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上常有這樣的情形:作為供方的你,不遠千裏,辛辛苦苦地把貨物運到對方指定的地點,對方卻以"貨物質量差"等理由,把你的貨物拒之門外,或者拒付貨款。這多為需貨方的欺詐手段。對付需方欺詐,除預先訂好具體、明確、公平的貿易合同及封存自己貨物樣品外,還應請法律顧問或訴諸法院。