯福總統一樣。香煙!光是看到煙就讓他一肚子火,渾身散發著怒氣。他內心深處隱約記起之前有一天晚上,她用單調冷漠的語氣對他說:湯姆,你知道嗎?我總有一天會被你打死。你會突然發火,打過了頭,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他那時回答:隻要你乖乖聽話,貝,就永遠不會有那一天。
此刻,就在怒氣即將淹沒理性前,他心想那一天是不是來了。
香煙。別管電話、打包和她臉上的古怪神情了,他們要先解決香煙的問題,然後他會操她,然後兩人再好好談一談,說不定那時事情的重要性會凸顯一點。
“湯姆,”她說,“湯姆,我必須——”
“你在抽煙。”他說,聲音似乎來自遠處,來自很好的收音機,“看來你忘了。寶貝,你都把煙藏在哪裏?”
“聽著,我會把煙熄掉。”她邊說邊走向浴室,將煙彈進馬桶。即使站得很遠,他依然看得見濾嘴上的齒痕很深。嘩——她走出浴室,說:“湯姆,是我一個老朋友打來的,很老很老的朋友。我必須——”
“閉嘴!你要做的就是閉嘴!”他朝她大吼,“閉嘴!”但她臉上並未出現他想看到的恐懼,對他的恐懼。她是在怕,不過卻是因為那通電話,但她該怕的不是那個。她好像完全沒看到皮帶,沒看到他。湯姆心裏浮起一絲不安。他在這裏嗎?這問題很蠢,不過,他真的在嗎?
這問題實在太可怕,太基本,讓他一時像是被人連根拔起似的,成了任強風擺布的滾草。但他很快穩住了。他確實在臥房裏,今晚的迷糊顛倒也該結束了。他在這裏,他是湯姆·羅根,上帝親手創造的湯姆·羅根。這個發神經的臭娘們要是不在三十秒內給他正經一點,就等著被惡霸警探從快車上推下去吧。
“抱歉了,寶貝,”他說,“我非修理你不可。”
沒錯,他見過這種表情,混雜著恐懼和挑釁。但這是第一次衝著他來。
“放下來,”她說,“我得快點趕到奧黑爾機場。”
你在嗎,湯姆?你在嗎?
他拋開這個念頭。曾經是皮帶的鞭子在他身前有如鍾擺緩緩搖晃。他眼神一閃,隨即將皮帶朝她臉上抽去。
“聽著,湯姆,我老家出事了,很嚴重的大事。我有個老朋友,他本來會是我的男朋友,隻可惜我們那時年紀太小。他才十一歲,而且口吃得很厲害。他現在是小說家,我記得你還讀過他的書……
好像是《暗流》?”
她注視著他的臉,但他麵無表情,隻有皮帶晃來晃去。他低下頭,結實的雙腳微微分開。她伸手不停地搔頭發,一副心煩意亂的樣子,仿佛她有許多大事必須思考,完全沒看到皮帶。那個惱人的可怕問題再度出現在他腦海中:你在嗎?你確定?
“那本書擺在那兒幾星期了,但我壓根沒聯想到他。也許我該想到的,但我們倆都大了,我甚至已經很久沒想起德裏鎮了。總之,威廉有一個弟弟叫喬治,在我認識威廉之前就死了,被人殺死的。
後來,第二年夏天——”
然而,對這些徹底的瘋話,湯姆已經聽夠了。他迅速往前,右手有如拋擲標槍般高舉過頭,皮帶劃破空氣咻咻作聲,貝弗莉見狀想要閃躲,但右肩撞到浴室門框,皮帶結結實實打在她的左前臂,“啪”地留下一道紅色鞭痕。
“非修理你不可。”湯姆又說了一次,語調很清醒,甚至有些遺憾,他齜牙露出森冷的微笑。他想看到那種眼神,看她麵帶恐懼、驚惶和羞愧,露出那種神情:你說得對,是我活該,你就在我麵前,我感覺到了。接著,愛會回來,一切都會恢複正常與美好,因為他確實愛她。不管她想談打電話來的是誰還是為什麽打來,都可以,但得先等一下。現在是上課時間,要溫習第一課和第二課:先打她,再幹她。
“抱歉了,寶貝。”
“湯姆,別那——”
他側手一揮,隻見皮帶吻上她的臀部,發出令人心滿意足的響聲。接著……
天哪,她竟然伸手去抓!她竟然伸手去抓皮帶!
這突如其來的反抗讓湯姆·羅根大吃一驚,差點鬆手。幸好他牢牢抓著握把,皮帶才沒有脫手。
他將皮帶扯回來。
“不準你搶走我手裏的東西,”他啞著嗓子說,“聽見沒有?你要是敢再搶我的東西,就等著一個月小便都像紅莓汁吧!”
“湯姆,住手。”她說,但她的語氣讓他一肚子火,感覺就像遊樂場管理員對鬧脾氣的六歲小孩說話一樣,“這不是開玩笑,我非去不可。有人死了,而我很久以前曾經答應——”
湯姆幾乎沒聽進去,隻是胡亂揮舞皮帶,大吼一聲朝她撲去。他用皮帶打她,逼她從浴室門口一路貼著牆壁往後退。他揚手甩手、揚手甩手,不停地抽打她。隔天早上他吞了三片可待因才能將手臂舉到額頭,但此刻的他心裏隻有她反抗他這件事,完全不在乎手臂。她抽煙就算了,還想奪走他的皮帶。各位,這是她自找的,他一定會讓她如願以償,他對天發誓。
湯姆狂揮猛甩,鞭子有如雨點落在她身上,逼得她貼著牆壁不斷後退。她用雙手護住臉,但其他部位都**在他的攻擊範圍內。安靜的臥室裏充斥著皮帶抽打的聲音,但貝弗莉不像以前偶爾會淒厲尖叫,也沒有求他住手。最糟的是,她甚至沒哭,她以前一定會哭的。臥室裏隻有皮帶聲和兩人的呼吸聲。他氣喘如牛,聲音沙啞;她喘得又急又輕。
貝弗莉朝擺在床邊她睡的那一側的梳妝台跑去。她的肩膀被皮帶抽得發紅,頭發火紅閃耀,湯姆在她背後奮力追趕,雖然步履緩慢,可是身影巨大,非常大。他以前常打壁球,兩年前弄斷阿喀琉斯腱才沒再繼續,之後體重就有一點失控(用“非常失控”來形容可能更貼切),但肌肉依然結實,隻是埋沒在脂肪底下。不過,他發現自己竟然氣喘籲籲,還有一點緊張。
貝弗莉跑到梳妝台前,他以為她想躲在旁邊,甚至鑽到梳妝台底下。沒想到她伸手亂抓……接著轉身……一陣炮火襲來。貝弗莉不停地拿化妝品丟他,一罐尚蒂伊香水正中他的胸口,落在他腳邊碎了。嗆人的花香頓時彌漫開來,將他團團包圍。
“住手!”他咆哮道,“住手!你這個賤人!”
貝弗莉非但沒有住手,反而雙手飛也似的掃過梳妝台淩亂的玻璃台麵,拿到什麽就扔什麽。他不敢相信她竟然拿東西丟他,愣愣地摸著胸口被砸中的地方,完全無視繼續飛來的化妝品。化妝水的玻璃瓶蓋劃傷了他,傷口不大,隻是一個小小的三角形,不過看來某個紅發女人得在醫院看到明天的太陽了。沒錯,就是這樣。那個女人——
忽然,一罐乳霜重重地砸在他的右眉上方。湯姆聽到一聲悶響,感覺像是從腦袋裏發出的。他眼冒白光,踉蹌著倒退了一步,嘴巴不自覺地張開。這時,一管妮維雅乳霜擊中他的腹部,發出輕輕一聲“啪”,而且她——是嗎?可能嗎?——沒錯,她正在對他大吼。
“你這個混賬,我要去機場,聽見沒有!我有事要辦,非走不可!我非去不可,所以快給我閃開!”
血流進他的右眼,感覺又辣又燙。他用手腕將血抹掉。
湯姆愣愣地看著她,仿佛不曾見過她。事實上也是。她胸脯劇烈起伏,朝湯姆齜牙咧嘴,臉上一陣紅一陣白。不過,她已經彈盡援絕,梳妝台上的東西全都扔光了。他看見她眼裏露出懼色……
“把衣服放回去。”他努力不讓自己喘氣,那樣聽起來不妙,感覺很脆弱,“接著把手提箱放回去,然後上床。要是你照做,我或許可以稍微手下留情,讓你兩天之後就出得了門,不用兩周。”
“你聽好,湯姆,”她目光堅定,緩緩地說,“你要是再靠近,我就殺了你,聽懂沒有,你這隻肥豬?我就殺了你。”
或許是因為她臉上強烈的憎惡和輕蔑,也可能是她叫他肥豬,或是她胸脯傲然起伏的模樣,他忽然怕得無法呼吸。不是一個花苞或一朵花那麽小的恐懼,而是一整座花園
。可怕的恐懼,感到自己不在場的恐懼。
湯姆·羅根朝老婆撲過去,這回沒有咆哮,而是像水底魚雷一樣安靜。此刻的他可能不隻想揍她,逼她屈服,而是想將她剛才貿然說出口的威脅還給她。
他以為她會逃跑,或許躲到浴室,甚至樓梯,沒想到她紋絲不動,屁股頂著牆壁用盡全身的力氣將梳妝台朝他推過去,結果因為掌心冒汗,她雙手一滑,弄斷了兩根指甲。
梳妝台搖晃了一下,但她隨即再度使力,讓梳妝台單腳立起搖擺前進,鏡子映著燈光在天花板上投射出有如水族館的光影。隻見梳妝台向側前方一倒,前緣撞上湯姆的大腿,將他整個人撞翻過去。
抽屜裏的瓶瓶罐罐滑向一邊,全都撞碎了,發出音樂般的聲音。他看見鏡子砸在他左邊的地板上,立刻放開皮帶,用手臂遮住眼睛。那塊背麵塗了銀色物質的玻璃碎落一地。他感覺有的濺在他身上,劃出了血痕。
這時她終於哭了,發出尖叫般的啜泣聲。她不止一次想象自己離開湯姆,逃離他的暴虐,就像當年離開狠毒的父親,趁著黑夜將行囊扔進奧茲莫比短劍車裏遠走高飛。她不是笨女人,就算此刻麵對如此誇張的混亂情形,也沒笨到否認自己愛過湯姆,而且在某種程度上依然愛他。然而,她還是怕他……
恨他……瞧不起自己當初竟然為了早就忘記的爛理由選擇了他。她的心沒有碎,而是在胸腔裏沸騰融化。她怕自己的理智很快就會被灼熱的心燒光。
然而,在她內心深處有一個聲音喋喋不休。邁克·漢倫用他那不疾不徐的嘶啞嗓音對她說:它回來了,貝弗莉……它回來了……你答應過……
梳妝台升起、降下,一次、兩次、三次,好像呼吸一樣。
貝弗莉嘴角下垂抽搐,仿佛抽筋似的。她小心敏捷地繞過梳妝台,踮著腳尖走過鏡子碎片,趁湯姆將梳妝台推到一邊時彎腰撿起皮帶,接著直起身子,手穿進握把,撥開遮住眼睛的頭發,看他要做什麽。
湯姆緩緩站了起來,臉上多了不少玻璃劃痕,一條細線般的傷口斜斜穿過眉毛。他眯眼看著貝弗莉,她發現他的四角褲上沾了血。
“把皮帶給我。”他說。
貝弗莉沒那麽做,反倒將皮帶在手上繞了兩圈,倨傲地望著他。
“放下皮帶,貝,馬上放下。”
“你要是再過來,我就抽得你屁滾尿流。”這話是從她嘴裏出來的,她簡直不敢相信。還有,這個穿著沾血**的臭男人是誰啊?丈夫、父親,還是大學時期的戀人,曾經一時興起打斷她鼻子的家夥?老天啊,求你幫幫我,她心想,幫幫我。然而,她嘴巴可沒停下:“而且我說到做到。你又肥又遲鈍,湯姆。我要走了,也許再也不會回來,我想我們結束了。”
“那個叫鄧布洛的男人是誰?”
“你別管了,我曾經——”
她差一點就被他聲東擊西的策略給騙了。他話還沒說完就撲了過來,貝弗莉揮動皮帶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啪”地甩在湯姆嘴上,發出有如塞得很緊的軟木塞掙脫瓶口的聲音。
湯姆號叫一聲,雙手捂嘴,瞪大眼睛,滿臉震驚和痛苦。鮮血從他指間滲出,流到手背上。
“臭婊子,你弄破我的嘴了!”他口齒不清地叫道,“天哪,你弄破我的嘴了!”
他再度張牙舞爪地朝她撲去,嘴邊滿是血跡,看起來像嘴巴咧到耳朵的小醜,門牙也少了一顆。
看著他將門牙吐掉,她心裏一陣惡心,想背過身去,閉上眼睛呻吟,但又覺得興奮莫名,有如被大地震拯救的死刑犯一樣欣喜,陶醉於眼前的一切,心想:可惜沒把牙齒吞下去!真希望你被噎死!
貝弗莉再次揮動皮帶,剛才他用來鞭打她臀部、雙腿和胸部的皮帶,過去四年打了她無數次的皮帶。打幾下要視她的表現而定。湯姆回家發現飯菜是冷的?皮帶兩下。貝在公司忙到太晚忘記打電話回家?三下。嘿,你看看,貝弗莉又吃了一張停車罰單。一下……在胸部。他很高明,很少打到她瘀青,甚至不太痛,隻會造成羞辱,那才真的傷人。更糟的是,她知道自己渴望那樣的傷害,渴望被羞辱。
該是算總賬的時候了,她一邊想,一邊揮動皮帶。
她將皮帶放低,側手一甩打在他睾丸上,發出的聲音結實輕快,有如婦人拿棍子拍打地毯。隻一下就把湯姆·羅根打趴下了。
湯姆虛弱地叫了一聲,仿佛祈禱似的跪在地上,雙手抱著鼠蹊部,頭往後仰,脖子上青筋暴露,痛得麵容扭曲。左膝正好壓在尖銳的香水瓶碎片上,他像鯨魚一樣默默倒向一邊,一隻手離開**,按上膝蓋。
血,貝弗莉心想,天哪,他渾身是血。
他會沒事的,仿佛被邁克·漢倫一通電話喚醒的新的貝弗莉冷冷地對她說,這種男人永遠不會死,你最好趁他一時不能玩下去,在他決定到地下室拿溫切斯特獵槍之前,趕快離開。
她往後退,不小心踩到梳妝台鏡子的碎片,感覺腳下一陣刺痛。她彎腰抓起手提箱的把手,眼睛一直盯著他。她倒著退到門口,走進走廊,兩手抓著手提箱擋在身體前方,箱子不斷碰撞她的脛骨,割傷的那隻腳在地板上留下一個個血印。到了樓梯口,她立刻轉身飛奔下樓,不讓自己多想,反正她覺得自己也沒剩下多少理智,起碼眼下如此。
有東西輕輕碰了她的腳一下,她嚇得尖叫一聲。
她低頭一看,發現是皮帶尾,皮帶仍然纏在她手上,在微弱的燈光下就像一條死蛇。她將皮帶扔出樓梯扶手外,嫌惡地皺起臉,看著它落在一樓玄關的地毯上彎成S形。
走下樓梯,她雙手交叉抓住白色蕾絲睡袍的邊緣將它脫了。睡袍沾了血,她一秒也不想再穿,絕對不想。她隨手一扔,隻見睡袍有如一道白浪,又像蕾絲降落傘般飄到玄關靠近起居室的一株塑料植物上。她光著身子彎腰湊向手提箱,**冷冰冰的,硬得像兩枚子彈。
“貝弗莉,給我滾上來!”
她喘了口氣,打了個冷戰,接著又彎腰去開手提箱。他有力氣喊這麽大聲,就表示她時間緊迫,比她想的少得多。她打開手提箱翻出內衣、上衣和一條舊李維斯牛仔褲,靠著門穿上衣服,眼睛一直盯著樓梯,但湯姆始終沒有出現。他又吼了兩次她的名字,每回都讓她身體一縮,目光四處搜尋,不自覺地齜牙咧嘴,做出動物咆哮的動作。
她匆匆扣起上衣,最上麵兩顆扣子不見了(她自己的衣服反而這麽不講究,真諷刺),她想自己這個模樣應該很像趕著再做一回就收工(但又非做不可)的兼職流鶯。
“臭婊子,我要殺了你!你他媽的臭婊子!”
她猛地合上手提箱,箱子自己鎖上了。一件上衣的袖子露在外頭,像吐舌頭一樣。她匆匆環顧房子,心想自己再也不會見到它了。
她發現自己竟然隻有釋然的感覺,便打開門走了出去。
她漫無目的地走了三條街,才發覺自己沒穿鞋子,割傷的那隻腳(左腳)隱隱抽痛。她得找雙鞋子穿,但當時將近半夜兩點,她的皮夾和信用卡都在家裏:她摸了摸牛仔褲的口袋,隻找到幾團線頭。
她身無分文,連枚硬幣都沒有。她左右看了看自己住的小區:好房子、整齊的草坪和植物,還有黑漆漆的窗戶,她突然哈哈大笑。
貝弗莉·羅根坐在矮石牆上大笑,手提箱擺在髒兮兮的兩腳間。星星出來了,真是亮啊!她仰頭對著星星笑,狂喜的感覺再度流過全身,有如海浪翻騰,卷走和滌淨一切,淹沒了所有意識,隻剩血液在思考,帶著無法形容的欲望大聲對她說話,但她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究竟渴望什麽,隻要感覺到欲望那股堅定的溫暖就夠了。欲望,她心想,體內的狂喜似乎開始加速,帶著她衝向無可避免的毀滅。
她對著星星大笑,恐懼又自由,心裏的驚惶和痛苦一樣尖銳,和十月成熟的蘋果一樣甜。她看見石牆後方二樓臥室的燈光亮起,便抓著手提箱的把手遁入黑夜,依然笑個不停。
威廉·鄧布洛翹班
“你要走?”奧黛拉又問了一次。她看著他,臉上寫滿困惑,有些害怕,接著將兩隻光腳丫縮到身子底下。地板很冰。老實說,整間屋子都很冰。今年春天英格蘭南部特別濕冷,威廉·鄧布洛每天早晨和傍晚出去散步時,不止一次發現自己想起了緬因州……更讓他驚訝的是,他隱約想起了德裏鎮。
這屋子照理說應該有中央供暖係統,至少廣告上是這麽寫的。整潔的小地下室裏也確實有暖氣爐,收在之前的煤炭箱裏。但他和奧黛拉剛到這裏時就發現英國人對中央供暖的理解和美國人不同。英國佬似乎認為,隻要早上起床不用靠小便把馬桶上的冰融掉,就叫有暖氣。現在是早上——八點十五分,威廉五分鍾前掛上電話。
“威廉,你應該很清楚,你不能說走就走。”
“我非去不可。”他說。房間角落裏有一個儲藏櫃,他走過去,從最上層拿了一瓶格蘭菲迪威士忌倒了一杯,不小心灑了一點在杯沿上。“幹!”他嘟囔一聲。
“剛才是誰打電話來?你在害怕什麽,威廉?”
“我沒害怕。”
“哦?你的手平常就那麽抖嗎?平常早餐前就喝酒?”
睡袍下擺拍打著他的腳踝,他走回椅子前坐下,試著擠出笑容,卻怎麽也笑不出來,隻好放棄了。
電視上,英國國家廣播公司主播正準備結束晨間的壞消息集錦,開始播報昨晚的足球比分。一個月前他們來到這個叫弗利特的郊區小鎮度假,英國電視機的質量讓兩人印象深刻:一台功能正常的派伊彩色電視,畫質真的讓你覺得身曆其境。可能掃描線比較多吧,威廉說。我不知道,但看起來很棒,奧黛拉說。不過,他們很快就發現電視上除了《朱門恩怨》之類的美劇之外,就隻有體育節目,而且播個沒完,不是難懂又無聊(例如飛鏢錦標賽,所有參賽者看起來都像罹患高血壓的相撲選手)就是徹底無聊(英式足球已經夠難看了,板球更糟)。
“我這幾天很想家。”威廉啜了口威士忌說。
“家?”她說,一臉困惑的表情讓他忍不住笑了。
“可憐的奧黛拉!嫁給一個男人都快十一年了,竟然完全不了解他。這是怎麽回事啊?”說完他又笑了,仰頭把酒喝完。但他的笑和他大清早手裏就端著威士忌一樣,讓她不由得擔心。那笑聲聽起來像痛苦的咆哮。“不知道其他夫妻是不是也像這樣幾乎不了解對方。我猜一定是。”
“威廉,我知道我愛你,”她說,“愛了十一年,這就夠了。”
“我知道。”他對她微笑,笑容很美,很疲憊,帶著驚恐。
“拜托,拜托你告訴我怎麽回事。”
她坐在破舊的椅子上,雙腳縮在睡袍下,用美麗的灰色眼眸看著他。他愛這個女人,娶她為妻,至今依然愛她。他試著透過她的眼神看出她知道多少。他試著將那段往事當成故事。他做得到,但他知道不會成功。
從前在緬因,有個窮孩子靠獎學金上了大學。他從小就想當作家,但選修寫作課後,卻發現自己踏進了一個陌生又可怕的天地,沒有指引,也找不到方向。班上有同學想當厄普代克,有人想成為新英格蘭的福克納,他卻隻想寫小說,用淺白的文字描寫窮人的慘淡生活。班上有一個女同學很崇拜喬伊斯·卡羅爾·歐茨,但又覺得歐茨在性別歧視的社會中長大,因此“文字輻射量”很高。她說歐茨寫不出純淨的作品,但她做得到。還有一個又矮又肥的研究生,講話總像在喃喃自語,不曉得是不能還是不想好好說話。那家夥寫過一個劇本,裏麵有十二個角色,每個人的台詞隻有一個字,觀眾看到最後才會發現那十二個字連起來是“戰爭是沙豬軍火販子的工具”。創意寫作研討課(課號Eh-141)
的老師給了他一個A。除了碩士論文,那位老師還寫了四本詩集,都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他抽大麻,隨身掛著和平標誌。一九七〇年五月,反戰示威迫使校園關門,胖研究生的劇本由一個遊擊劇團擔綱演出,那位老師也軋了一角。
威廉·鄧布洛寫的東西完全不同。他寫了一則密室推理短篇、三篇科幻小說和幾篇深受愛倫·坡、洛夫克拉夫特和理查德·麥瑟森影響的驚悚小說。他後來常說那幾篇小說很像裝了增壓器、漆成熒光紅的十九世紀中葉的殯葬車。
其中一篇科幻小說拿了個B。
“這篇好多了,”那位指導教授在作業封麵上寫道,“異形反擊象征以暴製暴的惡性循環,而我特別喜歡‘針鼻’宇宙飛船影射社會性別意識入侵的橋段。雖然小說的觀點始終有一點混亂,但很有意思。”
其他小說沒有一篇高於C。
有一次,他終於在課上發表意見。一位臉色發黃的女同學寫了一篇短文,描述一頭牛在荒原(可能是核戰後,也可能不是)審視一台廢棄引擎。全班討論了整整七十分鍾,那個女同學夾著雲斯頓煙一根接一根地抽,不時擠一擠太陽穴的青春痘,一邊堅持她的短文是模仿奧威爾早期的風格寫的,目的在於描述社會政治現狀。大多數同學(包括老師)都同意她的說法,但還是討論個沒完。
威廉站起來,全班都扭頭看他。他個子很高,很顯眼。
他小心翼翼地開口,沒有結巴(他已經五年多沒結巴了):“我實在不懂,一點也不明白,小說為什麽一定要和社會有關?政治……文化……曆史,這些元素不是隻要把故事說好就自然會呈現嗎?我是說……”他環顧四周,看見一雙雙閃著敵意的眼睛,隱約察覺他們認為他是在批評。說不定真的是。他覺得他們在想:或許同學之中就有一位沙豬軍火販子。“我是說……難道就不能讓故事隻是故事嗎?”
沒有人回答,教室裏鴉雀無聲。威廉站著,承受一道又一道冷酷的目光。黃臉女孩吐了一口煙,將煙摁熄在她從背包裏拿出來的煙灰缸裏。
最後,指導教授開口了。他像對著一個胡亂發脾氣的小孩解釋事情似的輕聲對威廉說:“所以你認為福克納寫小說隻是為了說故事?莎士比亞寫劇本隻是想賺錢?好吧,威廉,告訴我們你是怎麽想的。”
威廉認真思考了很久才回答:“我認為八九不離十。”但他得到的是同學們非難的眼神。
“我看,”指導教授一邊玩筆,一邊半眯著眼睛,微笑著對威廉說,“你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教室後麵爆出一陣掌聲。
威廉憤而離席……但隔周又去上課,決心堅持到底。那七天他寫了一則叫《黑暗》的短篇故事,描寫一個小男孩發現自己家地下室有怪物,於是挺身和怪物對抗,最後殺了它。寫這個故事的時候,他有一種升華的感覺,甚至覺得不是他在說故事,而是故事從他筆下流出來。寫作中途,他曾經放下筆,將又熱又疼的手放到十二月零下十二攝氏度的空氣中,手差點冒煙。他四處閑逛,綠色短筒靴踩在雪上吱嘎作響,好像需要上油的門閂,而那個故事在他腦海中膨脹,簡直要爆出來了,仿佛急於解脫成為實體,他覺得,要是不讓它趕快從他筆下宣泄出來,他的眼珠子就會爆開。“得把那狗屎弄出來才行。”他對著黝黑的冬夜吐露心事,同時微微一笑——笑得很勉強。他發覺自己終於知道應該怎麽辦了。他摸索了十年,忽然找到了占去他腦袋大量空間的推土機的啟動鈕。推土機發動了,不斷加速。這台龐然大物並不美,沒辦法載漂亮女孩參加畢業舞會,也象征不了什麽地位,但卻能幹活,能把東西推倒。要是不小心,連他也會被推倒。
威廉衝回屋裏奮筆疾書,一直寫到淩晨四點才趴在活頁本上睡著了。若是有人跟他說《黑暗》其實是在描寫他弟弟喬治的遭遇,他一定會很驚訝,因為他已經很多年沒有想起喬治了——起碼他真的這麽認為。
他將小說交給指導教授,教授在封麵上打了一個F發還給他,下麵潦草地寫了六個大字。前四個是“浪費紙漿”,後兩個是“垃圾”。
威廉拿著十五頁手稿走到柴爐前,打開爐門正準備扔進去,忽然覺得這麽做荒謬到了極點。他坐在搖椅上望著死之華樂隊的海報,開始哈哈大笑。浪費紙漿?很好!浪費就浪費!反正樹木多得是!“就讓他媽的樹全被砍光吧!”威廉大喊,笑得流出淚來,淚水順著臉頰滑落。
他重新打好封麵,換掉有教授評語的那一張,將手稿寄給一家叫《白領結》的男性雜誌社(他覺得他們應該叫《嗑藥**》才對)。然而,他手上那本破破爛爛的《出版市場指南》卻說他們會買恐怖小說,而他在附近雜貨店買的兩本《白領結》也確實收錄了四篇恐怖小說,夾在**照、色情電影宣傳和壯陽藥廣告之間。其中一篇的作者是丹尼斯·艾奇森。老實講,他寫得還真不賴。
威廉將《黑暗》寄出時,其實沒抱什麽希望。他之前投了許多稿子給出版社,得到的回函隻有退稿信,因此當《白領結》的小說編輯開價兩百美元(出刊後付費)買下稿子,威廉簡直難以置信。助理編輯還在回函裏補了一句:“真是雷·布拉德伯裏的《罐子》之後最棒的恐怖小說!”又說,“可惜全美國隻有大約七十人會讀到。”但威廉·鄧布洛不在乎。那可是兩百美元!
他拿了退選單去找導師,導師簽了名。威廉·鄧布洛將退選單和小說助理編輯的致賀信釘在一起,貼在創意寫作課教授研究室門上的布告欄裏。他在布告欄的角落裏看到一則反戰漫畫,手忽然像自行啟動一樣,從上衣口袋掏出筆,在漫畫上寫下:要是哪一天小說和政治變成一回事,我就自殺,因為我隻會寫小說。政治一直在變,故事卻始終如一。他頓了一下,覺得有點弱(卻又擋不住這種感覺),又補了一句:我想你還有很多東西要學。
三天後,退選單寄回給他。那位教授簽了名,在“退選成績”一欄狠狠賞了他一個F,而不是他應得的“成績未定”或C,還在底下寫道:你以為錢能買到一切嗎,鄧布洛?
“沒錯。”威廉·鄧布洛對著空****的公寓說,接著捧腹大笑。
大四那年,他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寫起了長篇小說,結果搞得遍體鱗傷,還嚇掉半條命……但總算安然脫困,完成了將近五百頁的鬼故事。他將稿子寄給維京出版社,心想這隻是第一站,還有漫漫投稿路要走……他會選擇維京是因為喜歡他們的海盜船商標,作為出發站感覺不錯,沒想到這第一站成了最後一站。維京買下版權……童話故事就此展開。當年的結巴威二十三歲就站在了成功的頂端。三年後,他在離新英格蘭近五千公裏的好萊塢鬆樹園教堂和年長五歲的女電影明星結婚,一舉成了名人。
小報專欄喧騰了七個月之久,大家都猜結局不是兩人離婚,就是宣告婚姻從一開始就無效。雙方的朋友(和敵人)都這麽認為。就算不看年齡差距,兩人也是天差地遠。威廉很高,已經開始禿頭,而且有發福的傾向。他說話很慢,有時甚至口齒不清。奧黛拉卻是一頭赭發,有如雕像一樣美麗,感覺像女神下凡,而非俗世之人。
他受邀將自己的第二本小說《暗流》改寫成劇本(其實是因為他堅持劇本至少初稿要由他來寫,否則就不出售版權。經紀人嘀咕說他瘋了,但威廉不為所動),沒想到寫得很不錯,於是電影公司請他到環球影城修改劇本,並參與製作會議。
他的經紀人蘇珊·布朗是個身材嬌小的女人,身高一米五二,百分之百活力充沛,百分之兩百堅持己見。她對威廉說:“別去,老威,回絕他們吧。片商砸了很多錢在上頭,一定會找高手寫劇本,甚至請得到戈德曼。”
“誰?”
“威廉·戈德曼,唯一去了那裏還能都搞定的人。”
“你在說什麽啊,蘇?”
“待在那裏,而且混得不錯,”她說,“能夠做到這兩點的概率就和擊敗肺癌一樣,不是不可能,但有誰敢試?絕對會被酒色財氣榨幹,不然就是讓人升天的新毒品。”蘇珊用迷人至極的棕眼熱切地望著他,“而且就算那份工作被某個蠢蛋拿去,而不是戈德曼,那又怎樣?反正你的小說都上市了,他們也改不了半個字。”
“蘇珊——”
“聽著,威!拿了錢就閃吧。你年輕力壯,他們最愛這種人。你一去那裏,他們會先扼殺你的自尊心,接下來是寫作能力,讓你連一條直線都畫不好,最後更會割了你的卵蛋。你寫東西像大人,其實隻是發際線很高的小孩而已。”
“我非去不可。”
“有人放屁嗎?”她說,“絕對有,因為臭死了。”
“我要去,我非去不可。”
“老天!”
“我一定要離開新英格蘭。”他很怕說出下一句,感覺像發毒咒,但為了蘇珊他不得不說,“我非得離開緬因不可。”
“到底為什麽?你說啊!”
“我也不曉得,但就是得這麽做。”
“你是說真的,老威,還是在寫小說?”
“我是說真的。”
兩人是在**進行這番對話的。她的**小如蜜桃,也和蜜桃一樣甜美。他很愛她,但兩人都知道這份愛不夠好。她坐起來,棉被夾在腿間,點了一根煙。她在哭,但他不曉得她知不知道他看出來了。就隻有眼裏一點淚光。不過最好別提,所以他什麽也沒說。他愛她的方式不夠好,但他非常在乎她。
“那你就去吧,”她轉身背對他,用公事公辦的語氣幹巴巴地說,“要是你回心轉意,而且還有力氣的話,再打電話給我。我願意重新來過,如果還能重新來過。”
電影版的《暗流》定名為《黑魔煉獄》,由奧黛拉·菲利普斯領銜主演。片名很爛,但電影倒是拍得不錯,而他在好萊塢隻失去一樣東西,就是他的心。
“威廉。”奧黛拉又叫了他一聲,將他從回憶中拉回現實。他發現她把電視關了。他朝窗外瞄了一眼,看見濃霧漫上了玻璃。
“我盡可能向你解釋,”他說,“你有權知道,但請你先幫我做兩件事。”
“好吧。”
“幫自己泡杯茶,然後說說你對我知道多少,或你覺得自己知道多少。”
她一臉困惑地望著他,接著走向高腳櫃。
“我知道你來自緬因州。”奧黛拉一邊說一邊用早餐的水壺泡茶。她不是英國人,卻帶著一點清脆的英國腔,因為她正在拍攝電影《閣樓》,而這也是兩人來這裏的原因。《閣樓》是威廉第一部原創電影劇本,本來也屬意由他執導,幸好他婉拒了,否則他現在一走了之,整部電影就要砸鍋了。他知道劇組的人會怎麽說。威廉·鄧布洛終於顯露本性了,還不是又一個臭作家?比廁所裏的老鼠還瘋狂。
天曉得他感覺自己現在有多瘋狂。
“我知道你有一個弟弟,你很愛他,但他過世了,”奧黛拉接著說道,“我知道你在一個叫德裏的地方長大,弟弟死後兩年左右搬到班戈,十四歲又搬到波特蘭。我知道你父親在你十七歲那年死於肺癌,你靠著獎學金和在紡織工廠打工念大學,還沒畢業就寫了一本暢銷小說。你一定覺得很怪……
收入變了,未來也是。”
她走到他這邊,於是他在她臉上看見了:她察覺兩人之間隔著看不見的距離。
“我知道你一年後寫了《暗流》,然後來到好萊塢,在開拍前一周遇到了一個日子過得一團糟的女人,她的名字叫奧黛拉·菲利普斯。她略微理解你經曆過的一切,那種瘋狂的減壓過程,因為她五年前也還隻是平凡的奧黛拉·菲爾波特,而且就快沒頂——”
“奧黛拉,別說了。”
她眼神堅定地望著他:“哎,有什麽關係?我們就老實說了,讓魔鬼去慚愧吧。我當時快沒頂了。
遇到你的兩年前,我先認識了波仔,一年後又認識了可卡因,那玩意兒更棒。於是我早上波仔,下午可卡因,晚上喝酒,睡前吃安定,它們就是奧黛拉的維生素。誰叫我有太多重要的訪問要接,太多好角色要演?那時的我簡直就像傑奎琳·蘇珊某一本小說裏的某個角色一樣,感覺棒呆了。你知道我現在對那段時光有什麽感覺嗎,威廉?”
“不知道。”
奧黛拉喝了口茶,眼睛一直望著他,咧嘴笑了:“感覺就像在洛杉磯國際機場的電動走道上跑步一樣,你懂嗎?”
“呃,不是很懂。”
“就是那種會動的履帶,”她說,“大概四百米長。”
“我知道什麽是電動走道,”他說,“但我不懂你的比喻——”
“你隻要站在上頭,它就會把你一路送到行李提取處。不過你也可以不要站著不動,而是往前走,甚至跑,就和你平常走路、慢跑、跑步或衝刺一樣,反正就是那個意思,因為你的身體會忘記你的速度其實包含了電動走道原有的速度。所以,機場的人才會在走道盡頭貼告示:走道移動,減速慢行。我遇到你的時候,感覺就像跑到電動走道盡頭突然踩在完全不動的地板上一樣。當時的我就是那樣,身體比腳快了十幾公裏,完全無法保持平衡,遲早摔個狗吃屎。但我沒有,因為你抓住了我。”
她將茶放到一邊,點了一根煙,依舊望著他。威廉看見打火機的火苗微微搖晃,這才發現她的手在發抖。火苗先搖到煙的右邊,然後左邊,最後才點著了煙。
她深吸了一口煙,再匆匆吐出來。
“你問我對你知道多少。我知道一切似乎都在你的掌控中。我知道這個。你似乎從來不趕著喝下一杯酒,參加下一場會議或派對。你似乎很有自信,知道那些東西都會出現……隻要你想,它們就會出現。你說話很慢,我猜一部分是由於緬因人說話本來就慢,但主要因為你就是這樣。你是我遇到的第一個敢慢慢說話的人,讓我不得不慢下來聽。威廉,我眼中的你是那種不會在電動走道上跑步的人,因為你知道它會帶你過去。你從不過度興奮,也不歇斯底裏。你不會周六下午租一輛勞斯萊斯開到羅迪歐大道去炫耀,而且還會掛上特製車牌。你沒有媒體經紀人幫你在《浮華世界》或《好萊塢報道》上搞宣傳,也絕對不上約翰尼·卡森的脫口秀。”
“作家想上《卡森秀》得會變紙牌戲法或折彎湯匙才行,”他笑著說,“法律可能有規定。”
他以為奧黛拉會笑,但她沒有。“我知道在我需要你的時候,在我像赫茲租車廣告裏的橄欖球明星辛普森一樣被電動走道甩出去的時候,你就在我身邊。也許是你救了我,讓我沒有灌太多酒又嗑錯藥,但也可能我會沒事,一切都是大驚小怪,可是……我感覺不是後者,起碼心裏不是。”
她將煙撚熄,前後隻抽了兩口。
“我知道從那之後你一直在我身邊,而我也在你身邊。我們在**很合,這點從前對我很重要,但我們出了臥室也很合,而這點現在對我來說似乎更重要。我覺得自己好像可以和你一起變老,而且無所畏懼。我知道你啤酒喝得太多,運動量不足。我還知道你晚上有時候會做噩夢——”
威廉嚇了一跳,應該說大吃一驚,幾乎感到害怕了。
“我不做夢的。”
奧黛拉笑了:“記者問你的時候,你是這麽回答的沒錯,但那不是事實。當然也有可能是你消化不良,所以晚上才會呻吟,但我不認為是這樣,威廉。”
“我會說夢話嗎?”他小心翼翼地問。他記不起自己做過什麽夢,完全忘了,好夢或壞夢都不記得。
奧黛拉點點頭,說:“偶爾會,但我從來都聽不懂你在說什麽。有幾次你還哭了。”
威廉一臉茫然地看著她,嘴裏湧起一股異味,從舌頭一路蔓延到喉嚨,味道很像溶解的阿司匹林。
現在你知道恐懼的滋味了吧,他心想,也該知道了,畢竟你寫了那麽多恐懼。他想自己終究會習慣這個味道,隻要活得夠久。
回憶忽然蜂擁而至,仿佛心裏有一個黑袋子在不斷膨脹,有毒的(夢境)
影像隨時會從潛意識裏湧入清醒的理性心靈的視線範圍內。要是突然發生這樣的事,他一定會發瘋。他努力將它們壓下去,他做到了,但還是聽見一個聲音——仿佛有人被活埋了,正在地下呼喊。
是埃迪·卡斯普布拉克的聲音。
你救了我一命,威廉。那些大男孩真討厭,我有時覺得他們真的想要殺我——
“你的手臂。”奧黛拉說。
威廉低頭一看,發現手臂上起了雞皮疙瘩。不是小點,而是有如蟲卵的白色大顆粒。兩人望著雞皮疙瘩,誰都沒有說話,仿佛在欣賞博物館裏的有趣珍藏。雞皮疙瘩緩緩消退。
兩人沉默了片刻。奧黛拉說:“我還知道一件事,今天早上有人從美國打電話給你,說你必須離開我。”
威廉起身瞄了酒瓶一眼,走進廚房拿了一杯橙汁回來,說:“你知道我有一個弟弟,也知道他過世了,但你不曉得他是被謀殺的。”
奧黛拉倒抽了一口氣。
“謀殺!啊,威廉,你為什麽從來沒——”
“沒告訴你?”他笑了,笑得很像吠叫,“我不知道。”
“怎麽回事?”
“我們那時住在德裏鎮,有一年發生了水災,就在洪水快退去的時候,喬治在家很無聊,我感冒躺在**,他要我用報紙給他做一艘船。我前一年在夏令營學過怎麽做。他說他要把船放到威奇漢街和傑克遜街的水溝裏,因為那裏的水還是滿的。於是我幫他做了船,他跟我說了謝謝就出門了。等我再看到喬治,他已經死了。要不是我得了感冒待在家裏,或許他就不會死。”
威廉頓了一下,用右手掌心摩挲左臉頰,仿佛在感受胡楂。他的眼睛被鏡片放大了,一副沉思的模樣……但沒有看她。
“事情發生在威奇漢街,離傑克遜街口不遠。凶手將喬治的左手臂扯斷了,就像小學生扯斷蒼蠅翅膀一樣。法醫說他死於驚嚇或失血過多。但對我來說,喬治怎麽死的沒有多大差別。”
“天哪,威廉!”
“我猜,你一定會好奇我為什麽從來沒跟你說過。老實講,我也很好奇。我們結婚十一年了,而你到現在才知道喬治出了什麽事。我認識你們全家,包括你那些姑姑叔叔。我知道你祖父住在愛荷華市,有天晚上喝醉酒拿著電鋸在車庫亂走,就這樣過世了。我知道這些事,因為結了婚的人就算再忙,隻要過一陣子就會知道對方的大小事,就算聽煩了,根本沒在聽,也會留在腦子裏,像滲透一樣。我這樣說你同意嗎?”
“是的,”她小聲說,“你說得對,威廉。”
“而且我們一向無話不談,對吧?我是說,我們都不會覺得對方很煩,讓講述變成滲透,不是嗎?”
“嗯,”她說,“今天之前我是這麽想的。”
“別這樣,奧黛拉。過去十一年來,我經曆的事情你全都知道。每一個案子,每一個想法,每一次感冒,每一個朋友,每一個對我不好或想對我不好的人,你都清清楚楚。你知道我和蘇珊·布朗睡過,也知道我喝醉酒有時會哭,唱片常常放得太大聲。”
“尤其是死之華樂隊。”她說。威廉笑了,這回她也跟著笑了。
“你還知道最重要的事,就是我的夢想。”
“嗯,應該吧。但這……”她頓了一下,搖搖頭,沉吟片刻,“這通電話和你弟弟有什麽關係,威廉?”
“讓我慢慢告訴你,別催我一下子就講重點,否則會害我瘋掉。那件事實在太大……太……太可怕……我希望能一點一點說。你知道……我壓根沒想過要跟你說喬治的事。”
她皺著眉頭望著他,輕輕搖了搖頭,意思是:我不懂。
“我的意思是,奧黛拉,別說談論喬治,我已經二十多年沒有想起過他了。”
“但你跟我說你有個弟弟叫——”
“我隻是陳述事實,”他說,“就這樣,他的名字隻是兩個字,不會在我心裏喚起任何陰影。”
“但我想,你的夢也許受了影響。”奧黛拉說,聲音非常輕。
“你說呻吟嗎?還有哭泣?”
她點點頭。
“你說的可能沒錯,”威廉說,“事實上,應該就是那樣。但不記得的夢就不算夢了,對吧?”
“你真的從來沒想起過他?沒開玩笑?”
“沒錯。”
她搖搖頭,顯然無法置信。“連他的死狀都沒想過?”
“除了今天,奧黛拉。”
她望著他,又搖搖頭。
“結婚前你問我有沒有兄弟姐妹,我說我有一個弟弟,他在我小時候過世了。你知道我父母親都走了,而你家人一大堆,讓你沒時間多想什麽。但事情不止如此。”
“什麽意思?”
“掉進黑洞的不止喬治,我也二十年沒有想起德裏鎮,還有我那群玩伴了,埃迪·卡斯普布拉克、賤嘴理查德、斯坦利·烏裏斯和貝弗莉·馬什……”他手指撥弄著頭發,臉上露出勉強的笑容,“感覺就像得了嚴重的失憶症,連自己失去記憶都不記得了。要不是邁克·漢倫打電話——”
“邁克·漢倫是誰?”
“他也是我的玩伴之一。我是在喬治死後才和他熟起來的。他當然不再是個孩子了,我們也都不是了。那通電話是他打的,越洋電話。他說:‘喂——請問是鄧布洛家嗎?’我說是,他說:‘威廉?
是你嗎?’我說是。他說:‘我是邁克·漢倫。’到這裏為止我完全沒有感覺,奧黛拉,他可能想推銷百科全書或伯爾·艾弗斯的唱片。但他接著說:‘我在德裏。’這句話好像在我心裏打開了一扇門,可怕的光從裏頭躥了出來,我忽然想起了他是誰,也想起了喬治和其他人,一切都是——”
威廉彈了下手指。
“‘啪’的一聲就出現了。我知道他一定會叫我回去。”
“回德裏。”
“對。”他摘下眼鏡,揉揉眼睛,抬頭望著她。她這輩子還沒見過一個男人怕成這樣。“回德裏。
因為我們答應過,他說。他說得沒錯。我們是答應過。我們所有人,那幾個孩子。我們手牽手在流經‘荒原’的小溪旁圍成一圈,用玻璃割破手掌,感覺像玩歃血結盟一樣,隻不過是玩真的。”
威廉伸出手掌,他雙手掌心各有幾條挨得很近的白線,似乎是疤痕。她握過他的手(兩隻手都握過)千百次,卻從來沒注意到這些細紋。疤痕很淺沒錯,但她以為——
還有派對!那場派對!
不是他們初次見麵的那場派對,是第二次。但有二多虧有一,因為這第二次是《黑魔煉獄》的殺青派對。現場很吵,喝得大醉,全塔培加峽穀都在發瘋。或許沒有她在洛杉磯參加過的一些派對那麽討厭,因為電影拍得比預期好,所有人都知道,不過對奧黛拉·菲利普斯來說,這場派對是好上加好,因為她愛上了威廉·鄧布洛。
那個自稱會看手相的女孩叫什麽?她記不清了,隻記得她是化妝師的兩名助手之一。她記得那女孩把上衣脫掉(露出非常薄的胸罩),當成吉卜賽頭巾綁在頭上,喝酒抽大麻搞得很亢奮,幫其他人看了一整晚手相……直到不省人事為止。
奧黛拉已經忘了那女孩的分析是好是壞,是睿智還是愚蠢,因為她那天晚上也很亢奮。她隻記得那女孩抓住威廉的手掌和自己的比較,宣稱她和威廉是天作之合,是生命共同體。她見到那一幕,看見那女孩用精心塗了指甲油的手指劃過威廉的掌紋,心裏頗為嫉妒——真蠢,在洛杉磯電影圈,男人摸女人屁股就和紐約男人吻女人的臉問安一樣平常。但她就是感覺女孩的動作裏帶著一絲親密與流連。
那時威廉的掌心還沒有白色的小疤痕。
她用情人般的嫉妒眼神望著那女孩。她很確定自己記得沒錯,確定那是事實。
她告訴了威廉。
威廉點點頭說:“你說得對,當時還沒有疤。雖然不敢保證,但我覺得昨晚還沒有,起碼在犁與手推車酒吧的時候沒有。我和拉爾夫又在比腕力賭啤酒,如果有的話,我應該會發現。”
他朝她咧嘴微笑,但笑容幹巴巴的,很拘謹,很害怕。
“我想疤痕是在邁克·漢倫打來電話之後出現的,我想是這樣。”
“那是不可能的,威廉。”她伸手去拿煙。
威廉看著自己的手。“斯坦做的,”他說,“我現在記得很清楚,他用可樂瓶的碎片割我們的手。”
他抬頭看著奧黛拉,眼鏡後麵的眼神顯得既受傷又困惑。“我記得碎片在陽光下發亮。是新款的透明玻璃瓶。之前的可樂瓶是綠色的,你還記得嗎?”她搖搖頭,但他沒有看她,繼續低頭望著手掌。“我記得斯坦最後才割自己的手,但他假裝要割腕,而不隻是在掌心劃一小道。我知道他在唬人,但差點就要撲過去……阻止他,因為那一刹那我感覺他很認真。”
“威廉,別再說了。”奧黛拉低聲說。她右手抓著打火機,但這回必須用左手抓住右手腕才能穩住它,姿勢就和警察預備開槍時一樣。“疤痕有就有,沒有就沒有,不會消失了又出現。”
“那麽,你之前看到過嘍,嗯?你的意思是這樣?”
“疤痕很淡。”奧黛拉說,語氣尖銳得出人意料。
“我們都在流血。”威廉說,“我們站在水裏,離我、埃迪·卡斯普布拉克和本·漢斯科姆蓋的水壩不遠——”
“你說的該不會是那位建築師吧?”
“有人也叫這個名字?”
“天哪,威廉,新的BBC通訊中心就是他蓋的!他們還在吵那棟建築到底是美夢成真,還是失敗品呢!”
“呃,我不曉得他們是不是同一個人。雖然不太可能,但我想說不定是的,因為我認識的本很會蓋東西。我們在帳篷聚會,之後圍成一圈站在水裏,我右手牽著貝弗莉·馬什的左手,左手牽著理查德·托齊爾的右手,有如南方的浸信禮。我記得看見了遠處的德裏儲水塔,就和想象中大天使的袍子一樣白。我們承諾,我們發誓,萬一還沒結束,萬一它又出現……我們就會回去,從頭再做一次,阻止它,讓它永遠消失。”
“阻止什麽?”奧黛拉忽然火冒三丈,吼道,“阻止什麽?你他媽的到底在說什麽?”
“我本來希望你不、不會問。”威廉說到一半就停了。她看見茫然的驚恐如汙漬般在他臉上漫開。
“給我一根煙。”
她將整包煙遞給他,威廉點了一根。她從來沒見過他抽煙。
“我以前還口吃。”
“你口吃?”
“嗯,那時候。你說我是全洛杉磯唯一敢放慢速度說話的人,但事實是我不敢說快了。不是謹言慎行,也不是深思熟慮,更不是智慧。所有口吃矯正者說話都很慢。這是一種後天的技巧,例如,自我介紹前先想想自己的中名,因為比起其他詞匯,口吃的人最難應付的就是名詞,而所有名詞中最麻煩的就是自己的名字。”
“口吃。”她微微笑了,仿佛他說了個笑話,而她現在才聽懂。
“喬治遇害之前,我隻是輕度口吃。”威廉嘴裏說著,腦子裏已經聽見自己的話在重複,仿佛隔了幾毫秒。他說得很順,緩慢抑揚一如往常,但在心裏“喬治”和“輕度”卻出現疊音,變成“喬、喬治”和“輕、輕度”。“我的意思是,我曾經很慘——通常是老師點到我,尤其我知道答案又想答的時候,更嚴重——但都撐過去了。喬治死後,我的口吃嚴重惡化,到了十四或十五歲時,情況又稍微好轉。我在波特蘭念契夫魯斯高中,那裏有個語言治療師,托馬斯太太,她真的很厲害,教了我幾個很棒的技巧,例如說話之前先想自己的中間名,然後再大聲說:‘嗨,我是威廉·鄧布洛。’我在修法語一級,她教我有字卡住就換講法語,因此,每當我覺得自己像個超級大蠢蛋,跳針似的‘這這、本本本’個沒完,我就改講法語,celivre(這本書)脫口而出,屢試不爽。而法語一說出口,我就換回英語,立刻講得很順,毫無問題。要是卡在S起頭的單詞,例如ship, skate或slum,我就發咬舌音:thip, thkate, thlum。這樣就不會口吃。
“這些都很有用,但關鍵是我開始遺忘德裏和那裏發生的一切。記憶就是那時消失的,我們住在波特蘭,我念契夫魯斯高中那幾年。我不是一下子就忘了所有事情,但現在回想起來,我得說時間短得驚人,也許不超過四個月。我的口吃和記憶一起消失了,好像有人擦了黑板,將所有等式抹掉一樣。”
他將果汁喝完。“我剛剛‘不、不’了一下,是我這麽多年來第一次口吃,可能有二十一年了吧。”
他看著奧黛拉。
“先是傷疤,然後是口、口吃,你聽、聽到了嗎?”
“你是故意的!”她說。她嚇壞了。
“沒有,我想,我的說法說服不了任何人,不過卻是千真萬確。口吃很有意思,奧黛拉,令人毛骨悚然,因為你常常沒發覺自己在結巴。可是……你在意識裏會聽見,感覺就像腦袋比嘴巴快了一步,或是五十年代的小孩經常放進老爺車裏的破舊音響,後座喇叭的聲音比前、前座快一、一秒。”
他起身在房間裏焦躁地走來走去,滿臉倦容。奧黛拉回想起十三年來他賣力工作的模樣,覺得很不安,仿佛隻要拚命做事,幾乎不眠不休,就能證明自己有點天分似的。她察覺自己內心的不安,想將它甩掉,卻甩不掉。要是那通電話其實是拉爾夫·福斯特打的,邀威廉再到酒吧比腕力或下雙陸棋,或是《閣樓》的製作人弗雷迪·費爾斯通打來商量事情的呢?或者,套用住在這條街上的醫生太太的英式說法,是某人“誤撥電話”呢?
這些想法有什麽意義?
唔,意義就是德裏鎮和邁克·漢倫什麽的全是幻覺,神經崩潰前的幻覺。
但那些疤痕呢,奧黛拉?你怎麽解釋?他說得沒錯,疤痕之前沒有……現在卻出現了。事實就是如此,你很清楚。
“把所有事情都告訴我,”她說,“誰殺了你弟弟喬治?你和其他那些孩子做了什麽?又承諾了什麽?”
他走到她身邊,像老派的人求婚時一樣跪在她麵前,牽起她的手。
“我想我可以告訴你,”他柔聲說,“我想隻要我想說,我就能告訴你。大部分細節我都不記得了,但隻要我開口,它們就會回來。我可以感覺到那些回憶……等著出來,就像蓄滿雨水的烏雲。隻是這場雨非常髒,被雨水養大的東西都會變成怪物。也許有其他人我就能麵對——”
“他們都知道嗎?”
“邁克說他會打給所有人,他覺得他們都會出現……可能除了斯坦。他說斯坦在電話裏聽起來怪怪的。”
“對我來說,你講的所有這些都很奇怪。你嚇壞我了,威廉。”
“對不起。”他向她道歉,然後吻了她。她感覺就像被陌生人吻了一樣,然後發現自己恨邁克·漢倫。“我想我應該盡量解釋清楚,我想這麽做比半夜偷偷溜走要好,我猜他們有幾個可能會這麽做。
但我非去不可。我覺得斯坦也會去,就算他語氣再怪也會出現。也許我隻是無法想象自己不去。”
“因為你弟弟?”
威廉緩緩搖頭。“我可以說是,但那就是撒謊了。我愛喬治,我知道,你聽到我說我二十年沒想起他一定覺得奇怪,但我真的愛死他了。”他微微一笑,“喬治很瘋,但我愛他,你懂嗎?”
奧黛拉有一個妹妹。她點點頭說:“我懂。”
“但不是因為喬治。我沒辦法解釋,我……”
他走到窗邊,望著窗外的晨霧。
“我覺得自己就像一隻候鳥,能夠察覺秋天到了……知道自己必須回家。那是本能,親愛的……
我想我相信自由意誌其實受本能支配,除非開煤氣、吞槍管或跳碼頭自殺,否則有些事就是非做不可。
你無法抗拒它們,做出自己的選擇,因為選擇根本就不存在。你無法阻止它們,就像你不會呆呆站在本壘板上被快速球砸一樣。我非去不可,那個承諾……就像一枚魚、魚鉤在我心裏。”
她起身小心翼翼地朝他走去,覺得自己脆弱得快要崩潰了。她伸手搭在他肩上,將他轉過來。
“那帶我一起去。”
他臉上閃過一絲驚恐,不是怕她,而是為她感到害怕。那**裸的恐懼讓她忍不住後退,心裏頭一回真的害怕起來。
“不行,”他說,“不可能,奧黛拉,你想都別想。我不準你靠近德裏,五千公裏內都不行。我想,接下來幾周德裏會變得很可怕。你待在這裏繼續拍戲,必要時盡量幫我找借口。答應我!”
“我該答應嗎?”她盯著威廉說,“我該答應嗎,威廉?”
“奧黛拉——”
“我該答應嗎?你做了承諾,結果你看你現在被搞成什麽樣了?還有我,因為我是你妻子,而且我愛你。”
他的大手緊緊抓住她的肩膀,讓她隱隱作痛。“答應我!你答應我!求、求、求求——”
奧黛拉看著威廉張嘴結舌,有如離水後拚命呼吸的魚,她終於受不了了。
“我答應你,好了吧?我答應你!”她淚水決堤,說,“你高興了吧?老天!你瘋了,這整件事都瘋了!但我答應你!”
他摟著她的肩膀將她帶到沙發上,幫她倒了一杯白蘭地。她小口喝著,讓自己慢慢鎮定下來。
“那你打算什麽時候走?”
“今天,”他說,“搭協和的飛機。假如開車去希思羅機場而不是搭火車,應該剛好來得及。弗雷迪要我吃完午飯去拍攝現場,你九點就到了,所以什麽都不知道,懂嗎?”
奧黛拉勉強點點頭。
“等劇組發現,我已經到紐約了。假如轉、轉機順利,日落前就會到德裏。”
“我什麽時候才會再見到你?”她輕聲問。
他伸出一隻手緊緊摟住她,什麽也沒說。
德裏:插曲之一
這些年來,有多少雙人類的眼睛……
瞥見了他們的秘密解剖?
——克裏夫·巴克《血之書》
以下段落和其他“插曲”片段皆出自邁克·漢倫的《德裏:一部城市野史》。該書其實是一摞未出版的筆記與零散手稿(感覺很像日記),於德裏鎮立圖書館書庫中被人發現,書名就寫在活頁本的封皮上。但作者本人在筆記中幾次提到這部作品,用的名稱卻是《德裏:由地獄後門觀之》。
有人推論,漢倫先生應該認真考慮過出版事宜。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日
整個城市都鬧鬼,這有可能嗎?
就像屋子鬧鬼一樣?
不是某棟屋子、某個街角或某個小公園裏的籃球場(沒有籃網的籃筐映著夕陽,有如某種血腥罕見的刑具),也不是某一區,而是全部,所有地方。
有可能嗎?
你看:
鬧鬼(haunted):“經常有鬼魂或幽靈出沒。”《芳克瓦格諾斯標準英語詞典》。
難以忘懷(haunting):“不斷在心中浮現,很難忘記。”出處同上。
縈繞(to haunt):“經常出現或重現,尤指鬼魂。”不過,聽好了,也指經常造訪之處,同義詞為resort、den和hangout……仿宋字體當然是我加的。
還有一個定義,這個定義和上一個相同,都將haunt視為名詞。我真正害怕的是這一個:“動物獵食之處。”
就像痛揍阿德裏安·梅倫,將他扔下橋的那些野獸嗎?
就像在橋下等待的野獸嗎?
動物獵食之處。
什麽東西在德裏鎮獵食?什麽東西以德裏鎮為食?
你知道,這蠻有趣的:我不知道,像我被阿德裏安·梅倫的意外嚇成這樣,為何還能繼續活著,甚至維持正常作息。我感覺好像掉進了一則故事,所有人都知道,你應該到結尾才感覺到害怕。在黑暗中徘徊的東西終於從棺材裏爬出來,吞食……當然是吞食你。
吞食你。
不過,就算是故事,也不是恐怖大師洛夫克拉夫特、布拉德伯裏或愛倫·坡等人的作品。你瞧,我知道——呃,不算是全部,但很接近了。我不是去年九月打開德裏《新聞報》讀到昂溫那小子的初審消息才明白殺死喬治·鄧布洛的小醜可能又回來了,而是在一九八〇年左右——我想一部分的我就是那時蘇醒的……我就知道它可能又將現身了。
哪一部分的我?我想是隨時保持警覺的那部分吧。
也可能是烏龜的聲音。沒錯……我寧可這樣想。我知道威廉·鄧布洛也會這樣認為。
我在舊書籍裏挖出往昔的恐怖新聞,在舊報刊裏讀到過去的殘暴事故。我每天都在內心深處聽見一個不斷增強和匯聚的力量發出聲音,有如貝殼嗡鳴,而且愈來愈響。我仿佛聞到閃電將至的強烈臭氧味。於是,我開始記筆記,為一本我幾乎確定此生無法完成的書做準備。與此同時,我的生活仍在繼續。在某個精神層麵上,我一直活在最怪誕、最**不安的驚恐中,而在另一個層麵上,我卻繼續過著小城圖書館館員的平淡生活。我將書本上架,幫讀者辦理借書證,關掉粗心讀者忘了關的微縮膠卷閱讀機,和卡羅爾·丹納調笑,說我有多想和她上床,她也笑說很想和我上床,而我們都知道她在開玩笑,但我並沒有,就像我們都知道她不會在德裏這種小地方久留,而我會在這裏終老,用膠帶粘補破頁的《商業周刊》,一手抓著煙鬥一手拿著《圖書館期刊》參加每月的采購會議……在半夜驚醒,雙手握拳抵著嘴巴不讓自己尖叫。
哥特式小說裏那一套都是錯的。我頭發沒有變白,也不會夢遊。我講話並沒有變得神秘難解,也不會在運動外套口袋裏放心形占卜板。我想我笑得有點多,僅此而已,有時肯定讓人覺得有點誇張和詭異,因為我笑的時候,身邊的人偶爾會看我。
一部分的我說(威廉會說那是烏龜的聲音)我應該打電話給他們所有人,今晚就打,但我(即使是此刻)完全確定嗎?我想要完全確定嗎?不,當然不想。但老天,發生在阿德裏安·梅倫身上的事和一九五七年秋天結巴威的弟弟喬治遇到的事有太多雷同之處了。
要是它又開始活動,我會打給他們,非打不可。但不是現在,反正也還太早。上回它動作很慢,直到一九五八年夏天才真正出動,因此……我先等著,一邊撰寫這份筆記,一邊久久凝視鏡子,看當年的男孩變成了怎樣的陌生人。
男孩一臉羞怯,像個書呆子;男人的臉則像西部片裏的銀行出納員,就是那種從來沒有台詞,隻在搶匪進來時麵露驚恐、高舉雙手的角色。要是劇本安排有人被壞蛋打死,那人肯定是他。
邁克還是邁克。眼珠有點鬥雞,加上睡不好,眼神有點恍惚,但不近看是很難察覺的……多近呢?接吻那麽近,但我已經很久沒有那麽靠近某個人了。各位若隻是匆匆瞄我一眼,可能覺得“他看書看得太多了”,但也就如此而已。我不認為各位能看出這個有著出納員溫和臉孔的人正在努力掙紮,拚了命才勉強保持住自己的理智……
要是我非打電話給他們,其中幾個人可能會喪命。
每一個失眠的漫漫長夜,我都得麵對這些思緒。我穿著式樣保守的藍色睡衣躺在**,眼鏡折好放在床頭櫃上,旁邊永遠擺著一杯水以防半夜口渴。我躺在黑暗中小口喝水,心想他們還記得什麽,記得多少。我就是覺得他們一點也不記得了,因為沒有必要。聽見烏龜說話的隻有我,記得一切的也隻有我,因為隻有我待在德裏,而他們四散各地,根本察覺不出他們的生活其實循著同一個模式。找他們回來,讓他們看見這個模式……沒錯,可能會讓其中幾人遇害,甚至無一幸免。
因此,我反複思量,在心裏,回想他們,拚湊他們過去的長相和現在可能的模樣,判斷他們哪一個最脆弱。我有時覺得是“賤嘴”理查德·托齊爾——雖然本非常胖,但理查似乎最常被克裏斯、哈金斯和鮑爾斯追到。理查最怕鮑爾斯(我們都是),但其他人也讓他怕得要命。要是我打電話到加州,他會不會覺得可怕的惡霸又回來了,兩個從墓裏、一個從柏丘(他到現在依然會痛罵的地方)的瘋人院重出江湖?我有時又覺得埃迪最脆弱,因為他嚴重哮喘,還有一個專橫的母親。貝弗莉呢?她老是嘴上不饒人,其實和我們一樣害怕。結巴威?萬一恐怖不是罩上打字機就能趕走的呢?還是斯坦利·烏裏斯?
他們頭上都懸著一把鋒利的刀,但我愈想就愈覺得他們渾然不知,而我是握著開關的人。隻要翻開電話本,一個個打電話給他們就行了。
也許我不必如此。我抱著一絲渺茫的希望,希望自己搞錯了,呼喊其實來自我怯懦的心,而非聲音更低沉和真實的烏龜。畢竟,我手上有什麽證據?梅倫七月遇害,十月一個小孩陳屍內波特街,十二月初又一個小孩被人發現死在紀念公園,就在初雪前。也許如報紙所言是流浪漢幹的,也可能是某個瘋子,犯案後已經離開德裏,或像某些書裏提到的開膛手傑克一樣羞愧自責,自行結束了自己的性命。
也許。
但阿爾布雷克特家的女孩就死在內波特街那間該死的老房子對麵……而且和二十七年前喬治·鄧布洛遇害的日子是同一天。約翰遜家的男孩死在紀念公園,一條腿從膝蓋往下都不見了。當然,德裏儲水塔位於紀念公園,而男孩陳屍在塔基附近,離“荒原”不遠。斯坦利·烏裏斯就是在儲水塔看見那些男孩的。
死去的男孩。
不過,這一切也可能隻是捕風捉影。可能。或者是巧合,或介於兩者之間——是某種邪惡的響應。可能嗎?我覺得可能。這裏是德裏,什麽都有可能。
我想,從前在的如今還在——那東西一九五七年和一九五八年在,一九二九年和一九三〇年緬因白禮軍團焚毀“黑點”時也在,還有一九〇四年、一九〇五年到一九〇六年年初,至少在基奇納鋼鐵廠爆炸前都在。那東西一八七六年和一八七七年在,之後大約二十七年現身一次,有時早一點,有時晚一點……但一定會來。愈回溯,就愈難查到發生差錯的時間,因為記錄更粗略,口述曆史的缺漏也更大。不過,隻要知道去哪裏、在什麽時段找,就能朝解決問題邁進一大步。因為你瞧,它一定會回來。
它。
所以——對,我想我得打那幾通電話。我想這是注定好的。我們出於某種原因被選中,負責永遠阻止它。是宿命?是機緣?或者又是那隻該死的烏龜?難道它不隻會說話,還會發號施令?我不知道,我也覺得不重要。威廉許多年前說,烏龜幫不了我們。假如當時是這樣,現在一定還是這樣。
我想到我們手牽手站在水中,承諾要是它再出現,我們就回來——我們像德魯伊般圍成一圈,雙手流著承諾之血,掌心貼著掌心。那個儀式可能和人類曆史一樣古老,有如無人察覺的輕叩聲聲敲入長在已知和未知的邊界上的力量之樹裏。
因為那些雷同之處——
我把自己搞成威廉·鄧布洛了,結結巴巴說著同一件事,不停地重複少數事實和一堆令人不悅(而且虛幻)的假設,愈寫愈偏執。這不好。沒有用處,甚至危險。然而,等待事情發生實在不好受。
記筆記應該讓我放寬視野、擺脫偏執才對。畢竟這不隻是六個男孩和一個女孩的故事。這些孩子沒有一個快樂,沒有一個被同學接受,在艾森豪威爾總統任職期間的一個炎炎夏日同時遭遇夢魘。這本筆記可以說是將鏡頭拉遠一點,看見整座城鎮,將近三萬五千人在此工作、吃飯、睡覺、**、購物、開車、散步、上學、入獄,偶爾被黑暗吞噬。
我真心認為,要了解一個地方的現在,就得認識它的過去。若各位問我是哪一天確定事情又開始了,我會說是一九八〇年初春我去造訪艾伯特·卡森的那一天。卡森去年過世了,九十一歲的他不隻年歲大,榮銜也多。他於一九一四年到一九六〇年擔任圖書館長,時間長得不可思議(不過他本身就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人)。我覺得要了解這一帶的曆史,艾伯特·卡森絕對是最佳人選。那天,我們坐在他家的門廊上,我提問題,他用嘶啞的嗓子回答——卡森當時已經罹患喉癌,最後也死於喉癌。
“那些書沒一本能看,你應該很清楚。”
“那我該從哪裏開始?”
“啊?你說開始什麽?”
“研究這裏的曆史,德裏鎮發展史。”
“哦,那個啊,你從弗裏克和米肖開始,他們應該是最好的。”
“讀完之後——”
“讀?拜托,讀他們幹什麽!直接扔進垃圾桶就好!那隻是第一步,接著讀巴丁格。要是我聽說的傳言有一半是真的,那布蘭森·巴丁格這個死家夥不僅研究做得隨便,還犯了致命的錯誤。不過,它來德裏的時候,他倒是感覺到了。巴丁格把大部分事實都搞錯了,但錯得很有感情,漢倫。”
我微微一笑,卡森也咧開老皮革似的嘴唇笑了。雖然是笑,卻有點恐怖,感覺就像開心地守著新鮮的動物屍體、打算等它腐爛到恰到好處再大快朵頤的禿鷹。
“讀完巴丁格之後,去讀埃夫斯,記下他提到的所有人物。桑迪·埃夫斯還在緬因大學做民俗研究,讀過他的作品之後,去見他一麵,請他吃頓晚餐。我會帶他去奧林諾卡,因為那裏上菜慢得好像永遠上不完。從他那裏挖消息,帶著筆記本記下人名和地址,然後去找這些人談——還活著的家夥,應該還剩幾個。哈——哈——哈!從他們那裏再問出一些人名,這樣一來你需要的線索就湊齊了。假如你有我想的一半聰明,又能找到足夠多的人,就會發現一些沒記在曆史書裏的事情,說不定會讓你睡不著覺呢。”
“德裏……”
“德裏怎樣?”
“德裏不太對勁,是吧?”
“對勁?”他用氣若遊絲的沙啞嗓音說,“對勁什麽?什麽叫對勁?某某人用柯達膠卷以某某鏡頭拍的坎都斯齊格河日落嗎?如果是的話,那德裏對勁得很,因為德裏有一堆美麗照片。還是某個陳年老處女委員會想保留州長官邸,或在儲水塔懸掛紀念牌?如果是的話,那德裏還是對勁得很,因為我們有太多老處女什麽事都管。或者在鎮中心豎一個醜死了的塑料保羅·班揚雕像?哦,要是我的打火機還在,又有一卡車凝固汽油彈,我告訴你,我一定會親自解決那個死玩意兒……但要是有人認為塑料雕像很美,那德裏仍然對勁得很。所以問題是,你覺得什麽叫對勁,漢倫?嗯?更重要的是,什麽叫不對勁?”
我隻能搖搖頭。他要麽知道,要麽不知道;要麽會說,要麽不會說。
“你指的是你可能聽過的悲慘故事?還是你已經了解的悲慘故事?世界上永遠有悲慘的故事。城鎮的曆史就像雜亂的老別墅,裏頭有太多房間、隔間、丟髒衣物的滑槽、閣樓和稀奇古怪的藏匿處……更別說秘密通道了。你要是探索‘德裏別墅’,也會發現這些東西。沒錯,你事後可能會後悔,但你一定會有所發現,而東西一旦被找到,就不可能找不到了,對吧?某些房間上了鎖,但有鑰匙……有鑰匙。”
他看著我,雙眼炯炯有神,閃爍著老年人的精明。
“你可能以為找到了德裏最黑暗的秘密……但永遠有新的秘密,找到一個又有另一個。”“你是說——”
“抱歉,我想我得告退了。我的喉嚨今天很糟糕,我該去吃藥了,然後小睡片刻。”意思是,師父領進門,修行在個人。
我從弗裏克和米肖開始,也照卡森的建議將他們的作品扔進了垃圾桶,但事先讀了一遍。他們果然和卡森說的一樣糟糕。我又讀了巴丁格,抄下注釋逐一追查。這條線索好一點,但各位也明白,注釋這東西很特別,有點像荒野上的曲折小徑,不停地分岔再分岔,隻要轉錯一個彎就會讓人走到滿是荊棘的死路上或沼澤流沙裏。我在大學時的圖書館教授就曾說:“隻要看見注釋,就立刻踩住它的腦袋將它殺死,免得它開枝散葉。”
注釋真的會開枝散葉,雖然有時還不錯,但我想多半沒好事。巴丁格的《舊日德裏鎮史》(一九五〇年由緬因大學出版社發行)寫得很生硬,書中的注釋橫跨百年,涵蓋了曆史書、民俗研究論文、雜誌文章和市政報告與會計賬目。這些東西不是被人遺忘、塵封多時,就是早已停刊或看了令人頭昏腦漲。
我和桑迪·埃夫斯的談話就有趣多了。他的數據源不時和巴丁格的重疊,但也僅止於此。埃夫斯花費了大量時間搜集口述曆史(其實就是故事),幾乎逐字抄錄。換作布蘭森·巴丁格,肯定覺得這麽做不入流。
一九六三年到一九六六年間,埃夫斯寫了一係列關於德裏的文章。我開始調查事件始末時,他訪談過的老人幾乎都過世了,不過他們的兒子、女兒、侄子和表親還在。當然還有一條世間真理,那就是舊的老人去了,會有新的老人來,而好故事從不消失,隻會代代相傳。我坐過許多人家的門廊和台階,喝過很多種茶、黑標啤酒、自釀啤酒、自釀根汁汽水、自來水和礦泉水,聽了很多話,錄音機的齒輪轉個不停。
巴丁格和埃夫斯都同意一件事,最初來德裏定居的白人大約有三百人,全部來自英國,擁有皇家許可狀,對外統稱德裏公司。英國王室劃給他們的土地包括現在的德裏、新港大部分區域和周邊城鎮的一小部分。但在一七四一年,德裏鎮的居民全都消失了。六月還在——當時還有大約三百四十人——十月就不見了,鎮上的木屋全數廢棄,其中一間被火焚毀,位於現在的威奇漢街和傑克遜街口附近。米肖堅稱鎮上居民是被印第安人殺光了,但除了那間焚毀的屋子,沒有任何證據,而真正的失火原因更像是爐灶過熱,結果把房子燒了。
印第安人血洗德裏?很可疑,因為既沒骸骨也沒屍體。洪水?那年沒有。瘟疫?周邊城鎮都沒有記載。
那些人就那樣消失了。所有人,三百四十個,沒留下一點痕跡。
據我所知,美國曆史上沒有這種例子,唯一可堪比擬的隻有弗吉尼亞羅諾克島殖民者消失事件。但全美小學生都知道羅諾克島,有誰聽過德裏?就連德裏居民對那件事也顯然一無所知。我問了幾個正在上緬因州史必修課的高中生,沒有一個知道那件事。我又查了《緬因州今昔》,裏麵有四十多則跟德裏有關的條目,但多半講的是伐木業興盛之時,隻字未提最早的殖民者……然而,這樣的——我該用哪個形容詞?——這樣的“沉默”也符合我察覺的模式。
德裏有一道“沉默之幕”,將發生過的許多事遮了起來……但擋不住傳言。我想沒有什麽能夠阻止人們說話,然而必須用心去聽才行,可惜懂得這個技巧的人很少。我自認過去四年學會了這項技巧,如果我的技巧還不夠好,大概代表我天分不夠吧,因為我練了很久。之前有一位老人告訴我,他妻子在女兒死前三周一直聽見廚房水槽的排水孔裏有人跟她說話。那是一九五七年年底、一九五八年年初的冬天。當時發生了連續殺人事件,直到翌年夏天才結束。喬治·鄧布洛第一個遇害,那位老人的女兒是早期受害者之一。
“一大堆聲音,七嘴八舌的。”老人告訴我。他在堪薩斯街經營“海灣”連鎖加油站,訪談期間不時離座,緩緩跛行到加油槍旁幫人加油、檢查機油存量和擦風擋玻璃。“她說她很驚訝,但回過一次話。她湊近排水孔,朝裏頭大喊:‘你到底是誰?叫什麽名字?’她說所有聲音一起回答,有的嘟囔,有的口齒不清,還有的咆哮、尖叫、狂吠和大笑。她說他們說的是魔鬼附身者對耶穌說的話:‘我名叫群。’她有兩年不敢靠近水槽。那兩年我每天在這兒幹活十二小時,幫人加油,回家還得洗碗盤!”
他從辦公室門外的販賣機上拿了一罐百事可樂。這位七十二三歲的老先生工作操勞,頭發灰白,眼角和嘴角爬滿皺紋,有如一條條河流。
“聽到這裏,你大概以為我瘋了,”他說,“但隻要你把那個吱嘎轉的玩意兒關掉,我就告訴你另一件事。”
我關掉錄音機,微笑著說:“就我過去兩年聽到的事情,你得花上很大工夫才能讓我相信你瘋了。”他也對我微笑,但臉上沒有笑意。“有天晚上,我和平常一樣在洗碗——大概是一九五八年秋天,事件平息之後。我老婆在樓上睡覺。上天隻賜給我們貝蒂一個孩子,從她死後,我老婆就常常在睡覺。總之,我拔掉水槽的塞子,水開始往下流。你聽過肥皂水流進排水孔的聲音吧?很像在吸東西。水槽發出那種聲音,我沒注意聽,心裏隻想著到棚子裏砍點柴火回來,不料排水聲突然變小了,我聽見女兒在底下。我聽見貝蒂在該死的水管裏笑著,但仔細點聽,又覺得比較像尖叫,甚至兩者都有,在水管裏又叫又笑。我就隻聽見過那麽一次。或許是幻覺,但……我不覺得是。”
我和他四目相對。光線穿透肮髒的厚玻璃窗,在他臉上布滿歲月的影子。他看上去和《聖經》裏的瑪土撒拉一樣老。我記得我那時感覺很冷,非常冷。
“你覺得我在編故事?”老人問我。一九五七年他才四十五歲,上天隻給了他一個女兒,貝蒂·裏普森。那年聖誕節剛過不久,貝蒂被人發現凍僵在外傑克遜街,整個身體被撕裂開來。
“沒有,”我說,“我不認為你在編故事,裏普森先生。”
“你沒有說謊話,”他有些驚奇,“我從你臉上看得出來。”
我想他打算多說一點,但我們背後忽然傳來尖銳的鈴聲,隻見一輛車子壓過柏油路上的管子,開到加油槍邊。鈴聲讓我們兩個都嚇了一跳,我忍不住輕輕叫了一聲。裏普森起身跛著腳走向車子,一邊用廢紙團擦拭雙手。但等他回來看到我,那表情卻好像我是剛從街上跑來的不速之客,於是我便告辭離開了。
巴丁格和埃夫斯還有個共識,就是德裏真的不對勁,這地方從來就不對勁。
艾伯特·卡森過世前不到一個月,我去見了他最後一次。他喉嚨的狀況惡化了很多,隻能嘶嘶地小聲說話:“還想寫德裏的曆史嗎,漢倫?”
“我還在考慮。”我說,但我當然不打算寫德裏的曆史,壓根沒想過,而我想他也知道。
“你得花上二十年,”他低聲說,“而且沒有人會讀,也沒人想讀。放棄吧,漢倫。”他停頓了一會兒,接著說道:
“你知道巴丁格後來自殺了吧?”
我當然知道,但那隻是因為人就愛說話,而我學會了聽。《新聞報》說那是一起意外,布蘭森·巴丁格摔倒了,他確實摔倒了,但報道沒提他是從衣櫃裏的凳子上摔下來的,脖子上還套了個繩圈。
“你知道周期的事嗎?”
我一臉驚詫地望著他。
“沒錯,”他低聲說,“我知道。每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來一次。巴丁格也知道,很多老一輩的人都知道,隻是絕口不提,就算灌他們再多酒也沒轍。放棄吧,漢倫。”
他伸出鳥爪般的手抓住我的手腕,我可以感覺到熱騰騰的癌細胞在他體內流竄、狂歡,吞噬所剩無幾的好東西。艾伯特·卡森這個儲藏櫃快被掏空了。
“邁克,你不會想蹚這攤渾水的。德裏有東西會吃人。放手吧,放棄吧。”
“我沒辦法。”
“那就小心一點。”卡森說,垂死的臉龐上雙眼忽然睜得大大的,像孩子一樣害怕,“小心點。”
德裏。
我的故鄉,以愛爾蘭的一個郡命名。
德裏。
我是德裏人,在德裏醫院出生,就讀於德裏小學、第九街中學和德裏高中,之後進了緬因大學——老一輩的人常說那裏“不在德裏,但就在路盡頭”——畢業之後回到德裏,在德裏鎮立圖書館工作。我來自小城,活在小城,和千百萬人沒有兩樣。
可是。
可是:
一八七九年,一群伐木工人發現了幾個夥伴的屍體。這幾個人在坎都斯齊格河上遊被雪困住,就在“荒原”(德裏鎮的孩子現在仍然這麽稱呼那裏)邊上。罹難的工人共有九名,全都是碎屍。腦袋滾到一旁……更別說手臂……一兩隻腳……還有一個人的陰莖被釘在小木屋的牆上。
可是:
一八五一年,約翰·馬克森毒殺全家,將屍體圍成一圈,自己坐在中央,吞下一整顆白龍葵蘑菇暴斃身亡。他死前一定非常痛苦。治安官發現了他的屍體,在報告中寫道:他第一眼看過去以為屍體在對他咧嘴笑,馬克森“臉上的蒼白笑容恐怖至極”。蒼白笑容指的是滿嘴毒蘑菇。馬克森死前**發作,肌肉抽搐,垂死的身軀宛如遭受酷刑,但還是不停地往嘴裏塞蘑菇。
可是:
一九〇六年複活節,基奇納鋼鐵廠的老板為“德裏鎮的乖孩子”安排了複活節尋蛋遊戲,地點在大廠房(最近開張的德裏購物中心就坐落於此)。危險區域全數封閉,工廠員工自願擔任警衛,確保愛冒險的小孩不會從柵欄底下鑽進去探險。五百枚巧克力彩蛋用鮮豔的緞帶綁好,藏在封閉區外的廠房各處。根據巴丁格記載,找到一個彩蛋就能領取獎品。周日的廠房很安靜,孩子們笑著鬧著叫著,在廠房裏奔跑,在大傾瀉桶底下、領班辦公桌的抽屜裏、生鏽的齒輪上和三樓的鑄鐵模裏(這些模子在老相片中看起來就像巨人廚房裏的杯子蛋糕模具)找到彩蛋。基奇納家族三代成員都出席了活動,看孩子歡笑嬉鬧,等著遊戲結束頒發獎品。活動預計進行到四點,就算彩蛋沒有全數找出也照樣結束。不過,遊戲提前四十五分鍾就結束了,因為工廠在三點十五分發生了爆炸。日落前,救援人員從廢墟中拖出七十二具屍體。最終共有一百零二人罹難,其中八十八人是小孩。星期三,德裏鎮還沉浸在悲劇帶來的震驚與愕然中,一名婦女在自家後院的蘋果樹上發現了一個男孩的頭顱,牙齒上沾著巧克力,頭發上黏著血。他叫羅伯特·多赫,九歲,是最後確認的罹難者。還有八個孩子和一個大人的屍體始終沒有尋獲。這是德裏鎮史上最嚴重的悲劇,比一九三〇年的黑點酒吧大火還慘烈,發生原因至今無人知曉。鋼鐵廠的四個熔爐當時都沒開,不僅移到角落,而且完全關閉。
可是:
德裏鎮的謀殺率是新英格蘭同級城鎮的六倍。對於這樣的初步統計結果,連我自己都難以置信,便將數據拿給一名常來圖書館打電玩的高中黑客,讓他利用空閑時間跑數據,沒想到他大幅加碼(黑客外衣下藏著一個絕世高手),另外加了十幾個小型城鎮到他口中的“數據庫”裏,最後弄出一個柱狀圖給我看,隻見德裏鶴立雞群,有如豎起來的大拇指。對此他隻說了一句:“漢倫先生,這裏的人一定脾氣惡劣。”我沒說什麽。要是開口,我可能會告訴他不是德裏居民,是某個東西脾氣壞又邪惡。
德裏每年有四十到六十個孩子無故失蹤,下落不明,大部分是青少年,一般認為他們是離家出走了。我想有一些確實是。
而在卡森絕對會稱之為“周期”的時期,失蹤率更是高到破表。比方說,一九三〇年,也就是黑點焚毀的那一年,德裏的失蹤孩童超過一百七十人。別忘了這還是有報案和記錄的數字。我將數據拿給現任警長看,他卻說:這沒什麽好意外的,那時是大蕭條,那些小孩可能喝膩了馬鈴薯湯或在家裏餓得發慌,決定跳上火車一走了之。
據報道,德裏鎮一九五八年有一百二十七名孩童失蹤,年齡從三到十九歲不等。我問拉德馬赫警長,一九五八年還在大蕭條嗎?他說,沒有,漢倫,不過人就喜歡四處跑,尤其是小孩,他們的腳特別癢,可能約會耽擱了聚會,和死黨大吵一架就閃人了。
我拿出一九五八年四月的《新聞報》,指著查德·洛的相片問他,你覺得這孩子離家是因為遲到和死黨吵架嗎,拉德馬赫警長?他失蹤時才三歲半。
拉德馬赫狠狠地瞪了我一眼,說很高興和我談話,如果沒別的事,他還有事要忙,於是我就離開了。
鬧鬼,縈繞,獵食。
這裏經常有鬼魂或幽靈出沒,例如水槽下方的水管裏;問題經常出現或重現,例如每二十五年、二十六年或二十七年。這裏也是動物獵食之處,對喬治·鄧布洛、阿德裏安·梅倫、貝蒂·裏普森、阿爾布雷克特家的女兒以及約翰遜家的兒子來說。
動物獵食之處。沒錯,讓我難以釋懷的正是這個。
隻要再出事,無論大小,我就會打電話,非打不可。而我也有我的推測,逝去的內心安寧與記憶——該死的記憶。哦,還有一個東西——我還有這本筆記,對吧?我的哭牆。此刻我坐在桌前,雙手抖得幾乎無法動筆。我坐在關門後的圖書館裏,傾聽從漆黑的書架間傳來的微弱聲響,注視昏黃燈光留下的影子,確定影子沒有移動……沒有改變。
我坐在電話旁。
我伸手按著電話……往下滑……碰到轉盤。它能幫我聯絡到他們,我的老友。
我們曾經一起深入。
一起踏進黑暗。
要是再進去一次,我們能全身而退嗎?
我想,不能。
神哪,求求你別讓我打電話給他們。
神哪,求求你。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