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裏瑉又道:“但到了薔山之後,你們還是要萬事小心。路途中不一定會出事,可我們不知道會在薔山逗留多久,故而……”

他慎重地道:“在那邊,除非跟那位密醫打交道的時候,你們盡量不要四處走動。”

確實有道理。

四處走動,或者單獨行動,更容易被暗殺。

死在這大老遠的地方,就算逮住了殺人凶手、將凶手繩之以法了又如何,他們不也一樣白死了嗎?

蕭錦衣倒是想到了一個不錯的主意:“這麽辦吧。”

她轉頭看向蕭滿堂,道:“我們在薔山,住在客棧裏我盡量不出門不露臉,讓你一個人去。”

說完,她衝女裝大佬的弟弟眨了眨右眼。

蕭滿堂秒懂!

她的意思是,在薔山那邊隻用他一個人的身份行事,但具體是他出門、還是她出門……

待定!

穿他的皮,真的穿上癮了!

他不太想同意。

在帝京裏,出了點什麽事還有老父親兜著,再不濟把身份換回來,他去背鍋頂缸也行。

在這地兒萬一出了事……

可偏生,人家未婚夫竟然同意了:“如此甚好,若小公爺出門,本王隨行。”

蕭錦衣一愣。

蕭滿堂也是一頓。

本來經過昨日,他們倆對“隋南王喜歡男色、惦記蕭滿堂”這件事,已經降低了疑慮。

昨日相處了一整天,蕭滿堂受了傷,也不見百裏瑉有多焦急。

甚至,這人還將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了蕭錦衣的身上。

完全沒有喜歡蕭滿堂的樣兒嘛!

可現在——

那種感覺竟然又出現了!

而百裏瑉說出這話,合情合理:“難道有何不妥麽?倘使小公爺是個女子,作為已有婚約的本王,自當與未婚妻的姐妹保持距離。但小公爺你是個男子、是本王未來的小舅子,為何不能一道出門?”

蕭錦衣:“……”

蕭滿堂:“……”

好有道理,無言以對!

這件事,暫且這麽定了。

繼續出發的時候,隻能三個人都擠在了王府的馬車內。

離開帝京第一日就損傷了這麽多人,大家心情都難免有些沉重。

好在,一路到了薔山腳下的薔薇鎮,他們果真沒再出什麽變故。

薔薇鎮,是因為在薔山腳下而得名。

薔山,則是因為漫山遍野的薔薇花而得名。

此時,正是薔薇開花的季節,一眼望去,但凡種植了綠植的地方,都有星星點點的花朵影子。

紅的、紫的、粉的、白的。

應有盡有。

還沒進鎮的時候,一路上都是這等美景。

蜂蝶環繞,宛若人間仙境。

“美不勝收啊!”小公爺能夠假扮自己的姐姐,自然是揣摩過姑娘家的心思的。

而他出身文官家庭,盡管名聲不好聽,但不妨礙他有幾分文才。

文人啊,偏愛這般景致。

百裏瑉看了一眼蕭滿堂,又轉頭過來問蕭錦衣:“若有時間,你想出去走走麽?”

蕭錦衣臉上可沒有蕭滿堂那麽興奮,她淡淡說道:“野薔薇花,可以入藥。具有清暑、和胃、活血止血、解毒……的功效。”

百裏瑉:“……”

蕭滿堂欣賞著美景的激動心情,宛若被一盆冰水狠狠澆在了火苗上!

噗呲!

他親姐沒情趣,就是貪玩任性。以為換一個會好些,豈料,天不遂人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