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章 法醫日記
於教授告訴我們,其實,關於彭加木的案子,安全部門早就有了結論,隻是因為涉及到某些機密,沒有對外宣布而已。
說完這些話,他打開辦公桌的抽屜,從裏麵拿出一本老舊的筆記本來,一邊遞給我,一邊說道:“這是彭加木案中,一個老法醫的個人筆記,不知如何被阿生拿到手裏的。”
我打開筆記本認真的看了起來,老法醫的日記很有說服力,除了各種直接證據之外,還有從未公開過的重要案情。
筆記的開頭是這樣寫的:
第二具幹屍……
我是一名法醫,大家都叫我老張。
很多案子都有不能說的秘密,身為法醫,看多了那樣的事,實在是良心不安,我沒有公布真相的勇氣和能力,隻好寫下這些文字,但願有一天那些懸案都能大白於天下。
我要說的是羅布泊幹屍案,這個案子有太多的詭異傳聞了,可沒有一個傳聞接近真相。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那是我永遠無法忘記的一天,記得那時我接到了有關部門的電話,當時我就吃了一驚,心想一條轟動全國的新聞要出現了。
那究竟是什麽新聞呢?為什麽我會這麽描述?
這麽說吧,二零零五年四月十一日,敦煌市七裏鎮的一支沙漠考察隊,在庫姆塔格沙漠西北部發現兩具幹屍,根據研究人員的初步鑒定,他們懷疑其中一具屍骸是某位神秘失蹤的科學家,可由於技術原因,當時他們沒有能完成DNA身份鑒定。
之後,那兩具幹屍被運往甘肅省敦煌博物館,可他們對外聲稱隻發現了一具幹屍。
為什麽要那麽說?其實,這與陰謀論無關,我們的國家還是值得信賴的。隻不過,當發現幹屍時,有人將消息傳了出去,於是人們就開始猜測,那會不會是多年前失蹤的科學家彭加木。
可要知道,他與一些科學技術有關,因為涉及到保密性,以及許多不確定因素,第二具幹屍就順理成章地成了秘密,人們都以為隻發現了一具幹屍。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六日,我接到了一通電話,有關方麵對我說明了事情的經過,並要求我跟京城的另外一名法醫趕赴敦煌。我深知這任務的重要性,大家都在關心幹屍的身份。
很快,我們趕到敦煌博物館,從幹屍身上取下頭發、骨骼和皮膚帶回京城的實驗室,準備對樣本進行分析。分析完成後,我們就通過組織找到了彭加木的親人,希望其能提供DNA樣本,但這過程並不順利。
彭加木的兒女起初並不配合,他們認定幹屍不是父親,而且有關部門隱瞞了第二具幹屍的事,這讓他們覺得不被尊重。在一些人的勸導下,彭加木的兒女才願意提供DNA樣本,供法醫做比對。
因為當時彭加木失蹤,外界傳聞他帶走了一本很珍貴的科學考察日記,叛逃他國,可他兒女並不那麽認為,如今有機會為父親正名,他們才決定配合法醫的鑒定工作。
那麽,問題來了,第二具幹屍是不是彭加木在做DNA比對時,我和別的法醫也很緊張,很多領導都打電話來詢問結果,有的還親自到場監督鑒定工作。
那一刻,我有種莫名的預感,迷霧並沒有完全揭開,在幹屍的背後,還涉及更大的謎團。
經過仔細鑒定,我們最後得出結論,幹屍的確是彭加木。這個結果出來後,沒有一個人鬆了一口氣,大家反而更好奇和緊張了,包括我在內,誰都想知道彭加木為什麽會失蹤,他的死因又是什麽呢?
說實話,在鑒定身份的過程中,我研究了彭加木的失蹤案,排除掉超現實的猜想,隻從法醫學的角度來思考,此案就有諸多不合邏輯的疑點。但要找到答案,聽到屍體二十六年後留下的“遺言”,我們還得了解彭加木失蹤當天的具體情況。
就這樣,真相離我越來越近,可誰都沒有猜對答案。
彭加木在羅布泊失蹤,事隔二十五年,屍體才被人發現。在這二十五年裏,大家最關心的就是彭加木的歸宿和死因,既然屍體已經確定身份了,那麽死因就成為了大家最關心的事了。
關於彭加木的死因,外界的觀點早已兩極化,一種是彭加木的死因涉及超自然現象,比如能自行複製的玉佩,或者遇到了外星人之類的事,另一種就是彭加木單獨外出尋水,迷路後渴死。
實際上,早在鑒定幹屍身份的時候,我就已經有眉目了,彭加木不可能是缺水而死,或者餓死的。
這即是說,理性派的觀點是錯誤的,彭加木的死因沒有那麽簡單。
幹法醫的人都是理性派,我們否定了理性派的觀點,那麽是要支持超自然現象派嗎?當然也不是了,案子比我們想象得要複雜得多。
我能判定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是因為幹屍身上有屍蠟,而幹屍有屍蠟則非常罕見,這一點最為蹊蹺。
在法醫學上,除了氧氣以外的營養物質全部得不到補給,這稱之為完全饑餓,因此導致的死亡叫饑餓死。
在饑餓死的案件中,最典型的特征就是皮膚幹燥,血液減少,內髒體積減少,脂肪消失。要是有人聲稱,一個老人是被餓死的,可是脂肪卻很多,那就值得懷疑了。
那麽,彭加木如果真是外出尋水,迷路後沒有了水和食物的補給,最後就會發生完全饑餓,而在羅布泊那種極度幹燥的地域,他的脂肪一定會完全消失,尤其是幹屍在沙漠中待了二十五年的情況下。
這即是說,屍體沒有脂肪,那就沒有屍蠟。彭加木的死因若是饑餓死,那他的脂肪就已經完全消失了,就算還有一些脂肪,也不可能在羅布泊的極度幹燥環境內形成屍蠟。基於屍蠟的發現,我就懷疑彭加木不是自然死亡,他在羅布泊的遭遇仍是一個謎,根本不像外界猜測的那樣。
幹屍的形成過程中,能夠有效地保留某些個人特征,以及暴力作用的痕跡(如損傷和索鉤等),因此具有一定的法醫學意義。
我檢查過幹屍,它身上有很明顯的暴力作用痕跡,這就是為什麽我判定彭加木是非正常死亡,而不是饑餓死,或者意外死亡的原因了。
讓我震驚的是,那些暴力作用痕跡太觸目驚心了,是我那麽多年法醫生涯中罕見的。
究竟彭加木在羅布泊遇到了什麽事,幹屍身上有著怎樣驚人的暴力作用痕跡呢?是誰犯下的罪惡?最重要的是,殺人的動機是什麽?
基本上,法醫隻管做屍檢,凶手是誰,怎麽偵破案件跟我們沒多大的關係。
不過,這案子很特別,絕不可能公開地由執法部門偵辦,因此我能接觸的線索就比較多,也得知了彭加木當年在羅布泊失蹤的具體情況
當時彭加木留下“我往東去找水井”的紙條後,就獨自一人走向沙漠深處,自此再未回到營地。
彭加木失蹤不久,科考隊員曾開著越野車往東找人,開出一公裏多,他們就發現了一行腳印,並認定那是彭加木的腳印。於是,科考隊員沿著腳印繼續尋找,在六公裏左右外的沙包上,依然清楚地看見彭加木的腳印,可卻一直找不到人。
到了深夜兩點,科考隊員仍沒找到彭加木,於是不得不把他失蹤的消息用電報報告駐軍,並請駐軍立即轉告中國科學院新疆分院。
在這裏,我要說明一下,幹屍頭部有三處鈍器傷、四肢有十一處銳器傷、胸、腹、背部有二十七處銳器傷。若非人已經死了,屍體成了幹屍,那麽凶案現場一定極其血腥恐怖。
還有一個佐證就是,彭加木留下的那張紙條,時間上有明顯的改動,是由六月十六日,後改成的六月十七日。
日記寫到這裏基本結束,後麵還有一段話,卻是阿生寫下的一些分析:
“彭加木的留言可能是假的、科學考察日記與他同時失蹤、他究竟要去哪裏?是誰追上去將他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