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崇禎帝在宴席上得到娃她娘指點後大有收獲,不僅在朝堂上大力推行新政,而且重視新軍。
“有本上奏!無本退朝!”隨著隨侍太監“王公公”那公鴨嗓般驚聲尖叫,整個大殿一片肅靜,過了片刻仍無人繼續上呈奏章,於是崇禎帝便站起身來朗聲道“散朝!”話音一落,便牽著周皇後的素手從側殿離開。
“皇上起駕,團營官廳!”隨侍太監王公公依舊扯著公鴨嗓尖叫著。而崇禎帝在周皇後陪同下,在偏殿外與眾嬪妃們匯合,乘坐車輦、轎子往“團營官廳”即新兵訓練場,在京城郊外幾十裏處的“通州五衛”之一。
當初,明朝改革元朝軍事製度,創立了獨具特色的“衛所製”,即皇帝獨攬軍事大權,在全國要地設立衛所,由軍丁世代相繼,給養仰賴屯田。此製在維護明朝君主專製主義中央集權統治中發揮了巨大作用。
明朝兵製分為衛所製、屯田製、募兵製。軍隊種類分為邊軍、京軍、地方軍、護衛軍等。西元1368年,朱元璋統一全國後采納謀士劉基建議,立“軍衛法”,在全國建立衛所,控扼要害。中央設大都督府。
洪武十三年(西元1380年)改為“五軍都督府”,即中、左、右、前、後軍五處“都督府”,為朝廷最高軍事機關,掌管全國衛所軍籍。而征討、鎮戍、訓練等則聽命於兵部。遇有戰事,兵部奉皇帝旨意調軍,任命領兵官,發給印信,率領從衛所調發的軍隊出征。戰爭結束,領兵官繳印於朝廷,官軍則各回衛所駐屯。
這種“統軍權”與“調軍權”分離,以及“將不專軍、軍不私將”的製度,旨在保證明朝皇帝能對全國軍隊的絕對控製。在地方,朱元璋設立了“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設置“指揮使”,為地方最高統兵長官。
“都司”之下,在衝要地區的“府”包括“直轄州”、縣(州)置“衛”或設“所”。一般的“衛”,由“衛指揮使”率領,所轄5個“千戶所”,共5600人組成;“千戶所”由“千戶率領”,轄10個“百戶所”,共1120人,而“百戶所”由“百戶”帶領,轄2個“總旗”,共112人;“總旗”轄5個“小旗”,共50人;“小旗”10人。
到了洪武二十六年(西元1393年),確定全國“都司”、“衛所”數量,共設“都司”17個、“行都司”3個、“留守司”1個、“內外衛”329個、“守禦千戶所”65個。這時,明朝的常備兵總人數達到了270餘萬,實力強大!
與此同時,明朝軍隊分為“京軍”亦稱“京營”和“地方軍”兩大部分。“京軍”為全國“衛軍”的精銳,平時宿衛京師,戰時為征戰的主力部隊。不過,隨著時間推移,收到朝局政策影響,“京軍”戰鬥力卻逐漸下滑。
洪武初年,拱衛應天府的“京軍”有48衛。待明成祖朱棣遷都北京後,因京師接近長城前線,故京軍多達72衛,並正式成立了“五軍”、“三千”、“神機”三大營。其中,“神機營”掌握各種火器,為這次革新重點。
在平時,五軍營習“營陣”,三千營主“巡哨”,神機營掌“火器”,戰時扈駕隨征。以後,京軍製度累有更易。此外,尚有拱衛皇帝的“侍衛親軍”,如“錦衣衛”和“金吾”、“羽林”、“虎賁”、“府軍”等12衛軍,以及隸屬“禦馬監”的“武驤左右”、“騰驤左右”等4衛營。這說明“京軍”無論是裝備素養還是綜合戰力都值得信賴。
“地方軍”包括“衛軍”、“邊兵”和“民兵”。“衛軍”配置於內地各軍事重鎮和東南海防要地。
“邊兵”則是專門防禦北方蒙古騎兵的“戍守部隊”, 配置於東起鴨綠江、西抵嘉峪關的9個軍鎮,史稱“九邊重鎮”。“民兵”是軍籍之外、由官府僉點、用以維持地方治安的武裝,內地稱之“民壯”、“義勇”或“弓兵”、“機兵”、“快手”。在西北邊地則稱“土兵”;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則有“苗兵”、“狼兵”等“土司兵”。
此外,還有不同行業和階層組建的“礦兵”、“鹽兵”、“僧兵”,如“少林兵”、“五台兵”等,遇有戰爭,常被召出征,戰爭結束則仍回原址。與此同時,“衛軍”主要是“步軍”、“騎軍”,東南沿海也置有“水師”。
明朝官府曾命福建、江浙沿海諸衛造船抗倭,使“水師”獲得了很大發展。“衛軍”的武器裝備不僅有佩刀、藤牌、弓箭、槍弩等製作精良的冷兵器,而且“火器”已占很大比例,如銅銃、鐵銃、地雷、各類火炮也開始裝備戍衛部隊。明朝中央還設立“兵仗”和“軍器”兩局,專門負責鑄造“火器”以供給當地衛戍部隊。
明朝各省“都司”、“衛所”也遍設雜造局,專管所在“衛所”的兵器修造。明初,“衛軍”主要來自隨朱元璋起義的“從征軍”、元朝和割據勢力投降的“歸附軍”、因犯罪而被謫發的“恩軍”及抑配民戶入伍的“垛集軍”。
“垛集”原是軍伍缺額時抑配民戶補充軍伍的一種辦法。朝廷頒行《垛集令》後,成“衛軍”的主要征集方式。按《垛集令》規定,民3戶為1單位,其中1戶稱“正戶”出“軍丁”,其餘為“貼戶”。正軍死,貼戶丁補。
自永樂朝以後,“正戶”與“貼戶”的壯丁輪流更代為軍,軍民嚴格分籍。當軍之家皆入“軍籍”,稱“軍戶”,屬“都督府”,不受地方行政官吏管束,優免一丁差徭,其身份和經濟地位都與民戶不同。
“軍戶”固定承擔“兵役”,父死子繼,世代為兵,並隨軍屯戍,住在指定“衛所”。若“軍戶”全家死絕或逃亡,則由官府派員到原籍勾補親族或貼戶頂替,稱之為“勾軍”或“清軍”。
明朝的“衛軍“”實行“屯田製度”。按規定,邊地軍丁三分守城,七分屯種;內地軍丁二分守城,八分屯種。因此,每個軍丁授田一份,由官府供給耕牛、農具和種子,並按份征糧。
洪武至永樂年間,全國“軍屯”約有八九十萬頃。除大量“軍屯”外,官府還實行“商屯”作為補助手段,即按“開中法”,由商人在邊地募人墾荒繳糧,以補充軍糧。如此一來,皆大歡喜。
明朝中期以後,由於大批屯田被豪紳、將校侵占,而商屯亦因“開中法”遭破壞而廢弛,使得軍卒生活無著若而大批逃亡,“衛所製”雖逐漸崩潰。到了正統十四年(西元1449年)發生“土木之變”,導致京軍覆沒。
明朝為保衛京師,朝廷派官四出募兵以應急,大規模推行“募兵製”,遂“募兵”逐漸成為軍隊主力。大凡戰鬥力較強的軍隊都是由招募而來,如抗倭名將戚繼光之“戚家軍”,俞大猷之“俞家軍”等私兵都是如此。
但是,實行“募兵製”,養兵耗費大,募兵愈眾,國庫日絀,於是頻繁地向民眾勒索,便激化了階級矛盾。等到明朝末年,募集之兵訓練廢弛,戰鬥力轉弱,並相繼逃亡,不堪一擊,終於無法挽救明朝滅亡。
明朝的“京師京營”又稱“三大營”,包括“五軍營”、“三千營”和“神機營”。“五軍營”分為中軍,左掖、右掖和左哨、右哨。其軍士除了來自“京師衛軍”外,又調“中都留守司”及山東、河南、大寧三都司衛所馬、步官軍,輪番到京師宿衛和操練,故稱之為“班軍”,就如同“輪班上崗”。
而隸屬“五軍營”的還有掌隨駕馬隊官軍的“十二營”,掌操練上直叉刀手及京衛步隊官軍的“圍子手營”,以及“幼官舍人”殫忠、“效義諸營”。
“三千營”由三千騎兵組成,分為五司,分掌皇帝的旗 、輿服、兵仗金鼓、禦用寶物等。“神機營”,曾因用兵交址即越南,得火器之法,立營肄習而名,其下亦分中軍,左掖、右掖,左哨、右哨。
“神機營”的中軍分設“四司”,掖、哨各分設“三司”,掌銃、炮等項火器。隸屬該營的還有“五千營”,掌操演火器及隨駕護衛馬隊官軍。“三大營”各設“提督內臣”、“武臣”、“掌號頭官統領”。
各軍、各司分設“坐營官”、“把總”、“坐司官”、“監槍內臣”、“把司”、“把牌”不一。在洪熙時(西元1425年),朝廷命武臣一人總理三大營之“營政”。平時由五軍營練習營陣,三千營練習巡哨,神機營練習火器。但是,當皇帝親征時,三大營環守於皇帝大營,一般是“神機營”居外,“騎兵營”居中,“步兵營”居內。
三大營初建時,頗有戰鬥力。但在“土木之變”中,“三大營”主力損耗殆盡。至景泰時,“兵部尚書”於謙對京營編製進行改革,並於三大營中選出精銳十萬人。分成十營團練,以備緊急調用,稱“十團營”。
“十團營”由總兵官一人統領,監以“內臣”、“兵部尚書”或“都禦史”一人為“提督”。各營分設“都督”,“號頭官”、“都指揮”、“把總”、“領隊”、“營隊”等官。而“京營”規製至此一變,到天順初,罷“十團營”。
成化初,複立“十團營”舊製,成化二年(西元1466年)又罷“十團營”,三年複置,且增為“十二團營”,其名為“奮”、“耀”、“練”、“顯”四“武營”,“敢”、“果”、“效”、“鼓”四“勇營”,“立”、“伸”、“揚”、“振”四“威營”。十二團營由十二侯分掌,佐以都指揮,監以內臣。各團營又分五軍、三千、神機三營。時人稱為\"選鋒\"。
正德初,因“十二團營”僅選出六萬零五百銳卒人數不夠。於是,朝廷調邊軍數萬人入衛京師,名之\"外四家\",又立東、西兩“官廳”,“東官廳”操練正德初所選“官軍”,“西官廳”選團營及勇士、四衛軍進行操練。
從此,“兩官廳”則被稱為\"選鋒\",而“十二團營”被稱為\"老家\"。到了嘉靖二十九年(西元1550年),朝廷因財政拮據而罷“團營”和兩“官廳”,恢複永樂時的“三大營”舊製。
但不同的是,朝廷將“三千營”改名為“神樞營”,其“三營”、司哨、掖、等名及諸“內臣”俱裁革,而以大將一員統帥,稱“總督京營戎政”,以文臣一員輔佐,稱“協理京營戎政”。其下設“副參”等官。
凡“團營”兩官廳之兵,悉歸“五軍營”,而寶纛、令旗等項則仍隸“神樞營”。到了明朝後期,“三大營”增設“監視內臣”,營務盡領於“中官”。至於南京“京營”,永樂時設“守備官節製”。洪熙初,則以內臣同守備。
宣德末,設“參讚機務官”。景泰間,增“協同守備官”。成化末,命“南京兵部尚書”參讚機務。南京“京營”主要負責在大、小教場操練南京諸衛所“輪班官軍”,同時操練的有“南京神機營”。
此外,朝廷又設“池河營”於江北,專城守、護陵寢。嘉靖二十四年(西元1545年),朝廷設立“振武營”,選南京各營銳卒及“淮安府”、“揚州府”丁壯者充任。“池河營”、“振武營”各有營兵三千。
隆慶時,為節省軍費開支,朝廷罷“振武營”,但其卒仍隸屬大、小教場及“神機營”。“京師京營”和“南京京營”都是明王朝的主力軍,“土木之變”後,惟景泰、弘治、隆慶和萬曆中後期,營務整飭,頗為振作。
此後,由於朝政腐敗,營帥貪殘無能,經費緊張甚至拖欠軍餉,導致兩處“京營”戰鬥力每況愈下。
到了崇禎十七年(西元1644年),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軍進入“居庸關”,至沙河時,“京軍出禦”,但未經戰鬥,僅聞炮聲即潰敗而歸,互相踩踏自殘者不計其數!故在另一時空,因“京軍”積弱,使明朝滅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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