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之行比鍾銘囡想象中地還要短很多很多,他出發離開的時候,天還是灰蒙蒙的,路上沒有行人和車輛,如此靜謐的清晨,讓人覺得世界似乎隻有視力所及的那麽一點點分寸。車子不緊不慢地開著,時光漸行漸遠,天空也從灰色一點點變得透亮,仿佛要照亮所有的秘密。
十幾年前。
“罕宇,我已經打算回去了。”
當杳杳告訴他這個消息的時候,鍾銘囡並沒有感到有多意外,他甚至暗暗期待,這一切是不是就可以這樣悄無聲息地過去,淹沒在歲月的河流中,再也不被拾起。
自從荀揚“死後”,他和杳杳幾乎無話不談,他是她在這片陌生的土地上唯一熟悉的人,用她的話來說,本就是旅行,總要結束的,隻是沒想到兩個人來卻是一個人走。
確定了杳杳離開的日子,鍾銘囡開始變得不安,他一直不明白當時為什麽自己會對荀揚下此狠手,如今似乎找到了答案。隻要荀揚“死了”,那他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吧。事到如今,鍾銘囡雖然也覺得自己像個變態瘋子一樣,可是已經收不了手了。
杳杳走的那天小鎮飄著小雪,鍾銘囡沒有去送她,他很早就坐上了那輛杳杳也要坐上上的巴士。他戴著黑白相間的棒球帽,將帽簷壓得很低,看著車窗外和丹尼爾他們告別的杳杳,一時間百感交集。杳杳一直在等待著什麽,她是在等自己吧,她以為自己真的狠下心來不送她了,就像那年她去北京上學一樣,可是那一年,讓她焦急等待的人不是自己。鍾銘囡不經意笑了一下,原來自己也有被你如此期待的一天啊。
終於,在等待無果之後,杳杳萬分失落地上了巴士。她走到他後麵的位置靠窗坐下,也許真的是自己的樣子太陌生了,也許她根本就沒有留意他,反正在她經過他的時候,沒有注意到他,自然也不會注意到他似哭似笑的表情。
鍾銘囡懶懶地側著頭舒服地靠在椅背上,帽簷壓得很低,擋住了透過飄雪灑進來的陽光。他微微睜著眼睛,透過車窗玻璃上的倒影,看著杳杳趴在車窗上不斷地朝著送別的人揮手——丹尼爾,艾可,史密斯醫生……居然還有史密斯醫生。
鍾銘囡感覺胸口有點悶悶的,調整了一下呼吸,不斷地告訴自己,一切已經結束了,都結束了。
這條馬路已經有些陳舊了,司機卻開得很穩。鍾銘囡看著杳杳用手指無意識地在車窗上畫著什麽,事情恍惚。鍾銘囡的頭一直這樣側靠著,認真地看著杳杳的每一個小動作,不時看一下窗外。路邊的景色被一點點甩在身後,自己生活了那麽長時間的地方,就這樣離自己越來越遠。這是他曾經為了逃避自己破碎不堪的心而選擇的避風港,如今,也要這樣離開了嗎?
人在離開一個地方的生活總是思緒萬千,更何況是覺得自己再也不會回到這個地方。
窗外是什麽?鍾銘囡一下子睜大了眼睛,不可能,荀揚怎麽會站在路邊?
幾乎是同一瞬間,耳後響起了杳杳又驚又喜近乎神經質的聲音:“停車!快停車!”
她站起來,跌跌撞撞地朝車門口走去,鍾銘囡一把拉住她,用力地拉住她,那一刻,他隻想抓住她,無論用什麽方式,他再也不要這樣放棄已經唾手可及的她了。
杳杳大叫著掙紮著,司機卻並不理會他們,也許在司機的眼裏,他們隻是一堆吵吵鬧鬧的情侶。
“安靜點……”鍾銘囡的聲音不大,卻用力地將杳杳拉到自己座位的邊上坐下。
杳杳看著窗外,臉上露出絕望而痛苦的表情,就像是弄丟了什麽珍貴的寶貝。
“看看你,都成了什麽樣子。”他鬆開緊握的手,撫向她的臉龐。
杳杳本能地往後仰了一下,鍾銘囡意識到了什麽,笑了一下,推高帽簷。杳杳這才看清他的臉,臉上警惕的神色也放鬆下來。
“剛才看見了什麽?”鍾銘囡握用拇指輕輕擦去她臉上的淚痕,明知故問。
杳杳突然抓住他說:“你也看見了對嗎?他就在那兒,就在……我要下車。”
鍾銘囡看著她,認真地說:“別哭了,不是說好了下一次哭的時候一定是因為喜極而泣嗎?他就在你的心裏,永遠永遠也不會走的……”
杳杳終於安靜下來,她還在期待什麽,是自己親眼看著他被推進去的啊,荀揚已經死了,自己不是早就接受這個事實了嗎?是自己的幻覺吧,也或許隻是路邊普普通通的一個行人,可是,那個幻覺如此真實,好像觸手可及一樣,她的心緊緊地揪在一起,紮紮實實卻無可名狀的失落感填滿了心髒。
鍾銘囡輕輕地將失神的她擁在懷裏,低聲說:“杳杳,你不會是一個人的,他會永永遠遠在你心裏的,我也會永永遠遠陪在你身邊的,我知道的,比朋友多一點比愛人少一點就好,不要再推開我了,我的心意,你偶爾也尊重一下好嗎?”
他們說了一些話,而她隻是堅決地拒絕著,不經意地抽掉被他握著的手,走回到一開始那個位子坐下。
荀揚,你怎麽會出現在這條路上?你不是應該什麽都不記得了嗎?
血清到得時候,他是猶豫了,之前一直希望荀揚可以好起來,也不過是不想看見杳杳傷心落淚罷了。可是真的到了,他猶豫了,妒火攻心。
就在杳杳打算簽字的時候,是他阻止了她,是他在最後關頭告訴他們血清找到了,荀揚可以完完整整地活下去了,但他們都不知道,他指的完完整整到底意味著什麽,是的,他動了手腳,利用他們對他的信任,動了手腳。
史密斯醫生,是他的老師,也是他敬重的前輩。那時候,他並不知道,荀揚對於史密斯醫生來說意味著什麽,他們誰都不認識誰。在所有人都以為一切順利的時候,他悄悄給荀揚注射了禁藥,在很長一段時間內,荀揚看上去就會和死了一模一樣,而血清也在他的體內起作用了,他可以活下去了
,不必失去一條腿。杳杳說荀揚是愛漂亮的人,如果沒了腿肯定活不下去,那自己算不算也是做了一件好事?
其實他一直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幹什麽?可是他還是一步步地精心做著那件事,沒有任何策劃,每一次都不知道下一步要做什麽,隻是他可以肯定的是絕對不能讓他們兩個再有任何交集。
荀揚被推進手術室的時候,鍾銘囡讓杳杳離開了,他說“你去休息一下吧,他醒來之後想看到的不會是你現在這個樣子,看看你這幾天都變成什麽樣了,把自己收拾得漂漂亮亮的,其它的事就就交給我吧。”
明明知道這是他們的最後一麵,他卻找了一個如此冠冕堂皇的借口,讓他們連最後一麵都沒有見到。鍾銘囡一直覺得,其實這件事,比他對荀揚下手更殘忍。從此以後,這兩個曾經相愛的人,是生離,亦是死別。
那時候他是真的著了魔了,就算看見身邊那麽多人因為荀揚的離去而痛苦萬分,那時候的他竟然一點愧疚感都沒有,他已經放過一次手,已經有過一次成全,這一次,他隻考慮自己,世界與他無關。
杳杳一直不肯接受荀揚已經死了的事實,也許真的有第六感之類的東西,可是,最後她接受了。在火化他的時候,鍾銘囡巧妙地動了手腳,從此以後,雖然荀揚還活著,可是在杳杳的世界裏,再無他可以觸摸的痕跡。
鍾銘囡沒有想到,杳杳會接著在小鎮住那麽長時間,似乎想要在這個讓她傷心的地方將自己治愈。
他將荀揚安排在遠郊的房子裏,醒來之後的荀揚已經忘記了一切,可是他很安靜,他不問自己是誰,隻是淺淺地笑著,偶爾會看向什麽未知的地方,整整一個下午都在發呆。一開始鍾銘囡以為是不是藥物的副作用,但什麽藥物可以突然改變一個人的心性?也許這就是荀揚最最本質的表情,不是玩世不恭的樣子,也沒有了任何戾氣。
知道杳杳要走了,鍾銘囡終於決定將這個秘密告訴一個人。
那天,他將荀揚帶到了史密斯醫生的麵前。那一刻,他在史密斯醫生的臉上看到了最多的表情。
雖然這樣有點冒險,但他還是將告訴了史密斯醫生真相,他在史密斯醫生不敢拿自己的失而複得開玩笑,而且,既然自己決定離開了,交給史密斯醫生也是最放心的了。幸虧,他賭贏了,他們約定,這個秘密就帶進棺材吧,而他,也再也不要出現在這個小鎮了。
鍾銘囡看著前方,自嘲地笑笑,扔過去一張紙條,清麗的字跡:杳杳,一起走吧,不是愛人,不是朋友,什麽都不是,隻是陸罕宇,我們重新開始認識好嗎?在這輛巴士上,我們可不可以重新相遇相識。
很多年後有人問他,你後悔認識她嗎?他隻是說:“後悔是沒有用的,我都不知道後悔過多少次了,我有很多機會和她再無瓜葛,可還是會奮不顧身地撲上去,那個遇見她的夏天,真的很美好,比我記憶中的還要美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