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講到明朝的外貿利潤多由中央與地方抽成瓜分,而“廣州市舶司”則作為“朝貢貿易”前沿意義非凡。
此事當然反映朝了明朝大太監劉瑾在肆意弄權,不利於正常海外貿易,但也顯示出廣東近年的富庶。
明朝弘治年間,劉瑾犯罪,被赦免後侍奉太子朱厚照。到了弘治十八年(西元1505年),朱厚照即位,是為“明武宗”,任命劉瑾執掌“鍾鼓司”,與其他七名受寵的太監合稱為“八虎”,而他劉公公則居首位。
劉瑾還弄出各種花樣來供朱厚照消遣,深得朱厚照寵幸,很快便升至“內官監掌印太監”。到了正德元年(西元1506年)初,大內總管劉公公又受命掌控了京師三大營之一的“三千營”,相當於皇帝的親衛軍。
“三千營”主要是由投降的蒙古騎兵組成的,也就是說,“三千營”實際上是以雇傭兵為主的“騎兵軍團”。
組建“三千營”時,雖以三千蒙古騎兵為骨幹,但後來隨著部隊的發展,其實際人數則遠不止三千人。
“三千營”與“五軍營”不同,它下屬全部都是精銳騎兵,盡管這支騎兵部隊人數不多,卻是明軍最為強悍的騎兵力量,平時都由皇帝親自掌控並與“錦衣衛”一起負責皇城安全,但在戰爭中主要擔任突擊的角色。
此外,大太監劉瑾還借皇帝之名圈占了三百多處皇莊。這些做法引起了朝臣們的警惕。因此,劉瑾不斷受到彈劾,但不僅毫發無損,反而還升任“司禮監”的“掌印太監”。
於是,劉瑾在“外廷”以大學士焦芳為爪牙,大肆迫害那些曾公開反對他的朝臣。自從正德二年(西元1507年)起,劉瑾開始掌控文武百官升降和任免,使百官見了他也得紛紛跪拜,且貪汙不計其數,權勢更是炙手可熱,被時人稱為“立皇帝”,而朱厚照則被稱為“坐皇帝”,寓意掌握大權的人是劉瑾而非朱厚照。
據傳,劉瑾相信江湖術士餘曰明之言,以為自己的侄子(一說從孫)劉二漢將來會當“皇帝”,便私藏兵甲。由於他樹敵太多,導致“八虎”另一成員張永與朝臣楊一清聯手合作,於正德五年(西元1510年)平息寧夏“安化王之亂”後呈上被劉瑾隱匿的安化王檄文,其中就提到了劉瑾欲圖謀不軌,致使劉瑾被逮捕。
皇帝老子在下令抄劉瑾家時,竟發現了兵甲、玉璽和藏著匕首的扇子,於是坐實其謀逆罪狀。同年的八月二十五日,劉瑾被淩遲處死。劉瑾乃陝西興平人,生於西元1451年,乃明朝中期有名的大宦官(老太監)。劉瑾原本姓“談”,也有人說他姓“淡”,六歲時被太監劉順收養並改姓“劉”,後來淨身入宮當了太監。
“大內總管”劉瑾以“改革財政”之名,派親信到處查核庫銀,而廣東經劉瑾一查,財源便得攤在陽光下。
此後,對外貿易的所得利權已不能由廣東地方獨享,故“巡撫”陳金在正德四年(西元1509年)正式奏請對番舶“以十分抽三為率即30%,貴細解京,粗重變賣,留備軍餉,是廣東與中央平分番舶貿易利權的結果。
到了正德五年(西元1510年)七月,“市舶太監”畢真在劉瑾的指示下,企圖完全操控海貿利權,可是不出一個月,劉瑾便因“寘鐇之亂”的牽連而下獄處死。於是,廣東“市舶管理權”仍在地方官手中,而“抽分製度”便在這一轉折中確立,十分抽三也成為中外貿易的一項製度,從此在沿海各地嚴格執行,讓外國人痛恨。
當時,葡萄牙人在西元1514年初來“屯門”所見到的情境,其實已經是“製度化了”的海關及海港管理。
經過明朝地方官府規劃後,珠江口的海港管理已十分有秩序,且各國商船抵達後,便被安排靠泊指定的灣澳,比如來自馬六甲(馬來西亞)的商船就停泊在“屯門”,來自暹羅(泰國)的商船就停泊在“葵湧”。
這比起成化、弘治時期“灣泊不一”的情況已大有改善。當外國船泊港後,來自廣州的“市舶官”和中國商船隨即到來,由官方認可的人組成估價者登上外船對商品進行估算價值。當時,市舶官員在場監督,海關稅率是胡椒20%、蘇木和烏木50%、其他商品10%,直到估算完畢後,才允許中國人與外國人開始貿易。
外國商船便按稅率向市舶官員交納大筆稅金。然後,估價者才以商人身份,把從廣州帶來的商品跟外商進行船對船的貿易,這其實就是官府壟斷的“大買辦資產階級”運作模式,既方便官府收稅,也能提價。
正德中葉以前的貿易,都是在和平而有秩序的氣氛下進行的。外商、官僚和華商三方都得到了好處和滿足,並且初期關係亦算良好。盡管朝廷“海禁”,但貿易被允許,老百姓得到滿足,因此也不必去冒險。
當時,在廣州的珠江入海口沿海一帶走私貿易並不活躍,因為明朝官府對此一直嚴厲打壓。不過,這種和諧的海口貿易,隨著“抽分製度”的出現和“常態化”,以及後來貿易量的逐漸增加,再加上以葡萄牙人為代表的西方殖民者對此強烈反對,導致諸藩來華貿易業受到刺激和影響,甚至慢慢地演變成衝擊與挑戰。
成化二十三年(西元1486年),占城國王古來回國,就是由“東莞海商”張宣駕海舟二十艘護送回國。這反映出了當時“海商”與“地方官府”的密切關係,畢竟各級官府也都需要一批“大買辦資產階級”來為自己斂財。
有理由相信,張宣所率領的二十艘海船將繼續南下馬六甲等地貿易,就好像前往占城的冊封使馮義、張瑾一樣,因受賄後就冊立了安南人的傀儡提婆苔為占城國王後,又繼續轉往馬六甲“盡貨其私物以歸”。
也就是說,趁著“公幹出差”的機會,或由官員包庇的貿易,甚至是走私貿易在成化、弘治年間(西元1488年——西元1505年)已十分活躍。在這期間,很多明朝中國人的海船已遍布在南海從事著貿易活動。
葡萄牙人托梅·皮雷斯在《東方諸國記》中提及在馬六甲,經常能看到中國帆船帶來十分豐富而又多姿多彩的大批中國貨。中國帆船抵達馬六甲後,中國人無須交納關稅,隻要獻上一份禮物,便可進行貿易。
他又聽說中國有上千艘帆船正前往各自認籌合適的地方進行貿易。由此可見,沿海的貿易活動已不可能遏止。特別是“抽分製度”確立後,更引起熱潮,使得“廣州”海口貿易一片繁榮,大有利於緩解財政壓力。
“屯門“”海麵至廣州城,帆檣林立。然而,明朝官僚並未想到,那新來貿易的葡萄牙人太不懂事,把西方列強那一套“強盜思維”拿來中國實踐,於是對即將對明朝中國廣州的“外貿”製造出一場“災難性”事件來。
到了西元1517年(正德十二年)8月15日,葡萄牙艦隊司令安德拉德率領的八艘海船抵達“屯門”。他此行的重要任務,就是把葡萄牙國王的使者托梅·皮雷斯送入中國,以實現與中國明朝之間保持長期貿易合作。
於是,安德拉德乘船抵達珠江口海域後,隨即向“備倭都指揮”申請前往廣州麵見當地最高行政長官。
但是,廣州當局遲遲未有回複,而安德拉德卻按捺不住想要硬闖珠江,這就迫使“備倭司命”不得已而派出領航員帶水。於是,葡萄牙艦隊在駛抵達廣州城之後,在懷遠拋錨停泊,而那安德拉德顯得很興奮。
按照西洋人的習慣,每航行到一處新的國度,最高長官就會按照“歐州慣例”進行鳴放禮炮表示尊敬。
於是,那葡萄牙艦隊司令便下令向中方鳴炮敬禮,並在桅杆上升起葡萄牙的皇家海軍旗幟,這就導致了“市舶提舉”吳洪對於葡萄牙人的行為極度震驚,畢竟中國自古以來的“朝貢貿易”中從來沒見過這種情況。
隨即,吳洪就通知了兼管海道的“廣東按察使”顧應祥,因為他們從來沒有遇見如此不懂規矩的外夷。
而“佛朗機”又非明朝“藩屬國”和“朝貢國”,故隨即將此事轉知“梧州總督”。於是,在梧州的鎮守太監寧誠、“總兵官武定侯”郭勳和總督陳金先後趕到廣州處理此事,但因中西方文化習俗迥異,導致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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