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二十五、墮胎該不該負法律責任

早上六點半的時候,歐陽筱筱醒過來了。

簡單的洗漱之後,我們兩個人一起去樓下吃早飯。

為了避免撞到房東,我謊稱自己急著去趟廁所,讓歐陽筱筱先到樓下等我。

然後,我們去了一個賣稀飯油條的小攤。

吃完早飯後,歐陽筱筱去宿舍拿書上課了。

而我,則回了住的地方。

上午八點鍾的時候,穀雪琳給我發短信了,說和藍綺一塊,正在去醫院的路上。

我拿著手機,很久才反應過來。

再過一個小時,就有一個,還未成形的生命,從地球上消失了。

忽然地,我便想到了曾經很有爭議的一個話題:墮胎該不該負法律責任?

這難道,真的如很多人口中所說,隻是道德上的事嗎?

倘若,道德不能約束,形如一紙空文,那麽,法律應不應該來承擔起這個責任?

可是,法律的出台,真的就能有效解決這些事嗎?

不能吧?

因為,還會有那麽多的人,喜歡並專長於,鑽法律的空子,找法律的漏洞。

而且,在這個笑貧不笑娼的社會,墮胎犯法,又顯得如此荒唐可笑。

公交車身貼著的那些花花綠綠的婦科醫院廣告,每天川流不息地輾轉於城市的大街小巷,電視上一番又一番的狂轟亂炸,還有那些路邊上,抱著一摞摞宣傳冊,到處分發的人。

正唯恐這把火,煽點的不旺呢。

唉!

古人的那句,“生於憂患,死於安樂”真是一點不假。

我們都在狂歡,都在忘形,處處歌舞升平,處處笙簫不眠,有人衝著一個叫道德的家夥,打了一巴掌,然後,我們每個人都衝了上去,你一拳,我一腳,我們都打的樂此不疲。沒有人注意到,我們在扔掉禁錮了我們幾千年的枷鎖桎梏的同時,把尊嚴也扔掉了,把良知也扔掉了,把禮義廉恥,也都扔掉了。

現在,一切看上去,都是如此的光鮮華麗,可誰又能想象到,袍子掀開後,那千瘡百孔的遍體膿傷?

那會是怎樣的一種怵目驚心?

可是,袍子遮住的時候,誰又會介意當真呢?

難道,會有人願意去相信,所謂活著,所謂生命,就是一場徹頭徹尾的騙局?

那也太消極悲觀了吧。

可是,舉目四望,難道,不是由那些冠冕堂皇的言語,和那些巧舌如簧的人們,所構成的這個欣欣向榮,蒸蒸日上的和諧社會?

盡管,私底下的我們,每個人都在牢騷滿腹。

可是,這又能怎麽樣呢?

我們也隻能去屈從,去適應吧?

就像是,我不知道,有一天,自己會不會也去寫那些迎合大眾,低級無趣的東西,如果真的有那麽一天,我會為自己悲哀,也為這個社會悲哀。

那麽,誰來告訴我,如何才能體麵的活著,誰來告訴我,如何不為五鬥米折腰,誰又來告訴我,如何出淤泥而不染?

當社會集體失言,當輿論集中一邊,該由誰掀起皇帝的新衣,又該由誰戳穿那些彌天謊言?

難道,社會真的就要這樣一直虛假下去,人們也一直這樣虛偽下去?

是不是,灰飛煙滅的那一刻,才能看到曙光和希望?

唉!

須臾間,幾千年,無外乎,一個循環。

僅此,罷了。

我笑了起來。

笑著笑著,竟好似,眼中有淚水,流了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